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市委计生服务安排方案范文

市委计生服务安排方案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市委计生服务安排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市委计生服务安排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高质量完成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推进我市整体工作晋档升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以优质服务为载体的摸清底数、健康查体、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以及普及健康知识为重点的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力求使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优质服务有所突破,工作难点得以攻克,为开创我市201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所有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含流动人口。重点是上季度未服务,未采取节育措施对象和返乡或即将外出的流动人口。全面开展计生工作“消号”、“结零”行动。所谓“消号”就是对未落实计生措施的对象进行“消号式”落实,落实一个消一个;所谓“结零”就是对当年未落实节育手术的计生对象要全部落实到位。在避孕节育服务工作上,要坚持知情同意,科学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在工作模式上,强化孕前型管理与服务,积极探索季服务新模式,稳步推广磁县台城乡季服务的新模式。

(二)服务项目

1、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病艾滋病预防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指导发放宣传资料。

2、环情孕情普查。

3、对政策外小月份怀孕妇女及时进行补救手术。

4、对需要落实各种节育手术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术前医学检查,并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手术。

5、搞好生殖健康普查,对育龄群众提供免费检查服务,对查出疾病进行初步治疗或提出转诊建议。

6、提供随访服务,指导产后的育能妇女采取适宜的避孕方法,对节育手术的受访者及时回访,对术后有不良反应的积极医治,降低并发症发生率。

7、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8、对免费服务要升级。一是拓展服务人群,二是增加投入,每人达到10元以上。

9、同其他重点工作相结合,促使整体工作水平更上新的台阶。

工作目标

各县、区(市)在季服务时,要多措并举提高季服务到位率和求实率。改变过去集中服务模式,适当延长服务时间,拓展服务内容,充分利用网络、通讯等现代化工具,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上站和下村相结合,请回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走访与见面相结合等方法确保服务到位率和求实率。

(一)彻底摸清底数。通过开展季服务,摸清新婚、现孕、出生、漏报、外生、征费、“四术”对象、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及其孩次构成、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人数、流动人口、生育证发放及准确程度等各种底数。

(二)提高服务率。春季集中服务活动期间,要努力提高服务率,对特殊情况不能上站普查的,要组织技术人员入户访视;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及时催要流入地计生部门提供的孕检证明;对未按规定上站人员名单及住址、生育、怀孕、节育措施落实、未上站原因等详细情况掌握清楚。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实行挂帐督办,建立追踪消号档案,彻底消除政策外生育隐患,尽最大努力提高春季服务率。凡已婚育龄妇女冒名顶替或不按规定接受普查服务的,要依法按照省《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执行。

(三)确保服务质量。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要提前告知群众季服务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设立优质服务咨询门诊,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宣传咨询服务。在季服务站点设置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展牌和宣传资料,广泛宣传科普知识。二是规范操作。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手术常规,降低节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简便、经济的避孕节育服务。三是完善术后随访工作。专门安排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定期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率。四是严格程序。对季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要严格把关,事实求是地填写检查结果,确保检查结果与实际相一致。对服务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抓好“四术”落实。对服务活动中发现的应落实未落实的“四术”对象,特别是政策外怀孕对象,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其尽快采取措施,对不按期落实手术的,要依据省《条例》严肃处理。

时间安排

本次服务活动从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6月10日止。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重点服务流动人口阶段。从2013年2月16日开始到2月26日。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的实施方案发,迅速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张帖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重点是外出流动人口季服务和节育手术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普查阶段。从2月26日到4月16日。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全员上站接受春季服务,结合“民心工程”做到上站服务和节育手术两不误。

第三阶段:重点治理阶段:从4月16日到5月30日,对季服务工作来一个整体梳理,重点是对本次活动应服务未服务人群、应采取措施未采取措施人群,逐一“销号”和“清账”。

第四阶段:组织验收阶段:从5月31日到6月10日,各县(市、区)对春季服务活动要自我验收,写出验收报告报市人口计生委。5月30日至6月10日,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纳入年终对各县(市、区)的考核评估成绩。

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要把季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服务经费落实。要认真谋划,迅速落实。各县、区(市)要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发动,精心组织。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级技术站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确保春季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基础性工作。宣传氛围越浓,工作阻力越小。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集中时间,集中内容,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

(三)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要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民心工程和工作站建设列入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县乡技术服务站要利用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机会,搞好优生宣教工作,要设立咨询门诊,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宣传咨询服务,在季服务站点设置优生科普知识展牌和宣传资料等,广泛宣传“健康宝宝进万家”等相关内容。在搞好计生服务的同时,要与计划生育“民心工程”工作统筹安排,避免育龄群众重复上站,对查出疾病的要及时给予初步治疗或提出转诊建议,并建立服务档案和跟踪服务制度,确保接受服务的育龄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区)要结合季服务活动,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面来一个“对标”,按照国优标准看房屋建设是否达标,看执业医师是否配备,看医疗器械是否齐全,看技术人员是否发挥作用。

(四)强化调度督查。季服务期间,各县(市、区)要加强督导和检查力度,县计生局要深入到重点难点乡镇、村、组进行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搞形式、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漏查漏管或因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不到位影响服务质量,对查出的问题包庇纵容或不做处理,造成政策外生育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对检查不细致、不认真,人为导致顶替上站的有关责任人,严格按省《条例》规定处理。市人口计生委每周收取一次进度,进行质量分析,对发现问题少、落实“四术”少的,要进行重点督查、调度和解剖。

(五)要严格依法行政。各县(市、区)在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严防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不得出现违法违纪案件。要认真掌控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确保全市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开展。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