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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思想观念的不断进步,改革、完善高校道德教育评价方式已经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并且在一些学校得到了初步的开展,但是我们看到考试仍然是主要的评价方式。这必然会对学生的学习目标产生重要影响,使其难以摆脱传统的应试观念,进而增加了他们将德育教学目标内化为自身行动准则的难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教学内容相比,道德教育的实践性更强。其教学目标是否合理、教学效果是否显著,不仅要看学生是否完全掌握相关的道德知识,更要看其是否将所学的知识用于实践。道德教育的这一特点无疑对教学评价体系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本文在对我国当前高校道德教育的评价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新时期高校道德教育评价的机制构建和实现途径进行了探索。
一、当前我国高校道德教育评价的主要问题
(一)道德教育评价标准不合理
当今社会处于大变革大调整之中,在社会多元化和经济市场化的背景下,人们的道德观念受到了多种价值观念和利益的冲击和诱惑,价值取向多元化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特征。大学生正处于道德观念和价值观的形成时期,他们思想活跃,容易接受新事物、新观点、新思想,再加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
但是从我国的道德教育评价体系来看,由于长期受到政治、意识形态的强烈影响,我国高等学校把政治教育放在了突出的位置,将“德”理解为“政治品质”,用“政治”和“政治教育”替代了德育。这就导致了道德教育评价的侧重点演变成考察政治理想教育是否效果明显上,进而加剧了德育内容的政治化倾向,政治方面的目标和内容太多,导致道德教育的目标太高、太大、太空[1]。以这样的教学目标作为考查学生道德水平的主要标准,不能使当代大学生普遍关注的道德问题和内心的苦恼得到妥善解决。
(二)道德教育评价主体较为单一
当前,道德教育的评价主体是单一的,评价主体以教师和辅导员为主,学生只是被评价的客体,被动地接受评价,评价过程对学生完全封闭,取消了学生的道德主体性,使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挫。教师承担了全班所有学生的品德评价任务,事实上,教师不可能全面了解所有学生,于是,教师就给学生千篇一律地写上“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等形式化的评语。这一方面导致了部分学生对道德评价产生了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也使部分学生产生了“唯师”、“唯上”的不良思想。
(三)道德教育评价方式不科学
目前,高校思想道德的评价主要为以下方式:一是通过考试的方式对国家规定教育内容进行考核;二是通过教师和辅导员进行评价;三是将二者结合起来对学生的道德水准进行考核。从目前的高校评价方式来看,采用二者结合的评价方式是普遍的做法。虽然这一做法优势明显,但是其不足也是不容忽视的。
1.考试的评价方式难以真实地反映学生的道德水准。虽然考试的评价方式对于绝大多数大学生而言,是公平客观的。但是其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即这种方式难以反映学生真实的道德水平是其最大的弊端。因为我们知道一个人的智力水平并不与其道德水平成正比。要具有很高的道德水准不仅需要掌握很多的道德知识,更需要该行为体将这些道德要求落实到实践中。但是,我们知道以考试的方式是难以反映出这一情况的。很多学生在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时,并没有好好听讲,而是看小说、聊天、睡觉(调查显示对这种做法持“赞成”和“无所谓”的大学生占到26.88%[2]),但是他们能够通过短时间的背诵和记忆掌握书本上的道德要求,进而在考试中获得高分。而考完之后,学生们往往会将曾经学过的知识忘得一干二净。
2.由德育教师、辅导员根据学生日常表现作出的评价主观性太强。针对只采用考试方式难以真正考查学生道德水准的问题,国家要求学校进行相应的改革,相当一部分高校对道德教育的评价方式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增加教师和辅导员对学生的评价比重是普遍的做法。辅导员、教师是与学生朝夕相处的教学管理和工作者,所以通过设定相应的考核要素(例如学生出勤、参加团体活动、上课状况、与同学关系等),让这些处于一线的教学管理和工作人员进行观察,给出相应的评定,显然更为合理。调查显示,“有90%的高校管理者、教师和在校大学生认为,评价大学生道德品质的标准主要是平时行为,而不仅仅是考试成绩”[3]。
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对考察要素进行科学设置来规范评价者的行为,但是要完全量化指标是非常困难的。这就使得该方式考查过程中的人为色彩过浓。换言之,这种考查方式能否成功对评价者的素质要求很高。但是我们看到,由于人情因素、教师收入低、教师精力有限、对教师的约束较小等因素的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客观的现象。一些学生为了获取较高的评价,甚至主动采取一些不良的行为。
3.两种评价方式的分数分配比例难以量化。上述两种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又都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因此,一些高校采用了二者结合的评价方式,即将考试和教育工作者的评价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综合后对学生的道德表现给出相应的评价。这种做法的主管愿望是好的,但是如何分配比例却是非常大的一个难题。我们知道,列入考试的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是涉及公德的内容,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等;而教师平时评价的内容往往涉及的是个人品质问题。很多学校的做法是将平时考核的比例定为40%,表面上看,这种做法是要求学生将二者同等重视。但是我们知道,只要学生的行为不太出格,教师一般不会将平时成绩给得太低。这就使得一部分学生仍然将学习的主要精力放在知识性的学习上,而另一部分不学习的学生则产生了“不管怎么样,都有40%的平时成绩垫底”的想法。
另外,对评价资源要求更多也是该方式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虽然只从一个方面考查学生的道德水平存在很大的缺陷,但是这种做法对评价资源的要求并不高,从某种程度上看是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一旦我们要将二者结合起来,必然需要更多的评价资源,需要评价者投入更多的精力。这也是导致相当一部分高校采用这种评价方式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新时期高校道德教育评价机制的构建
(一)当前高校道德教育面临的时代特点
1.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元利益主体共生的局面,人们的价值取向也日趋于多元化。积极的和消极的、传统的和现代的、东方的和西方的多种价值观并存是当前社会价值体系的总特征。尤其是在信息传播日益方便的今天,学生们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大学生中,高消费、喜攀比、追明星,盲目崇拜、铺张浪费、不关心集体、不关心别人的现象普遍存在。陆红梅和李红军在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十个学院的学生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虽然大多数会选择主动让座、道歉、帮助别人、主动向教师问好、不浪费资源等行动,但是在见到行人摔倒时,仍有28.8%的学生选择装作没看见,10.57%的选择偷笑[4]。
2.道德主体的自主意识鲜明。一方面,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竞争和效益已成为道德主体追求的目标,独立、自主、思维活跃、反应敏捷、勇于创新、富有创造力,是当代大学生的奋斗方向。市场经济的发展呼唤人的主体性的解放,也催发了人的主体性的觉醒。另一方面,当代大学生处于一个开放、多元、变化的社会环境中,他们在道德发展、价值选择和人生取向等方面可以作出多种选择,个体的意识得到了尽可能的尊重。
3.道德是非观处于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生活秩序,道德是非观也不再是静止不变的统一内容了。过去人们认为好的、应该发扬光大的某些东西现在看来应该彻底摒弃,过去人们认为应该反对的或者不合理的某些事情现在看来却应大力扶持和弘扬。例如,在以知识教育为主的时代,“听话、服从、不出格、考分高,任劳任怨,循规蹈矩”的学生被认为是好学生,但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富有“创新精神、自主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的学生更能适应时代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要以全新的道德标准来评价学生。
(二)新时期高校道德教育的评价机制的建立
学校的道德评价机制,应是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教育机构(学校)的道德教育措施、教育效果、教育水平;受教育者(学生)的道德行为和状况进行评定的一种方式。通过评定可以较全面地了解和衡量学校乃至社会道德教育的发展水平和教育效果,以便调整道德教学目标,改进道德教育教学方式,进而培养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一般来讲,道德评价机制应包括道德评价的依据和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法等方面。
1.建立科学的道德教育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整个评价过程中的核心要素,如果缺乏评价标准或者评价标准不科学,开展评价活动是没有意义的。高校道德教育目的是促使学生掌握并符合时展的道德内容。因此,科学的高校道德教育评价标准应坚持如下原则:(1)要求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突出时代性、实践性、学生主体性,即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要侧重考查教学目标是否反映了当前道德思想多元化、个体意识突出的特征,是否侧重于学生的发自内心的认同;(2)在考查教学方法时,也应突出考查教学方法是否符合时代要求和学生特点,即对注重实践、尊重学生个性特点的教学方法给予积极评价,反之,则给予否定评价。
2.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的生命力,在于评价的客观性,多主体参与的民主评价方式正是这一原则的体现。高校道德教育评价要实施多主体评价,一方面,在校内,要坚持民主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民主评价有时难免“苛求”别人,自我评价有时难免“放纵”自己。民主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既有利于全面收集信息,又有利于学生参与实践,进行自我教育,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坚持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大学生毕业后就进入社会,用人单位将会对其德能勤绩各方面有更详细的评价,高校要及时收集这些信息,以便了解本校育人的成绩和不足之处。只有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和社会各界人士都成为评价主体,道德教育评价才能变为一种理解、对话和协商,道德教育评价的目标才能实现[5]。
3.在实现结果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基础上突
出过程性评价。高校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不是形成一个终结性的评价结果,不是为了评价而评价,而是要以发展的理念促进大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进而使其具备自我发展的能力。因此,道德教育评价应实现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只能在相对较长的一个教学阶段结束之后进行评价,不能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评价对象,致使评价对象不能及时纠正错误。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长期过程,而不是被局限在一个封闭的时间段,只有将学生的现在与过去进行纵向比较,才能看到学生在道德上的真实发展。过程性评价认为评价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发展的过程,它提倡评价和教育教学相互交叉、相互融合,通过反馈机制,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因此,要突出过程性评价,在学生学习生活过程中对其进行评价(例如,教师和辅导员要注重大学生在参与各种活动中的表现),这样可以做到评价的连贯性和隐蔽性,促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实践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统一。
三、新型高校道德教育评价体系的实现
(一)积极转变传统的道德教育评价观念
1.要明确德育评价内容及体系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体。绝对性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性和不可改变的内容,比如对大学生政治立场和基本道德规范的考核。同时,道德教育评价也具有相对性,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教育评价的内容会不断地扩展,评价的标准和方法需要不断改进,评价的目的也会有所改变。评价的诸多要素会在多元的环境变化下不断冲突、整合。因此,我们需要本着与时俱进的心态,不断调整并创新评价体系,完善和丰富评价的各构成要素。
2.要认识到道德教育评价不是道德教育的终点。道德教育评价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给学生过去的道德表现作出结论,更是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意见。因此,在道德教育评价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并将其记录在案,作为学生各项表彰的依据,而且要通过评价结果来帮助学生分析过去这个阶段德育发展的状况,明确存在的问题,找到他们在素质拓展中的改进方向,培养、激发和引导学生的自主学习,不断反思自我,不断完善自身。这就要求我们明确道德教育评价中学生的主体性。只有这样,才能激起学生践行道德要求的积极性,让学生在评价中体验成功,获取进步的力量,并在评价中发现自我的不足和缺点,不断反思自我,从而实现成才目标[6]。
(二)提高高校道德教育评价工作者的道德水准
道德教育教育的评价工作者在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如果道德教育教育评价工作者的道德水准过低,必然难以赢得学生的尊重,其作出的评价成果也难以获得学生的认同,更遑论通过道德教育评价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参考。因此,这就要求加强对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评价工作者的教育,使其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在评价的过程中尽量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科学的评价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也要求相应的监管部门加强对师德师风的监管力度,对于有损教师形象的人员坚决给予处分,对于屡教不改者要清除出教师队伍,进而增强学生对教师、学校评价的认可度,间接地促使学生认可德育教学内容,提升实践教学内容的积极性。此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投入以改善教师的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进而在无形中树立积极的道德形象。
(三)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
道德教育环境的优化是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社会、学校和家庭等三个方面,只有这三个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对学生的道德作出科学的评价。这就要求大学生的直接教育者———学校应与社会和家庭进行合作,进而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首先,要及时有效地向政策制定部门、监管部门反映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现状等现实情况,为监管部门制定更加有效合理的法律和法规,提供参考。其次,在学校教育方面,不仅要对学校的德育课堂教学进行相关的评价,更要对整个学校的软环境进行评价,例如校园广播、校园网建设等,进而在高校内部形成一个全方位的道德教育评价体系[7]。最后,家庭作为人生第一所学校,父母作为子女第一任老师,其言传身教和家庭的熏陶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高校也应该高度重视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庭在学生道德形成中的作用。这一方面要求高校应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将学生在学校的道德表现及时反馈给家长,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另一方面也要求教师积极地从学生家长那里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进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