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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学院学生群体的特点
1.理想期望值与高考实际录取造成的心理落差较大,自我定位不准确,成才目标不明确,容易失落、迷茫、自怨自艾,有些学生也会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眼高手低、好高骛远的心理状态。
2.全额缴纳受教育费用使学生的角色由受教育者转变为消费者。高额的学费使他们比普通高校的学生有更强烈的消费意识,包括消费优质教育资源、优质服务等,于是,他们对学校教学、管理、后勤各方面有更挑剔的眼光和更高的要求,并有较强的维权意识。
3.目前社会对独立学院较低的认可度和高考录取划线档次,无形之中区分了一本、二本学生与三本学生之间的差距,使学生心理容易造成较强的自卑感,且情绪更为敏感,甚至可能会自暴自弃。
4.独立学院学生高考分数相对其他普通高校来说较低,在学习和生活行为上表现出自觉性差、自律性弱、自我管理能力低。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他们在大一、大二时期还处于“后高中时代”,加上独立学院“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理念而为学生提供太多包办服务,使学生此种表现更为突出,把其自身的发展好坏归结于校方的教育管理。一旦发生问题,学生及其家长会对学校产生不满情绪。
5.独立学院较高的教育费用使学生大部分来自城市中高层收入家庭,这类学生娇生惯养、以自我为中心;而来自农村和城市较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常会因筹措学费而苦恼,面对家庭经济优越的学生会产生虚荣、嫉妒甚至仇恨。这两个极端群体的交织引发人际关系紧张,形成小团体交往等,在女生中尤为突出。
6.独立学院学生个性张扬、思维活跃、兴趣广泛,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表现出较强的意识和潜力,同时多有特长且具有较强的自我表现欲。
(二)独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在体制方面。学生工作是党群和行政职能工作,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与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相比在体制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使学生工作领导核心和管理重心发生变化,导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行政色彩过重,德育工作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
2.在运行机制方面。独立学院投资方往往在办学实践中过多干预学院的办学和日常管理,董事会的决策机构变成日常管理机构,其决策职能变成管理职能,学院办学理念、管理机制、人才培养方式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投资方的认定。有的学院甚至违反教育规律,纯粹用企业管理的办法来管理学院。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必然呈现方向及定位模糊混淆的状态。
3.在理念和观念方面。独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经验往往照搬母体高校,造成管理人员的工作理念缺乏其针对性、特殊性和有效性,大多采取本本主义,工作理念套框框,工作方式方法走套路,习惯按部就班地在母体高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移花接木”,总体上无法超越,无法创新。
4.在管理方式方面。独立学院大多以普通高校精英式教育为母本,缺乏对新对象、新环境、新现象的针对性研究和探索,对学生或仍采用松散的敖养式管理而放任自流;或采用严格的圈养式管理而过细过严。
5.在队伍建设方面。由于独立学院自收自支的财务管理方式,其往往为降低人员成本,政工队伍招聘素质不过硬,管理队伍培养投入不重视。在辅导员队伍配置上,基本上未能按有关文件精神配置到位,有的独立学院甚至由于经费、工作量等问题取消了班主任岗位。
6.在全员育人方面。由于独立学院大部分老师是外聘教师,流动性大且难以管理,很多老师只教书不育人,而对于专职教师来说,归属感不强造成大多数人存在打工意识,缺乏职业操守与道德,学生工作全员育人的局面难以形成。
7.在国家政策执行方面。由于独立学院体制的问题,学校单纯的公益事业本质自然描绘上了经济产业的色彩,使得某些国家政策体现不够充分。如“两课”、形势政策课等一些课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未能够全面发挥。
二、目前独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模式及其分析
(一)基本模式
1.一级管理———集权模式。在该模式下,机关设立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全面负责学生工作,各院系不设学生工作组织机构及学生工作人员。该模式改变原母体高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为一级管理体制,取消院(系)学生工作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学院领导直接领导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全面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生工作,并直接组织各院(系)辅导员具体实施日常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这种模式优点是:第一,工作效率高、信息渠道通快。辅导员直接隶属于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由于减少了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这个中间环节,职能部门安排部署的工作可以直接到达基层并很快付诸实施,同时,基层在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可尽快地反馈给职能部门;第二,机构较为精干,人员成本降低。各院(系)可根据师生比例灵活配备辅导员,同时使各辅导员工作量基本均衡。这种模式的缺点是:第一,各院(系)对学生工作的支持缺乏组织保障和领导指导,易造成各院(系)教学、行政、学生工作严重脱节,辅导员工作“群龙无首”,专职教师“教书育人”工作难以开展;第二,由于职能部门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政策实施者,事务性工作量大,头绪多,易造成整日忙于事务性工作而缺乏充足时间来整体规划全院学生工作的混沌状态。
2.二级管理———分权模式。在该管理模式下,采取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机关设立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院(系)一级设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具体实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代表学院对学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在学生思想教育、素质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履行计划、指导、协调、督促、服务和考核等职责,各院系是学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根据各院系学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负责本院系的学生工作。这种模式的优点是:第一,强化学院对学生工作的宏观调控能力。因管理权限下移,职能部门可以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投入更多的时间做好学生工作的发展规划;第二,充分发挥基层院(系)的主观能动性,规范基层院(系)的学生教育管理行为,并能使各院(系)学生工作更贴近本院(系)学生特点与个性;第三,使各院(系)教学、行政、学生管理、党务等各项工作得到统一规划、部署与实施,整合了多项管理资源配置。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在个别规模较小的院(系)中,组织机构环节及人员设置难免臃肿,管理成本增加。
(二)比较与思考
综合比较独立学院两种学生管理模式,各有利弊,但总体来说都表现出以下两种不容乐观的情况:
1.学生工作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未能形成。从独立学院办学情况看,多数独立学院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学院的重大事项,学院院长由母体高校推荐,董事会聘任,负责领导学校的各项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等。而学生工作的性质决定其应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党委统一领导,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行政副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可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监督和协调。但在目前独立学院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层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或是副书记,或是副院长,或是副书记和副院长共同主管,没有设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基层各院(系)层面要么采用行政负责人兼职学生工作而不再单设领导岗位分管学生工作,要么采用设立行政副职的方式分管学生工作,基层各院(系)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则另设一岗(多采用兼职方式),仅管各院(系)学生组织发展等工作。从学院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出现党与行政“两张皮”的局面,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未能形成。
2.学生工作职能管理重心错位。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内涵是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管理工作,培养造就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其重心落脚点应该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而在现实的工作中,职能部门把绝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学生的事务管理上,难得有时间和精力再去思考学生教育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培养什么样的人”及“怎样培养人”两个最核心的育人问题被淹没在日常事无巨细的行政事务工作中。
3.学生工作内部管理环境的不和谐。任何管理都要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管理环境的特点将制约和影响管理活动的内容和进程。要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需要内部各要素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展、养成、提高学生政治、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然而在许多独立学院,不少教职员工缺乏育人意识,加之独立学院年轻的办学历史,以人为本、民主科学、公平正义的厚重文化氛围尚未形成,学生教育管理仅限于业务不精湛、结构不合理、队伍不整齐、思想不稳定的政工干部队伍“孤军奋战”在学生工作的第一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质量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