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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文件具体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为契机,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为核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迅速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行为,预防和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身体健康、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电子溯源管理,加大食品特别是食用油脂的抽检力度,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违法行为。重点结合“放心油脂”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全区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销售基本信息,加大打击无证照回收、违法提炼“地沟油”的窝点力度,杜绝销售劣质油脂和“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4年5月24日开始,至6月25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4日)。
区局召开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大会,集中部署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展开、有序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25日一6月4日)
各分局要对全区所有饭店、宾馆、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等所有涉及用油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展开调查摸底,建立全区食用油用油单位(个人)、餐厨废弃物收购单位(个人)基础数据库。并与所有的食用油使用单位签订《食用油采购、使用承诺书》。
各分局要在5月30日前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并将电子档报区局消保科备案。在6月4日前完成对餐厨废弃物收购单位(人员)的核实调查工作,建立废弃油脂加工点台帐。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5日一6月25日)
各分局在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开展整治工作。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照回收、违法提炼“地沟油”的窝点力度,杜绝销售劣质油脂和“地沟油”的违法行为,规范“地沟油”回收、提炼的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油脂的单位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注册登记部门负责从事废旧油脂的回收、提炼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审核发放工作;监督管理科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废弃油脂的回收提炼的行为;市场合同科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经营管理责任,规范农贸市场内现场加工食品的经营行为;监察室负责牵头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消保科负责通过报纸、电视、活页宣传单、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来,负责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材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区工商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分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特别是对两高《司法解释》要宣传到位,对《司法解释》的宣传文本要张贴到街道、社区、市场等经营者相当集中的场所,并拍照留存备案。
(三)畅通举报投诉,加强应急管理。各分局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需立案调查的,及时按照程序予以办理;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遇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科室要加强工作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区局监察室、消保科及其他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对面上整治工作适时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区局设定夏季食品安全专项考核奖,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整治工作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