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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北贫困农村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面临的挑战
(一)经济贫困、文化贫困与教育贫困的恶性循环
西北贫困农村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经济成分单一,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实践已经证明经济条件是教育发展的后盾,薄弱的经济基础直接决定了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发展缓慢,难以为学前教育的良性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与此相应,形成了文化上的保守落后,人们对外界的新鲜文化往往持消极态度。经济贫困与文化贫困的交互作用导致该地区人们对教育子女的相对轻视,现代前沿的科学育儿观念很难在这种文化氛围中及时地、广泛地传播。经济贫困、文化贫困与教育贫困的交互作用,不仅成为西北贫困农村地区脱贫的障碍,也是该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绊脚石。
(二)有限的教育资源与学前教育需求增长的矛盾
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幼儿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依靠县财政和幼儿园收取的学杂费。长期以来,经济上的贫困导致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使得学前教育经费缺乏稳定的来源,政府在幼儿教育投资中的主体地位难以落实。[2]经费投入不足,直接导致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学前教育机构短缺,大批幼儿被拒绝于幼儿园大门之外、无缘接受学前教育。另外,经费投入不足又使得已有幼儿园的软硬件设施质量极差。学前教育的硬件设施指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如教室、桌椅板凳、游戏场地和设备等;软件设施主要指幼儿园的师资配备。西北贫困农村地区的大多数幼儿园的建筑结构完全是小学模式,就拿某贫困县四大乡镇之一的泗水中心幼儿园来说,各教室内的设备极其简陋,教室内除了排列拥挤的课桌椅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活动材料。西北贫困农村幼儿教育的普及急需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而西北社会经济发展的迟缓又无力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持,供需矛盾十分尖锐。
(三)地方政府对农村学前教育不甚重视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其非义务教育的性质、没有固定财政拨款、主要靠社会力量办园,在广大的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并未被纳入教育综合改革的范畴,往往被边缘化。落实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整个基础教育体系内,基层领导为了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往往把精力、财力都集中在义务教育上,学前教育常常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的境地;二是在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已经开展了学前教育,然而在相应的行政部门却没有专职或兼职人员主管这一项工作;三是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没有计划、没有目标,致使幼儿教育盲目地自主发展;四是不像义务教育,相关的行政部门对幼儿教育没有长期规划。
(四)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困难重重
西北贫困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教育经费不足,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极其匮乏。为满足该地区人们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同时响应政府多渠道、多形式办园的要求,民办幼儿园在近年来发展较快,已成为农村幼儿教育的重要力量。毋庸置疑,农村民办幼儿园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前教育资源的不足,在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地方政府没有将民办幼儿园纳入管理范畴,仅仅依靠幼儿保育费的资金来源,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举步维艰。笔者和未来星幼儿园(民办园)的管理者交谈时,管理者感叹资金极其短缺,只能通过降低师生比、加重教师负荷的方式来降低成本,根本没有多余的资金为幼儿购置教玩具。笔者还了解到,该园现有189名幼儿,却仅有7名教师统管所有保育及教育教学工作,课程设置与小学没有任何区别,教师在各班轮流上课,教学任务十分繁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们的月工资只有300元。
(五)幼儿教师队伍的钳制
在普及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学前一年教育的进程中,教师队伍短缺是又一瓶颈。从总体上看,我国西北贫困农村地区托幼机构保教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基本素质不达标,学历普遍较低,综合素质低下,多为初中生充任,没有接受过幼教专业教育,缺乏必备的幼教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者调研的未来星幼儿园共有7名教师,有幼儿教育专业背景的仅有3名,占全园教师的42.9%;有2名教师是大专学历(自考),占全园教师的28.6%;其余的2名教师分别为高中生和初中生。该地区的托幼机构大多是民办园,国家基本没有投资,在管理上处于较低层次,管理者多关注招生与收费,缺乏科学合理的幼儿教育发展和管理理念。由于管理上的不规范,西北贫困地区托幼机构缺乏增进幼儿教师专业素养、促进其专业化成长的意识,少有或没有组织教师学习幼教理论,无法正常开展教研活动,甚至连规范科学的常规教育活动都难以开展,更谈不上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
二、西北贫困农村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思路
(一)政府为西北贫困地区农村设置学前教育专项发展基金是应然之举
无论是从地区财力还是从个人的社会经济能力来看,我国政府的政策实质上是将有限的教育资源分配给处于优势地位的少数群体,并且正在以“效率优先”的原则追求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以牺牲绝大多数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而使少数优势群体的利益最大化、以牺牲教育公平为代价而实现对教育质量的追求使得教育不公平的差距日益拉大,这与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是相背离的,也与国际上政府举办学前教育的做法相悖。[3]同我国一样,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学前教育资源都是有限的,然而很多国家都主张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应该通过弱势补偿来消除教育不公平。以美国为例,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实施为处境不利的儿童服务的“开端计划”,还专门有为经济地位不利的儿童设计的学前教育方案研究。[4]倘若要追求学前教育的长远效益,我国政府在教育资金的投入上应该是“雪中送炭”,而不应是“锦上添花”,那么将教育资源更多地分配给弱势群体就是一个必然选择。因此,对于西北贫困农村地区这一强大的弱势群体,更应引起政府的关注———设立专项发展基金,这一原则一旦确立,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巨大障碍,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这些处于不利地位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合理布局发展规划
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在西北贫困地区,更应该加强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切实把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逐级建立农村学前教育责任制。此外,还应该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出一系列保护、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使各地依法治教、依法兴教落到实处。在西北贫困农村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必然要科学、合理地调整托幼机构的数量分布以及硬件设施。各级政府要全面统筹计划,根据学龄前幼儿的人口分布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还可以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班)。笔者认为,在普及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学前一年教育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只是数量的普及,同时要重视质量的提升,以最大努力确保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
(三)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
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扩大了幼儿园教育的总体供给量,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的不足,在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上发挥了很大作用。为此,各级有关部门应当把民办幼儿园纳入管理体系,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一视同仁,具体建议如下:首先,在支持和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同时,狠抓强化管理和规范引导,出台农村民办学前教育扶持管理办法,重视提高民办园管理水平和专业化程度;其次,要坚持幼儿园的公益性质,合理收费,实行评级分类,按类别等级和地域区别确定保育费标准,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园;再次,要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教育、物价、卫生、防疫、消防、环保等部门,减免民办幼儿园申办和年审的有关费用,减轻其办园负担;最后,有关部门应该奖励较高质量的民办幼儿园,为民办幼儿园提供一定比例的教师编制名额,促使民办幼儿园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四)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加大教师教育力度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幼儿园教师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是幼儿教育质量高低的关键。要提高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首先,应该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有了稳定的生活保障后,可以相对减小教师的流动性、增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要加大幼儿教师的职前培养力度,鼓励有相应天赋和潜质的学生接受学前教师教育,对于立志要献身于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学生,可以制定相应的学费减免政策、提高生活补助政策;再次,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提高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幼儿教师的素质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完善职后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开放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职后培训应将重点放在更新幼儿教师教育观念、提高其教研和教学水平上。“再穷不能穷孩子”,尽管西北贫困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迟缓,可是政府为该地区的孩子们提供了接受学前教育的保障,在《规划纲要》的“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保障措施中都有所提及。当地的各级行政部门应该切实把握这一时机,牵动各种社会力量,向普及西北贫困农村地区学前一年教育这一艰巨任务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