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6篇范文

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6篇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6篇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6篇

第一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深入、彻底地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有效地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各镇(区)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并尽快设立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各行业各领域大检查的牵头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大检查的各项保障措施;市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牵头单位,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工作。

二、重点任务

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各镇(区)、各行业和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各地、各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要严格落实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责任,进而有效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大检查,对突出问题实施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一)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查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继续通过领导包案,监管人员分片包干,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内涵。加强“三合一”场所和群租房隐患整治力度,采用堵疏结合和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消除“三合一”和群租房存在的火灾隐患。严格实行9个市职能部门对全市6镇3区实行挂钩督导的办法,在整治行动期间如发生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将实行倒查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治理工作责任。

(二)结合转型升级开展“五小企业”整治。各镇(区)要通过大检查,对辖区内小化工、小电镀、小皮革、小家具、小印染等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严重的小企业、小作坊,结合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要求,在7月底前基本掌握“五小企业”基本情况,排出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落实整治要求,对其中不能整改到位的小企业、小作坊,依法实施关闭停产。8月初,市安监局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提出全市“五小企业”整治工作方案。8月底前,各镇(区)和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五小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实施方案。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意识,提升避险应急技能。一是加强“红线”和“底线”意识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在领导干部和企业单位负责人中开展“三对照三检查”活动,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二是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各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每一起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并在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查处结果。8、9月间,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事故单位和同行业单位开展事故的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安全素质教育。教育部门要将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必修内容,使中小学生从小掌握安全自我保护和应急逃生自救知识,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三、检查要求

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改进安全大检查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所有检查组都应到基层查现场,真正做到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做到检查部署有计划、有要求,具体操作有进度、有实效,汇总材料有数据、有案例。

(一)政府和部门领导带队检查。7月中旬前,市、镇(区)两级政府领导及市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工作调研。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方面,调研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和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检查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政府领导的检查工作,由其分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汇总,检查情况于7月2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市各行各业要在7月上旬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企业单位较多的地区和行业可采用发送书面通知、公开信等方式,做到大检查动员的“全覆盖”。要严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8月10日前,企业单位自查率应达到100%,其中重点监管单位应向市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7月中旬到8月底,各行各业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对重点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抽查,对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落实专人跟踪。

(三)强化监管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针对本部门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部门要保证执法监管人员有50%以上的时间在基层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面力争达到100%。有关监管部门要对近两年来未检查过的地区,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小作坊集聚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果断处置,不留后患。

(四)组织重点领域交叉检查和暗查。7、8月间,市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运输、危化品生产经营、城镇燃气、建设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问题,以及少数地区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进行交叉检查,并辅以一定数量的暗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抄告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五)开展各领域大检查工作督查。各地各领域都要组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工作督查,力争在8月底到9月初完成。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业单位的督查面要达到100%。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工作督查,督查以工作数据和解决问题案例为主,简化书面汇报,多看实际效果。

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每月18日前,将当月大检查进展情况材料和“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本方案附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9月18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篇

各科室、监察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好全市范围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局党组研究,现就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监局(安委办)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顾振清任组长,潘佳平、周照平、张文明、姜毓民任副组长,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科,由张文明负责,许盘良、顾婷婷、魏俊为成员,负责大检查相关工作方案制定、领导工作调研督查、上级检查汇报等工作,大检查期间的信息报送、简报编辑工作和各镇(区)、各部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以及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大检查工作相关报表填报、阶段性总结汇报、典型案例汇总与分析等工作。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组

在前期检查基础上,从7月1日到9月30日期间,市安监局围绕本机关监管重点领域和相关企业,成立四个企业生产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组,拟检查企业620家左右。

第一组:危化品专项检查组:由姜毓民任组长,局危化科具体负责,计划检查所有化工企业94家,油漆店12家。在做好全市危化品领域安全大检查综合协调工作的同时,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和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经营等企业。

第二组:职业危害、冶金企业及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组:由周照平任组长,局监督科具体负责,计划检查职业危害企业100家左右,冶金企业30家左右,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店213家。重点检查各镇(区)已申报有职业危害企业和冶金企业情况。

第三组:建材、纺织、机械及中小企业专项检查组:由潘佳平任组长,局监察大队具体负责,计划检查各类生产型中小企业100家。重点检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隐患自查自纠、“反违章”专项整治等情况。

第四组:事故企业及挂牌督办企业专项检查组:由卢阳松任组长,局监察大队具体负责,计划检查事故单位30家左右及全市“三级”挂牌督办企业43家。重点跟踪近年来发生亡人事故的各类生产型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四不放过”工作措施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和“反违章”专项整治等情况。

三、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暗查暗访组

根据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暗查暗访组,对各镇(区)和各企业实行不打招呼、随机检查。

企业暗查组成员:潘佳平、朱进、戚晓兵,主要检查市区各类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隐患自查自纠等情况。

四、本次大检查相关工作要求

1.完善大检查检查文书制度。要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检查时要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确保做到“一企一表”,并存入各科室、监察大队专用台账。

2.建立大检查信息汇总制度。在本次大检查期间,各检查小组要将每日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汇总,并明确专人统一收集保管,每月将大检查阶段性总结汇总至局综合科。

3.及时总结基层工作典型。各检查组要善于发现和及时总结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每月都要总结1个有具体内涵的典型案例分析,汇总至局综合科。

4.轻车简从开展大检查工作。各检查小组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得随意增加基层人员工作负担,减少不必要的陪同和接待。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制定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第三篇

一、考核分组:

第一组:由市安监局张昆明局长带队,市安监局张文明、宋巍伟(联络员)、顾婷婷和消防大队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组:由市总工会周惠东副主席带队,市安监局龚征、许盘良(联络员)、魏俊和消防大队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组:由市监察局孙建国副局长带队,市安监局潘佳平、顾依左(联络员)、严善良和消防大队相关人员参加。

二、考核时间

12月20日至12月28日(各镇、区对应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自定)。

三、考核分工

第一组:考核港区、浏河镇、浮桥镇。

第二组:考核沙溪镇、新区、璜泾镇。

第三组:考核城厢镇、双凤镇、科教新城。

四、考核重点内容:

各镇(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各镇(区)安监办的安监工作考核由考核组根据考核细则同时考核。各镇(区)抽查一个行政村和一家企业。

(一)各镇(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1.量化指标:

(1)事故控制情况;

(2)企业安全标准化推进情况;

(3)职业危害申报情况;

(4)安全培训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书(包括安全承诺书)签订:

(1)镇长与副镇长(一岗双责);

(2)镇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单位;

(3)镇与重点企业。

3.各镇(区)安监人员配备情况。

4.安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5.各镇(区)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工作书面报告。

6.事故隐患排查:

(1)7月份的集中排查开展情况;

(2)高危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3)2013年重大隐患上报目录;

(4)2014年三级挂牌重大隐患完成情况。

7.安全大检查

(1)春节安全大检查情况;

(2)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情况;

(3)4、5月份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情况;

(4)8-11月份“四项排查”开展情况。

8.“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9.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档。”

10.专项整治方案、推进措施及总结。

11.“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12.安全“三同时”开展情况。

13.应急救援演练台账。

14.检查一村一企台账。

15.消防工作。

(二)各镇(区)安监办安监工作考核

以各科室量化预考得分为主要依据,检查相关台账资料。

第四篇

各镇人民政府,港区、新区、科教新城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0月13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0月26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10月28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市2014年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上级的文件和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排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印发《市2014年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死亡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还仍然存在。冬季即将来临,全市进入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繁忙时期,加之雨雾冰雪等灾害性天气增多,容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认真部署、强化领导、严格责任,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认真落实大检查工作要求,确保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切实下降。

二、明确分工,落实检查责任。

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尤其要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责任。各镇(区)各部门的大检查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真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组织督查,强化工作落实。

根据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各镇(区)和各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查。根据大检查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检查执行情况。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总分析,并分别于11月16日前和12月3日前,将11月上半月和11月份大检查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统计表式见附页)。市安委会将于12月上旬组织对镇(区)各相关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的工作督查,督查结果将汇总通报,并作为对各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篇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今年七月份组织开展我市第二个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月”)主题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场所、公共设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管理责任,完善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部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及社会的本质安全度,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月宣传教育。各镇(区)、各部门要组织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月”专题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每一家企事业单位、每一个建设施工工地都要做好动员部署,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上好一堂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课,设立企业或作业现场职工隐患举报投诉意见箱等,营造人人参与排查隐患、个个自觉遵守安全纪律、时时处处杜绝违章行为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落实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组织对所管辖领域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隐患自查制度、隐患排查考核奖励制度、高危企业自查自纠定期报告制度、专家定期排查制度、危险工艺和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必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对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严格督促其抓紧整改完善。

(三)有效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七月底,市安委会、市各相关部门将组织对本辖区、本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指导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企事业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完毕;对发现的较大隐患,要专门研究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和整改过程、整改期间的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目录和工作台帐。各镇(区)、各部门要在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编制和更新本地、本部门重大隐患目录,并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抓紧落实整改方案、资金、整改期限以及整改期间的现场监护措施,切实防范事故发生。在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整改台帐的基础上,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明年我市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筛选准备工作。

(五)切实加快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进度。隐患排查治理月期间,各镇(区)要组织对2010年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掌握挂牌整改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协调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市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跟踪监管责任。

三、工作分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涉及到全市各镇(区)、各行业、各领域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场所、公共设施。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太政发[2007]101号),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督与管理职责,对本镇(区)、本部门监管领域的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任务。各镇(区)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切实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各职能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形成本镇(区)重大隐患目录和台帐。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部门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住建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设施工、城市基础设施、燃气等建设施工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组织依法打击非法建设、非法施工行为,加强对小型建设施工、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

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道路、桥梁设施以及内河港口和水上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海事处负责长江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以及校车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组织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

6.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场所等高危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负责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中小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组织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

8.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公安交巡警部门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道路交通运输“三超”(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转)等违法行为。

10.发改委负责组织电力运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经信部门要督促各类工矿企业严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行为。

旅游、商务、民防、文广新、卫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本部门监管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认真组织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健全高危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强化对化工生产、冶金、烟花爆竹以及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等重点监管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和严肃查处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未经申报在密闭空间拭用有毒有害有机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会同工商部门,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年度集中检查和隐患排查。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消除由此产生的事故隐患。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日常指导,督促企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二)积极做好建设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住建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重点加强小型建设工地和外来建筑施工企业承建项目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建设、非法施工行为,主动配合交巡警等部门深入开展对各类工程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做好各类危房和居民出租房屋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指导工作。要加强对城市燃气管线安全运行的行业监管,继续做好城市燃气管线占压清理工作,防范因野蛮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泄漏事故,认真做好城市相关公共设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涉及本行业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深入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各类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开展以排查“三合一”场所专项行动为重点,认真做好集贸市场、商店、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与重点时段突击检查,强化对消防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或停业整改。各级商务、文广新、旅游、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不断加大道路交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在组织开展对各类工程车辆违章行为专项治理的同时,依法整治道路运输“三超”现象。要加强路面执法和对车辆、驾驶人员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以及对道路交通标志的全面排查,积极消除道路交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道路客运、货运企业以及水上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积极协同交巡警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交通运输、交巡警和教育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有关单位校车、大型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政府组织、部门落实,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组织原则,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细化并落实活动方案;量化隐患排查治理作目标,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制定并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具体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隐患举报方式,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完善排查活动信息交流通报制度。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以及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抓紧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于安全状况较差、事故隐患集中、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的行业或领域,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结合8、9月份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月”活动计划,为组织集中执法整治行动做好基础工作。

(三)严格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各镇(区)、各部门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快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第六篇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六部门关于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和参与广、形式多、声势大、有实效的原则,制定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这个指导思想,结合“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两项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市动员。播出时间定于5月31日晚。

(二)在《日报》出一期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等内容的专版。

(三)营造“安全生产月”氛围。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相关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配合安监、公安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集中报道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宣传近年来我市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2.市文广局督促文化单位发挥行业优势,会同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安全文化、文艺活动的指导,采取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文艺团体、编演节目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市文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网吧、歌舞厅、影剧院、博物馆等公众集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记、安全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或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流动宣传车、电子屏幕等),联合宣传媒介,在重要时段开展安全宣传。要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五进”活动和消防知识“四进”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加强对居民社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设安全宣传栏,进行公益宣传。

4.市燃气、市供电公司等重点领域和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向社区居民发放日常安全用气、安全用电的相关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图片,举办咨询活动。

5.团市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在团员青年和中小学生中倡导遵章守纪、关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行为规范,组织大、中学生开展必要的安全技能学习和安全实践活动;利用课堂教学,向广大大、中、小学生传授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自我防护知识,推进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

6.市安监部门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综合指导和协调,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宣传与安全教育。

(四)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1.安全知识进社区:举办社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知识咨询日活动。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8日),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举办户外安全知识进社区的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展板由市安监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提供,统筹安排。活动内容初定如下:(1)有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出席咨询日活动;(2)设置安全生产常识和事故案例宣传展板;(3)由市安监、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配合设置咨询台,接受市民咨询;(4)发放相关安全常识宣传资料;(5)市民安全知识问答。

2.安全知识进学校:开展校园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救疏散演练。

在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月”期间,共青团会同教育、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与学校进行联动,组织发生事故后的逃生自救疏散演练等活动,并实地参观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提高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安全知识进家庭:在乡镇(街道)以社区为基层单位,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定期播放、刊登居民日常安全常识,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介绍安全先进经验等,组织优秀安全文化产品,到基层展映、展演、展播和展示,将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图书等送到基层群众手中。

4.安全知识碟片专题播出:6月1日起,每晚在市中心广场播放《突发事件应急案例精选——全民篇》、《社区安全——小心你身边的隐患》等内容的安全知识普及碟片。

(五)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

1.在各类企业中广泛开展“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的宣传。发动全体员工,在各生产部门、各工作环节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面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和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活动。加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在职工中大力开展以“十个一”为基本内容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卫生体会、接受一次安全卫生消防知识培训、写一点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象片、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签约会。发动更多的职工参加竞赛,着力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条件的企业,可选择事故多发工种举办安全技能练兵比武,提升广大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2.开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能的安全培训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采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组织专场文艺演出进工厂、进车间,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按照2014年专项整治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针对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来太督查时指出的存在问题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市安委会组织对两区、各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