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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中的民主问题常常为人们所关注,可是其中所隐含的权力主义问题,却往往被人们忽视。本文基于教育学的立场,拟就校园内权力主义的内涵、存在形态、主要危害及可能的超越途径等进行一些理陸的分析与批判。
一、校园内权力主义的内涵
本文中校园内的权力主义,指的是在学校教育中,基于对权力的预期、信任、崇拜或欲望而在思想观念、制度规范、行为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存在或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倾向性。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校园内的权力主义是学校教育泛政治化的结果和表现——在这里校园是泛政治活动的教育的舞台;在这个时空范围内的一切。从学校中的组织架构、政治理想、行动原则到人际交往,都深深打上了权力至上的烙印;在这里推崇的是如政治活动中的体现权力意志的制度规章、成就标准、威权尊崇以及至少是期待中的绝对服从;而且在具体如课程设置、内容选择、组织形式等教育活动的安排方面,也无不同样渗透着类似的信念或理想。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主义的权力确认乃是校园内外权力主义现象的最直接表现。
从社会学角度看,校园内的权力主义所根本依存和膜拜的是传统的阶层伦理、等级制度、人身依附关系以及个人资历、身份标签等思想意识。在权力主义的视野中,学校不过是社会权威、科学先知、思想超人等一切社会的、历史的、科学的、思想的英雄或楷模接受平民大众顶礼膜拜的地方,是智慧长者、时间老人在无知小辈身上复制和光耀自己的场所,进而学校教育也就变成了超度芸芸后生终为新的社会贤达、能人志士进行的一场社会洗礼和共塑金身的过程。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便是在诱人的学校教育要“实现社会个体的有效社会化”“促进社会文化的良性发展”等一系列口号中,仍然可以很容易找到那隐藏于漂亮的社会学术语和命题背后的权力主义的影子。学校教育中对于传统“师道尊严”“教材中心”的有意无意的维护乃是毋庸置疑的社会权威、教育权威、科学权威等的现实影响使然。甚至即便是在新课程背景下的某些课堂教学中,当教师以“对话”的名义让学生一个接一个对所设定的问题作出尽可能合乎教学设计和预期的回答的时候,仍然不难看出教师对于配合其设计的“好”学生的预期、学生对于“老师的正确答案”的追求和“发现”以及其背后所隐藏着的理应进行变革的教师权威意识。
尽管我们很难对校园内的权力主义作出比较全面的定义,但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校园中的权力主义的根本特征在于:它不是以直接的方式申明特定群体、阶层在教育改革与实践中的各种不合理不平等的权利,而是通过推动教育教学、推动社会文化、推动受教育者的发展等表面主张,来最终实现对这种不平等权利的获得或保障。
二、校园内权力主义的存在形态
当然,教育领域内的权力主义倾向既不仅仅体现在政治学意义上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上,也不仅体现在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对教育资源的提供与掣肘中。相反,从教育组织架构、教育培养目标、课堂教学实践、课程内容选取、校园人际交往以及教育评价制度等方面,我们均能或清晰、或隐约地感受到权力主义倾向对教育和学校的异化。
(一)校园内教育组织架构中的权力主义
表面上看,这个层面的权力主义倾向表现为管理权力对学术权力的挤压。教育所要负担的人性培育和文化发展职能的实现,都是要以一定的学术权力为基础的。但正是这个在本体论的意义上居于服从地位的保障工作,却又导致了校园管理权力与学术权力调节的循环博弈。从深层次看,不论是将管理权力纳入学术权力来实现教授自我管理的西方式的大学,还是管理人员多从教师中提升而来的中国的中小学,这种权力主义倾向都是隐性地存在着的。
(二)学校教育目标的权力主义异化
有论者指出,作为教育改革方向的素质教育,应把各项教育内容聚焦到人的现代化这个现实目标上来。事实上,人的发展、人的现代化乃是一个多层面多视角的过程,因此教育的目标也必然是多元的。但是,由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等共同组成的教育目标,却由于校园内的权力主义倾向的干预,而表现为并维持着培养目标的单一化、课程目标的知识化和教学目标的表面化。我们看到,由于受到来自校园之外的权力主义倾向的影响,我们学校教育的总体培养目标,往往被现实地、功利地局限在学生的升学或就业这样一些单一的目标方面。与此同时,这种倾向又进一步使得作为具体培养目标实现途径的课程目标,呈现出一种知识化、书本化的倾向。并且,当这种权力主义倾向波及教师教学评价领域之时,它又使得更为操作性的、灵活的教师教学目标变得呆板、浅近、功利。
(三)课程中的权力主义倾向
尽管学校课程计划的制定和课程内容的设定大多是在校外完成的,并且课程的编制者往往也仅仅有少部分人来自教学一线,但是课程却往往既是校园内权力主义倾向的迎合者,更是这一倾向的助长者。从内容的选取和表述看,只选择已经为人们完全公认的知识作为课程的内容,已然成为教材编制的不二法则。从课程的编排来看,按照科层制的顺序、以几门大的学科为演绎线索的方式来安排学生的学习,也几乎成为不变的定式。这样,课程便有利于教师在课堂上以课程代言人、权力拥有者、权威解释者的姿态实践其完全预设的、没有“人”的教学。而教材的表述,则由于其带有法典一般的不容置疑陸,自在地、不必教师施以任何努力地实现自身的权威地位。教学是师生之间的一种特殊交往活动,但是这种传统的课程方式,不论其是在什么样的理念下包装完成的,对教学过程交往本质的显露与还原均构成了某种阻碍。
(四)教师观念与行为的权力主义异化
传统观念的惯性、现实社会气氛的习染导致教师的教学观念和行为处于矛盾的境地,既反感学校管理中的权力主义,’又不自觉地延续乃至放大这一倾向。师生关系、教学关系中的不和谐,在中小学中顽固存在的以教代学、师令生从的现象,都是最好的证明。
(五)评价制度的权力主义异化
在我国现阶段,不能否认高考制度带有某种选拔性乃至于残酷性。在一个“应试文化”的环境中,高考已然成为此前一切考试的目的与归宿。不论是形成性的评价还是相对总结性的评价,对于学生来讲似乎一切考试都被作为高考代表、权威的教师所掌控,学生在评价的过程中,已然成为一个毫无主体尊严的答题机器。而对于教师而言,情况似乎也好不了多少甚至更糟,因为不论此前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起到过多么大的帮助、推动作用,只要学生在高考中失利,那么对这位教师的评价就是不言而喻的了。
(六)校园中人际关系的权力主义异化
在教师与学生的非教学性交往活动中,教师作为成人所普遍具有的权力主义倾向,使二者本应平等的交往发生明显的异化。同时这种权力主义倾向还延伸到学生的日常交往中,例如,学生之间因为分数、家庭、地域等因素而形成不利于教育教学的亚文化群的现象已经变得司空见惯。
三、校园内权力主义的危害
校园内的权力主义,往往是以一种表面看似推动教育发展、实则保障教育中的特殊权力的形式出现的。应当说,正是由于这一特征,校园内的权力主义所造成的危害往往不为人们所重视。甚至不为人们所察觉。具体说来,校园内权力主义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学生受教育权、师生的精神自由、学生价值观念的塑造等方面。
首先,校园内权力主义倾向的最根本危害表现为其对公民受教育权的损害。瑞典教育家T·胡森认为,教育平等观念因哲学观不同而依次经历了“保守主义阶段”“自由主义阶段”和“新概念阶段”的演变过程,分别形成了“起点平等论”“过程平等论”和“结果平等论”三种理论形态。圆相应地,公民的受教育权利问题主要体现在入学机会、学业成就和就业机会三个层面。直观来看,入学机会权与就业机会权主要是处于校园环境之外的。学生在校园内所取得的学业成就,既对学生的进一步入学、更对学生的最终就业具有直接和明显的影响。而学生享受教育(或学习)、获得学业成就的平等权,又经常为校园内的各种权力主义倾向所损害。校园内权力主义的倾向对这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损害。事实上,即便是在校园之内,当前某些学校依据家长的赞助、地位等来确定学生的班级、座次、选干等现象,便是对受教育者的学习权利的一种戕害。并且,当校园内的权力主义作用于学生团体,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学生干部、学生“贵族”之分,便有可能进一步在学生的学业成就权利和毕业就业权利等方面造成异化和不公平。
其次,校园内的权力主义倾向导致教师和学生的精神自由、发展权利及学术(或学习)权利遭受侵蚀。一方面,教师职业的特点使得教师的自主工作权利、学术自由权利、生涯发展权利成为其有效工作的必然条件。另一方面,要培养具有自主意识、民主观念和探究精神的社会公民,学校教育就更应该为受教育者创设一定的自由、平等的环境,指导、允许和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规划自身的学习与发展。学生在日常生活、课程学习中的独特经验,特别是基于自身积累和兴趣参与知识探究、问题解决的过程及其发展价值,必须受到应有的重视。然而,正是校园内富于惯性的权力主义倾向,使得教师的地位和主体性作用受到忽视,导致教师在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的个性化需求、目标及相关问题,往往为诸如教师的职称晋升标准、学历达成标准、岗位考核标准等团体性目标所遮蔽。而学生则在学校及教师双重权利的侵蚀下,更是成为校园内权力主义的最大牺牲者。教师,常常既是学校管理、社会习俗及政治生活中的某种被动者,又是学生学习与发展活动的粗暴干预者。
第三,校园内权力主义倾向的基本危害还表现为误导学生的价值观念。应当看到,学生价值观念的塑造绝不仅限于课堂教学或一般性师生交往之中,即便是在比较理想的教育教学背景之下,学生价值观念的形成也是一个潜移默化、逐步吸纳养成的过程。因而,各种潜在性的校园内权力主义倾向,如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主体权利张力、管理者与教师之间的管理权力张力等,便极有可能对受教育者形成不易察觉的误导。何况学生的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乃是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社会政治民主化的一般基础与实现途径。社会大众对教育所蕴含的推动政治民主的潜能有着长期的期待,而校园内权力主义的存在,显然会导致人们对其政治进化功能的期待弱化,甚至走向相反,而这从根本上是不利于教育的健康改革与发展的。
四、校园内权力主义的克服与超越
首先,克服校园内的权力主义要着力于学校教育哲学的重建。我国的学校教育哲学,整体上直接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基础,以培养具有自由、和谐、健康人格的社会主义新人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然而,以往及当前学校教育领域所弥漫着的东西,许多与此大相径庭。权力主义倾向的教育哲学辞典中,根本缺乏的是对人的尊严、价值和发展的普遍尊重。举目校园,在对教育价值的功利化理解和拜物化追求的影响下及在权力主义传统惯性的推动下,师生都成了海量灌输、机械训练、简单问答、强迫记忆等教育形式的牺牲品。重建学校教育哲学,就是要高扬马克思主义的人本思想,确立人的生命存在、基本尊严和文化提升对于教育的首要和基础意义,厘清人的发展和社会需要的相互关系,防范和杜绝一切假“社会”“人才”“发展”之名损及教育根本内涵的观念与行为,守护基础,夯实基础,提高基础。
其次,克服校园内的权力主义要坚守和澄清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在处理教育政策、课程管理、教学制度、评价方式、人际交往等诸方面的问题时,应该坚守一条底线,那就是尊重学生的基本受教育权——不仅在受教育机会上,而且在受教育的质量、受教育的结果上。学校和教师既没有权力剥夺这种权利,更没有理由不维护并有效发挥这种权利。当校园中实质性地出现某种权利侵蚀现象,如片面追求升学率、大搞成绩排名、热衷竞赛获奖等行为时,首先意识到的应该是学生基本权利的救济问题。
第三,超越校园内的权力主义要还教育以精神自由的权利。校园是师生教育活动的场所,是心灵沐浴和成长的地方,最需要的就是心灵解放,最看重自由、和谐的价值。正如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所强调的:“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集。”在学校教育范畴内,当务之急者,便是还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和教师自主发展的权利。
第四,超越校园内的权力主义还要积极有效地推行校园民主,倡导和谐发展的教育价值观。我们的学校教育,必须根据时展的要求,遵循促进人的和谐发展的基本目标走向未来。学校应该积极地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温床和苗圃。学校教育应该成为教师和学生自己的教育。“未来的学校必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主体。受教育的人必须成为教育他自己的人;别人的教育必须成为这个人自己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