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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理论教育的起源与休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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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理论教育的起源与休闲

作者:夏之放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美的创造活动的历史回顾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人通过劳动而自我生成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论证了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的根本区别,提出了“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著名论断,从而为我们研究美的创造提供了理论基础。从人类诞生直到今天为止,人类所从事的美的创造活动已经结出了光辉灿烂的文明之果,而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在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创造出来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一方面毫不留情地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异化劳动所造成的恶果,另一方面他又明确无误地肯定了私有制作为历史发展途径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他说:

人同作为类存在物的自身发生的现实的、能动的关系,或者说,人使自身作为现实的类存在物即作为人的存在物实际表现出来,只有通过下述途径才是可能的:人实际上把自己的类的力量统统发挥出来(这又是只有通过人类的全部活动、只有作为历史的结果才有可能),并且把这些力量当作对象来对待,而这首先又是只有通过异化的形式才有可能。

在马克思看来,在私有制社会里,一方面是劳动者处于异化劳动条件下创造才能受到某种程度的扼制,另一方面有产者阶级由于私欲膨胀而造成人的需要的片面性,因而双方都陷入一种人性的异化状态;与此同时,还应该看到正是这种异化的形式,双方都作为“类存在物”“把自己的类的力量”有条件地发挥出来,从而创造了人类文明、创造了美。

异化劳动和美的创造的关系曾经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议题。我们在这里无意重复过去发生过的争论或者为之评定是非。在我们的论述视野中的关注点在于:劳动为什么会创造美?怎样克服异化劳动对于美的创造的限制而真正达到自由的美的创造?而这些才是当今世界条件下所应该思考的基本问题。

劳动为什么能够给人以审美的愉快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当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方法能够吸引劳动者的时候,劳动者就可以“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具体分析起来,这种“享受”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劳动作为一种筋肉活动是人的生命机19体所需要的,是使生命机体显示其生命活力的一种方式。人的劳动与动物的本能性活动的区别在于,它是在人的智力参与下的自由、自觉的活动。

“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可见,从一般意义上说,劳动作为使生命机体所潜藏的体力和智力得到发挥的活动,本身就具有满足机体运动需要、获得某种生命自由的意义。这是从机体活动本身所获得的愉快。

其次,劳动作为人类维持生存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手段,是一种具有直接功利目的的活动,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根据主体意愿对对象进行加工改造以获得预定的劳动成果的活动过程,因而是能够获得预期功利目的使自己得到满足和愉快的过程。

最后,在劳动中,“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可以不断提高“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水平,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美的创造,获得更高程度精神自由的审美愉悦。依照社会分工的不同,人类的劳动活动可以分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大类,但实际上无论哪种劳动都是体力和脑力两个方面相结合而共同起作用的。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尽管活动形式千差万别,对于劳动者的具体含义也会各不相同,但是劳动可以带给劳动者审美愉悦的上述三种含义都是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在马克思看来,真正实现上述三个方面享受愉快的劳动是理想状态的人的劳动,是能够带来乐趣的审美性质的活动。

他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说:“假定我们作为人进行生产”(意即作为理想状态下的人的生产———引者),“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如此,“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是能够“自我实现”的“自由劳动”。

“自由劳动”正是进行美的创造的活动。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来看,美的创造活动只能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相对的“自由劳动”。所谓“异化劳动”条件下的美的创造,就是这种相对的吸引人的自由劳动,它包含着劳动者经过艰苦努力、克服主客观障碍而实现的特定的相对的自由。马克思曾经批评亚当•斯密仅仅把劳动看作“诅咒”而不理解劳动可以等同于“自由”,通过劳动过程实现劳动者的目的“也就是实在的自由”。

“在这些条件下劳动会变成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但这决不是说,劳动不过是一种娱乐,一种消遣,就像傅立叶完全以一个浪漫女郎的方式极其天真地理解的那样。真正自由的劳动,例如作曲,同时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

二、自由劳动与自由时间

马克思十分敏锐地洞察到“自由时间”的重要性,他认为,人类的能够愉悦身心的自由劳动,只是在主体能够自由支配自身的“自由时间”中才能实现。“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马克思把人对于自由时间的获得和运用提高到关乎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来加以论证:

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然要把占用它的人变为另一个主体,于是他作为这另一个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这个直接生产的过程就是训练,而对于头脑里具有积累起来的社会知识的成年人来说,这个过程就是[知识的]运用,实验科学,有物质制造力的和物化中的科学。对于这两种人来说,由于劳动要求实际动手和自由活动,就像在农业中那样,这个过程同时就是身体锻炼。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

马克思这种人的发展有赖于自由时间的多少及其运用的观点,深刻地影响到当今世界关于闲暇问题的研究,影响到休闲学的产生和发展。自由时间是“非劳动时间”,即“不被生产劳动所吸收的时间”。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自由时间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发展智力,在精神上掌握自由”、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包括个人接受教育和训练的时间、从事研究和科学实验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等;一是“用于娱乐和休息”的时间。自由时间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第一类活动中。自由时间是使社会成员充分享受人类文化成果、发展自由个性的保证。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只有具有了充分的自由时间,才能保障他得以继承和接受人类优秀文化并且进而从事自由创造的权力,才能够保障他实现把某种艺术创作作为自己的爱好和一种活动的权力。

而能不能得到自由时间以及得到多少自由时间,却是受到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的,是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物质财富的发展水平以及生产关系状况密不可分的。在私有制社会里,只有占社会少数的有产者阶级及其精神贵族、知识精英人物才有可能占有和享受充分的自由时间。有鉴于此,马克思提出了一种理想的社会形态———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普遍地占有和享用自由时间———这就是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

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组织中,完全由社会分工造成的艺术家屈从于地方局限性和民族局限性的现象无论如何会消失掉,个人局限于某一艺术领域,仅仅当一个画家、雕刻家等等,因而只用他的活动的一种称呼就足以表明他的职业发展的局限性和他对分工的依赖这一现象,也会消失掉。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没有单纯的画家,只有把绘画作为自己多种活动中的一项活动的人们。

在这种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得到发展”。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即使是在从事社会必要劳动的时候,也可以自由地表现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己的愿望,并且能够在产品中直观到自身而获得乐趣;在更多的大量的自由时间里,人们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达到自我实现的目标,获得充分发展和发挥个人创造才能的机会;同时,人与人之间将出现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肯定的新型关系,从而出现得以保证每个人的“自由的生活活动”的新局面。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理想的境界,是一种审美的人生境界,即人类普遍得以艺术化生存的境界。对此,马克思称之为“自由王国”。

毫无疑问,这种人类理想的“自由王国”的实现,需要经历一个长时间的艰苦的历史发展过程。

要使社会全体成员获得大量的自由时间,就必须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这又必须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充分涌流为其物质基础。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涌流,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客观进程。马克思说: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的彼岸。像野蛮人为了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但是,满足这种需要的生产力同时也会扩大。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

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够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的条件。[7](P926-927)在这里,物质生产活动的“此岸”与“彼岸”的区分与对立,对于劳动主体来说实质上就是必要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区分与对立。工作日的缩短,意味着自由时间的增多,进一步说,也就意味着人们发展自由个性、进入艺术化生存境界的机会和可能性不断增大。在马克思看来,从必然王国到达自由王国的过渡是一个客观的、漫长的发展过程。如前文所引述,这是一个“人实际上把自己的类的力量统统发挥出来,并且把这些力量当作对象来对待,而这首先只有通过异化的形式才有可能”的历史必然进程。

三、自由时间与休闲时代

对于当今世界的人们来说,自由时间的大量增多早已不是一个未来的生活目标了,而是现实生活中需要解决的、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西方发达国家于20世纪后半叶已经进入了后工业社会,人们的休闲时间大量增加,休闲与工作之间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向,休闲在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甚至人们断言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休闲占据“中心地位”的时代。美国《未来学家》杂志1999年第12期载文指出:据美国学者预测,休闲、娱乐活动、旅游业将成为下一个经济大潮,并席卷世界各地。新技术和其他一些趋势可以让人们生命中50%的时间用于休闲。休闲的中心位置将进一步突出,人们的休闲观念也将发生本质的变化。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未来的社会将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发生变化。也许10—15年后,发达国家将进入“休闲时代”,发展中国家将紧随其后。

在当今世界上,以欲望横流为其特征的后现代大众文化,正是在这种新的休闲条件下兴起和流行的。因此,如何看待休闲,如何规划和引导休闲,乃是一个关系到人类文化走向的战略性问题,同时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事实上,休闲科学已经作为一个正式的社会学科建立和发展起来,并且对于流行文化产生了引领作用。1950年,美国学者里斯曼出版了《孤独的人群》,明确提出了“大众文化”、“大众消费”等新观点;1955年,荷兰学者赫伊津哈发表了《游戏的人》,围绕着“人,游戏者”这一主题阐述了游戏与人类文化进化的相关性,指出游戏不仅是人类文化的开端,也是生活和文化的中心,因为人只有在游戏中才是最自由、最本真、最具有创造力的,游戏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世界;1962年,美国学者柏格发表了《闲暇社会学》,葛拉齐亚出版了《关于时间、工作和休闲》;1963年,皮普尔发表了《休闲:文化的基础》……等等。这些著作的问世,促使基础休闲学作为文化社会学的一个下属学科被确立下来。北美一些大学在人文社会学院、教育学院设立了基础性休闲学专业,同时也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地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运动学院设立了各具特色的休闲学专业。一批分别从农、林、医、运动生理、地理等自然科学视角研究休闲的科学著作相继问世,医疗休闲、旅游休闲、休闲地理等相关学科也陆续建立起来。休闲学逐渐发展成为包括休闲文化学、休闲哲学、休闲社会学、休闲心理学、、休闲教育学、休闲科学、休闲经营管理、休闲经济学等等的学科群。同时,在中小学课程体系中,休闲教育、休闲指导等也开始被列为必修课。休闲研究不仅引起学术界的广泛重视,而且也成为各国政府和相关国际组织高度关注的问题。1956年,在联合国帮助下,首次在欧洲十几个国家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休闲问题调查。1967年,国际社会学学会决定成立休闲研究委员会,次年在布拉格建立了国际休闲研究中心。1970年,在联合国援助下,由邦克雷财团主办,在布鲁塞尔召开了包括30个国家大约500名专家和政府官员参加的国际闲暇会议,通过了由国际娱憩协会①提出的著名的《休闲宪章》。《休闲宪章》指出:

消遣时间是指个人完成工作和满足生活要求之后,完全由自己支配的时间。这段时间的使用是极其重要的,消遣和娱乐为补偿当代生活方式中人们的许多要求创造了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它通过身体放松、竞技、欣赏艺术、科学和大自然,为丰富生活提供了可能性。无论在城市和农村,消遣都是重要的,消遣为人们提供了激发基本才能的变化条件,使其意志、知识、责任感和创造能力等得到自由发展。消遣时间是一种自由的时间,在这个时间里,人们能掌握作为人和作为社会有意义的成员的价值。《休闲宪章》通过后又经过几次修订,于2000年在世界休闲组织大会上作为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休闲权的具体化获得通过,其内容首先肯定了正当的休闲活动属于基本人权,个人可以利用休闲机会来实现自我发展,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该确保公民的这一权利,使他们得到最高质量的休闲。《休闲宪章》对于尊重人类追求休闲娱乐等自我发展的权利,对于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推动休闲活动的发展,都具有积极有益的保障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和闲暇时间一直在同步增长,在消费领域里先后经历了满足基本生活资料需求阶段、满足物质需求阶段,并且逐步转入了对于自我实现的追求。

人们把最后这个阶段的变化称之为第三次消费革命,其特点是在衣食住行、旅游观光、娱乐、学习等领域重视挖掘其中的文化内涵,以满足更高一级的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我国从1995年起实行了五天工作制,1999年又实施春节、五一、十一长假日,此后在调整五一长假的同时又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假日,这就意味着我国居民每年的闲暇时间已经超过三分之一,实现了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才达到的闲暇水平,旅游、节庆、体育、娱乐等休闲文化设施、休闲产业也迅速繁荣发展起来。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正在迎来一个休闲文化的时代。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如何休闲?如何运用自由时间?如何提高休闲活动的质量?如何在休闲活动中创造美、实现人生价值?等等问题,已经成为历史提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四、休闲文化与美的创造广义的自由时间是指工作时间(首先是为获得生活资料而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时间,俗称“八小时以外”。一般说来,它包括生活必需的时间和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两个部分。生活必需的时间包括与职业相关的活动时间、满足个人生理需要的时间、家务劳动时间、照顾家属以及教育子女的时间等等,这一部分自然也是人生在世必须付出的时间。另一部分才是真正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又称狭义的自由时间,即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休息、娱乐以及为了满足自身多种发展需要而付出的时间,这才是真正严格意义上的自由时间。如前所述,这种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时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以致进入休闲占据重要地位的时代,产生了专门研究如何运用自由时间的休闲学科和休闲文化。

参照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把人们目前在自由时间内所从事的各种休闲活动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型或者层级:

第一层级:可以称之为解闷者层级,从事消磨时间、打发日子、摆脱生活单调的活动,或者追求娱乐和刺激的活动,包括闲聊、自娱、打扑克、搓麻将、下棋、去舞厅、夜总会消遣等等。

第二层级:欣赏者和追随者层级,包括看电视、电影、戏剧、听音乐会,养花鸟及其他宠物,观光旅游,收藏珍玩等等。其特点在于人们投入一定的感情积极从事自己所乐意的活动,发展自己的爱好,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精神生活,但是尚未达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的高度。

第三层级:创造发明者层级,包括从事绘画、书法、摄影等各种艺术创作活动,业余发明创造活动,各种科学研究活动,这些活动需要从业人员全神贯注、身心投入,从而在创造实践活动中获取创造的愉快。这种愉快是在现有条件下创造“未然”事务的感受,是通过创造在“行动中行使自由而成为人”的感受,是一种能够使行为主体得以体验到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满足感。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在价值评判上处于负面的层级———放纵自我、危害社会的层级:从事赌博、吸毒、色情活动,以及打架、斗殴、醉驾、飙车、违法犯罪等活动,属于应该谴责、批判并且加以取缔和惩处的不良行为。

从有关社会调查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我国城乡大众在休闲活动方面,多数人处于第一层级,少数人处于第二层级,处于第三层级的人数则更少,还有一些人处于负面层级。这种情况表明,在现阶段加强休闲文化建设,提倡健康的休闲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层级,乃是我国当下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而提倡和鼓励各种创造性活动,在创造性活动中从事美的欣赏和创造,无疑是在健康的休闲活动中提高人们精神生活境界的核心内容和主要途径。

世界休闲与娱乐协会研究委员会首届主席、美国休闲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伊利诺伊大学休闲研究系荣誉退休教授约翰•凯利,将“创造”置于自己研究的中心位置。他在《走向自由———休闲社会学新论》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休闲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成为人”的过程,是一个完成个人与社会发展任务的主要存在空间,是人的一生中一个持久的、重要的发展舞台。作者指出:“成为人”意味着:

○摆脱必需后的自由。

○超越意识,获得人性的本真。

○采取决定性的、有方向的行动以实现人性。

○探索和谐与美的原则,引导行动的能量。

○承认生活理性、感性、物质与精神层面的统一。

○与他人在一起行动,使生活内容充满朝气并促进自由与自我创造。

○谋求“成为人”,不是按什么精确的样板,而是在行动中发展共同体,树立完美自我,培养美和爱的能力。

“成为人”意味着摆脱“必需后”而获得精神上的个性自由,获得超越意识而探索和谐与美的原则,与他人一起行动促进自由与自我创造。这就是说,“成为人”就是成为自由的人、创造的人、审美的人。

这种理性的和理想的人生目标,并不是在遥远的彼岸,而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创造活动之中。“休闲是创造的行动和可能性,即使通常只是小规模的创造,比如一句幽默,一个装饰房间时的小窍门或是比赛中一次临时的战术,但在它本身的意义框架之内是一些全新的东西。在创造中,自我和社会也因此而变得丰富起来,即使在很小的程度上。”“休闲活动本身可能产生享受,这种享受在行为者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时最为强烈,即达到‘畅’状态,而且,在这种沉醉中可以体验到被称为狂喜的高度兴奋。”

他进一步指出:将各种材料聚拢在一起以完成某种形式的创造,这不就是和谐或优雅吗?感知到这种优雅不就是美吗?至于这种创造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这并不重要。创造的场合是家、工厂还是工作间?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行为者或一个行为者群体完成了一项创造行为,伴随而来的是表达自我的自由和狂喜的感情。

只要人类是追求意义的物种,那么任何行动就都有寻求和产生意义的层面。当这种意义以物质的形式出现时,我们称之为产品,当它是非物质的时候,我们称它为狂喜或想象力。它可以是具体的或象征性的,情感的或理性的,隐秘的或公开的,典型的或新奇的。无论怎样,行为者不仅在表达自己,也在寻找自己,他不仅存在,而且“成为”。在这种行动中,我们是,并且“成为”人。只有当我们拒绝行动或否认创造的可能性时,才会把自己从我们的人性中异化出来。只有当这种行动被剥夺时,我们才被外界的力量所异化。

作者在这里充分肯定了休闲活动中事无巨细的创造过程所具有的审美意义:一方面是美的创造的客观产品;另一方面是美的创造给行为主体带来的“畅神”的兴奋和愉悦,双方合起来都是“表达自己”、“寻找自己”、使行为主体“成为”人的活动过程,它具有确证人性和进一步提高人性的重要意义。在今天,健康的、积极的休闲活动是美的创造的源泉。与此相反,如果拒绝或者否认进行创造的可能性,如果这种权利和机会受到剥夺,则会使行为主体感受到失落和痛苦、丧失创造的愉快,于是,他感受到的不是对于自己的肯定而是否定,这就使我们的人性陷入“异化状态”。总之,作者从人性的提升和“走向自由”的历史发展的高度,多方面论述了休闲创造的客观意义。最后,他得出结论说:休闲“不仅仅是工作以外的或多余的时间,休闲也不仅仅是摆脱所有要求后得到的自由,休闲是以存在与成为为目标的自由———为了自我,也为了社会”。

当代休闲研究的一个重要特色在于,从人性的全面发展、走向自由的高度看待休闲和创造,从克服异化和个人与社会统一的角度论证这种人性自由。这表明了当代休闲研究与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自由时间、异化劳动、共产主义等等问题的论述,在基本思路和理论高度上都具有一致性。马克思立足于对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观察和矛盾分析,提出了解决这些矛盾的社会理想。

他关于人性的异化和复归的论述,对于理想的自由王国的设想和展望,都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开创性成果,其中包含了对休闲、自由、美的创造等问题的深刻思考,理应在人类思想史上占有相应的历史地位。事实上,许多当代休闲研究的著作都曾经大量征引过马克思的相关论述。美国出版的《国际社会学科学百科全书》中“闲暇社会学”条目中明确写道:“能够预见到休闲在文明发展中的重要性的思想家是马克思。”

空前未有的休闲时代的到来,开创了人类审美文化发展的前所未有的新时代。目前充斥市场的各种大众流行文化,只是这一人类审美文化新时代的初步的前奏成果。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和精神生活的越来越丰富,随着人们走向人性自由的自觉性的日益提高,随着休闲研究的深入及其引导作用的发挥,大众流行文化就会越来越发展,越来越提高,真正的符合人性发展方向的审美文化就会越来越繁荣,人类的美的创造就会越来越展示出它的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