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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积极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深入宣传普及各种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为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县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担任,成员由政府应急办、民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商粮局、文广新体局、旅游局、交警队、消防队、电力公司、电视台和各乡镇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同志兼任。
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4月30日):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编印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做好应急宣传、演练、培训等活动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宣传、演练、培训等系列活动。
四、主要形式
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示、电视台专栏节目、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各种方式。
活动内容
(一)专栏宣传
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专题专栏,播放《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应急常识、公益广告和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情况等内容。
牵头单位:县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二)集中宣传
5月12日,组织有关部门在县政府门口两侧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准备宣传标语横幅(内容由本单位自定)、展台、展板、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
牵头单位:县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民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商粮局、交警队、消防队、电力公司
(三)乡镇和部门宣传
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街头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刷写标语、喇叭广播、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应急常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演练和培训
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震、防火、防踩踏事故等方面的应急演练和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教育的普及工作。
牵头单位:教育局科技局消防队
责任单位:各类学校
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按照全县“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各项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责任单位细化方案要于4月27日下午4:00前报县政府应急办。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与县广播电视台沟通联系。县广播电视台要积极参与,搞好宣传,在全县形成普及防灾减灾常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督查,及时总结。县政府应急办将对各乡镇、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防灾减灾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成效。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27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及有关音像资料报县政府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