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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回声。舞剧音乐与舞剧存在密切的关系,它有着与其他音乐不同的美学特征,进而成为舞剧创作的基石。
关键词:舞蹈;音乐;灵魂;关系
舞蹈,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形式。舞蹈是一种无声的表达,通过肢体来表现内心的情感。舞蹈是伴随着人类最早的动作行为出现的艺术形式,而在舞蹈创作的若干重要因素中包含着音乐的音素。任何一种舞蹈,任何一个舞者必须根据音乐的节奏来进行舞蹈动作的创作,音乐就像是舞蹈创作环境的氧气一样,无时无刻不体现着它的存在。舞蹈和音乐相互依存,没有音乐伴随就不存在舞蹈,即使是最原始的舞蹈也有节拍或歌唱相伴和。音乐与舞蹈的结合,使得音乐艺术的表现形式得到了丰富,而且人们多方面的审美需求又满足于两者相结合以后绚丽多姿的综合艺术中。舞蹈和音乐的这种“共性”为它们的结合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音乐在舞蹈中的存在性
舞蹈需要音乐的情感激发和动作强化。离开音乐,舞蹈是难以充分表达感情的。音乐是一种无声的艺术,它是声音的艺术,是以音响为表现的物化形态。其主要表现手段是旋律,节奏与和声;而舞蹈主要是以肢体动作为其表现的物化形态,主要表现手段是舞情、舞律和造型。音乐是时间、空间、听觉的艺术。舞蹈是空间、视觉的艺术。它们虽然有着不同却也有相同的地方,一直以来舞蹈与音乐被作为姐妹花艺术来看待。从舞蹈与音乐的结合来看,节奏是舞蹈与音乐之间存在的共同点。节奏是舞蹈动作构成的基本因素,也是构成音乐旋律的基本因素。从产生之初,两者就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了,这是他们结合的基础。
从上古时代,舞蹈、音乐就伴随着人类声场劳动而产生。动作和节奏是密切相关的。如《毛诗》序所说,“情动于中,而行与言,是言之不足,故叹之,足之蹈之也”。人们用手拍打,脚踩踏,在某种动作连续重复过程中,就产生了有规律的节奏,既是音乐的也是舞蹈的节奏。舞蹈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感,音乐也需要舞蹈来诠释节奏。在节奏相同的情形下,产生多种多样的动作变化和队形的更改,从而形成群舞或独舞。只有有了一个共同的节奏源,才能创作出一个协调而具有观赏性的舞蹈作品。而在群舞的创作当中,由于表演者是由多个人组成,而每个人的心理节奏却又是不尽相同的,如果没有音乐节奏的规范,舞蹈创作者将无法按照自我心中的节奏来进行编排每个人的动作,那将导致群舞作品创作失败。在独舞的舞蹈作品创作中,舞蹈编导也必须按照自己的心理节奏,或者是根据自己对于音乐的理解,自行安排与音乐相对应的舞蹈动作完成作品创作。抒情也是舞蹈与音乐的共同点。两者都长于抒情而拙于叙事。舞蹈借助形态动作,便于表现情感的外部形态,音乐长于抒发复杂而强烈的内心情感,而且音乐的表达具有抽象性,它不会对舞蹈的具体表达产生重叠,矛盾或干扰,而可以与舞蹈结合得天衣无缝。
二、音乐是舞蹈的灵魂
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成为音乐之行,音乐成为舞蹈之声,自古以来就难舍难分。从音乐中的音素、动机、主题旋律与环境氛围,其一致性达到了近似“同步”的境地。舞蹈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艺术,音乐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舞蹈属于视觉范畴,有形而无声,而音乐则属于听觉艺术的范畴,有声而无形,两者可以有机结合。在舞蹈表演艺术中,优美的音乐配合,可以帮助舞蹈在整个表演过程中表达情绪,体现个性,烘托气氛,从而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舞蹈中的音乐是完成舞蹈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和揭示其主题思想的组成部分。舞蹈表现的情绪变化,是通过音乐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来体现的。舞蹈正是在形体动作与音乐旋律、节奏、速度、力度的有机结合中塑造鲜明的艺术形象的。就来说说舞剧当中的《乌纱魂》的编导情况为例。在该剧的编导过程中,他没有单纯地去设计舞蹈动作,而是先把大部分时间和主要精力用在倾听音乐上。所谓听,就是用心灵去感知音乐,就是“入境”,在旋律中体味,去寻觅动作的源头。一旦捕捉住情感的最佳宣泄点时,剧情中设计的动作和音乐融为了一体,自然流淌而出。在排演场上,剧情不靠回忆动作,更不靠场记,而是先和演员一起反复听音乐,交代对音乐的准确感觉,待音乐唤起灵感冲动后,他便在“凝固”的音乐气氛中如痴如狂的教起动作来。这时舞蹈随音乐驰骋,动作从胸中流出。因此,《乌纱魂》剧的动作不是硬编出来的,而是自然流出来的,如同行云流水,相映成趣。这正是源于舞蹈与音乐这种密不可分的关系,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乐舞”之称。舞蹈需要音乐的激发与强化。离开音乐,舞蹈是难以充分表达感情的。音乐本来就有直接渗入人心的特点,欣赏中常常把音乐中表现的感情当做自己内心的感情来体验。舞蹈家对于自己表演的作品的组成部分的音乐当然有更深的感觉和理解。这种感觉和理解进一步激发起内心的感情,通过外在的形体动作表现出来。
三、舞蹈与音乐的内在联系与异同
(一)舞蹈与音乐的内在联系
舞蹈是以人的肢体语言为主体的,那么音乐究竟给予舞蹈一些什么呢?本人看来,音乐shi少在以下六个方面,给舞蹈增添了魅力。(1)节奏、节拍等,给舞蹈以鲜明的律动;(2)音调、调式、音色等,给舞蹈以主题形象和风格的预示;(3)背景音乐、音量、速度等,给舞蹈以情绪的渲染和烘托增加戏剧性;(4)转调、变和铉、变节奏等,给舞蹈的内容以花容点睛,立增加戏剧性;(5)和声、复调等多声部,给舞蹈形象表现以丰富感,立体感和层次感;(6)不同的曲式结构连接,使舞蹈作品的情节发展更具逻辑性、完整性。
(二)舞蹈与音乐存在的共同点
1.舞蹈和音乐都是时间性流动的艺术,它们都是表现一个连续的、进行的过程,音乐是靠音符的连续,舞蹈是靠动作的连续,二者都是以节拍和节奏组织起来、连贯起来的。如果说旋律是音乐的灵魂,那末节奏就是它的基础,同样地说,动作是舞蹈的灵魂,那么它的基础也是节奏。因之节奏是音乐与舞蹈同步进行的最重要的基础,也是连续两种艺术的桥梁。
2.舞蹈和音乐在表现特点上都是不擅长表现抽象的概念。二者都是长于抒情,拙于叙述,更拙于理论。舞蹈与音乐都是人类实践的产物,是人们审美的一种方式,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思想感情和生活志趣,并表现着他们的传统习俗,道德观念以及理想和愿望。它们都来自于生活,并都用自身的表现规律去揭示生活,因此,它们是具体的,形象的,并不是理论性的。
3.舞蹈和音乐都是表演艺术。它们必须经过二度创作——表演,才能完成整个创作的过程。当一个舞蹈作品在舞台上演出
时,舞蹈和音乐同时经过视觉的途径到听觉的途径——“殊途同归”于欣赏者的感官,融合在一起,产生了新的“质”。
(三)舞蹈与音乐存在的差异
1.音乐是听觉艺术,舞蹈是视觉艺术,进一步说,一个是有声而无动作,一个是有动作而无声,这两者的结合既有声又有动作,就可能产生更鲜明、更准确的形象和更深刻、更细致的感情。
2.音乐善长于表现人的内心情感,本身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和抽象性,并且是靠听着来联想,发挥其最好的效益,而舞蹈是通过具体的动作来表达要表达的对象。
3.音乐是可以不依靠其他艺术而独立存在的,而舞蹈必须依赖音乐而存在,人类感情最直接的表示就是语言,当语言不足以表达情感的时候,就用欢唱来表达,当欢唱还不足的时候,才用手舞足蹈来表达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音乐与舞蹈是密不可分的。音乐是舞蹈的声音,舞蹈则是音乐的形体,舞蹈与音乐如鱼和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两者结合给人类带来一种美妙的艺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