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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将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针纺织企业、特种作业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组织委员朱跃兵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镇安委会办公室对全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逐步建立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分工安排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城建所牵头,镇商建运办、居村办、供电所、水利站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派出所牵头,镇教育总校、文广站、安监站、卫生院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监站牵头,公安派出所、居村办、工办室等部门配合。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监站牵头,公安派出所、居村办、工办室、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派出所牵头,镇安监站、商建运办、居村办等部门配合。
针纺织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工办室牵头,安监站、居村办、商建运办公室等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和电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由相关单位配合质监局和安监局进行整治。
电力、水利、教育、卫生及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自行组织安排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和整治验收标准。各村居、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制订的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请于4月20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整治重点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防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倒塌、模板支撑垮落、人员坠落等事故;逐步构建村镇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机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推动高危工艺企业安装“联锁自控”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危化品生产企业整体的本质安全度。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加强对储存企业监控,扩大危化品运输企业区域联控,加快安全生产防护不符合安全标准企业的关停和搬迁。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工作,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加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的隐患排查工作,推进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标准化工作;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行为;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从业单位事故预防能力,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伤亡事故发生。
针纺织企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飞花棉尘的清理、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劳动防护用品以及车间房屋的耐火性等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和取缔企业自制和改装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小规格锅炉安全附件超期未检、损坏失灵、锅炉房未单独建造、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住行业特点和工作重点,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以解决行业突出问题为落脚点,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分阶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预防为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量化本村居本行业整治的工作重点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责任。各牵头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协调,提高效率。各相关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安全专项整治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四)定期督导,搞好总结。镇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进度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居、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在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年度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总结情况上报镇安委办,并由镇安委办对各村居和部门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