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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学校教育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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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学校教育论文

一、学校开办的时间、数量、地点和学生人数

那么实际数量有多少?据笔者考证,在民国元年到民国十年间,布西地区的学校数量经历了一番变化。民国元年,布西地区“高等小学一处,初等小学八所,成立有年”,[当地行政主管因经费困难,计划将8所初等小学归并为4所。民国三年,布西地区有高等小学1处,初等小学8所。对于这番变化,有学者认为“1914年上述归并改建的小学重又分离,恢复为原来的8所小学”。有学者认为“从档案中所见新式学校的分布情况来看,在西布特哈地区不同时期新式学堂的数量和学校名称是不同的。从数量上看,档案上记载民国元年西布特哈地区开办两所小学及八旗小学归并为4所小学,但从民国三年有9所小学的沿革情况看,民国元年的归并措施未能加以实施”。也有学者认为“从现有材料看,民国元年所计划归并的学校,并未按原计划实行,或许计划被合并的学校保留下来了,或者本来计划甲校归并到乙校,但实际上乙校却归并到甲校,实际情况如何,尚需进一步考证”。

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呢?实际上,民国元年的学校归并措施只是停留在计划阶段,最后胎死腹中,未能实行。民国二年西布特哈总管宜铿额呈请上级整顿学务,其呈文道:“本属原设初高等小学一所,续设四乡初等小学八所……且开办以来三年之久。”从中可以看出,民国元年的归并措施未能实行。至于为何没能实行,实际上,档案材料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那就是上级部门没有批准当地的归并计划。民国元年“署理西布特哈总管事物协领庄善声报开办高等小学及八旗小学归并设立情形”的呈文,最终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否则民国二年西布特哈总管宜铿额又何至于再次呈请:“内仍截去四校,以明年一月起统归四校。”上级部门认为布西地区的教育经费足以维持现状,“岂能遽议停办,以失民国教育”。且八所小学分布零散,“彼此相距数百里,儿童往返不便,更无合并之可言……所请停办四校之处,碍难照准”。虽然前后两次的归并申请都未能获批,归并无法实施,但是“整顿”仍在进行。民国元年,在布西地区的8所初等小学中,谟鼎和乌珠小学都曾停办。乌珠小学停办一学期,谟鼎小学停办一学年。至于民国元年谟鼎和乌珠小学停办的原因,正如总管宜铿额所说,是办学经费短缺所至。查阅历史档案,发现民国元年布西地区的许多小学面临经费短缺的问题。比如,特科国民学校1911年学校入款267.1元,第二年经费是134.6元。在教员、在校学生、仆役、校舍均维持不变的情况下,经费骤减,办学肯定会遇到较大困难。

和礼国民学校1911年学校入款上期为127.829元,下期为132.400元,合计260.229元。次年即民国元年上期为26.221元,下期为132.426,合计158.647元。可以看出,民国元年上学期,和礼国民学校的办学经费是异常短缺的,学校勉强维持开办,下学期经费恢复正常。乌珠国民学校民国元年上学期停办。推测原因,其情况和和礼国民学校应该是相仿的。在上学期学校遇到经费问题无法维持时只能停办。下学期经费恢复正常后照旧办学。谟鼎国民学校民国元年停办,情况应该也是这样。至1916年,8所初级小学合并为6所。1915年当地行政主管因当地经济落后,经费短缺,拟将“博能学校学生归于谟鼎学校为一处,履新学校学生归于乌珠学校为一处,将所裁两校薪水每月二十九元六角二分添各校,稍示补助”。1916年春,8所初级小学合并为6所。根据1922年的统计,布西地区有学校8所,即布西高等小学(位于尼尔基)、和礼国民学校(位于和礼屯,或称霍日里屯)、特科国民学校(位于登特科屯)、谟鼎国民学校(位于谟尔鼎屯,或称墨尔丁屯)、卓尔国民学校(位于绰尔哈屯,今甘南县东阳镇境)、乌珠国民学校(位于小尔图屯,或称小尔土屯、乌尔科屯)①、阿伦国民学校(位于吉木伦屯,今阿荣旗境内)、第一私立国民学校(位于凯河屯)。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同时结合各方数据②,布西地区的学校截至“九一八”事变前,公立学校共计有7所,私立学校1所,即第一私立国民学校,共8所学校。这可以在时任布西设治局教育局局长于兴章的报告中得到证明,他说:“初高学校仅止八处,迄未扩充。”

从布西全境地图中可以看出,布西全境分为五区,第一区有布西县立第一高等小学;第二区有卓尔国民学校;第三区有和礼、特科、谟鼎国民学校、第一私立国民学校;第四区有乌珠国民学校,第五区有阿伦国民学校。从学校地区分布情况来看,分布不尽合理。第四区面积广大,村屯星罗棋布,人口众多。据1914年的统计,第四区(旧时的镶红、正蓝旗)总人口约2400人。但是,仅有一所学校,即位于乌尔科屯的乌珠国民学校,招生量有限。1914年上期,在校生5人,中期和下期18人。第五区、第二区同样人口众多。1914年第五区(旧时的镶蓝旗)总人口1307人,第二区(旧时的正红旗、镶白旗)约2500人,也各有一所国民学校。第一与第三区除第一私立国民学校、和礼国民学校位处偏僻之外,其他几所分布较为集中,相距不远,特科国民学校距局署十四里,乌珠国民学校距局署三十里,谟鼎国民学校距局署二十里。关于在校学生数量,基本呈曲线发展态势。1914年,布西地区学生总数235名。1918年学生数为215人,又据《达斡尔族资料集》“黑龙江省西布特哈境内所有学校统计表”中的表述,截至1921年1月,布西地区7所公立学校外加第一私立国民学校,总计学生人数156人。1923年在校生205名学生,1924年246名学生,1925年在校生共265名。③。

二、教学情况、师资和办学经费

1.教学情况布西地区的公立学校均采用上级部门指定的教材进行教学,民国前采用商务印书馆的教科书,民国后采用共和国甲种教科书。从民国二年的统计来看,西布特哈的初等小学每周教授28钟点,课程有修身、国文、算术、体操、唱歌、图画;高等小学每周教授36钟点,课程有修身、国文、算术、体操、唱歌、图画、历史、地理、理科。从民国八年的统计来看,初等小学每周教授28至29个钟点,开设课程,主体不变,有一些学校如谟鼎和特科国民学校加了手工课,主课是国文和算术,国文每周授课14个钟点,算术每周6个钟点。高等小学第一级教授32个钟点,开设课程除上述9种之外,还要加上手工课。主课依然是国文和算术,国文每周授课10个钟点,算术4个钟点,其次为历史和体操,各3个钟点,其余学科每周两个钟点。第二级教授38个钟点。课程与第一级相同,国文每周授课20个钟点。④

2.师资队伍关于小学师资,民国教育部曾有如下几条规定:“第26条,凡充小学教员者须受有许可状;第27条规定,受许可状者必须在师范学校或教育总长指定之学校毕业,或经小学教员检定委员会检定合格者;第28条规定,遇有特别事情,小学教员不敷时,得以未受许可状者代用为小学付教员。”此后,国民学校令虽屡有改动,但这几条规定没有变。民国初期,从接受的专业培训角度来讲,布西地区的教员基本是合格的。据1914年的统计,布西高小校长刘雨霖系黑龙江省师范毕业,教员王笃系吉林师范毕业。其他初等小学教员大多系布西籍满蒙师范毕业生。然而这样的师资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初等小学教员均系本籍人,“教授纯操达呼尔语,以致设学七年,成绩绝少”。汉文教材用达斡尔语来讲授,教与学都会遇到困难,而且不利于学生升学。省府下令,“将各乡小学教员调城考验,务以汉文较深、熟通汉语、洞悉教育方法暨学务情形者方准留充,否则一律撤换,另聘合格教员前往接替,并将月薪酌量增加,以资养赡”。“如学生届毕业之期,不能毕业,寻常视察,学生仍不通习汉语,即将该教员分别惩处,以昭儆戒”。当时的布特哈总管依令进行了考核奖惩,不过改观不大。1916年西布特哈总管说:“四乡八校教员文理通顺者甚少,每月薪水八元,均以过薄又皆纷纷求去。”如果说这时的师资差强人意的话,那么之后几年师资又差了很多。按照1919年的统计,布西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有教员3人,校长韩恒达系绥化教员讲习科毕业、北京法政毕业,教员金德芳系东三省陆军小学毕业,讲授第一、第二两级国文和历史,另一位教员系黑龙江省农业学校肄业,教授第一和第二两级算术、音乐、手工、理科。两位教员均非师范毕业,却都能讲授主课。特科国民学校的唯一教员肄业于黑龙江省第一中学,乌珠国民学校的唯一教员卒业于讷河县立第二高等小学,师资情况更为不堪。谟鼎和和礼国民学校情况好一些,教员均系讷河县立师范讲习所毕业。布西地区对教师的监管是有欠缺的。1914年,布西地区“劝学员及视学员系属一人,在文案兼差,并未照章设置”。劝学、视学系属一人,就是自己监管自己,监管是不到位的。而且视学员身兼多职,不能专注于教育监管。相形之下,地理相邻的嫩江县在教师监管这方面做得强一些,他们制定出了相对详细的教员考核奖惩标准:“所授各科,以全体能解者为甲等,三分之二者为乙等,三分之一者为丙等;学生肄业全体无缺席者为甲等,缺席至三分之一者为乙等,缺席至半数者为丙等。以上两项甲等酌给教员奖励金,丙等教员分别记过撤换。每月仍由县视学随时考核列榜通知。”

3.办学经费在教育经费方面,布西地区长期处于“盈少亏多”、捉襟见肘的局面。前文言及,民国初年出于经费短缺原因,布西地区屡次向上级部门要求撤并学校,并最终于1916年撤并了两所学校。布西地区的教育经费主要由晌捐和杂捐两部分组成。据1919年“黑龙江省西布特哈全境学务晌捐数表”记载,西布特哈四乡全境有熟田九千晌,每年抽收学费二角,每年共收学费1800元。粮商山货捐2133元,合计地方捐收入4113元。学校支出:布西高小该年支出1341元,每所公立初等小学该年支出234元,6所合计支出1404元,合计支出2745元,劝学所每年支出1368元。1925年时,教育经费为4848元。1928年,布西地区教育经费出现较大缺口。1927年黑龙江省教育厅鉴于学校教员薪资微薄,生活入不敷出,人才外流的情形,将原定教员薪俸标准加以调整,以促进教育发展。布西地区表示难以照办。布西地区“学费奇绌,恒苦入不敷出,若遵令遽按薪俸标准支配,更属无法筹措”。但又不得不于万分困难之中设法增筹。“拟由已裁实业费项下将排木船捐酌为拨归,并将牛马头及熟地捐,每头晌加三分,计共增大洋一千零六十八元,以之分别支配,虽未能与薪俸标准相符,然尚足维持目前”。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29年,截至1929年6月,教育经费亏缺1539.072元。经费短缺原因:(1)熟地晌收入减少。上文提到“西布特哈四乡全境有熟田九千晌,每年抽收学费二角,每年共收学费1800元”。1929年六月布西地区晌捐为133.263元,合计一年可征收约1600元,比以往少了二百元。①(2)上级部门对杂捐增收限制较严。上文提及布西地区为增加教员薪俸,拟增收牛马船排等捐。但黑龙江省财政厅没有批准。布西地区只能再次呈请增加捐款。“仍拟加收牛马晌捐,虽人民担负稍重,然较实业费尚减征一倍。至于船排等捐,每只多仅六角,少则三角。收此区区之尤,无病于商民,祗期集腋成裘,俾以暂维过渡”。(3)学田学林开垦培植不利。布西地区有上级划拨学田三千晌,学林五十万里,但到1925年仍未开垦培植。

三、教学效果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布西地区的入学率很低。据调查表统计,布西地区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是523人,已入学的是126人,入学率为20%。造成入学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由于教育条件差,办学成效不明显。另一方面是家长和基层官员对教育的必要性认识不清,“查布署学生尽系达呼尔子弟,每年劝招学生,虽经责成各旗员办理,多半视为具文。即或严饬各区按户催送,依然奉行故事。而于劝令子弟入校之必要,尤茫然不解甚或阻碍转多”。此外,布西地区各学校常常不能使学生如期毕业。从表1可以看出,1916-1919年间,布西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按民国教育法令,高等小学学制三年)升学人数仅为8人,较之1914年大量减少。1914-1919年,毕业人数仅为24人。初等小学的情况也不理想,存在大量学生不能如期毕业的问题。以和礼国民学校为例。从表2可以看出,和礼初等小学从1915-1919年5年间,只有7名学生毕业。学生不能如期毕业,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师资力量薄弱之外,学生素质差、没有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也是原因之一。“高等小学教员本拟照章授课,化其性质。而学生等任意妄为,不受教育。教员等功课稍勤,即行散学。如教员何之超因催学生早起上课,该学生控词逕面总管,以致教员辞职”。嫩江县也有不少达斡尔族学生,“第二国民小学各生均系达呼尔人,对于管教上自较汉人为难”。办学成效不突出,举一事为例。1917年,环球尊孔会医院进行医生招考,布西地区送不出合格考生:“现在学生资格,虽有一二稍通文理者,至应考医学则皆不能。”民国时期,布西地区的学校教育是落后的,在黑龙江省处于下游水平。

四、结语及几点启示

1.教育经费不足成为制约西布特哈地区学校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布西地区“学费奇绌,恒苦入不敷出”,长期勉强维持而已。从1907年兴办学校开始,到民国建立前夕,布西地区已有一所高小,8所初等小学。然而直至1931年,学校数量仍然仅为8所,与此相应,该地区学生数量也只是略有增长。20余年时间过去了,当地的经济与人口都有发展,而教育规模仍然在原地踏步。同时,教育经费不足也是调整学校不合理分布格局的主要障碍。不仅如此,由于教育经费不足,当地也留不住优秀教员。如前文所言,“四乡八校教员文理通顺者甚少,每月薪水八元,均以过薄又皆纷纷求去”。上级部门要求增加教员工资,布西地区表示无法照办。民国时期,县级教育经费均由县政府自筹。布西地区作为当时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所能征收的田赋和捐税是有限的,能用于教育方面的经费则更少,这直接导致布西地区教育发展停滞不前。

2.发展民族地区初等教育应因地制宜。民国时期同化思想盛行。教育部门不顾民族地区的民族特点,把汉化教育模式移植到民族地区。教员和学生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汉语文水平,“国文”课程是课程中的主课,占到初等小学课时数的一半。设置的课程无民族语文课程,教员无须是双语兼通人才。这种作法的后果便是导致教育的“水土不服”,突出表现就是学生入学积极性不高,基层官员办学无热情。布西地区作为东北少数民族地区长期未接触汉文化,骤然使之接受大量外来文化,必然导致“消化不良”,教学效果不佳。“有效利用民族语言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是发展民族教育的基本保障”。

3.教育监管必不可少。民国前期,布西地区教育的许多问题如师资问题、经费问题等,都是上级视学员发现并报告给上级部门的,这对当地的教育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落后,教育监管尤不可少。

作者:敖福军单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文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