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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冯先生强调的不是习得,而是自得。智慧之学虽然是习得,但必须自得于内,他多次举孟子与佛教的话来说明这个问题。孟子曾说:“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见《孟子•离娄》)在孟子看来,君子对外在的道必须有一个“深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要了解“道”是什么,更重要的是把道变为自身内在的东西,与自己的本性结合,成为自己内在的本质力量,只有“自得”于己,才能“居安”“资深”“取之左右逢其原”,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如果君子仅仅停留在知“道”上,“道”永远是外在的“知识之道”,而不是“自得”的内在的“智慧之道”。只有通过“深造以道”“自得于道”,“道”才能成为人生的智慧。孟子之“道”更主要的是指儒家的“天道”,其“深造”的主旨在于认识到“性与天道”的合一,把外在的仁义礼智内化为人内在的德性,让人的道德行为出于自然,仿佛天性生成。
二孟子之道虽然不是哲学之道,但孟子揭示了如何使哲学真正成为智慧的途径———“深造以自得”。“自得”强调的是把哲学变成自己人生的智慧,但是目前的哲学教学偏离了这个途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哲学知识与生活生产实践能力的脱离。哲学的智慧向度首先表现为作为主体的人应付和处理生产生活实践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既包括人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也包括人处理问题的能力。一个人面对自然的难题和社会人生困境能够应付自如游刃有余,他就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人这种游刃有余地处理问题的能力当然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习得的。哲学正是培养人思维方式与行为能力的知识科目之一。但哲学与其他科目不同,它不以学习哲学知识为目的。学习哲学知识只是人实现自身智慧的一种手段。因此,哲学教学固然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哲学知识,但掌握哲学知识不是最终目的。当哲学考试采取试卷考试的时候,它就已经偏离了哲学培养智慧的目的,因为,哲学考试的分数再高,也不能表明一个人思考事物、解决问题、应付环境的能力就高。
第二,哲学知识与道德实践能力的脱离。哲学的智慧向度还表现为主体的德性培养。人的自由表现为人不是被动地接受,而是主动地选择。在一个群体中,人的思想选择、行为选择就具有了价值的意向,同时也就具有了道德的意义。人的道德主要是一种实践行为,西方哲学家把道德看做是实践科学,其意义也正在于此。德性和一个人的道德自觉、道德自主、道德行为相关。道德自觉就是主体能够意识到人是一个道德存在者;道德自主就是孟子所说的“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在任何强力和诱惑面前不改变自身对道德的选择;道德行为就是把道德落实在实践中。因此,德性的培养虽然离不开道德知识的教化,但更重要的是道德信念的确立和道德实践的落实,而这些仅仅靠道德知识的传授是远远不够的。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王阳明认为,如果知识缺乏道德的维度,“记诵之广,适以长其傲也;知识之多,适以行其恶也;闻见之博,适以肆其辨也;辞章之富,适以饰其伪也”。陆九渊也说,“闻见愈杂,智识愈迷”,“进退无守,彷徨失据,是其好之愈笃,而自病愈深,若是而学,若是而好者,果可谓之近于智乎?”哲学教学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培养学生明白道德的根据、确立道德的信念、践道德的行为。而考试不能达到此目的。
第三,哲学知识与人生境界的脱离。哲学智慧不仅有知识、能力、道德,更重要的是境界。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世界观就是人们对宇宙自然、社会、人生等总的根本的看法。一个人对宇宙自然、社会、人生的觉悟与了解越深入、越全面、越长远,他的境界就越高。现代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曾指出,“哲学是可以使人得到最高境界的学问,不是使人增加对于实际的知识及才能的学问”。哲学教学关乎人生境界的培养,因此要通过哲学教学使学生超越形而下的局限,超越个人利益的束缚,而进入一个形而上的层面,从宇宙万物的高度去思考社会与人生。为达到这些目的,我们必须克服哲学教学中单一的知识传授模式,克服衡量哲学知识掌握程度的考试模式。
三哲学教学的目的在于智慧的追求,智慧不仅仅是拥有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提升学生的人生境界。所有这些目的,仅仅通过简单的课堂讲授、期末走过场式的考试是达不到的。那么,如何实现哲学教学从“习得”到“自得”的飞跃呢?冯契先生有一句著名的话:“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冯契对这句话有具体解释:“哲学理论,一方面要化为思想方法,贯彻于自己的活动,自己的研究领域;另一方面又要通过身体力行,化为自己的德性,具体化为有血有肉的人格。只有这样,哲学才有生命力,才能够真正说服人。”
一种理论尤其是一种哲学理论,要想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必须内化为人行动的方法,内化为人内在的的道德品性。理论不是书斋里玄之又玄的思辨,也不是政客舌尖上玩弄的语言,而应具有强烈的实践品格。理论的力量在于它的实践性,在于它对人行动上的方法论指导,在于它对人格的塑造。“化理论为方法”就是要求哲学理论的建设者和传播者不能为理论而理论,而是要赋予理论方法论的意义。要把理论转化为认识世界和改造现实世界的强大武器,只有这样,理论本身才具有现实的意义,才具有恒久的生命力。“化理论为德性”是指理论不仅仅是方法、是武器,不只具有外在的工具价值,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内在的价值。其内在价值一方面表现为理论本即是人性与人格的体现,另一方面表现为理论对人性的改造、对人格的塑造。任何一种哲学思想理论,从本质上讲都是人对自身本性的反思,当其生成之后,反过来又对人性具有建构的作用。人们不仅从某一种思想理论中能窥测到理论建构者的人性本质和人格特征,而且当长期受某一理论的熏陶时,其人性与人格也烙有理论的印痕。因此,如果说“化理论为方法”是指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知与行的统一,那么“化理论为德性”就是理论与德性的统一、知与德的统一。
化什么样的“理论”为我们的方法和德性呢?对于高等学校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来说,理论当然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以及以往的优秀哲学理论等。这些思想是经过历史的考验和实践的选择而被证明具有科学和实践品格的理论。但是,在现实的理论传播中,理论本身的价值与理论的传播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就是说,理论本身的价值在传播的过程中并非能得到完全的张扬。由于传播过程中人的因素,理论的被误解与理论的教条化不可避免。如何避免理论的被误解和教条化,是理论传播者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高等学校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以及以往优秀哲学思想的承载者和传播者,其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在理论传播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他们应当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化为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武器,化为每个人的内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化理论为方法”看,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作为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方法论,指导自己的实际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另一方面,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通过自己的教学传授给大学生。在传授过程中,理论知识的掌握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传授给学生,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金针”度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栋梁”。前者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化理论为自己的方法,后者是化理论为学生的方法。从“化理论为德性”看,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内化为自己的德性和德行。从逻辑上讲,知识与道德并不具有内在的关联,但具体到个体的人,知识与道德、理论与德性必须保持一致。一个知识与道德脱节、理论与德性脱节的人,不仅缺乏人格的感召力,其理论也缺乏说服力。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通过自己的教学内化为青年学生的德性。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知识的教育不是教学的最终目的,其最终目的是通过知识的传授培养学生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高尚的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使学生成为一个知识与道德统一、理论与德性统一的人。
总之,为人师表、传道授业,是高校教师神圣的使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仅自身应当做到“为学”与“为道”的统一,而且也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学生达到“知、情、意”和“真、善、美”的身心统一。
作者:冷天吉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