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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食品安监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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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食品安监工作方案

今年中秋节恰逢国庆期间,同时将喜迎建国60周年大庆。我县将迎来最长的国庆黄金周假日,旅游观光游客较为集中,食品消费需求大,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过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假日,向国庆60周年献礼,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继续发扬暑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精神,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食品质量安全年活动为载体,以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为目标,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监测分析,做好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假期。

工作目标

国庆、中秋期间,采取特殊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体系,加强蔬菜、牛奶、熟食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的安全预警和监测。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把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关键节点。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宾、疗、招等重点单位、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类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食品安全的严密监管,重点加强小作坊、小餐饮、小商店、农贸市场的整治和规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安全保障目标。

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强化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全面推进按标生产。一是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度,督促各企业(基地)做好生产记录。强化农业投入品经销和使用的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兽药和渔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蔬菜、水果、生猪等主要农、林、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追溯制度,抓好生产基地周边环境的监测,保证产地环境符合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要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质监部门要突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重点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统一企业建档内容和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管理,督促企业严把生产关键控制点,确保生产工艺符合质量安全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月饼、饮料、熟食肉制品等节令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合格食品出厂销售。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要采取签订质量承诺书,限制销售区域的办法,加强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督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完善生产设施,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别要做好糕点、熟食肉制品、海产品等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工作。

(二)深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市场准入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28类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没有QS标识28类食品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追溯不合格食品生产源头,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二是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全力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继续巩固蔬菜、生猪产品、豆制品等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突出抓好批发环节的关键控制点,严格落实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大检测密度和频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净化食品流通消费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诚信和自律制度建设,强化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一是工商部门要督促各食品经营企业落实好流通领域食品进货查验、进货登记、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各项制度。加大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自律制度。二是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大力规范农贸市场和农村集市食品经营行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强化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做好生鲜易腐食品的保洁经营工作,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商务、农牧水产等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日常监管。严把生猪入场关,做好生猪屠宰全过程的跟班检疫,严格落实“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抽检频次和密度,严格落实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防病害肉和注水肉上市销售,净化肉类市场,确保肉类市场规范有序。四是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各项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完善百人以上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强化对休疗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乡村旅游点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县城区小餐馆、小食堂、户外餐饮点的日常管理,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逐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市场消费特点,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县城区、各旅游景区周边市场、餐饮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的日常检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食品市场整治工作,特别要突出时令食品和鲜活食品等与节日息息相关的食品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做现卖小摊点的整治力度,解决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过期霉变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加大农副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的监测、巡查密度,发现含有违禁成分的农副产品,要立即查封、退市并追溯源头。二是开展中小学校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餐饮企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公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开展动物产品和散装食品等高危食品的整治。加大动物产品药残的检测密度,狠抓养殖、屠宰、批发、零售关键控制点,建立全程监管工作机制。针对散装食品要加强生产、经营、运输全过程监控体系建设,确保合格食品销售。四是切实发挥举报投诉网络平台的作用。要发挥好工商、农业、质监、卫生、商务等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作用,全面受理,妥善处置社会举报投诉,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复。五是狠抓大案要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治和规范工作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三无”食品的打击力度,对大案要案要从快从重处罚,对典型案件要集中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发挥科学监管效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是实现食品安全预警的重要手段,必须把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放在首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质量的检测密度和频率,发挥科学监管效能。一是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产源头的监测。农牧水产部门要加强对蔬菜上市前农药残留的田头快速检测和畜禽疫病的监测及畜禽、水产品等违禁药物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林业部门要抓好果品农药残留的质量监测工作;质监部门要督促各类食品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出厂前的检测程序,做到每批必检,合格一批出厂一批,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抽检工作。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生产加工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二是农牧水产、工商等部门要抓好批发和配送环节的检测工作。加强对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的食品检验检测,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食品质量检测工作,要加大检测密度和频次,做到逐车次、逐品种、逐批次实施必检,确保质量安全。三是农牧水产、林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动态抽检。按照各自监管的范围和职责在抓好食品质量定期抽检工作外,要根据节日食品市场特点加大对熟食肉制品、蔬菜、畜禽产品、鲜活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测密度,进一步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做好市场随机抽检,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水平。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制订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乡镇、管理区、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杜庄工业园管委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能,对辖区内食品市场进行严密排查;各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做好职能衔接,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加强协调,确保高效运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多协调,勤沟通,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汇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效运转。

(三)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各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细化工作重点和措施,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具体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积累良好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两节”期间食品市场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做法,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务于10月11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总结报县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