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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校企合作模式的启发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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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校企合作模式的启发

职业院校已经深深感受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和“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办学试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台湾较为成熟的校企合作经验,实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战略。教育部于2014年8月《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接着于2015年6月30日又《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其目的在于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校企合作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本人有幸到台北、高雄等地学院进行交流学习,在台湾,校企合作形式很多,不仅特色明显,对产业和经济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根据参访学校和企业的介绍,台湾各界采取了各种层级的合作方式提升校企合作实质成效,以人才培养为基础,突出技术研发协作,形式多样,内容广泛,层次分明,互为补充。

1.立法保障,政策支持,促进校企合作。

在台湾《大学法》和《技术及职业校院法》中明确规定了高等职业教育以研究发展高科技,培育高级技术人才为目标。因此台湾教育行政部门相继推出了促进校企合作的工作计划。1)推出“建教合作”计划台湾开展“建教合作”已经几十年了,建教合作教育模式已在台湾职业学校,专科学校及技术院校得到推广,合作形式也呈多样化,可分为轮调式、“三明治”式、“最后一哩”式、研究式、阶梯式、委托式、实习式、进修式等。一般大专院校以研究式、进修式为主,中等职业教育则以轮调式、阶梯式为主;轮调式在台湾推行范围最广,办得最有成效。2)开展“技职再造”计划自2010年1月1日起,台湾教育行政別部门特编列经強费,实施为期三年的“技职再造”方案。希望藉由“化教师实务教学能力”、“引进业界师资”以及“落实学生校外实习课程”等策略,确实强化技专校院的实务能力,增加产学合作机会与规模,以及有效落实学生实作能力。据报道,台湾技职教育主管部门计划自2014年启动“技职再造”第2期计划,包括成立产业学院、跟产商合作;推动师徒制学习,培育市场所需的人才。3)出台“专科以上学校产学合作实施办法”,促进产学合作2012年2月9日颁布了“专科以上学校产学合作实施办法”,明确“产学合作”之定义,明确“产学合作”的内容为专科以上学校与政府机关、各级学校、事业机构、民间团体和学术研究机构等合作办理各类研究发展及其应用(包括:专题研究、检测检验、技术服务、咨询顾问、专利申请、技术移转、投资持股、创业育成等)、各类产学合作之教育、培训、研习、研讨、实习及训练和其他有关产学合作事项;明定“产学合作”办理程序及契约内容,对各院校顺利开展产学合作具有促进和指导的积极意义。

2.校际合作提升各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能力

在大学校际协会之外,分别成立了分区(南区、中区和北区)技专院校校际整合联盟、区域产学合作中心、联合技术发展中心和创新与创业育成中心联盟等,技职教育产学合作的平台逐渐确立,通过区域产学合作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产学合作信息网连通技职院校、产业界以及研究单位,共同促进产学教学联盟的建立和产学合作创新研发。技术创新能力逐渐增强。其中比较有成效的校际合作组织有:1)建立区域产学合作中心台湾教育行政部门于2002年度推出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国立台北科技大学、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国立高雄应用科技大学、国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和国立屏东科技大学牵头的若干个区域产学合作中心,每个中心又有若干所伙伴院校。中心任务为协助提升联盟学校推动产学合作、建立区域产官学研资源整合与分享各方资源,扩增技职学校与产业界交流及共同研究合作,以达到学校为产业界培养实务人才、朝代加值再教育及关键技术知识引进、生根和创新之目的。成为区域产业的技术后盾与教育策略伙伴,成绩斐然。2)设置联合技术发展中心由台湾经济部门出资在全台湾补助设置12个联合技术发展中心暨伙伴中心。3)成立创新与创业育成中心联盟联盟成员共同成立“创业知识资讯室”和“管理专家群”,共设e化育成平台,致力于区域产业的研发辅导及业者的创新育成,依据各联盟学校的专长特色,透过人才培训教育、推动产学合作研究计划、产业发展学术研讨会、及软、硬件资源的分享,为业者提供企业再造的辅导或转介服务,大幅提升其经营运作的经济效益,提供中小企业创业资讯、进驻厂商在财会、租税、人资、训练、智财、法律、行销、国贸等免费咨询服务,并定期举行企业体质健诊活动。目前台湾区域所设立育成中心型态包括学校型、政府型、财团法人型及民间型,北、中、南几个联盟,联合131所育成机构,已累计培育5,113家育成企业,累计培育新创企业逾1,800多家,种种之绩效显示出育成政策的良好培育成果。

3.校内成立相关促进校企合作的部门

学校成立研发处,旨在配合台湾经建与科技发展,推动及整合学术研究与发展,加强校企合作功能,并推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下设企划组、国际交流组、产学合作组以及学校层级的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育成中心。其中:企划组负责校务发展委员会业务;校务中长程发展计划书编撰;南区技专院校校际整合联盟;校务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门整合型计划申请;发展特色产学平台奖励计划;承办教育部典范科技大学计划申提、补助款申请。产学合作组负责奖励教师专案及论文编修及译稿奖补助案;鼓励教师从事研究经费补助专案;编制专任教师著作目录;研究续优奖;产学合作续优奖事宜;校内教师、研究生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审核及回国经费报支;建教合作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全国技专校院基本资料库本校系统管理都统筹各表册填报/修正;“科学技术基本法”及“专科以上学校产学合作办法”法规相关事宜;配合教学资源中心修正“教师评监办法”;南区区域教学中心计划-教师及学生专题计划办理及经费核销;研发处之经费编列与控管;研发处之各项业务整理与联络窗口。国际事务组负责输入型国际合作;输出型国际合作;国际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是一个校级整合型研究中心。中心运用教育部门补助款、业界与本校之配合款、技术转移金、以及业界回馈机制,建立自给自足、永续发展之基础。为本校教师架构一个“与业界合作将教师接近成熟之研发成果(包括产品、技术与系统)进行产学合作与技术转移之长期运作环境”。创新育成中心在经济部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之补助下成立,以本校极欲发展和推广的相关产业为培育重点。借由育成中心之成立运作,扩大本校校企合作服务层面,促进产学合作蓬勃发展,以创造多元化服务收入,亦期盼从中孕育本校之核心专长技术,以建立卓越之校誉,成为协助产业创新研发与升级转型之最佳伙伴,以及培育高科技产业之摇篮。

4.各系部建立各层次研究中心(所)和实验研究室,提升师生研究可能

各系部建立具有研发功能,体现了技术先进性的实验研究室,指定专职教授负责管理实验室,均为开放实训室,可提供给本校所有师生使用,教师只需要提前3~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若借用者为学生,则须通过其指导老师在每个学期初提出书面计划,以便合理安排。基本保证有需要的教师和学生均可按计划使用实验室,以促进创新。目前,职业院校已经深深感受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和“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办学试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台湾较为成熟的校企合作模式经验,改变过往单一的“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合作方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校、企双方的主体责任,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搭建校企、校际、校内等多个层级的合作平台,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技术技能积累、社会服务活动,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和协同创新,实现长久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战略。

作者:向阳 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