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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宜居的新,根据《区农村环境整治2012-2014年工作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彻底清除镇区、村庄、路旁、江边、塘渠、房前屋后等范围内的垃圾,实施国道、城郊结合部“洗脸打粉”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实行垃圾分类处理,促使农村基本达到“卫生状况改观、镇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村民素质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区卫生、爱卫、环保、水利、行政执法、农林、环卫、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各村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鼓励村委会组建农村环境整治协会;建立对口指导制度,采取“区联点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形式,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宣传发动
⑴各乡、镇召开农村环境整治动员大会,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召开村支两委会议,研究部署本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各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明确此次农村环境整治的意义和目标,充分调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此次整治活动。
⑵各乡镇在城郊结合部、国道、乡村河渠旁等醒目位置设置农村环境整治宣传牌;各村在村部或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⑶区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
(三)整治农村垃圾
⑴清理陈年垃圾
村民房前屋后、晒坪、承包的水塘,自留的旱地、山地、水田的陈年垃圾由各家各户自行负责清理;村(组)道路及公共场所的陈年垃圾由村(组)负责清理;各部门、单位负责清理各自责任区域内的陈年垃圾。
⑵规范垃圾处理
①提倡垃圾分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所有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每家每户配置垃圾分类装置,生活垃圾按厨余垃圾(如剩饭剩菜、动物内脏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金属、废塑料等)、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农药瓶等)分三类投放。厨余垃圾采取分户沤肥回填的办法进行就地处理。可回收垃圾实行资源再利用。有害有毒垃圾先集中到村(组)的有毒有害垃圾池,再统一清运到乡镇或片区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然后按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本村庄和农户的填沟平地,修道铺路;医疗垃圾由卫生部门严格按规定处置。
②垃圾处置方式因地制宜。根据我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垃圾处理采取自行处置与集中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自行处置采取沤肥、回收、填埋等方法,集中处置以村为单位采取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填埋的方法。姜畲镇、鹤岭镇、楠竹山镇、响塘乡的垃圾处理坚持以自行处置为主、集中处置为辅的原则,长城乡、护潭乡、先锋乡的垃圾处理坚持以集中处置为主、自行处置为辅的原则。
③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各农户自行建设配备一池(沤肥池)三桶(沤肥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桶);每个村民小组建设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池;各村为无法建设沤肥池的路段、集镇每2-3户(门面)配备一个不小于100升的塑料垃圾箱;各乡镇或片区建设一个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区环卫所规划在姜畲镇、鹤岭镇或其它有需要的地方建设垃圾中转站。
⑶重点整治国道和城郊结合部镇容村貌
实施“洗脸打粉”工程,全面取缔设置在国道上的马路市场。坚决拆除主次干道两侧私搭乱建的房屋、棚架和擅自设置、不符合技术规范、残缺破损及影响美观的户外广告。清除路旁杂草,清理乱堆乱放,疏通路边沟渠,杜绝污水横流,大力植绿补绿。引导有条件的村实施农房墙面清洗和粉刷,搞好环境美化,打造美丽农村。
三、保障措施
⑴加强示范引领。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创建省、市级卫生乡镇(村)的目标;响塘乡、长城乡、护潭乡、先锋乡、姜畲镇要将农村环境整治与创建省、市级卫生村相结合、区财政适当投入,每乡镇打造1个以上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通过这些乡镇、村的示范效应,带动我区农村环境整治深入进行。
⑵加大经费投入。2012年区财政根据各乡镇行政村的数量,按每村3000—5000元的标准为乡镇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为长城乡、先锋乡、护潭乡、鹤岭镇、楠竹山镇的每个村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10000元;为响塘乡、姜畲镇的每个村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5000元。各乡镇为村拨付配套经费。村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农户垃圾清理实行有偿服务,解决部分经费。
⑶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制定方案,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老党员和医院、学校的作用,深入开展教育活动,调动全区上下的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⑷加大考核力度。区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考核,定期进行抽查、考评、通报,切实发挥督办交办、信息投诉等机制的作用,促进工作高效推进。各乡镇对村,村对组,组对户每月要进行一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显著位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