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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四项排查”的工作部暑,进一步抓好党的十八大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和《关于扎实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内容
零售点排点:一是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二是现场安全条件与零售点相关要求是否符合要求情况,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三是零售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异地经营、变相进行二级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四是是否存在私设仓库的情况;五是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和超标准烟花爆竹产品;六是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排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自查自纠为主,区安监局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前)
各安监所、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根据隐患排查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排查方案,明确具体目标。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零售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后,填写《零售单位隐患排查自查表》(附件1)报辖区安监所备案。
(二)督查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区安监局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抽查不少于辖区内总量的1/3。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零售单位的检查要实现全覆盖。市安监局将以明查暗访和重点督办等方式,对烟花爆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县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0日)
各安监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回头看”工作,并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好的做法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乡镇办、开发区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区安监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安监所要切实加强此次安全隐患排查的领导和检查督促,全面部署,狠抓落实。零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企业要根据情况分类处理,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恢复经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因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认真监管,严格执法。各乡镇办、开发区既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抓好经营场所、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从根本上彻底消除隐患;又要强化行政执法,对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关闭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