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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我国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一般有五个模块: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以及专业方向选修课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建设,宜采纳这五个模块的划分方式进行课程体系建设。这五个模块的课程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应该是相辅相承,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关系。在实际教学当中,应当注重各个模块课程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各个模块乃至各门课程之间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培养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模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得到长足发展。音乐学作为一级学科文学下属的一个级学科,近些年来,其研究生培养工作也得到长足发展。在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主要涉及到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科研、艺术实践、学位论文等环节。本文主要针对目前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学院(系)中音乐学硕士研生教育的课程体系建构,提出自己的一孔之见。
我国研究生培养中的课程体系一般有五个模块: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以及专业方向选修课。“从音乐学学科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研究生作为音乐学后备学者其理想的状态是,具有较高的理论素质、音乐修养、人文底蕴和语言功力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养。这五个板块的课程设置,有利于顺利地完成音乐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达到这种理想的状态。
在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拟定过程中,应该明确地体现出这五个模块。使得开课有更明确的目标和分类。但遗憾的是,在一些高师音乐院系的培养方案中,对于上述这五个课程模块,或者没有有明确的体现,或者分类上还有一些混乱(分类标准不统一,逻辑上有一些混乱)。
比如,在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走在前列的湖南师范大学的音乐学硕士培养方案中,并没有明确地体现出这五个板块的课程分类。在华中师范大学的音乐学硕士培养方案当中,课程设置部分分为六类:①学位公共课②学位专业课③指定选修课④任意选修课⑤实践环节⑥补修课。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为36—38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为9学分,学位专业课、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为25—27学分。
实践环节并不属于课程设置。因而实际上,该校的音乐学硕士培养课程是五类。同时,其中的课程分类的标准并不统一,在分类上有一些混乱。其中的指定选修课,分类的标准是学生主动选修还是学校指定的选修(学校指定的必学课程,实际上是必修课),当中包括音乐类的专业课,也可包括非音乐专业的其他类课程。因而,笔者认为,目前高师音乐院系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的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加以完善。在课程设置的环节,应该有明确的分类,此外每门课程的考试(考核)方式以及学分等情况应该明晰地体现出来。
一、公共学位课公共课又称公共必修课,或称公共基础课,公共学位课是指研究生要想获得硕士学位所必修修完的公共课程。在各师范音乐院系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大多数的院系公共学位课程的学分数一般都会占10分左右。,在研究生拿到硕士学位所需修学分中占据着较大的比重。
我们首先应该对研究生公共课程学习在音乐学硕士生的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所开设的公共学位课程,承担着培养研究生思维方法,掌握语言和数学工具等任务。目前,各院校的音乐学专业大多开设有英语和政治这两大门学位公共课。有很多学生甚至有少部分的专业课教师对这类课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在音乐院系硕士公共学位课程设置中,一般开设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等政治课。这些课程对于硕士研究生的思维方法训练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学习,一方面可以使学生牢固地树立起正确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念,从而树立起正确的艺术观,指导他们以后的音乐实践活动;另一方面也会使得他们的科研工作在正确哲学观念的指导下少走弯路。
音乐学专业硕士的任课教师在该类课程的讲授过程中,应注重学生思想方法和思维能力的培养。同时也应该注意将此类课程同音乐学的学科特点相结合。这类课程应该和艺术概论、音乐美学等学科紧密结合起来讲授。紧密地联系学生的音乐实践和科研活动。这样就会提高学生的兴趣,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使得公共课程与专业课程成为有机的、联系的整体,互相裨益。
在音乐院系硕士公共学位课程设置中,英语占有较大的比重。一般要开设一到两年。有些院系,要求学生一定要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的四级或六级考试。笔者认为,音乐学硕士的英语公共课教学,也应当同音乐学专业密切结合,应该注重专业外语能力的培养。虽然学生通过了四级、六级的英语测试,但如果他专业英语词汇、专业英语文献的阅读能力不高,仍无法适应将来的科研活动和音乐实践。应该把英语的精读、泛读、听力的教学内容尽可能多地联系音乐学专业。
、专业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程是指学生获得硕士学位必须要修完的专业课程。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的主要出发点是专业的共同性,强调的是课程的专业基础性、以及专业广博性。研究生经过专业学位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专业研究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只有学好这些课程他们才有可能站在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才能有开阔的眼界,脚踏实地,才能做出符合要求、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不掌握牢固的专业基础知识,就无法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目前我国高师音乐学硕士培养方案中,存在一个问题是专业学位课程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一刀切的现象(关于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笔者将在本文第四点中详加论述)。课程模块的区分实际上是很必要的。香港工商管理类学位课程的一些经验可供我们参考。
香港工商管理类学位课程当中,除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课程外,把专业学位课程分为核心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辅助课程与选修课程四大类。所有攻读同一学校工商管理类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修完学院规定的核心课程,取得相应的学分。然后,学生在学校规定的“option”中选择一个主攻专业方向,以所选择的“option”为基础,分别学习相应的专业课程及辅助课程与选修课程。至于各种模块课程在总学分中的比重与分配,各学校之间有些差异。
由于硕士点审批过程当中盲目上马的现象较多。导致目前我国高师音乐学硕士培养过程中专业学位课程的设置往往受到各学校师资力量的局限。在专业学位课程的设置过程中,往往是根据自己学校的师资中有哪一方面的好的师资就开设哪门课程。无法兼顾专业学位课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课程结构不够合理,课程安排不够科学。
三、公共选修课高校硕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有利于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研究型人才。通过公共选修课的学习,研究生可以学到很多专业以外的知识。由于高师综合性的学科结构,使得高师音乐学专业的学生比专业音乐院校的学生在公共选修课方面,有着更多的选择余地。但是不可忽略的是,这种优势同时也带来一个弊端。那就是学生选课的盲目性。为了避免这种盲目性,一方面,音乐院系的教务部门可以和学校的教务部门一同制定一定的选课制度。另一方面,研究生导师应该在学生选择公共选修课方面给予一定的指导。也可以在音乐学硕士培养方案当中对公共选修课加以具体而详实的规定。
在音乐学专业硕士培养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公共选修课的管理,以保证学生公共选修课的学习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程能够使学生在已经获得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扩展其专业知识面。硕士研究生在巩固学位必修课程知识的基础上,通过专业选修课程的学习,可以对与本专业相关的多种研究方向有进一步的了解。专业选修课应该着重强调专业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同时也应该重视对学生研究兴趣的激发。同时应该有效地传递最新科研动态。应该对学生在科研方法上加以积极的引导。这就需要专业选修课的教师树立创新思想,探索和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力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目前高师音乐学硕士培养过程中,专业选修课所面临的问题是师资力量的不足,导致学生选择面比较狭小。改变现状的方法是加强校际之间的联合,整合本地区各个高校音乐学专业的师资力量,互通有无、扬长避短。
专业选修课的开设,同样也应当经过周密的策划与思考。可以先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进行论证和评审,把好开课关。一旦开课之后,就要争取获得最好的教学效果。
五、专业方向选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是针对不同专业方向学习和研究的需要,为学生所开设的选修课程。此类课程甚至可以根据学生的硕士论文选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开设,因而可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当然,灵活性也不等于不经过周密地论证和讨论就盲目开设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可以避免学生选修课程的盲目性。在所有课程板块当中,专业方向的选修课在学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所需要的学分中应该占据一定的比重。专业方向的选修课的内容,应该是学生研究方向所必须具备的一些针对性更强的内容。比如,可以为中国古代音乐史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开设古代文献研读方面的专业方向选修课,为声乐表演方向的研究生开设意大利语、德语、法语等专业方向选修课。
专业方向选修课,还有一个功能,那就是补课。随着研究生的扩招,各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有所扩大,学生水平难免良莠不齐。硕士研究生当中,有很多学生是跨专业报考。有很多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并没能够接受自己硕士学习阶段研究方向的系统性的训练。这对他们的研究和学习产生很大的阻碍。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开设一些专业方向的选修课,可以弥补学生在自己专业方向上专业知识的缺憾。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更顺利地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顺利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这五个模块的课程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应该是相辅相承,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关系。在实际教学当中,应当注重各个模块课程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各个模块乃至各门课程之间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