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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宝珠冉晓昱骆岭单位: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河北石家庄
目前的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教学模式陈旧、滞重,在实际教学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被称为作曲技术理论的“四大件”的和声学、复调法、曲式作品分析以及配器法,在实际的高师音乐理论教学中几乎被边缘化,重技轻艺的问题依然大量存在。学生在做了大量枯燥乏味的四部和声习题和复调作业之后,面对鲜活的音乐现象茫然不知所措;学习了大量的曲式结构样式、配器原则之后,面对音乐的谱面时,却全然无从入手。普遍的问题还有学校的争相扩招与班(容量)人数的扩大,有些课程形同虚设(和声、配器作业没有改题等),甚至教学内容的严重缺失,等等。笔者以为,教学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在于高师音乐理论教学模式上。具体分析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关于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教学模式下的问题
首先、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教学与演奏(唱)实践课程教学脱节,缺乏必要的衔接。从理论课程教学上来看,目前的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教学模式下,理论的讲述成为课程的重点,而忽视了实践的环节。比如,学生演奏演唱的经典作品并没有在理论课上被提及,一些常见的技术手段也未曾在实践中得到相应的检验。比如说常见的复对位技术,如果,学生在钢琴的弹奏方面缺乏分析与总结能力的话,怎能够体验到这些复对位技术的独到韵味呢;通常,我们问到学生演奏演唱的作品风格、流派、曲作者等相关常识性知识的时候,得到的答案常常是答非所问。我们不仅要问,是否这些知识一定是音乐史课程上才能讲述到的内容吗?倘若是,为什么学生不知?倘若不是,是否我们的教学存在缺憾呢?难道理论课程上的讲述,点到为止,不再深究?理论知识不在艺术实践中得到检验,又怎么能够活学活用呢?
从学生音乐实践方面来看,重技轻艺现象严重。特别是学生在音乐实践中无法将所学到的音乐理论知识应用在对作品演绎的“二度创作”上,(换句话说,缺乏二度创作的“理论高度”)。在戏剧界“二度创作”是人们通常把剧作家创作剧本的艺术活动称为“一度创作”,把根据剧本在舞台或银幕上运用的艺术手段塑造形象的艺术过程叫做“二度创作”。在音乐上也指演唱家或演奏家把作曲家的作品在演奏演唱前再一次进行处理,也就是怎样表现作曲家的思想感情的创作。然而,现状是什么样的呢?学生们演奏演唱的过程中的“二度创作”缺乏理论高度,多停留在模仿、照搬上面。那么,为什么是这个样子呢?原因很简单,学生的演奏演唱多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专业老师的技术指导;二是录像带(VCR)的模仿,缺少了最重要的主观能动性。
举例来说,乐句的处理、呼吸甚至强弱的表达多依赖于作品中音乐发展的规律;再比如:音乐作品中情感的传达来自演奏者的理解,将作曲家的感情进行再一次处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依赖于演奏者的音乐理解能力、音乐分析能力,音乐体验来自于多年的经验、演奏者的习惯等等,归根到底来自于演奏者的音乐理解能力。
其次,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教学内容上的不完整性问题突出。从某些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本身来说,内容缺失现象非常严重,严重制约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效果。就和声学、对位法而言,学生在做了大量枯燥乏味的四部和声习题和复调作业的同时,才发现只是接触到了和声复调知识的一小部分。比如:一部分非常简单的作品中的近关系转调,往往要等到学了三十几章和声后,才会领略到,更不要说是远关系转调等等内容。例子:一些专科院校的和声教学通常是讲到重属和弦就草草结尾,现状堪忧。如果学生在演奏贝多芬著名的《悲怆》奏鸣曲时,序奏的和声调性以及作品中部调性的动荡不安,一般的和声教学怎会讲到如此的深度。再比如,大部分学生在弹奏巴赫的平均律时,并不能够渗透其中的复调手法;学生在学习了大量的视唱练耳课程后,却发现许多典型的拉丁、爵士等节奏模式没接触过。笔者认为,上述情况产生的原因很简单,现在的复调课根本讲不到这样的程度,视唱练耳课没有涉及上述等等内容。
从某些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的合并问题来看,内容缺失问题也很突出。特别是理论课程的合并,现在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或是符合当下课程改革发展的一种趋势,无可厚非。但是,实际教学中教学效果不突出,也可以说是制约教学效果的一个问题。首先,课程的合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实际上是缩小了教学内容的一种合并,并非扩大,比如中西音乐史的合并,视唱练耳与乐理的合并、合唱与指挥的合并,等等。由于课程的合并,原有的教学内容被删剪掉一部分,更不要说是教学效果了;换句话说,教学时间的缩短,教学内容的缩减,并没有带来教学效果的提高。
第三、高师音乐理论课程考核方式单一缺乏综合考核。原有的高师音乐理论教学模式下,考试,似乎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唯一评判标准。于是乎,音乐理论课考试音乐理论课的书面卷子,演唱演奏课程考试弹(唱)的曲目。这样的考试形式方式长期处于各自为政,互不干涉的状态下,似乎已经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考核思维方式。笔者认为,这种考核方式陈旧、单一,不能够客观的评判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只能够片面的考量技术或知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重技轻艺”思维模式的温床与土壤)。
通常意义上的理论课程考试,是相当重视试卷类测试的一种思维定势。教师忙于评分,学生忙于答卷,于是乎,卷子上交,成绩评定,课程结束。这种思维定势固然有它长期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却往往忽视了试卷背后考量的内容与意义。理论课程的考试完全停留在了理论层面上,空中楼阁就此竣工。而一般意义上的演奏演唱专业考试,通常是几首曲目为标准,无论自选还是必(唱)奏,多停留在技术层面,换句话说,技术的高低决定了成绩的优良,这样的考试,往往忽视了二度创作能力、即兴能力等能力的考察。以至于相当部分的学生,演奏演唱完考试曲目后,竟然不知道自己演绎曲子的作者、时代风格等其他相关内容。
(一)关于“交互型”教学模式构建的原则“交互型”教学模式构建的原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即加强学科之间互动与密切联系,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建立综合评定机制。高师音乐理论课与演唱演奏等技能实践课二者之间应该加强互动,不应该相互割裂。音乐理论课程是演唱演奏等技能实践课的重要理论基础;演奏演唱等技能实践课程是检验理论课程教学质量的必要途径。二者之间需要相互配合与密切联系,应该遵循互动性、互补性等原则。
(二)关于“交互型”教学模式构建的具体措施
首先,理论课上的分析研究曲目与演奏演唱曲目尽量保持统一。这样的“交互型”教学模式理论既可以联系实际,实践又可以寻求理论支撑。但这种形式的统一,曲目编制并非一成不变,即可编制成不同级别,也可建立相应的曲目库,实现风格多样性、多元性的最优化。当理论课上的讲述内容(选曲范围)与演唱演奏教学保持一致时,教学内容非常有目的性,而且可操作性强。这样,既避免了以前的枯燥讲述,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当演唱演奏教学(选曲范围)与理论课上的讲述内容保持一致时,学生的主动性被调动、教学效果大大提高。特别是,以往演唱演奏专业考试中曲目雷同的问题(演唱演奏更多的是多个学生、多次考试中出现几个相同的曲目),新旧曲目比例失调等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其次,强调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教学与演奏(唱)实践课程教学相互渗透,建立互动机制。在音乐理论课程上课的程序中增加演唱演奏专业教师参与,增加演唱演奏实践等内容的比例。以往,理论课程讲述过程中举出的作品实例,多来自音响、视频等资料,教学效果不生动,缺乏真实感。建立互动机制后,理论课程中增加专业教师(学生)演奏演唱参与环节,教学效果生动。同时,演奏演唱课增加理论课教师的参与。这种“交互型”教学模式,重要的一点在于强调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支撑作用。比如,新曲目的选择、研究方面理论教师更加能够胜任;曲目音乐的表现以及“二度创作”方面,更加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
第三,创新考试方式方法,强调综合评定机制。考试,要有很强的目的性。“交互型”教学模式建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创新考试方式方法。“交互型”教学模式更加强调综合评定机制更加客观,更加注重“技与能”的考察。
考试可以理解为强调技与能的双重考核形式,即将原来演唱演奏时间课的考试技能与音乐理论课程的问卷考试合并为技能综合评定考试。演唱演奏类的考试分为两方面:1)演奏演唱一定曲目的考察;2)其演奏演唱曲目的相关知识的随机问答或卷面考察;3)技能考察,强调实践能力的考察,比如即兴(弹)伴奏、视谱即(奏)唱、自弹自唱等等。这样的创新考试方式,既能够考查学生的技术水平,又能够考查学生的能力与程度,对于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这样的创新考试方式,也能够有效的扭转学生“重技轻艺”、忽视理论课程学习的学习观念。这样的创新考试方式,对于明确教学理念、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创新教学模式有着重要意义。
三、结语
教学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教学模式的导向性,教学观念的改变来源于教学模式的创新建构,笔者以为,本文所倡导的“交互型”教学模式,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现在高师音乐理论教学的种种问题,扭转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现状。本文所倡导的“交互型”教学模式,对于提高理论课教学的质量具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对于提高各演奏演唱专业教学效果也具有实质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