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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中融入民族音乐的对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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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中融入民族音乐的对策

【内容摘要】文章阐述了将我国民族音乐融入奥尔夫音乐教学中的对策,包括民歌、民族器乐、曲艺、戏曲、巴渝民间音乐等,目的在于让学生在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理念的框架下,既学习又传承民族音乐。

【关键词】奥尔夫音乐教学;民族音乐;传承

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中最根本的理念是原本性和本土化。所谓原本性是指挖掘人原本的音乐才能,即原本的音乐、乐器、词语形式和动作形式。本土化是指音乐要从本土文化出发。自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引入中国以来,很多前辈在其与中国本土文化融合方面做出了成功的探索与实践。例如,中国音乐家协会奥尔夫专业委员会会长李妲娜在本土化教学中,运用中国民族乐器大鼓、木鱼等代替西洋乐器,创造了具有中国本土化特色的经典课例,如《春江花月夜》《春节序曲》《阿细跳月》等,对我国奥尔夫本土化教学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民歌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的应用

奥尔夫音乐教育的重点是节奏,将中国民歌渗透进奥尔夫音乐教育教学中,可以选择一些节奏感较强的民歌,先从节奏入手展开教学。例如,劳动号子《川江船夫号子》中的《拼命号子》(谱例1)。可以先从单声部的节奏朗诵开始,让学生掌握前十六、切分、四个十六、休止符的节奏型,再叠加模仿的第二声部朗诵。然后将朗诵的节奏换成两组不同音色的打击乐器演奏,锻炼学生的节奏感知能力。接下来可以利用律动或音乐剧表演的形式,让学生模仿号工和船工拉纤的动作,边表演边唱号子,要注意速度和力度的变化以及音乐的表现力。由此,学生既掌握了基本的节奏型,又进行了二声部节奏和演唱训练,还了解了民族音乐中劳动号子“一领众和”的演唱形式,并通过表演再现了船工拉纤喊号子的场景。

二、民族乐器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的应用

乐器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奥尔夫独创了在教学中应用效果非常显著的奥尔夫乐器。奥尔夫乐器分为有固定音高、能奏出旋律的,以及无固定音高、起节奏作用的两类。有固定音高的乐器如音条琴,主要是木质的高、中、低音木琴和金属的高、中、低音钢片琴,小钟琴等。无固定音高打击乐器一般分为四大类:木质类、散响类、皮革类、金属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有特殊音响效果的打击乐,如雷声筒、雨声筒、齿木、卡巴萨等。另外,奥尔夫还鼓励学生自制乐器。我国民族乐器主要分为吹奏、拉弦、弹拨和打击四种类型。奥尔夫乐器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比较容易操作,如鼓、木琴、响板等,这些乐器都不强调过多的演奏技巧,追求一种即兴性。我国民族器乐曲大多创造于劳动人民,这类乐曲描述、展现、表达的恰恰是最普通的百姓生活,以及最淳朴、真挚的情感,因此民族乐器的可塑造性和自由发挥性较大,正好符合奥尔夫音乐教学中提倡的核心理念——即兴性。我国民族乐器很多都可以应用到奥尔夫音乐教学中,实现课程教学的本土化。比如,鼓、板、锣、钟、罄等打击乐器可以很好地取代一些奥尔夫打击乐器,吹、拉、弹类的旋律乐器可以取代旋律音条乐器。二胡只有两根弦,想要学习拉奏简单的旋律相对容易;竹笛学会吹奏音阶后,便能演奏简单的旋律;古筝是五声音阶定弦,空弦弹奏和奥尔夫音条乐器的序列类似,演奏简单的旋律比较容易。在教学中可以灵活应用民族乐器,如我国器乐合奏曲苏南吹打《将军令》中有一大段颇具气势的打击乐演奏,可以将其中的打击乐节奏谱单独拿出来,配以奥尔夫的打击乐器让学生练习。然后将乐曲中的打击乐去掉,保留旋律乐器,学生配合音乐演奏奥尔夫打击乐器,对比不同乐器演奏的区别,同时了解我国打击乐器的演奏特色。再如,古琴独奏曲《流水》。在学生欣赏古琴演奏的《流水》后,让学生用奥尔夫乐器模仿流水的音色,并与古琴的音色进行对比,这样能培养学生探索乐器发声的方法,促进其创造能力的发展,同时提高对古琴曲《流水》的学习兴趣。也可以截取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中主题音乐部分的节奏,让学生设计声势律动等,再为旋律设计乐器的伴奏,加上人声演唱,最后组合起来展示。这些方式都能让学生主动欣赏民族器乐曲,探索音乐中的趣味和各种可能性。

三、曲艺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的应用

曲艺,又叫说唱艺术,是以民间讲唱文学为基础,讲唱文学、音乐、表演三者融合的传统艺术,其中一些艺术形式可以和奥尔夫音乐教学有机结合。例如,鼓词类的主要曲种“京韵大鼓”,其唱词属于诗赞系,以七字句和十字句为基本句式。七字句又以二、二、三的格式最多,如《林冲发配》的唱词:君王/专制/有阶层,金字/宝塔/一般同。十字句的结构可以是三、四、三的巧十字,如《剑阁闻铃》的唱词:杨贵妃/梨花树下/香魂散;还可以是三、三、四的拙十字格式,如《草船借箭》的唱词:汉高祖/灭秦楚/龙争虎斗。这些唱词格式本身就带有一定的节奏感,可以将其改编成适合的节奏,用语言朗诵;或者配合声势,加上打击乐器的节奏伴奏,设计多声部节奏配合朗诵;也可以在做声势律动的同时加上演唱,设计一些流行音乐说唱风格的节奏型,并将这些方式和原版的京韵大鼓曲目进行比较,让学生把握鼓词类曲艺音乐的特点。曲艺音乐中还有一些诸如快板书等板诵类的作品,可以将其改编成有趣的节奏活动,通过朗诵、乐器演奏、声势的形式,在节奏设计上做更多的尝试。

四、戏曲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的应用

戏曲是中国传统戏剧形式,是以文学剧本为主体,以音乐、舞蹈、表演(含杂技、舞美)等为表现手段的综合艺术。奥尔夫从小就对戏剧有特殊的偏爱,他在儿童、少年时代就尝试自己制作道具、布景,自编自演戏剧。他创作了音乐剧的新形式,将音乐、舞蹈、语言相结合,从原本性这一观念出发,形成了独特的奥尔夫风格。他鼓励从事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教学的各国音乐教师,根据本土流传的故事创编小音乐剧。我国戏曲音乐中不同的声腔通常运用不同的地方方言演唱,可以将一些曲目,如京剧《铡美案》、豫剧《谁说女子不如男》、黄梅戏《打猪草》等改编为小型儿童音乐剧或儿童音乐剧片段,然后为不同的角色设计乐器伴奏;或者将其中的主题旋律和唱词根据儿童的年龄特征进行改编,将戏曲中的行当表演改编为奥尔夫音乐教学的律动动作等。如果是舞台表演,还可以展示不同角色的服饰、造型等。五、巴渝民间音乐融入奥尔夫音乐教学的对策巴渝民间音乐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一块瑰宝,是巴渝大地的人民在世世代代的生活中逐渐积累和发展起来的音乐文化,其独具特色。有丰富的号子(如《川江号子》《石匠歌》等)、山歌(如《太阳出来喜洋洋》《摘葡萄》等)、小调(如《盼郞歌》《绣荷包》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曲艺音乐,如“四川清音”;独有的花灯戏戏曲剧种,如《秀山花灯》等。这些民族民间音乐类型很多已经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专门的传承人在继承弘扬。但是民族音乐仅依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是不够的,在专业艺术院校中,巴渝民间音乐可以通过生动的课堂教学进行传承和弘扬,将民族音乐引入奥尔夫音乐教学中,实现教学的原本性和本土化。

参考文献:

[1]李妲娜.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和实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2]肖常纬.中国民族音乐概论[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3]周青青.中国民间音乐概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作者:谈相东 单位: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