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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政策法规,强化节约意识,通过政府、企业与公众的共同努力,建立起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公众参与的长效发展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现经济和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无害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效率;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并举,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保障;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合力推动循环经济快速有序发展;坚持全面部署和示范带动并进,推动循环经济点、线、面互动发展。
(三)发展目标。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城镇运行体系、人居生态体系、绿色消费体系和保障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起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期战略目标框架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废弃物最终处置率明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断完善;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农业)园区、循环型镇(街道)和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机关。
到年,具体目标是:
——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全市万元gdp能耗比年降低20(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年下降23(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建制镇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达到65的设计标准(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水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降低5(责任单位:市经贸局)。
——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全市每公顷建设用地gdp产出平均增长10,全市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年均增长5(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原材料节约利用率显著提高,全市水泥散装率提高到80(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免税销售总值年均增长5(责任单位:市经贸局)。
——污水处置率显著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推行清洁生产,园区内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比例不低于50,省控重点高污染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培育工业循环经济型示范企业家,建成循环经济工业功能区个(责任单位:市经贸局),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开发区)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贸局),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个(责任单位:市农经局)。
——推进循环型城市建设,创建循环型镇(街道)个(责任单位:市经贸局)。
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产业导向目录和限制、禁止发展产业目录,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严格产业准入门槛,坚决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贸局)。积极推广先进技术,依法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责任单位:市经贸局牵头,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参与)。
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型产业,重点发展以光机电、新材料、生物工程为主的高技术产业,有选择地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临港型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服装、箱包、造纸等传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型高效农业和现代物流、生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参与)。
(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建立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咨询、信息、技术等服务工作,重点抓好化工、建材、印染、造纸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工作,到年,省控重点高污染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创建家绿色企业。探索建立清洁生产责任制度,加强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促进污染项目集中治理、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六)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着力对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进行生态化改造,整合区内要素,引进与现有企业配套互补的项目,使上游企业的废料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合理设置进区门槛,对入区企业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贸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参与]。优化产业、企业布局,加强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东片集中治污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贸局牵头,市环保局、各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参与]。
(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污染少、附加值高的农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特种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加快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优质西瓜基地等现代化农业基地建设,到年,建成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个绿色食品基地和个有机食品基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等技术,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完善绿色农产品认证体系,健全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监测。继续推进“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程,扎实开展全国乡村清洁工程示(市)和绿化示范村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长效机制,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净化美化农村环境(责任单位:市农经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参与)。
(八)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继续开展创建“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参与)。发挥政府机关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使用可循环使用产品、可再生产品和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倡导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逐步形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电局、报社参与)。抵制“白色污染”,治理“餐桌污染”,减少过渡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旅游局参与)。鼓励使用太阳能和沼气,鼓励垃圾分拣和废物回收利用,鼓励使用节水、节电家电产品和用具(责任单位:市经贸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农经局、市水利局参与)。
(九)加强生态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环境污染整治“811”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重点监控污染负荷大的企业,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着力抓好造纸、化工、纺织、电镀、印染的重点污染行业的治理,加强二氧化硫、烟尘污染控制,到2007年,35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参与)。切实抓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好生活污水入网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十一五”期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继续推进“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程,控制畜禽散养,发展规模养殖,积极建设沼气工程和畜粪制肥工程,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农经局、市环保局参与)。继续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将河道的集中治理与长效保洁有机结合,切实改善城乡水环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加大对饮用水源、河流水域和湿地水网的管理和保护力度,开展生态市创建活动,到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绿化率达到35。加强环保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完善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预警、监测与应急机制,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合力解决水污染等共性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农经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参与)。
三、推进能源节约
(十)组织和实施一批重大节能工程。积极推进热电联产、余热发电、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关节能等节能工程建设,不断提高能源节约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贸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参与)。
(十一)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做好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突出抓好电力、造纸、印染、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督促企业提出具体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收集、分析和公布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责任单位: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供电局参与)。
(十二)加强节能监管。制定和实施我市节能监察等规定,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监测和能效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质监局)。
(十三)提升节能技术水平。引导全市工业企业用电大户采用先进节电控制技术和产品,配齐管好能源计量器具,加大设备更新、改造力度,重点抓好变频和锅炉节能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贸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参与)。
(十四)推进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制定和落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型住宅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十五)引导公共、商业和民用节能。公用设施、宾馆商厦以及居民住宅要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到年,使用绿色节能灯具的比率达到80以上;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室内温度最低(高)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室内空调温度提高(降低)1-2摄氏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16摄氏度(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供电局)。
(十六)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优化道路网络,推广清洁能源汽车,鼓励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营运。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新增公共汽车一律采用环保节能型车辆。积极引导货运车辆向集装箱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内河运输,加快独山港区海河联运互通枢纽工程建设,大力推动海河联运等节能运输方式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独山港区参与)。
(十七)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沼气、太阳能发电,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贸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农经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深入实施“太阳能屋顶行动计划”,提高城乡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逐步在学校、大型商场、大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等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太阳能发电试点(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经局)。实施沼气工程,推广“猪-沼-作物”生态技术,到年,畜禽规模养殖场100建成沼气工程(责任单位:市农经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参与)。
(十八)加强节能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我市节能信息网,为全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的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经贸局)。
四、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九)推进城市节水。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制定和落实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加快自来水一户二表建设。鼓励城市节水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加强对供水管网维修管理,降低管网损耗率。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分质供水。到年,全市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控制在12以下,全社会力争节约用水4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水利局参与)。
(二十)推进工业节水。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精神,重点推进火力发电、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鼓励企业使用中水,到年,创建节水型企业家(责任单位:市经贸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参与)。
(二十一)推进农业节水。积极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市水利局)。加大排灌渠道和泵站的改造力度,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到年,基本完成灌区节水改造,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以上,亩均灌溉用水量下降到450立方米(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农经局参与)。
(二十二)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按计划推进地下水禁采、限采工作,到年,全面禁止地下水开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农经局参与)。
五、节约和市经贸局牵头,市人事局、市质监局、市委党校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