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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艺术类课程作为广告学专业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已从多方位参与到广告人才培养中。文章结合教学实践,对目前广告学专业中艺术类课程的教学现状展开思考,探讨了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设置的意义、课程结构的搭建和教学方法的改进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广告学艺术类课程课程设置教学方法
广告学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学科,其课程体系整合了传播学、营销学、心理学、设计艺术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不同院校因办学背景和学科优势的不同,因此在课程设置中对某一类知识有所偏重。目前,我国大多数设置广告学专业院校的教学计划中,艺术类课程通常占有一定比例,然而这些课程的架构和具体教学实施都是从艺术专业的教学模式中直接复制过来,导致在针对广告学专业学生的教学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课程目标不明确、教学内容不适合、教学手段单
一、教学效果不理想等。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一直贯穿于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教学中,文章试从一个新的视角对这些问题提出思考意见。
一、艺术类课程在广告学专业学生培养中的意义
要明确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广告人才,或者说这些未来的准广告人应具备什么样的专业素质。在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广告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规定了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广告设计、制作能力。依据对这一目标的理解,广告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都设置了《实用美术与广告设计》《电脑平面广告设计》《广告摄影与摄像》等课程,不同院校还会根据自己的教学资源增设一些特色课程。多数人理解这些课程只是让广告学专业的学生体验一下广告运作中的广告创作环节,因为具体的广告制作人才的培养工作还由专门的艺术类院校来承担。艺术设计类课程对于广告学专业的学生来说重在增加体验和感受,其目的只是为了消除学生对广告制作这一环节的陌生感,其实这样的理解无形中削弱了艺术类课程在学生专业素质培养中本应有的作用。
广告学专业的主要培养目标当然不是培养专门的广告设计人才,学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多数也不直接从事广告设计的工作。正如广告学是一门复合学科,广告行业从业者的工作也往往是一个复合工程。根据行业工作性质,需要广告学专业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广告艺术设计素养,尤其是艺术鉴赏和评判能力。在当今的“读图时代”传播环境中,广告创意人才必须能够将点子通过可传播的形式(尤其是视觉形式)表达出来。曾在DDB(DoyleDaneBernbach)和李奥贝纳两家公司担任高级创意总监的著名广告人泰德·贝尔认为,“一个真正好的创意人员应该是写作能力和视觉表现能力兼备的。好的文案人员应该有很强的视觉感受力,而好的艺术指导,应该有很强的文字概括能力。”另一位著名广告人罗伊·格雷斯也认为,“一个好的广告创意人应是语言思维和视觉思维兼备”。①在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教师张树庭所做2003广告教育调查数据报告(毕业生卷)中,通过广告专业毕业生的数据反馈,设计课与美术课在毕业生认为获益最多的课程排序中分别占到了第一位和第六位。以上情况都说明社会需求的广告人才应是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才,艺术素养是其专业素养的一部分,艺术类课程需同其他课程一道参与到对广告人才的综合素质培养当中。
艺术类课程对学生的素质养成和能力锻炼应是全方位的,而不能简单理解成广告创作环节中对技术手段的体验。一个人的技能是其内在素质的自然外化,艺术类课程的目标不能仅仅是学生艺术技能的培养,更应关注学生艺术素养的提高。笔者认为,艺术类课程在整个专业培养计划中主要锻炼学生三个方面的能力:第一,审美鉴赏、批评及其相关的心智能力。即广告学专业学生应具备较高的审美水平,能较好地感受美、体验美、捕捉美,这是个人艺术素养的心智基础;第二,艺术创造力及其创造性思维能力。即广告学专业学生拥有较强的形象思维能力,不但能科学地认知事物,还能艺术地感悟生活。特别是艺术思维中所体现出来的艺术创造力对广告学专业学生来说启发很大;第三,艺术表达能力及其相关操作能力。这是指广告学专业学生在认知、感悟的基础上,应具备基本的艺术表达能力,即能通过各种形象将思维、观念外化出来,而这就要求掌握一些艺术技能。这些素质的养成和能力的培养是其他教学内容无法取代的,是由艺术类课程的独特教育属性决定的。
二、艺术类课程在广告学课程体系中的设置
艺术类课程是整个广告学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其他课程共同参与学生完整知识框架的搭建。课程如何设置,既关系到教学结构的安排又关系着教学内容的选择。
1.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内容结构
专业艺术教育的课程结构是庞大而复杂的,在广告学教学计划的有限学时中,要完成专业的艺术教育是不现实也没有意义的。要针对广告学的学科特色以及学生的身心特点做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安排,同时要兼顾三种能力的培养。考察我国目前广告学艺术类课程安排,大多直接复制于艺术专业教学的课程结构,在保留基础课程及和广告相关的专业课程后剔除其他部分。这样直接复制法会有一些明显的缺陷,一是课程结构不完整,缺少承接性和系统性;二是没有针对广告学专业的特色及需要做符合学理逻辑的重新架构。
总体上说,广告学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艺术素养分为艺术理论和艺术技能两大类别。艺术理论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即眼力和作品鉴评能力,以及艺术思维方式和创意能力。因为多数广告活动最终是用广告作品和消费者沟通,如果不具备优秀的广告创意能力和作品鉴评能力,广告目标则难以达成。广告专业的学生也应掌握一定的艺术技能即艺术表达能力,重点是掌握和传播手段相关的各种艺术元素和技术手段。这既包括对艺术基本元素形、色、音相关内容的学习,还有因传播手段的不同而分出的平面艺术、立体艺术、多媒体艺术知识的学习。
课程安排的时序也应随着学生知识结构和储备的完善,由浅入深,体现课程体系的承接性。目前,我国高校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有些一开始就集中于艺术技能的训练,学生的艺术思维和评鉴能力尚处于较低水平,技能训练课的效果也打了折扣,这就造成一些学生对艺术类课程的畏难情绪和挫败感。针对目前广告学招生生源艺术素养基础较薄弱的客观现实,第一学年应先安排以提高眼力和鉴评能力的课程,同时也要安排基础的艺术技能课程,其目的是提高学生对艺术基本造型元素的感受力。第二学年则主要安排提高艺术创造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课程,同时通过穿插在课程中的课题训练和课程设计培养学生将创意思维表达出来的能力。
三、四学年则针对广告传播手段的不同,安排专门的广告设计课程。
2.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内容选择
既然划定出课程内容结构,课程内容的选择便随之产生。课程内容的选择应在把握课程结构的基础上注重整合性和针对性,尽量做到利用有限的学时达成三个方面的能力培养。在笔者任教的学校,广告学专业教学计划
一、二学期设置了《广告美术基础》课程。这部分内容主要是通过平面造型与用色训练,来提高学生美术技术能力、观察能力、直觉思维能力、审美表现能力与创造能力。因为全校公选课中安排有相关的艺术鉴赏课程和艺术史论课程,我们将这些课程列为广告学专业学生公选课的推荐课程,所以在教学计划中没有作相应学时安排。第三学期安排了《图形创意》《设计色彩》课程,这两门课程是利用现有的艺术手段,完成课程中规定的课题目标。主要是训练学生的艺术创造力及其创造性利用艺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能力。第四学期安排了《实用美术与广告设计》《电脑平面广告设计》课程,具体内容除设计、制作技能的训练,还将优秀广告作品的赏析整合进来。第
五、六学期则安排了《广告摄影与摄像》《动画广告制作》《多媒体广告制作》课程。虽然课程名称冠以“制作”,课程目标则不是只关注艺术技能的训练,而是以具体的广告创作项目为核心,对艺术鉴赏、艺术创造、艺术技能的综合训练。课程的选定只是教学开展的前提基础,具体每门课程教学内容的调整、整合、创新则是更微观层面的课程内容选择,这部分的工作也需付出较大的心血。如何通过课程教学让学生学有所得是检验课程内容的准则。如笔者根据教学效果和经验将《设计色彩》课程的内容进行不断调整、补充,在保证基础知识教授的前提下,压缩过多和不适用的技能方面的重复训练,针对性补充和传播及商业运作有关的色彩设计小课题,作业形式不仅有作品也有文字分析和市场调查等。通过实践后学生反馈较好。
同时,课程内容的选择还应体现出开放性和灵活性,同样的教学目标可由不同的课程内容达成,以上的课程并不是固定的。时代的发展会对课程内容提出新要求,各个学校可以根据各学校的资源和特色制定出各具特色的课程。
三、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的教学方法
虽然设定了教学内容,然而由于课程要达到的教学目标不同,教学方法也各有差异。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是以广告专业人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为目标,对此教学方法既要符合课程规律,也要体现广告学专业的特色。
我国现有的在广告学专业中担任艺术类课程的教师多是从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上“转行”过来,教学方法和手段都直接承袭艺术专业教育。由于面对的教学对象不同,教师初期又对广告学专业培养目标缺乏整体、深入的把握,往往导致教师认为学生基础差,不好教;学生则对艺术类课程目的认识不清,作业达不到教师设定要求而失去信心,感觉课程收获不大。分析上述现象,笔者认为主要是教学双方对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的教学目的和意义缺乏正确认知的结果。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的教学不能以学生具备较高的艺术创作能力为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不能集中在艺术创作技巧的训练上,教学手段应针对新的对象和目标而呈现新变化。以《广告美术基础》为例,这门课程不是传统的素描和色彩写生训练,而是以探讨造型元素和造型原理及形式美规律为中心的开放式教学内容,主要关注学生审美能力和基本艺术表达能力的训练。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既有动手“画”的内容,提高学生对形、色的理解。因为观察能力、直觉思维能力都离不开学生动手去实践、去感受。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还穿插“观”的内容,通过分析、鉴赏,去理解形式美的法则和造型原则。教学手段也由传统艺术专业的学生写生训练加教师点拨转变为针对教学单元分析讨论、学生体验、对完成的体验作品再分析总结的探究式教学方式。学生体验的手段也不固定为某一类绘画形式,而是可以运用各种视觉表达方式。这既符合非艺术专业大学生的心智特点,又将课程的目标引导到审美鉴赏和艺术创造力上来。
在每门课的教学中,教师都应以提高学生的三种能力为原则,真正将着眼点定位在学生广告艺术素养的养成上,再根据每门课程的特点有所侧重。教学目的和意义明确了,教学手段自然就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如广告学专业课堂教学中常用的“案例教学法”“脑力激荡法”“问题教学法”“分层教学法”等都可以借鉴过来,结合艺术类课程的性质,加以改革创新。作业形式和评价体系也可不拘一格,作业不再只有艺术作品,也包括艺术鉴评文章。评价标准也不能只关注其作品的艺术感染力而过多苛责学生艺术技能水平,还应将考察重点放到学生是否具备艺术思维,是否体现出艺术创造力为原则。
相比广告学课程体系中的传播类、营销类课程,广告学专业艺术类课程的探索和教学研究还处于不成熟、不完善的阶段。真正将艺术类课程教好,让学生学好,有利于复合型广告人才的培养,也有利于拓宽广告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渠道。这都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关注,展开更多的研究和思考。
注释:
①(美)劳伦斯·明斯基,埃米莉·桑顿·卡尔沃采访并整理.如何做创意[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年.第17-45页.
参考文献:
[1]张树庭.广告教育定位与品牌塑造[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
[2]冯易.建立务实创新的广告学模块化课程体系.教学研究新论[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
[3]袁文艺.“后发”院校广告学专业教育调查.教学研究新论[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