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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市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重庆民办高等教育取得的主要成绩
在重庆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中央提出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重庆的民办高等教育现已形成相当规模,在重庆市高等教育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到2006年6月,经教育部、重庆市政府、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置并已招生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有27家,其中,有普通高校独立二级学院7所,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所,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15所(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学校3所)。到2004年为止,12所独立二级学院和高职技术学院,共占地3831985m2,总资产12亿元,教职工3431人,其中专任教师2114人,共开设83个专业,其中文科类专业62个,理工科类专业21个,在校学生27990人。由此可以看出,重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势头良好。
重庆市公立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多,一共只有41所(不含3所军事院校),而北京有76所,上海有57所,天津有42所。重庆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2000年为11%,2006年为21%,增长较快,但与北京、上海的毛入学率(均在50%以上)相比,差距还很大。高等教育入学紧张的矛盾比较突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重庆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
重庆的民办高等教育曾经只有学历教育一种类型,现在除了传统的学历教育机构,还有自考助学教育机构、延伸办学教育机构。传统的学历教育机构,有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巴渝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自考助学教育机构,有重庆民族专修学院、重庆经贸管理专修学院等。延伸办学教育机构,不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资格,主要任务是不定期地举办各种岗位技能培训,满足学员更新知识、接受继续教育的需求。
(二)重庆民办高等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做得不够好。具体表现在:口头重视多,实际支持少;批评多,具体关心少、指导少;刁难多,主动帮助解决问题少。与公办高等教育相比,民办高等教育也没有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如在征地、贷款、税收、教师职称评定、科研立项、贫困生贷款、优秀师生表彰、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等方面,民办高教都没有享受到公办高等教育所享受的待遇。
第二,社会对民办高校还存在偏见和歧视。目前,比较突出的是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对民办高校的认同度不高,民办高校生源不足和新生报到率低。特别是民办职业技术学院和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普遍存在学生难招、入学率低、流失率高的现象。
第三,社会舆论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宣传不够,有时还出现求全责备现象。社会上对民办高校存在一些偏见和歧视,如认为学生成绩差、素质低,学校管理混乱,这给民办高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第四,部分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很弱。部分民办高校师资数量不足、结构不良、队伍不稳、流动性大。从教师年龄结构上看,中青年骨干教师少,已退休老教师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多,教师年龄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马鞍形分布状态,一部分教师知识老化,一部分教师又缺乏教学经验。
第五,少数民办高校教学及学生管理不科学。主要表现在:一是教学及学生管理机构不健全,懂得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人不多,人员素质低;二是在教学上还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随意性,教学及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全或者不够科学;三是教学文件不齐全、不规范,内容无特色;四是未建立和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尤其是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五是个别民办高校在招生时夸大宣传、弄虚作假甚至误导学生,造成学生家长、学生的不满;六是大部分民办高职学院和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对学生实行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管理,这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以及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是相悖的。
二、促进重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对策
重庆市民办高等教育要想取得长远发展,必须致力于解决上述问题,探索出一条长远的、有地方特色的发展道路。
(一)加强宣传,提高民办高校的法律地位和待遇要加强对重庆市民办高校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意义。一方面要努力提高民办高校的法律地位及待遇,使民办高等教育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援和政策支持,改善学校的办学环境,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另一方面,要提高民众对民办高校的认识,理性对待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的差别,从而改善民办高校的生源质量。
(二)加强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市政府应该针对民办高校当前存在的问题,借鉴外地经验,出台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有关政策,就鼓励支持和规范管理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而结合重庆市高等教育总体发展部署,酝酿制定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在民办高等学校的设置和审批上,要坚持与重庆市的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既要坚持标准,也允许其逐步到位,并加强过程的督促检查,要求按期达标。在发展过程中进行应有的规范,在规范过程中力求更好的发展。在行政管理上,教育部门内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统一归口管理和分工合作相结合。在规划、计划、招生指标的划拨、教职工的聘用、信息的提供等方面,将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对待。
市教委应进一步加强对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的指导和督察。市教委应该牵头协调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民营高校的扶持措施,牵头组织民办高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组织对民办高校投资者、办学者和管理人员的专门培训,建立健全对民办高校管理机制与办学质量的督导和评估制度。一直以来,重庆市有关部门在对民办高校的评估考核中,一般都是采用和公办高校一样的标准,没有很好地考虑到民办高校的特殊性问题。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来源和公办学校有差异,民办高校教师的工作重心也与公办学校的教师有所不同。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应该研究制定适合民办高教特点的评估标准和办法。当前,应着重在办学指导思想、办学行为(含招生行为)、办学条件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加强督导与规范。对办学条件差、内部管理失范无序、办学质量效益低下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停止其办学资格。在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中,要淡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强化具体指导行为,确保民办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利。
(三)优化专业设置,增强学生就业能力
重庆市的传统主导产业为汽车、摩托车产业、装备制造业、清洁能源产业、新型钢材、新材料加工产业。这些主导产业是重庆市的优势,但是现在也面临多方面的挑战。因此重庆市不仅要把传统的主导产业向纵深发展,同时也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制药专业、环保产业等。重庆市民办高等教育可以结合重庆市主导产业调整的趋势和特点来设置相应的专业,增强民办高校学生就业的适切性,推动重庆市产业的发展。
(四)加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民办高校要有长远的发展,必须克服师资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努力建立一支结构优化、管理有力、学习型的教师团队。首先,要着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民办高校应制定长期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计划,建设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其次,要建立有效的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民办高校教师的考核评价,应在坚持动态性、综合性等原则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和不断优化考核方法,执行多样性和针对性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第三,建立教师在职培训和进修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民办高校要从长远出发,根据民办高校的自身特点,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结合教师岗位的需要,通过办培训班、建立本专业校内外教师联络制度、教学观摩、学术带头人帮带帮教、研究生课程班进修、教学科研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第四,建立适合民办高校特点的兼职教管理机制。各个民办高校中兼职教师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必须加强对兼职教师从招聘到任用、考评的管理。
(五)创建民办高等教育要素市场
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切实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可以通过建立教育要素市场,给民办高等学校创造了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使民办高等学校在市场竞争中去求生存和发展。一是和企业沟通,建立校舍设备市场;二是建立教师人才市场;三是多方位注入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六)打造民办教育产业集团,发展混和制高校
打造民办教育产业集团,发展混和制高校,这应该成为重庆市民办高校的一个发展方向。政府应该支持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直接进入重庆投资办学校,还鼓励支持其通过参股、改组、兼并、收购等形式,促使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联合,淡化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的界限,使混和所有制高校尽快在重庆市诞生。为了吸引国外、民间资本投资民办高等教育,可允许他们在高校设立教育基金、助学金、奖学金等,鼓励外资通过多种方式进入民办高教领域,组成民办教育集团,走集团化的道路。
在重庆市整体大发展的良好背景下,重庆市民办高校的发展仍然有相当长的一段路程要走,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支持和帮助。重庆市民办高校自身也需要积极探索本校特色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