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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职能配置编制措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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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职能配置编制措施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重要工作制度;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附则;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密切关注、及时分析银行业运行形势、建立与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和项目联合开发机制、联系、协调相关保险中介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对地方保险机构的组建、重组和改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金融行业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科、银行保险业发展科、证券业发展科、正科级规格、联合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银监办搞好银企洽谈,构建银企合作平台,增加信贷资金投放、联合市发改委、国资局对拟上市企业改制方案论证、转报,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联合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工商局、公安局、人行、银监办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联合市人行、银监办优化金融信用环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工作制度、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内部主要工作制度、机构基本目标、承诺责任事项等,具体材料详见: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指导、协调、服务、联系国内外、市内外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及建议,组织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积极促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密切关注、及时分析银行业运行形势,研究提出促进我市银行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与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和项目联合开发机制,协调银行积极参与全市重大信贷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协调银行业的改革发展,引进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银行业分支机构工作和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加强银行业与我市经济工作部门的联系;参与建立和完善全市金融信用担保体系,对全市信托业、担保业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联系、协调省、**市保监局对地方保险机构及其他相关保险中介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对地方保险机构的组建、重组和改制提出意见、建议;对境内外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地方保险业的自律性管理。

(三)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研究提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政策措施,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提出审核意见,指导上市公司规范开展资本运营,研究探索新的投融资方式;协调有关部门监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与证券业有关的中介机构;参与依法审批国有控股、国有参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组织有关部门审批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协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指导证券中介机构,加强与境内外证券中介机构的联系。

(四)参与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金融行业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推动全市金融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增强金融行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促进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监管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建立金融资产协同保全机制,支持和帮助银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依法保护金融债权。

(五)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3个科。

(一)综合科。负责金融办的党务、政工、人事、财务、文秘、内勤、后勤等内部事务以及金融生态环境的治理和宣传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二)银行保险业发展科。指导全市银行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引进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了解企业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及生产经营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协调企业间接融资并协调解决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促进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下达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信贷指导计划,组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加强全市银行业金融运行分析及预测;对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派驻我市分支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利用货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联络人民银行、银监办及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小额信贷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导全市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其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系省、**市保险监管机构,对境内外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地方保险业的自律性管理,监管市域保险业的运行;参与建立和完善全市金融信用担保体系,协调银行与担保机构协作事宜,对全市信托业、担保业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信托业、担保业等的发展;引进国内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保险公司、担保机构、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证券业发展科。负责组织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对拟上市企业改制方案论证、设立初审和转报审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证券市场、上市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直接融资,参与企业债券发行,联系省、**市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提出审核意见,监管证券机构运行,搞好上市企业监管;协调有关部门监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与证券业有关的中介机构;负责联系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编制10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

四、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

(一)联合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银监办搞好银企洽谈,构建银企合作平台,增加信贷资金投放。

1.办理程序

(1)联合市中小企业局及时项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信息;

(2)与市人行、银监办及各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资金对接,促成双方达成资金供需意向;

(3)利用银企洽谈会等形式,组织银企签约;

(4)跟踪银企签约项目资金落实,提高签约资金落实率。

2.合作工作责任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需求信息要及时、真实,保证推荐单位效益好、信用高。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管理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联合市发改委、国资局对拟上市企业改制方案论证、转报,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1.办理程序

(1)组织相关部门对拟上市企业提出的改制方案进行论证;

(2)对其国有控股、国有参股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进行审查;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企业上市相关文件。

2.合作工作责任要求。依据充分,程序完备,及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对未按程序和弄虚作假者,按《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联合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工商局、公安局、人行、银监办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1.办理程序

(1)市财政局对市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加强监管,保证出资安全;

(2)市中小企业局、工商局加强对担保公司设立、业务范围的核查和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

(3)市银监办、公安局、金融办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2.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审批依据充分,程序完备,监管到位。对违反规定办理者,按《银行法》、《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联合市人行、银监办优化金融信用环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1.办理程序

(1)建立信用建设长效机制,成立金融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2)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优化信用环境建设意见并组织实施。

2.合作工作要求。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按《银行法》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重要工作制度

(一)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1)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若遇需急办事项或按照领导同志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或者召集临时会议。

(2)工作例会议题包括:金融运行形势分析,银企洽谈合作和企业上市融资等有关事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安排部署工作;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金融与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3)对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和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要形成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适时督查已下发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有关领导进行反馈。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银行和企业召开对接会、座谈会,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协调关系,及时了解我市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并提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措施意见,报每次工作例会研究确定。

2.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重大金融事件即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每月向市政府报告信贷投放情况;

(3)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银企洽谈资金落实情况;

(4)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

(5)及时请示和报告其它重大事项。

3.信息反馈和督查督办制度

(1)搜集整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经济部门关于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工作指示、思路和精神以及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并及时向各级领导和金融机构反馈。

(2)对金融机构、保险、证券和企业等反映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归类、整理,及时向市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将领导对有关问题的批示意见向有关责任单位传达,保证政令畅通。

(3)及时对工作例会确定事项、政府督查督办事项、领导批示和工作安排事项进行督查,把握相关问题落实解决情况,了解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保证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

4.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1)制定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处置水平,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稳定。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后须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对涉及企业资金供需、银企纠纷、重大政策执行、重大金融活动、重大工作部署等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5.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与其他单位、部门有相近或交叉的职能发生冲突和抵触时,要本着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的指导思想,主动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与矛盾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无法达成共识的,即报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界定。

(二)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内部主要工作制度

1.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机关人员考核制度。

3.学习、培训制度。

4.公文和档案管理制度。

5.接待制度。

6.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工作制度。

7.办公用品和设施管理制度。

8.保密制度。

9.印章管理制度。

10.服务承诺制度。

11.限时办结制度。

12.责任追究制度。

六、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

(一)机构基本目标

1.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农信社改革,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力争组建村镇银行;搞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引导社会闲散资金有序流动;努力引进、协调国内外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

2.积极开展银企洽谈,构建银企合作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增加对我市的信贷资金投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每年的贷款总额和贷款新增额在**市力争名列第一位。

3.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介入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型企业股份制改造,力争使其尽快上市。

4.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争取将我市其它大宗农产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增强农业抗险、拒灾能力。

5.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立至少一家市本级政府资金引导且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

6.建立和完善金融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建设,支持和帮助银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共建政银企和谐信用关系;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7.行风政风评议在全市各部门中力争达到先进行列。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的实事

(1)加大协调力度,促进银企合作,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我市企业开辟通畅的资金供需渠道。

(2)协调解决在**金融机构改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

(3)创新金融产品,为我市企业提供更加完善、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服务。

(4)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和品种,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试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配套和财政扶持资金。

(5)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促使其进一步做大做强。

(6)采取多种金融支持政策,支持产品有市场、效益好、信誉好的企业和市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其生产规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廉政谈话、廉政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职工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形成纪律严明、廉洁勤政的良好风尚。

3.认真履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责任

(1)严厉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市人行、银监办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教育广大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和变相非法集资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调查取证工作;对监管部门认定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公安部门迅速查处,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采取多种方式堵截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严格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严禁借改革、改制、破产等名义,恶意逃废金融债务。

(3)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努力盘活存量资金。运用行政、纪律、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开展不良资产清理维权活动,分阶段、分步骤抓好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借助体制改革帮助市农发行、农行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剥离核销不良资产,切实减少不良贷款数量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4)积极应对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置,将事件的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之内。

4.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新晨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创新和丰富金融文化,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5.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企业和其他纳税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尽快办结。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件,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6.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

7.认真履行机关文化建设责任。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和睦、合作、合拍、和谐”的要求,营造机关文化,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干部想事、谋事、干事的敬业精神,培养机关干部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七、附则

本方案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