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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卫生集中整改措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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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卫生集中整改措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工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统筹城乡发展统揽工作全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以集中清理公路沿线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和整治集镇、社区及周边环境卫生为重点,以优化美化亮化公路路域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为目标,以局部治理带动综合整治,以集中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卫生。

二、整治标准及任务

(一)公路沿线环境卫生

1、整治标准: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裸露生活垃圾。公路两侧排水渠畅通,无淤泥、无垃圾、无杂草。公路两旁无残垣断壁,无露天茅坑粪坑,无栓养牲畜,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

2、整治任务:

(1)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结合全县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面排查、依法整治、注重实效、严防反弹”的要求,对公路沿线两侧的违法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进行坚决拆除,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由县国土分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社管委配合);

(2)深化公路沿线环境治理。一是深入排查,全面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堆积物,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废料彻底清理,其它堆积物必须堆放整齐(由公路段、地道站、各乡镇、社管委负责);二是加强道路两侧立面整治力度。全面清理道路两侧乱悬乱挂的横幅、广告;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彻底清理公路两侧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及野广告(由各乡镇、社管委具体负责);三是加强公路沿线两侧等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设置废品收购站(由公安局牵头,公用事业办、各乡镇、社管委配合);四是加强对白灰场、采石料场、售煤场等相关企业的管理,做到无扬尘,场地硬化,安装喷淋设施,并及时覆盖(由县环保局负责);五是加大对货运车辆(重点是渣土车和石子车)未按规定采取遮盖措施、遗漏抛洒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路面污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警大队、运管所、公路段、地道站,各乡镇、社管委配合)。

(3)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对公路用地界外可视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要严格控制数量,未经许可的一律清理拆除(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路段、地道站、交警大队配合)。

(4)加强公路平交道口管理。全面排查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基本情况,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公路平交道口予以坚决拆除;对经审批设置的平交道口,要全面整修好破损路面,进行平整硬化,并做好道口周边绿化美化和清扫保洁工作,方便群众通行;对经改造、整修后仍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的,依法对道口进行封闭;对道口沿线商铺、民宅、场院,要通过设置隔离墙、绿化平台以及硬化公路接口等措施,实现与公路搭接的规范、美观(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路段、地道站配合,各乡镇实施)。

(5)强化穿城(镇、村)路段环境整治。一是坚决取缔过境路段上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经营摊点一律进场经营,取缔公路两侧摆摊设点和店外经营,规范沿街商铺门店的经营行为,对不按规定设置的标牌、广告进行坚决清理(由工商局牵头,公用事业办,各乡镇、社管委配合);二是严格落实门前环境卫生四包责任制,使过境路段沿线环境面貌切实改观(公用事业办、各乡镇、社管委实施);三是科学制定沿公路集镇、市场、新农村的规划建设方案,引导集镇、市场、村庄与公路合理布局(由县住建局牵头,新农办及各乡镇实施)。

(6)严格公路沿线加水洗车行业监管。全面清理、取缔公路沿线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加水、洗车点(站);对经审批的加水、洗车点(站)要规范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硬化出入口,并采取设置绿篱、隔离墙、文化墙设施,实现与公路有效隔离;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在公路路面上加水、洗车等行为,确保公路不被侵占、污染(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路段、地道站、环保局配合,各乡镇、社管委实施)。

(7)狠抓超限专项治理。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结合,对各个重要路段和出入口进行严防死守,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着力预防和杜绝超限运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8)大力推进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一是加强对苗木的科学管护,实现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提升绿化美化效果(由县林业局负责);二是严格落实公路清扫保洁制度,营造良好的公路沿线视觉景观(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路段、地道站、各乡镇、社管委实施);三是对省道2O5沿线路两侧立体硬化墙面进行统一涂色美化(由各乡镇、社管委负责)。

(二)集镇及周围环境卫生

l、整治标准:集镇街道平整,无坑凹;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日产日清;街道清扫每天不少于2次;排水设施畅通,无淤泥污物。集贸市场划行归市,摊位整齐,干净整洁,无马路市场,乱摆摊点。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乱贴乱画。

2、整治任务:

(1)整治街面秩序。拆除集镇街道两侧违章建(构)筑物。清除和规范沿街经营户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违规设摊等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要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规范马路市场,选择合适地点使其在规定场所经营。禁止公共场地晾晒衣物和其他乱悬乱挂行为。

(2)整治街面卫生。保持街面卫生整洁、落实专人负责街道路面保洁,建立保洁机制。消除卫生死角,规范各类垃圾堆放。全面清理乡镇驻地、河道等视野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规范沿街各类灯饰、户外广告。规范各类灯饰、户外广告设置安装,使其不影响街面美观。及时清除过期的、不规范的、不健康的各类广告,宣传牌等。

(三)社区环境卫生

1、整治标准:各沟道及山体居民区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合理配置垃圾台(屋)、公厕等环卫设施,垃圾日产日清,做到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公厕卫生良好,设施完好,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维护。居民区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无积水。

2、整治任务:

(1)动员全县各部门单位对各自创卫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各沟道及山体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整治“城中村、村中城”环境卫生,清除长期积存在结合部地区的垃圾死角,明确保洁责任,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2)对居民院落、房前屋后的土堆、粪堆、柴堆、垃圾堆进行彻底清理,达到院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整体环境优美。环卫清扫人员每天着装打扫,全天保洁,垃圾及时清运。

(3)整治所有道路和居民区花坛、绿地、绿化隔离带环境卫生及树挂,达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死角、无白色污染、无工程弃土、无枯树残枝等废弃物。整治道路两侧经营门店门前垃圾乱倒,落实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实行垃圾定时定点密闭收集。

(4)完善环卫设施,落实全天保洁制度。

(四)农村环境卫生

1、整治标准:村容村貌整洁,道路平整,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及粪便粪堆,设定固定垃圾池,定时清理,实行卫生填埋;禽畜圈养,圈舍清洁;村民院落、居室摆放整齐,整洁卫生。

2、整治任务

(1)彻底清理村庄视线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

(2)切实解决农村“十乱”(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衣被乱晒、杂物乱放、车辆乱停、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现象。

(3)以村为单位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猪圈,清除草垛及其它堆积物;取缔占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木材加工厂、建材经销点、小卖部;主干道旁要做到常年整洁、清洁。

(4)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养、拴系牲畜。

(5)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

三、时间安排

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从6月10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6月10日一6月15日)。各乡镇、社管委,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统一安排,依据各自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健全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大力宣传开展公路环境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迅速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7月15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迅速摸清辖区内公路沿线环境的基本情况,找准整治活动面临的重、难点问题,逐类制定整治计划。在此基础上,按照先治脏再治乱、先拆除再完善、先关停再规范、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强势推进违章建筑拆除、超限治理、公路沿线绿化等重点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使全县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有较大改善。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16日—11月30日)。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要求,认真总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照原有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进一步查漏补缺,加以改进。加快建立“有工作标准、有人员责任、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奖评、有经费保障”的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使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第四阶段:考核评比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社管委,各相关部门要将本乡镇、本部门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社管委、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排出名次,奖优罚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县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副县长李永军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用事业办、文明办、工商局、运管所、客运办、公路段、地道站、交警大队、创卫办、社管委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卫办,办公室主任由崔玉明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促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查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治任务情况,并及时将整治情况在全县通报。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整治方案,定期检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召集相关乡镇、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社管委,各部门对此要有充分认识,真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都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协作,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促进工作落实。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乡镇、社管委,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规政策,引导群众广泛关注、支持、参与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电视台要全程参与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脏乱差”区域和马路市场、侵占路面、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问题得到整改。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把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纳入全县年终考核范围,实行综合评定,并严格奖惩。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办督查室、县考核办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制定考核标准,积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辖区整治现场及重点路段,对各乡镇、社管委,各相关部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进行综合评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严格执行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不到位、问题不销号。对思想重视,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予以奖励;对工作滞后、流于形式、群众意见较大,受到县上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县监察局按照创卫工作有关纪律规定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