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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性教育的涵义
关于隐性教育的概念,由于研究者研究的视角不同而缺乏同一的定义。一般来说,因为隐性教育是隐性课程的上位概念,所以,大多数研究者把隐性课程作为隐性教育研究的逻辑起点。这种研究方式虽然使我们最初较容易地理解隐性教育的某些特点,但同时也使我们的思维往往局限于“课程”的性质,难于真正把握隐性教育作为上位概念的涵义。隐性教育的提出,使人们发现了除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有形教育外,依然存在着一种看似“无形”的教育在起作用。而这种“无形”教育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呢.关于教育的意识问题,如果以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两者为经纬坐标的话,可分为四种情况:一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均有意识;二是教育者有意识,受教育者无意识;三是教育者无意识,受教育者有意识;四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均无意识。根据这四种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的来界定隐性教育。
第一,在隐性教育中,教育的一方或双方处于无意识状态。因为,只有当教育者或者受教育者的一方或双方处于无意识状态时,教育的目的、过程、内容、手段对无意识一方来说才可能成为隐蔽、潜在、无形的因素,才称得上隐性教育。正因为如此,隐性教育的范围包含了学校、家庭和社会。
第二,在隐性教育中,教育的目的是非预期的。无论教育者一方是有意识或无意识,隐性教育的提出揭示了受教育者在某种活动中肯定获得了某种经验,而这种经验由于缺少一方或双方的意识性,使其结果难以预料。即可能与教育预期的目的相一致,也可能是部分甚至完全与教育目的相反的东西。所以,受教育者在隐性教育中接受的影响既可能是积极的、正面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负面的。
第三,在隐性教育中,教育的方式是间接的。所以,对受教育者来说,这种隐性信息的获得不是活动本身指向的目的,而是附加物、伴随物;这种意外获得的信息是受教育者通过直接体验或间接观察获得的,它既可能是学科方面,也可能是非学科方面。受教育者没有感到自己在接受这方面的教育,教育方式是间接的。根据以上对隐性教育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隐性教育的概念应定义为:隐性教育是行为主体在正式教育或非正式教育活动的某种环境中,有意或无意通过直接体验或间接观察获取非预期的某种经验的过程。
(二)隐性教育的特征
借鉴国内外研究者关于隐性课程的特点分析,综合上述有关辨析结论,隐性教育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教育过程的随意性。在隐性教育中,教育者或受教育者至少有一方对蕴涵在活动中的深层结构信息是无意识的。处于无意识的一方,对隐含的、内潜的教育因素往往缺乏目的性、计划性的操作,使其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一种随意状态。受教育者既可能注意到了这些因素,也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些因素。隐性教育对受教育者的影响通常都是在“非目的性”、“无计划”的自发偶然情况下发挥作用的。
2.教育结果的非预测性。隐性教育中教育因素隐蔽、潜在的特点,使教育者难以事先知晓某种影响的后果。教育者有时按照某种预期的设想进行某种实践,但有时得到的结果却是出乎预料的。这就是某些隐性教育在发挥影响,但教育者事先却没有注意到。因此,这种教育结果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教育者很难进行控制。
3.教育途径的开放性。由于隐性教育是受教育者自己有意或无意通过直接体验或间接观察获取某种经验的过程,它摆脱了教育者对教育因素的控制,这就形成了它与显性教育的最大区别,即隐性教育的因素是非封闭式的,除了学校正式学习的东西以外,学校、家庭、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因素均可能成为受教育者学习的内容。所以,隐性教育可以说是一种无课堂、跨时空的教育,它的教育途径是开放性的。
4.教育内容方式的隐含性。正如隐性教育一词本身所表述的那样,它的教育内容不像显性教育那样是外显的、明确的。它们往往是正式教育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时时发生在受教育者的生活周围又不为大家所注意和重视的,同时又能有效地对受教育者发挥影响的因素。由于隐性教育的内容隐蔽在一定形式的活动之中,所以隐性教育的方式是间接的,它潜隐在一定活动的形式之中。
5.教育主体的自主性。隐性教育的信息隐蔽、潜藏在活动中,没有以明确的、要求受教育者必须接受的方式呈现,受教育者此时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他可以学、可以参与,也可以不学、不参与,至于学什么、怎么学,则由受教育者自行决定,受教育者获得经验的过程完全是主体主动选择、主动参与的结果。在整个过程中,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二、隐性教育的运作机制
在隐性教育中,虽然受教育者获得经验的方式是直接体验或间接观察,但是经验的载体———信息呈现的方式却是隐含、伴随在特定的活动背后的,是间接的。因此,它的传输机制主要是通过信息的暗示和主体的心理需要’无意识(发挥作用。暗示,乃是在无对抗条件下,用某种间接的方法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从而使人们按照一定的方式去行动或接受一定的意见、思想的过程。暗示可以通过语言进行,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但无论运用何种方式,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无对抗的条件下进行。这表示受暗示者没有任何心理防备,自愿接纳暗示的信息;二是用间接的方法。这是暗示与其他方式的主要区别之一。
这两个条件是相互依赖的。当信息以间接的、不易为人们发现的方式呈现时,信息的接受者“在缺乏足够逻辑根据的情况下导致信服地接受所提供的建议”,也就是说间接的,隐含的方式使受暗示者在不知不觉中放弃了思维的批判,而完全受某些心理机制需要的驱动,在没有明确目的、没有意识的情况下接受某些信息,这就是人的无意识在发挥作用。相反,如果信息以明确、显性的方式呈现,要求受教育者接受,信息接受者在同化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免不了要对其分析、思考,结果可能是接受,也可能是批判和对抗。可见,信息传递的隐蔽性、间接性与接受者的无意识、自愿性是暗示得以存在的基础。无意识是指人对现实的某些反映有时未意识到的心理状态。在隐性教育中,教育一方或双方的无意识的存在是隐性没有成为显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教育者来说,隐性教育的这种无意识缘于他对教育的某些因素没有深刻的认识或缺乏控制;而对受教育者来说,这种隐性教育的发生与他的某些心理需要直接相关。主要表现为好奇、兴趣需要,安全、归属、从众需要,尊重、认可、成就需要等。
在这些需要的驱使下,人会寻找各种有利于满足他这些需要的途径,当然会促使他去接受能够满足这些需要的信息。虽然某些信息在显性教育中是没有的、不被重视的或是不被认可的,但出于这些需要,人会主动地注意、关心某些事物,以便从中获取信息。这个过程对受教育者来说是受内心需要驱动的,往往处于一种自动的无意识状态。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会得出这样两个假设:首先,隐性教育所产生的信息很少遭遇理性的批判。因为暗示中间接的信息传输方式与主体的内心需要忽略了这一环节。因此,它容易使人接纳、信服。其次,隐性教育对不同的人的影响效果是不同的。因为每个人受暗示的程度并不是任何时候都一样,“它不仅随着话题和建议的来源而变化,而且会随着不同时期大脑的条件状况而变化”。儿童显然易受暗示,因为他们缺乏系统化的知识结构,理性尚未成熟,自身的弱小易激发他们内心的各种冲动,所以,隐性教育对他们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隐性教育的启示
综观当前教育中所提出的问题,例如应试教育、减负、厌学、德育低效等等,这些现象背后虽然有其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事实是人们过于强调课堂教学和学校的显性教育而忽略了隐性教育对人的影响。隐性教育的提出至少给了我们以下启示:
(一)扩大教育领域,树立一个系统工程观念隐性教育的随机性、开放性和间接性的特点使我们认识到两点,一是教育不仅发生在学校的课堂教学,也存在于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各种环境之中。学校的建筑、文化设施、规章制度和校风会给学生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家长的人格品行和气质会产生一种无形的诱导作用;社会的各种媒体无时无刻不在传送着代表各种价值观的信息,等等。无论这些影响是有意或无意,积极或消极,他们肯定会对人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二是教育活动本身除了期望的结果以外,它还可能伴随或附带产生非预期的结果。学科教学在有意识地传授知识、形成技能、培养品德的同时,可能也间接地传达了某种价值、态度和规范;教师、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孩子得到的可能不仅是他们的言语和行为信息,还有它们呈现方式所寓含的信息,如尊重与不尊重、信任与不信任、希望与失望、快乐与愤怒等;人们在参与社会的各种活动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领会了和汲取了活动中所展示的某种价值、规范和时尚。所以,教育不应该单是学校的任务,它应该是整个社会共同去构建的事业。虽然,教育理论中早已把广义的教育涵盖为学校、家庭、社会对人的影响,但因为家庭、社会的难以控制和自发性的特点,往往使教育者或多或少地放弃了对这方面的进一步努力,而把眼光集中在学校,集中在显性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这无疑有碍于教育目标的实现。因为没有家庭、社会的支持,单靠学校的力量是不能胜任培养人的使命的。同样,没有隐性教育的配合,教育也不可能实现它的最终目标。因此,必须认识到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二)教育应注重研究与运用隐性教育中的学习机制隐性教育现象的存在,使得我们不由地会思考这样一系列问题:为什么那些没有以明确方式传送的信息结果被受教育者注意到,而且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什么某些隐性教育效果如此之大?我们能否在显性教育中引进隐性教育的某些机制?我们怎样控制隐性教育中的负面因素?要回答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把握隐性教育的作用机制。前文谈到,隐性教育的发生是以信息的间接暗示和主体的内在需要这两点为基础的。两者缺少一方就不成为隐性教育。如果单纯有暗示而无主体的内心需要,那么这种信息只能是一种客观存在,不能引起主体的注意,当然也就不可能对主体产生影响;如果单纯有主体的内心需要,而其呈现的方式是直接的、明朗的,那么这种影响便是显性教育。因此,要研究隐性教育的内在机制,就必须从这两方面入手。间接暗示的方式对受教育者来说,它避免了直接的、明显的、外部强加的意图,这种方式给予活动主体充分自由选择的权利,使受教育者没有明显的受教育意识,在教育中他感到自己不是被迫的、被动的,而是自愿的、主动的。这种方式对他来说是乐于接受的,它满足了活动主体自主、自尊的需要,同时内心的需要和无意识的作用让主体在这种教育活动中乐此不疲,全身心地投入,从而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而这一切恰恰是当前我国显性教育所缺乏的。要使显性教育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除了进一步研究显性教育的内在机制外,还应把目光扩大到隐性教育,深入探讨隐性教育的学习机制,借鉴、引进隐性教育的某些方式,更好地发挥教育的效能。
(三)教育者应做好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转化毋庸质疑,隐性教育的结果有相当一部分是与教育目标相左的,教育者如何在教育过程中消除这种不利的影响是一个困难的课题。是不是因为隐性教育中的隐蔽、潜在、无意识的特点,我们就不能发现它的存在而放弃对它的控制了呢?教育的使命不允许这样做。所谓的隐性只是在特定时间、特定空间上的隐性,当这种隐性的影响越来越大时,教育的目标指向必定会使人在特定的环境中意识到它的存在,认识到它的意义,从而有意识的加以控制,甚至把它提到显性的议程上来。所以,显性与隐性是相对的。如何做好两者的转化和渗透是教育的艺术。对于隐性教育中积极的一面,我们可以让它继续发展或发扬光大,而对于消极的一面,特别是对人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因素,我们则不能放任自流,任其发展,而应想方设法加以控制,可以把它提到意识层面上来加以研究、改善,也可以通过显性教育的方式进行理性思维的分析探讨,加深对问题的理解认识,消除负面影响。对于显性教育中某些非本质、不重要的问题,我们可以把它变为非显性的部分,让学习者自己去体会领悟,同时针对显性教育的某些薄弱环节,我们也可以借鉴、渗透隐性教育的一些做法,使它更容易为受教育者接受。总之,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是交织在一起,共同对人的成长发生作用的,我们不可强调一方而偏废另一方,应根据不同的需要和情境做好它们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