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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种粮直补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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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种粮直补方案

为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把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和《张北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直接补贴的原则

1、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2、坚持向种粮多、粮食产量高的农户倾斜,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

3、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群众容易明白,确保兑现到应补贴的种粮农民。

二、直接补贴的粮食品种和范围

根据国家、省粮食直接补贴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我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粮食品种为:除饲料玉米和土豆以外的全部粮食品种;补贴范围为年全镇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计税土地面积。实行退耕还林的土地和不宜种植粮食的区域不予补贴。

三、粮食补贴资金金额的确定和资金的筹集

市政府确定:年我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总额为68万元;对农民在计税土地面积上种植粮食作物的每亩补贴2元。

每户农民粮食补贴额等于该农户年应补贴种粮面积乘以单位面积补贴标准2元/亩。

各行政村粮食补助资金总额等于每亩补贴标准2元/亩乘以该行政村确定补贴面积。

粮食直补资金从县市核定我县的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中安排,不足部分由镇政府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县政府批准后,再由县财政向市财政申请中央财政三年期无息借款解决。县核定我镇的粮食补贴资金如有节余,镇政府将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到农民手中,具体奖励办法由镇政府另行制定。

四、补贴资金的管理与兑付

(一)粮食补贴资金由镇财政所会同信用社管理,镇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粮食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

(二)镇财政所根据各村的应补贴面积和每亩2元标准计算的粮食补贴款,直接以现金形式,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镇财政所人员组成的发放小组,直接送到农户。

(三)为将粮食直补工作做细、做实,镇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专业小组入村到户,及时、准确、顺利的把直补资金兑付到农户。

(四)粮食补贴兑付的具体程序:

1、摸清计付粮食补贴的计付面积。由种粮农户填写县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粮食种植面积申报表,户主签字盖章后报村民委员会。

2、审核、汇总、公示、上报。村委会和包村的镇干部负责对农户申报的粮食播种面积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后进行汇总,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在村公示栏张贴公示,一份报镇政府。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申请表进行审定,根据审定结果计算出本镇的补贴资金总额,向县财政提出拔付资金申请,同时附以村为单位的汇总结果。县财政据以拨付补贴款。

3、发放《粮食补贴通知书》。公示三日后,对无异议的农户,由镇财政所按村,逐户认真填写省统一制定的《粮食补贴通知书》,必须按照《粮食补贴通知书》要求的内容、条件、格式填写,填好经审核无误后再逐级发放到户。有异议的,审定后再发放。

4、兑付。镇将无异议的农户补贴款编制补贴兑付表。兑付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村委会公示;一份送信用社;一份由镇政府做凭证和帐务处理的依据。发放时必须由镇干部带队,镇财政所送款到村、到户,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的监督下具体办理兑付手续。种粮农户或已成年的本家庭成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领取,领取时签名并留指纹。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执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领导,镇里成立了以镇长牛聪旺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孙振明、政府副镇长常洪为副组长,办公室、财政、农业、信用社、粮食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镇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直补资金的测算、政策宣解、兑付过程的督导检查、工作进度上报、情况反馈等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村书记、村主任负总责,为兑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由村委会主任付总责。

(二)各村委会要认真、细致地核准每户农民的粮食播种面积和品种,务心做到补贴准确。要对整个兑付工作负总责。

(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镇和村都要设立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举报箱要每天开启,镇举报电话、举报箱设在镇办公室,电话。

(四)必须做到“两个到位,五个到户,六个不准”。即公告张贴到村,补贴数额张榜公布到村;政策宣传到户,《实施办法》宣解到户,《公开信》印发到户,《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擅自变更省统一制定的《粮食补贴通知书》的有关项目,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数据,不准把发放给农户的粮食补贴抵扣包括农业税在内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不准以村、组集体代领,粮食补贴资金,不准以任何名义,巧立名目变相增加农民负担,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要广泛宣传粮食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实施办法,把政策宣传到位,把办法以交给农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要强化对粮食直补资金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村要建立粮食直补的“四公开”制度,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务必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镇党委、镇政府要深入各村及时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法乱纪和违反规定的要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将做出严肃处理。

本实施方案自年施行,试行一年。粮食直补的有关政策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