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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切实贯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要求,今年我局将分阶段、有步骤的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执法整治和监督考核,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具体整治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区局成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制定方案、指挥协调、监督考核工作。局长霍忠华担任组长,副局长徐恩深、赵家红、沈健,局长助理黄凌云及各街道城管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街道派驻中队、机关(科室)队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二、整治目标
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市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对辖区道路逐路逐街开展市容提升整治行动,规范市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建设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同时,对乱占道(含空调外机)、乱吊挂、乱搭建等三乱现象进行整治规范。
三、整治任务
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店招店牌不全、污浊、缺字断亮的,督促店主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清理,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乱占道、乱吊挂、乱搭建等“三乱”现象及时进行劝导、清理或者依法查处,特别对沿街店家空调外机落地安装的,要督促规范上移。
四、整治步骤
1、以一个季度为一个整治周期,由区局制定方案指定各街道中队辖区内若干条道路为整治区域,街道中队对指定路段内的所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进行排摸检查,对已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建立管理档案,对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立案查处。
2、对中队排查、区局督查、市民举报的,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及时进行依法查处;对不全、污浊、缺字断亮的店招店牌及时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对“三乱”现象逐路逐街进行检查清理,确保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
3、每季度末,在城管目标责任制季度考核前,由局领导带领机关(科室)队到联系中队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扣分计入本季度城管目标责任制季度考核中的市容秩序摊位管理(10分)、长效管理(10分),扣完为止。
五、考核标准
1、对列入季度整治计划的路段随机抽查。每个街道区域每次抽查10个户外广告,10个店招店牌。(2分)
发现一个违法广告并且未及时立案查处扣0.1分,发现一个不全、污浊、缺字断亮的店招店牌扣0.1分。
2、对列入季度整治计划路段的“三乱”现象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三乱”整治成效。(2分)
发现一处乱占道(空调外机落地安装)、乱吊挂、乱搭建扣0.1分。
六、整治要求
各街道中队、机关(科室)队要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每季度的整治任务。
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大面广,要充分认识到整治的必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统筹安排好执法力量,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确保工作出成效。
⒉突出重点,抓好结合。一是突出违法广告查处为重点,对辖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要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整治工作要兼顾小街小巷,对店家较多的小街小巷也要列入整治计划,分步推进。三是整治工作要与创建包街包片达标街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共创共治目标。
⒊严格程序,文明执法。整治过程中要坚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做到廉洁办案,切忌办人情案、关系案,对违法户外广告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⒋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区局综合科和各街道中队,要建立户外广告查处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健全联合查处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