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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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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预案的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现场救援组织及职责;应急救援程序;事故现场区域划分;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附则进行讲述。其中包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原则、单位自救原则、分级负责原则、安全抢险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部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危险源控制组、医疗救护组、灭火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专家咨询组、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市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预案,做好救援的指挥领导工作、当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受影响区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发生特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并执行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要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2.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规范(预案)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分级负责原则。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做到协调有序、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安全抢险原则。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安监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质监局局长

市人劳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广电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电力公司经理

市交通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二)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本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按照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

3.在本行政区域内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及事故后的归还和补偿。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核发事故通报。

6.做好社会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事故报道稿件经总指挥及市委宣传部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公布,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及时性、避免引起公众恐慌等不良后果。

8.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安监局

(1)起草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3)负责提供事故单位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大危险源目标;

(4)负责牵头组建危险化学品专家咨询组,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参加事故救援和综合协调工作;

(6)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工作。

2.市公安局

(1)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

(2)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3)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收集有关证据工作;

(4)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

(5)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6)配合事故的调查。

3.市公安消防大队

(1)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

(2)负责各类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现场扑救,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控制及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等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伤员的搜救。

4.市公安交警大队

(1)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

(2)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市卫生局

(1)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预案;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受伤、中毒人员抢救治疗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疗救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

(3)负责事故现场调用药品、医疗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4)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工作;

(5)配合相关事故的调查。

6.市环保局

(1)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危险、危害的范围;

(3)负责污染物质的处置工作;

(4)协助上级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工作。

7.市质监局

(1)负责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2)配合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8.市交通局

(1)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现场;

(2)配合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9.市建设局

(1)负责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建(构)筑物的相关技术支持;

(2)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构)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

(3)配合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0.市财政局

(1)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资金的财政预算;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市民政局、市人劳局

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安置、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12.市气象局

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13.市广电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道工作,确保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

14.市电力公司

(1)负责事故现场供电用电应急处置;

(2)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三、现场救援组织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二)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急救中心和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市财政局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进行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

(八)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督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和有关企业组成,由市安监局负责。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同时,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归口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消防大队。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值班电话:市政府:6612212,市安监局:6677311,市消防大队:119,医疗救护电话:120。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市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预案,做好救援的指挥领导工作。应急救援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任何单位不得拖延和推诿,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五、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险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该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六、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藏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车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热辐射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退至安全地带。

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就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m2)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易燃液体。新晨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

(二)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发生特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