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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动荡不仅影响金融业自身健康,还会冲击政府、企业、家庭等部门的正常运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金融深化与金融广化成为必然,金融安全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普系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举足轻重。中国人民大学顾海兵教授和张安军博士研究认为,国家经济安全分为金融、产业、战略资源与社会免疫安全四个子系统,其中金融安全所占权重为28%,位居第一,社会免疫安全占27%,产业安全占26%,战略资源安全占19%。进一步讲,维护金融安全,不仅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对于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主权也都是至关重要的。1999年12月,美国公布的《新世纪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分析了美国的经济安全,把保障美国的金融安全置于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利益之列。作为全球第一金融大国的美国,尚且如此重视国家金融安全,更何况我国还是一个处在快速发展、深入转型的发展中国家。正如高盛亚洲董事兼总经理胡祖六指出,一个国家尤其是新生市场国家如果金融体系不稳定,就难以实现经济的持续繁荣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因此从防止系统性金融危机的角度,关注金融安全的问题是完全有必要的。
无数历史事实表明,金融安全甚至关系着国家主权的维护。朝鲜战争时期,美国冻结了中国在美国的外汇资产;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冻结了伊拉克在境外的外汇资产;2011年欧洲、美国发动对利比亚的空中打击,也冻结了利比亚在境外的1700多亿美元资产。2011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资产已经达到31811.48亿美元,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这就是说,一旦我国与美欧及其盟国“有事”,我国的外汇资产将会成为待宰的羔羊。
一、推进资本市场开放需要迎接更大金融挑战
本世纪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的序幕已经拉开。2002年11月,我国引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投资额度为100亿美元,开启了迈向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的征程。2007年,QFII投资额度从100亿美元增加到300亿美元。2012年4月初,经国务院批准,新增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总投资额度达到800亿美元。2006年5月,我国推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6月15日,QDII达到98家,投资额度达到773.47亿美元,其中银行类26家94.6亿美元,证券类40家451亿美元,保险类27家209.87亿美元,信托类5家18亿美元。2012年7月5日,鹏华基金推出的国内首只海外私募股权QDII基金获批,通过这一平台,国内普通投资者对外资本投资的渠道得以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在为我国资本市场乃至宏观经济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不容忽视的金融风险。Kaminsky和Reinhart在对1970-1995年间20个国家的102次金融危机进行研究后发现,随着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包括资本项目开放)和金融监管的放松,金融危机的发生频率增加,危害程度加大,被调查的20个国家中有14个国家在进行国内金融自由化后的三年内发生了银行危机或货币危机。
对我国产生了较大影响的1997、2008这两次金融危机,我国都做到了相对的独善其身和全身而退。这不仅得益于应对措施的正确和有力,更得益于金融深化与金融广化的相对不足,以及资本项目的不可自由兑换。然而,金融深化、金融广化的相对不足和资本项目的不可自由兑换,是我国发展水平不高的一种过渡状态,绝对不能永远成为我们的避风港,因为这个避风港本身也具有枷锁性质。2011年,我国已经成为经济总量世界第二大国。未来的发展我们会有更为远大的目标,资本市场的开放必将逐步深入。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使中国所要面对的金融冲击会更多更大,金融安全的国际形势更趋严峻。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金融作为经济基础的重要构成,其安全的维护不能不考虑政治过程。中国人民大学顾海兵教授等人,对比分析了学术界金融安全评价的11种指标体系,将被多次引用的指标集合如表1-1。表中所列的9项指标,与政治过程直接或者间接相关。中国社科院何德旭研究员等人所构建的金融安全模型(如图1-1),也把政治因素作为重要变量来看待。
在金融安全网的四大要件中,①*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都涉及到政府的直接行动,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构建必须通过政治过程。 维护金融安全主要包含两道闸门,第一道闸门,是对金融危机的发育进行控制,让其尽可能不要爆发;第二道闸门,是在危机发生时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以及对来自境外的金融冲击进行化解。金融安全具有典型的公共物性质,市场主体不仅有“搭便车”坐享其成的冲动,还有投机获利的冲动。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需要完善的制度安排保驾护航,金融产业更是如此。与实体经济相比,高制度含量是金融业的典型特征之一。制度安排往往是不同利益集团政治博弈的结果。金融隐患必须从政治过程中去寻找,知易行难的诠释,金融安全的维护必须把政治活动视为内生因素。每次金融危机产生的背后,都有政治角逐的幽灵;每次金融危机的治理也成为政治渗透的重要平台。维护金融安全,既需要有应对各种金融风险的手段与技术,也需要有整合市场集团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相对于技术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这是因为,如果没有好的制度,好的技术可能没有人愿意执行;如果没有好的制度,甚至可能难于为应对危机准备起足够的技术手段,从而陷入金融技术上的无可奈何。从这个意义上讲,就维护金融安全来说,基于政治过程考量的措施,比单纯的金融技术创新更加具有根本性。
纵观现有关于金融安全的研究成果,大多是从纯粹金融技术创新的角度探讨问题,很少系统讨论金融安全中的政治问题。从政治学角度探讨金融安全问题,可以在更广阔的视野下认知金融安全的维护问题,可以从更全局、更长远、更根本的层面上为夯实金融安全的基础谋划新的思路。
二、研究对象问题
国外学者很少提及金融安全这一概念,他们所使用的相关概念中,与金融安全最接近的是金融稳定这一概念。欧洲央行行长Duisenberg认为,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中介、金融市场以及市场基础设施均处于良好状态,面对各种冲击,都不会降低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资源配置效率的状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研究员Houben.A.Kakes等认为,金融稳定是指在各种经济活动中能有效地分配资源,有效评估和管理金融风险,承受各种冲击的金融状态。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FredrishMishkin认为,金融稳定指能有效提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机会而不会产生大的动荡的金融状态。国外学者关于金融稳定这一概念的描述,显然都把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视为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这个功能通俗地讲就是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之间的中介功能、桥梁功能。在他们眼里,如果金融机构面对各种冲击时也能有效发挥中介功能,则金融是稳定的,否则就是不稳定的。由于他们所强调的金融稳定的主要对象是金融机构,所以,他们关于金融稳定的定义,显然是比金融安全外延更窄的一个概念。按照学术界主流观点,金融危机包括银行危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这就是说,金融安全就应该包括银行安全、货币安全、债务安全。
国内对金融安全的关注,主要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金融安全进行了界定。刘清江、张晓田认为,金融安全概念是一个立体的概念,它既表明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的金融运行状态,即客观状态,也体现一个国家为维持金融正常运行所拥有的主观能力。金融安全包括多方面的内容,首先是金融体系的安全,其次是金融发展的安全。金融安全的具体要求为:没有明显的金融风险、无重大金融财产实际损失、金融市场稳定、金融机构健全、金融运行有序、金融监管主动有效、整个金融业稳健发展、未因客观经济金融因素而使金融政策偏离既定目标等,金融的运行也未对政治、经济、军事等的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刘清江、张晓田关于金融安全包含“运行状态”+“主观能力”、“系统安全”+“发展安全”的见解是全面的,然而他们关于“金融安全的具体要求”的界定,却既让人难于准确把握,比如明显、重大、稳定、健全等范畴;又让人觉得“要求”过泛,如“金融机构健全”。
王元龙认为,金融安全应是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主权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王元龙把金融安全视为一种“抵御能力”,显然是过于强调了外因问题,至少是把内因置于次要地位。从国际上种种金融危机的教训看,金融危机的形成中内因往往是主要的,大国尤其如此。王斌、方晨认为,金融安全是指一国金融体系能够抵御和化解来自外部或者内部的各种风险,保证其金融秩序稳定运行的状态。这个观点把金融安全视为充分的“抵御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从内因与外因关系上讲比王元龙的观点更合理一点,但是“化解金融风险”这一诉求显得过高。金融风险无时不在,要化解它是不可能的。维护金融安全所要实现的,不是消灭一切金融风险,而是要避免金融风险可能带来的金融大动荡。除了金融安全概念问题,学术界还对金融安全网、金融安全评估等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大多是从纯金融技术的角度进行的。单纯就金融技术视角讲,国内外学术界关于金融安全的研究无疑是深入而系统的,尤其关于“应该怎样”的研究是透彻的。
然而,维护金融安全仅仅知道“应该怎样”却是远远不够的。在维护金融安全上,知易行难的问题是经常存在的,身不由己和无可奈何往往让“应该怎样”变得可望而不可及。相对于“应该怎样”来讲,“可以怎样”就变得更加现实而重要。“可以怎样”通常是由制度环境决定的①*,而制度环境之主角,则是由利益博弈、政治角逐所形成的无形的场。也就是说,维护金融安全不但应该清楚“应该怎样”,更需要探究“可以怎样”,要探究“可以怎样”,就不能不讨论金融博弈所包含的政治逻辑。在国家金融秩序的构建中,“歪嘴和尚念错经”的情形是经常发生的。如果金融博弈的均衡点属于非合作解,不能实现向合作均衡解的转变,金融安全可能很难从根本上得到维护。而这方面的研究,正是国内外学术界已有成果中最为薄弱的。
三、方法问题
从政治学视角研究国家金融安全,应该高度重视历史分析方法的应用。历史分析法是政治学的重要研究方法之一。长期执教于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政治学系的莱斯利•里普森(LeslieLipson)教授指出:“不探究过去,就不能准确地把握现在,更无法描绘未来的行动过程。”他在《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一书中还引用英国历史学家J.R.希里的话说:“没有政治科学的历史无果,没有历史的政治科学无根。”所以,从政治学视角研究国家金融安全问题,应该循着“论从史出”的逻辑,用历史事实来论证金融现象,用金融理论来解释历史轨迹,以史为鉴,探讨国家金融安全的要件,分析我国金融安全的内在构成,探寻维护金融安全的基本规律。
要加强对金融危机案例的研究。案例分析法主要是运用于对一系列金融危机和金融事件的分析。金融安全与金融危机是相辅相成的概念,正是金融危机的存在,金融安全才显得重要,所以,研究金融安全必须要研究金融危机,而研究金融危机不可能不研究金融危机现实案例。研究典型的金融危机案例,要从中揭露金融危机的政治本质。博弈论的应用。博弈论也称为对策论,或者赛局理论,是分析具有紧密关系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行动逻辑的一种重要方法体系。博弈论起源于数学,是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现在已经被广泛引入到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生物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军事战略等学科的研究中,并在这些领域的研究中展现了无穷魅力。金融制度作为一种利益分配秩序,既是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基础,也是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从政治学视角研究金融安全,应以国际政治竞争理论为基础,分析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博弈结构,揭露国际金融共识的虚无性;以利益集团理论为基础,分析国内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均衡及其变动。
还应该重视信息不对称分析法的应用。信息不对称分析的优势在于正视了交易中信息分配不均衡这个社会常态。金融活动中存在广泛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政治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一点也不逊于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分析法的两大范式,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大问题是导致政治领域效率缺失的重要原因,分析这两大问题,可以将金融安全中人的因素与金融技术的因素有机统一起来。
作者:田新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