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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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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摘要:近年来,吉林省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总结吉林省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现存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期为吉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吉林省;特殊教育;残疾人

吉林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精神。吉林省各市(州)高度重视《吉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吉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贯彻落实,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强力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使吉林省特殊教育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015年到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由47所增加到50所,在校生由6015人增加到8797人,专任教师由1463人增加到1595人[1]。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机会不断扩大,教育普及水平得到提高;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经费投入力度不够,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质量不高,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于提高。吉林省特殊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有个别性的问题,要在充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对策,切实提升特殊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水平,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

1吉林省特殊教育发展现状

1.1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各地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创设条件,扩展招生类别,扩大服务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我国儿童感染性疾病的发生率有所下降,早产儿童的存活率升高,但他们的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逐年增高,表现为聋儿减少,患脑瘫、智力障碍、自闭症、多重障碍的儿童增多。原来单一招收聋生或智力障碍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针对聋生生源不断减少的情况,开始转型为招收听障、智障、视障、自闭症等残疾儿童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多措并举,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的入学率明显提升。2013年,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为84.5%,2016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1.23%,符合国家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出的“到2016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各地区大力推进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近年来,吉林省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已经成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吉林省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特殊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了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教育教学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了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如吉林市政府实施了“一个不放弃”工程,完善随班就读机制,整合特殊教育学校的资源,成立了“吉林市随班就读工作研究指导中心”。2017年12月,长春市政府委托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成立“长春市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各地区政府高度重视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对于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的学生进行送教上门服务,由于没有经验可鉴、没有方法可循,充满了挑战性,但各地区政府均攻坚克难,脚踏实地地开展了送教上门工作。

1.2发展非义务阶段特殊教育工作

众所周知,学前阶段是残疾儿童康复及教育的黄金时期,在学前阶段对其进行早期干预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吉林省对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康复、早期教育一直很重视。长春市政府在2010年就了29号文件要求各城区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为特殊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咨询、诊断、康复、指导的专业服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早期筛查工作;同时建立特教学校、特教班、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对特教儿童进行教育康复[2]。2016年初,吉林市已经实现入学残疾儿童学前两年康复教育。梅河口市、四平市已经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总体规划,列入学前教育重大建设项目。2016年,全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阶段在园残疾儿童494人,建有3所特殊教育普通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的幼儿园(学前教育部)19个,普通幼儿园附设特殊教育部(班)1个。高中阶段教育兼顾学生升学与就业的需求,根据需要开设以升学教育为主的高中部(班)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部(班)。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553人,建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校(部)2个,普通高中附设特殊教育教育部(班)2个,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有107个,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部)6个,普通中职学校附设特殊教育部(班)4个,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中职学校5个。例如,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办学历史悠久,努力提高教学质量,高中教育连续多年高考升学率100%。除升学教育外,大力培养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为他们今后融入社会做好充足的准备。农安特殊教育学校构建了无障碍就业职业教育模式,采取了“校企合作”和“种植养殖创业”双轨并行方式解决学生就业难问题。与吉林省宇平工艺品制造公司等单位达成用工协议,经过学校培训的学生,可以直接到公司就业。立足农业大县实际情况,对学生开展种植养殖培训,主要开展大棚果蔬种植、花卉栽培、蛋鸡等种植养殖技术,学生通过掌握技术成为家庭主力,实现了自身的价值。

1.3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印发执行以后,吉林省各市(州)按照该《通知》要求普遍提高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长春市、辽源市、延边州等9个市区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已提高至6000元,通化市达到6800元。11个市区落实了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附设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的政策,且生均经费标准与本市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保持一致。在残疾学生资助方面,11个市(州)均推行了各级各类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各市(州)投入一定的资金支持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的项目,6个市区设立了市(州)级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努力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到2020年实现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例如,白城市政府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了“政府投入为主,争取项目资金和社会捐资为辅”的经费投入机制。吉林市政府与市财政、民政和残联联合,使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彩票公益助学金”、“助残日”捐款等款项优先资助于残疾儿童。长春市政府在2015年10月出台文件,对在民办机构就读的7—15岁残疾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2万元学费补贴;2017年5月出台文件,免除残疾学生在校期间的餐费;从2017年春季开始,对残疾学生进行交通补贴,纳入校车管理,免费提供校车服务;实施公办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2018年,长春市投入750万元在全市建设10个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25个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促进特殊教育融合优质发展。

1.4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推进课程教学改课。2016年末,教育部正式了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这是我国第一次专门为残疾学生制定的一整套系统的学习标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特殊教育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各地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做好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课程标准培训,广大教师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全面推进特殊教育教学和评价改革。加强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加大资源开发力度,丰富特殊教育课程资源。例如:白山市逸夫特殊教育学校对听障部和培智部的教材进行了调整,把教学内容整合起来,在教学中把关爱和快乐等情感因素融入课程教学中,先后开发了《服装制作与裁剪》《结艺与纺织》《律动与舞蹈》等10余门校本课程。长春市宽城区培智学校还把“课程研发”作为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的重点工程,建立了核心课程与支持性康复课程相结合的运作模式。生活教育是核心课程,以生活为核心,开展生活语文、生活数学、生活适应的学科教学和主题单元活动。支持性康复课程是围绕“医教结合”实践进行课程开发、主题单元活动研发的。推动“医教结合”实验项目。特殊儿童既有教育的需求也有康复的需求。“医教结合”已经成为国内特殊教育和康复医学领域中重点关注的问题。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深度合作,启动医教结合项目。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对7—12岁的特殊儿童和学前三年的儿童采用医学康复和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医疗评估,制定个体康复方案,开展一对一个体化康复教育训练。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小学特殊儿童进行了韦氏智力测查,包括维生素、染色体、遗传基因检查,综合能力及独立性的评定,为每名儿童定制了周期训练计划。依托医学评估的结果,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教学中融入了感觉统合能力、语言沟通能力训练,使医学康复与教育康复相得益彰。

1.5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培训。由于特殊教育学校班额小、学生残疾程度差异大,教师的教育教学、康复任务繁重,还需承担送教上门巡回指导等工作,特殊教育学校急需补充教师。近几年,通过招聘特岗教师等途径补充了特殊教育学校所需教师名额。长春市特殊教育系统每年新进专业教师10余人,并配备了特殊教育专职或兼职教研员。各地区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转岗培训、送教上门培训、国培计划、省陪计划等各级各类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长春市设立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对全市公办、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者、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延边州将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承担特殊教育的教师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吉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出了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国培计划”,承担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省培计划”承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县(市、区)一级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针对不同培训对象,优化培训方式和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2018年“省培计划”中,全省有美术教师50余人参加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全省有50余位骨干教师参加了特殊教育骨干教师研究能力提升班。提高教师待遇。特殊教育教师因其职业的特殊性而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在2017年之前,吉林省执行特殊教育教师享受基本工资15%的特殊教育津贴。个别地区根据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提高了教师的特殊津贴,如吉林市有2所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教师享受基本工资25%的特殊教育津贴。2018年的《吉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明确提出,各级各类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殊教育津贴提高到30%,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额[3]。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计划,拓宽晋升渠道。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为送教上门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2吉林省特殊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

从义务教育普及率来看,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偏低,自闭症、脑瘫、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困难。2016年,全省有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1050人。各个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入学率差距较大。2016年,各市(州)视力、听力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中梅河口市入学率最高,为97.5%,白山市入学率最低,为76.2%,最高和最低相差20多个百分点。从经费保障情况看,投入差距较大。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中确定了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吉林省各市(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多数达到定额,但个别市区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低于国家定额,个别市区没有落实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附设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的政策。全省共有6个市州设立了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有21个县区设有县级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如2016年,长春市特殊教育的教育经费达到3864万元,延边州为303万元,吉林市龙潭区为33.83万元。

2.2经费投入力度不够

吉林省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执行的是6000元最低基准定额,有必要适时合理提高。我国有部分地区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最低基准定额。2017年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地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提到:2016年,各地已普遍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6000元以上,基本保障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日常运转。北京规定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12000元,广东最低为小学9200元、初中15600元,上海为7800元,福建省一级的学校2017年达到7600元[4]。鉴于此,吉林省有必要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建议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全面落实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特教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吉林省尚没有非义务阶段生均经费标准定额,但在《吉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提出,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3]。各市(州)特殊教育财政预算经费难以满足特殊教育办学发展的需求。具体表现在:一是用于改善校舍、建设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够。由于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不同,他们对教学场地、辅助设施有特殊的要求,如需要有进行小班教学的教室、多种康复训练室,还需要有食堂、宿舍、操场,而且在校内各个场所都要建有无障碍设施。虽然在近年来省、市(州)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依然不能满足学校办学发展的需求。二是用于购买教学和康复训练的仪器设备、建设资源教室(中心)等投入不足。用于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的仪器设备专业性强、种类多、价格高、更新快,学校教学康复设备不足或陈旧,亟待完善和更新。随着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需要大笔资金投入,建立资源教室(中心)等辅助支持系统。如在2014—2016年,长春市投入400万元支持建设了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3个,投入330万元支持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9个。但这仍然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还需要继续加大经费投入。《长春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3—2020年)》中提出,重点选择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加强农村随班就读工作,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5]。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任重道远。

2.3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质量不高

随着融合教育的发展,现在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人数不断减少,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附设特教班就读的人数逐渐增加。与特殊教育学校相比,各地各级政府对随班就读的重视程度相对不够。目前,为随班就读提供的辅助支持系统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随班就读学生的需求,学校没有无障碍措施,缺乏学业、康复训练上的支持服务,使得这些特殊需要的学生跟不上正常学习进度,不能正常与老师和同学交往,不能正常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因此出现了“随班混读”“随班就坐”的现象,教学质量普遍偏低。例如,为随班就读的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提供特殊教育咨询、辅导和转介服务,就需要在一些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建立资源教室。这是一种支持式资源教室,是以支持本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为主的资源教室,也可以是跨学校使用的功能更强的资源教室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由于资源教室(中心)需要有固定的场地、基础设施、资源教师和教育教学康复资源配置,所以现在很多学校并没有条件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这样的资源教室(中心)的服务。有的学校虽然建有资源教室,但由于缺乏有经验的资源教师,资源教室并没有为特殊需要学生提供有效的支持。随着送教上门常态化后,发现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困难,各种问题凸显出来,整体看来送教上门质量不高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三个主要因素:一是缺乏送教上门的教师,教师缺乏工作热情。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存在师资短缺问题,几乎是以“一个萝卜一个坑”的方式保持在学校正常上课。特殊教育学校负责送教上门都是由本校从事一线教学的老师承担,如果在周一至周五的时间送教,那么本校的教学任务无法保证;如果在周六、周日的时间送教,那么占用了教师的休息时间,增加了工作量和负担。很多送教的地方交通不方便,有的村庄每天只有一趟交通车,送教的老师当天返回不了市区。这样的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加上很多额外工作量无法统计,不能核算补贴,使得教师缺乏送教的热情,直接影响到送教的效果。二是学生的特殊性和家长的不支持态度。接受送教上门的学生一般都是残疾程度较重的,更需要进行连续、长期的教育和康复才能取得成效,而一周一次的送教效果并不明显。有的家长存在残疾儿童无需接受教育的观念,或与残疾学生一样伴有精神障碍、智力障碍等问题,所以他们不愿意接受或不关注送教上门,家长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学生的教育及训练中来,不能给予学生有效的课后辅导,使送教效果事倍功半。三是缺乏送教上门的辅助支持措施。送教上门缺乏政策上的支持,制度不健全;便携式康复仪器设备短缺,缺少必要的资源支持,影响教育教学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和质量。

2.4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于提高

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大量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目前,吉林省特殊教育教师的缺口较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存在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原因之一是教师工作量大。残疾儿童的个体差异性很大,因材施教需要“一人一案”,教学任务重。随着残疾儿童类别的增加、残疾程度的多样性,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的开展,教师大都是在超负荷工作。原因之二是教师编制有限,由于解决不了年轻教师的编制问题,所以抓不住人才,留不住人才,很多特殊教育专业的本科生由于解决不了编制问题而“孔雀东南飞”。原因之三是教师心理压力大。有的从事自闭症早期教育的老师,从早上8点接到学生开始,就一直得用手牵着、用眼睛看着学生,中午不能休息,直到晚上4点学生放学才能放手。有的学生情绪不稳定,打老师、咬老师的现象时有发生。教师每天面对各种哭闹、自残和临时发生的状况,很难体验到职业的自豪感、幸福感和成就感。从吉林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来看,专业化程度难以满足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需求。一是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专业单一。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类别增加了,有些老教师只会教聋生、只会教盲生或只会教智力障碍的学生,以前的专业知识不能满足自闭症、脑瘫、多重障碍、行为问题、精神问题等儿童少年的教学和康复需求。有些教师具备教育教学知识,却不具备“医教结合”背景下对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的能力。二是随班就读的教师专业能力差。目前,吉林省特教专业教师主要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而随班就读已经逐渐成为特殊儿童少年就学的主要方式,普通学校教师都是普通师范院校毕业的,缺乏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即使经过阶段性的培训,但其特殊教育技能水平仍然不尽如人意。三是特殊教育教师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能力弱。多数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由于师范教育中所学的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专业知识,所以在承担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教学时存在缺乏学科专业知识的问题。四是教师专业不对口,存在“半路出家”现象。有些教师从普通师范院校毕业后到特殊教育学校工作,还有的是由普通学校转调到特殊教育学校任职的。

3总结

发展特殊教育,是党和政府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措施,是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公平、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吉林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强力推进,助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吉林省特殊教育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党的报告指出要办好特殊教育,《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正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的承诺正在实现。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残疾儿童家长的期待相比,吉林省特殊教育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在科学分析制约吉林省特殊教育发展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吉林省特殊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作者:张晓梅 单位:长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