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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环巢湖旅游大道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依据县政府《关于印发环巢湖旅游大道项目县严店段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肥政〔2012〕59号)文件精神,经党委扩大会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拆迁范围
环巢湖旅游大道工程涉及我乡莲花、刘河、跨湖、新建四个村(社区),基本上是沿大堤20米范围内的村庄房屋,从下派河莲花渡口至蒋口河电灌站长约8.6km。
二、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拆迁补偿标准、搬家费、过渡费及相关奖励措施按县方案执行。
房屋拆迁安置统一实行货币安置。货币安置对象是指有主房被拆迁的户,以人均30㎡为上限(人口界定时间为拆迁公告公布之日),给予500元/㎡安置补助金。安置实行集中安置和撤并安置,由群众自愿选择。
三、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严店乡环巢湖旅游大道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同志组成。
(2)指挥部下设组织机构如下:
1、新居建设组:
组长:
成员:
2、拆迁安置组:
第一小组:刘河社区
组长:
成员:
刘河社区两委成员
第二小组:新建村
组长:
成员:
新建村两委成员
第三小组:莲花村
组长:
成员:
莲花村两委成员
第四小组:跨湖村
组长:
成员:
跨湖村两委成员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为顺利做好环巢湖旅游大道拆迁安置工作,必须按以下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8日至7月31日)。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白修建环巢湖旅游大道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发放拆迁通知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1、核查确认阶段(8月1日至8月6日)
四个拆迁安置小组分赴各村,挨家挨户对三榜公示内容予以核查确认。一是房屋有效面积及其它附属物数量的确认;二是拆迁安置对象的确认;三是拆迁安置人口的确认。
2、公示阶段(8月7日至8月21日)
①8月7日至8月9日进行第一次公示;
②8月10日至8月14日进行第二次公示;
③8月15日至8月21日进行第三次公示,同时公示8月22日为拆迁日。
3、拆迁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指挥部审核把关,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兑现拆迁补偿,帮助群众搬迁、拆迁。从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20日内即9月10日前一次性整体搬迁拆除结束的,经验收合格,按其房屋补偿款数奖励10%,逾期不予奖励。
五、组织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两委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履行好协调、保障和服务的职责,增强团结协作意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乡、村干部要全力以赴,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发挥自已应有的能力,全身心投入,确保拆迁工作如期按质完成。
(二)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制定的《环巢湖旅游大道建设县严店段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执行,要做到和谐拆迁、依法拆迁,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拆迁户如有疑问,指挥部要负责解释,切实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三)乡村两级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拆迁工作有序推进。拆迁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拆迁工作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