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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文治教化功能
通过上面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文化这一概念的本质可以从动词和名词两种词性来分析。作为动词的“文化”就是对人的心灵、人的行为进行文饰和教化,经过这样一种文饰掩盖了人的鄙俗粗野的一面,进一步提升人的心灵并利用这些成果来教导民众、转化世俗从而达到更高的境界,更加远离动物性本能,更加具有人性的境界。在此意义上,“文化”是一个持续的与人类社会相始终的过程,所谓的“文治教化”,与简单粗暴的“武功”相对。而作为名词的“文化”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人文活动的成果,具有观念形态、实物形态和操作形态三种表现形式。台湾学者钮则诚认为,就华人殡葬文化而言,“慎终追远”是观念形态、“行礼如仪”为操作形态、“陵寝坟墓”属实物形态;其中前两者可归于软件文化,后者则为硬件文化。(钮则诚,2006,p129)这样一种人文活动从道德意义来看就是道德教化。国内道德教化论研究学者詹世友指出:在道德上,“化”指人的内心状态得到某种变化,即人的理智、情感、意志都以善的价值为目标和指向,从而被塑造成型了一种深厚的、有着超出本能的个别性状态的、与他人甚至外物相通的旷达胸襟的精神品德,而且还截断了倒退到野蛮、粗鄙状态的回路。(詹世友,2002,p5)他进一步引用荀子:“长迁而不返其初则化矣”。(《荀子•不苟》)来佐证。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文化对人身上的动物性本能进行掩盖和文饰、对人的心灵进行教化和提升这一特征。只有通过这样一种教化,才能凝聚适当的心境,进而安顿生命,也才能培养出生命教育的核心价值:关怀与爱。(钮则诚,2010,p79)。
殡葬文化与殡葬活动的化育生命作用
殡葬文化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死亡的文饰而发挥着教育生命、教化心灵和提升人性的作用。下面就从殡葬词源上和殡葬行为上分别进行梳理
(一)殓、殡、葬的涵义
敛分为小殓、大殓。小殓是给死者穿裹寿衣寿被;据国内殡葬学者王夫子(2007,p269)的考察,寿衣层数和质地因财力和官阶的不同而各异。在小殓之前是为逝者沐浴净身的过程,台湾学者尉迟淦教授(2011,p97)认为,沐浴不仅是为亡者洗净身体上的污垢,还具有使逝者获得新生的意义。为逝者更换一套新的衣装也有开始新生活的意味。在这一沐浴更衣的过程中,一方面把死亡这一生命结束的事件看作生命形式的转化,将生命的消逝看成灵魂获得新生去了另一个世界,并秉持“事死者如事生”的恭敬态度,对生者而言毫无疑问是一场生命教育:教育所有的人即便是对逝去的生命也要予以尊重;另一方面,在上古时代,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情况是时有发生的。在生命结束时,人们不是把死人尸体当作垃圾随手丢弃,而是为他穿戴新的衣帽供奉饭食,举行隆重的装殓礼仪,并且对遗体进行保护,不仅表达了活人的依恋不舍的情感,更是让活人看到生命尽头的美好庄严,给生者带来对彼岸世界的憧憬。小殓使逝者的血肉之躯初步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外,起到了隔离生死的作用。从活人的视角来看,大多非正常死亡的死相都是很难看的,一般人会感到害怕,因而有助于人们克服对死亡的惊恐,坚定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其中的教育意义值得深入探究。
大殓是相对于小殓来说的,是指将初步装殓的亡者遗体移置于棺木之中的过程。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这就使尸体进一步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外。用棺木装殓尸体就彻底消除了尸体暴露于荒野的可能性。台湾学者尉迟淦认为,在传统的大殓中的诸多环节都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比如封棺材的钉子叫子孙钉,(尉迟淦,2011,p27)而封钉这一动作又是由特定的人来进行的。(同上,p59)这当中既有对逝去生命的惋惜和不舍,又有对活人珍爱生命的教育,还有对后代生命生生不息传承不已的美好期盼。大敛的时间一般是在小敛的第二天,就是人死后的第三天举行,在医学不发达的古代,这一时间间隔也反映了人们等待他生还的热切盼望。这其中通过对逝去生命的呵护而对活人进行的生命教育意义是十分深远的。“殡”可以理解成“停柩”,如《礼记》:“夏后氏葬于东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两阶之上”。《说文》解释为“死在棺,将迁葬柩,宾遇之”。人死后并不是立即埋掉,而是把死者放置在棺椁中,通过一系列的社会性活动表达人们对于死者的依依不舍、深切怀念、感恩图报等感情,这就是殡。为什么要殡?殡最初之起因就是亲属“不忍”死者很快地离去,而要通过一系列的作为来表达这种“不忍之心”,宣泄这份难以割舍的情感。同时这一时间间隔也为把丧事办得从容体面做好了准备,便于召集亲朋故旧前来吊唁。在各种殡殓仪式当中,绝不仅仅是表达对逝者的某种情感,在深层次,更是透过这种情感的表达使在场的每一个人对于死亡、对于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与领悟,获得人生的激励与启迪。比如挽联挽幛的内容、殡殓仪式的称谓等等。
“葬”就是“藏”的意思,就是“掩埋尸体使不得见”。《礼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人们在对尸体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以后,最后进行入土为安的处置(广大中原地区)。孟子最早对殡葬的起源做了探讨:“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呐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蘽梩而掩之”。(《孟子•滕文公上》)意思是说,大概在上古时代,曾有不埋葬父母的人,父母死了就抬去丢在山沟里,过了几天经过那里,看见狐狸在啃他父母的尸体,苍蝇蚊虫也在上面吸吮。那人头上冒出汗来,斜着眼不敢正视,这些汗不是流给别人看的,而是内心的悔恨表露在脸上,于是他就回家拿了锄头簸箕把尸体掩埋了。由此可见,葬的过程通过掩埋对尸体做了最后处置,让它彻底的永恒的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外了,也最终安顿呵护了逝去的生命,彰显了人类所特有的“不忍之心”。另一方面,它也安抚和慰藉了处在丧亲之痛中的每一个人,让他们得以对死者释怀,勇敢的面对生活,坚定的走完人生之路。换言之,人们通过“事死者如事生,事亡者如事存”的殡葬活动,通过表达怀念和感恩先人的情感,追忆先人的美好德行,不仅培养和感恩孝亲之心,涵养和化育了自己的德行,还获得了一种人生终极的超越性,获得了一种安身立命的生命智慧,获得了如何生活下去的生命终极关怀。非常遗憾的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曾经将殡葬活动批判为封建迷信,完全没有看到这样一种“慎终追远”的活动所具有的“归厚民德”的道德教化作用和获得安身立命的生命教育功能。
(二)殓、殡、葬的文饰作用
以往的殡葬文化研究学者大多就殡葬行为本身研究殡葬,而没有看到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人类进行的这一殡葬过程与死后尸体发生变化的过程是同步进行的。如果我们在这两个过程相互比照的视角下审视殡葬,它对活人的关怀、呵护以及生命教育功能就更为明显。现代死亡学把死亡过程划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三个阶段。其中生物学死亡期是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根据死亡学数据显示,人死亡1分钟后,血液就会凝结在一起并导致皮肤变色,成为尸斑;死亡4-5分钟,瞳孔放大并失去光泽;死亡后1-4小时,身体肌肉开始僵硬并使头发竖立;死亡后4-6小时尸僵开始扩散,凝结的血液开始使皮肤变黑。这些现象在活人的眼中是惨不忍睹的,可是由于小殓的缘故,这种现象被掩盖和遮蔽住了,映入人们眼帘的是庄严肃穆的衣锦衾被。因此我们说,殓殡等行为针对的是逝者遗体,考虑的却是活人的感受,呵护的是活人的身心。人死后24-72小时,由于身体内细菌的作用,体内富含蛋白质的各种内脏开始腐烂;死亡后3-5天,身体开始出现浮肿,带着血液的泡沫开始从口和鼻子中流淌出来。这种现象在大殓后也只能发生在封闭严严实实的棺木之中了,不仅避开了活人的视线,避免了活人的恐惧,也使活人远离了细菌的传染,从卫生角度来看,着实充满了对活人的呵护与关怀。人死亡后8-10天,各种因腐烂而产生的气体充斥腹部,舌头从嘴里伸出来了,由于血液开始分解,身体也随之由绿色变成红色。庆幸的是,这已经是发生在墓地里了,因为殡的过程一般是3天,最长也不过7天。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与死后尸体发生变化同步进行的殓殡葬等活动完全掩盖了前一过程,这些活动与其说是针对死人处理尸体的活动,还不如说是从活人的立场进行的,是发生在特定场景的呵护、关怀和教育活人的活动。所以我们说殡葬文化的本质是生命文化,殡葬活动是以死亡事件为契机,以尸体存在为特定背景而进行的一场针对活人的生命教育活动。它掩盖了死亡的不堪入目的一幕,它用殓殡葬这一人文过程掩饰了死亡的自然过程,凸显生命的美丽谢幕。在此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死亡意识和殡葬文化养育和培植了生命的成长。人类的文化进步和文明成长得益于死亡和殡葬的推动。国内死亡哲学研究者靳凤林教授(2005,p24)更是从死亡现象学的视域把人定义为“人是基于死亡意识而建构生存信念并使之外化为文化创造活动的综合统一的历史性此在”。他在这一视域下对文化亦做出了新的界定:“文化是人性的主要表征和人类所独有的生存方式,是人类赋予自己的生命行为以尊严、价值和意义,从而超越死亡的基本手段”。(同上,p326)
(三)殡葬活动的生命教育与生命传承属性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说过“任何人都要死,自然的死亡是一种绝对的法律,但这是自然对人所执行的法律”。(段德智,2006,p280)即便任何人都无法逃避死亡这一“天刑”,人类却可以通过男女两性结合组成婚姻家庭,通过生儿育女来达到自己生命延续的目的。这样,肉体生命就可以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和延续下去。同样的,死亡与殡葬就成为了精神生命传承的交接棒仪式。比之于生命出生侧重于肉体生命的繁衍,殡葬祭祀更侧重于精神生命的接续,前者是体内遗传,后者是在体外遗传。人类的殓殡葬祭活动就是生命精神、生命智慧传承的载体和中介。
台湾殡葬教育学者钮则诚(2006,pp129--130)考证后认为,由死亡文化所型塑的丧礼和葬礼,是华人社会四种生命礼仪(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冠礼是庄严的成年礼仪,表示生命教育的初成;婚礼为神圣的婚嫁礼仪,形成生命繁衍的姻缘;丧礼为慎终的丧葬礼仪,代表生命庄严的安息;祭礼为追远的祭祀礼仪,象征生命薪传的圆满。在此我们可以看到传统文化从来都是把丧祭活动看作是生命传承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在殡葬活动中,如何通过特定的仪式让在场的每一个人体验到生命的有限,体验到海德格尔所说的人是“向死而在”的这样一个生命存在事实;充分发挥丧礼所具有的“尽哀、报恩、养生送死有节、教孝、人际关系之确认与整合”(同上,p133)等功能就是殡葬生命教育必须肩负起来的崇高使命。
结论
综上所述,殡葬是活人按照自己对生命、人生的理解所设计的,它的最终目的仍是生者,因而殡葬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生命文化。在殡葬礼俗中,表面上是死人躺在那里接受着活人的祭拜,实质上他成为了活人净化心灵的工具和媒介。整个殡葬活动,表面上是把鬼魂送入阴间,为死者饯行,实质是活人在此受到了一种特殊的教育,寻求到了一种平时难以获取的精神寄托和安慰,不仅消除了因为死亡事件带来的内心不安,还达到一种精神与品格的升华。这样,一个人的“死亡”变成了启迪无数人如何“生活”的教育活动。殡葬文化及其活动,之所以自人类有史以来存在了几千年,其合理性就在于其对活人的意义与价值,尤其是对于活人生命的关怀与教育的功能。这一功能是殡葬文化能够发挥尽哀、报恩、养生送死有节、教孝、族群整合诸多功能的前提。今天,我们研究殡葬就是要透过殡葬表层的繁琐的礼仪程序,而去发掘殡葬文化中具有的超越历史、超越民族、超越宗教差异的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的共同性内容。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让生命消逝的殡葬之地,成为唤起生命觉醒的生命教育基地、成为人们获得终极关怀的精神源泉。
作者:王治军单位: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