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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教育
(一)家庭教育定义
关于家庭教育的界定每个学者因其角度不同而不同,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家庭教育的深入研究,家庭教育不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本文采用了邹强在《中国当代家庭教育变迁研究》中提出的家庭教育概念“,家庭教育是指在人类社会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主要是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的一种教育和影响活动,它既包括家庭成员之间自觉的或非自觉的、经验的或意识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多重水平上的影响,也包括家庭环境对其成员产生的无主体影响。”
(二)家庭教育的目的
关于家庭教育的目的,著名的教育和文化学者杨东平说过“自古以来的教育智慧,就是人的自我发现,自我实现。所以今天我们应该非常清楚,教育的功能就是帮助人的自我发现和自我实现,做最好的自己。而不是按照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规格做成一样的标准件。”那家庭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能够发现自我,实现自我,做最好自己的人。也就是萨提亚所说的个体达到表里一致的状态。表里一致是萨提亚提出的五种生存姿态中唯一健康的一种。生存姿态是萨提亚总结出来的关于人们在压力下,对他人、情境、自我的应对方式。这些生存姿态包括:讨好型、责备型、超理智型、打岔型和表里一致型,这些生存姿态生存姿态反映了家庭成员的自我价值感程度。表里一致的姿态是萨提亚治疗模式希望实现的积极地应对方式。“这种模式基于高自尊的内心价值,从而达到自我、他人和情境三者的和谐互动。表里一致的人在沟通过程中时刻保持着对内在的觉察,无论是表情、行为还是言语都具有一致性,由内而外达到平衡,自我价值感较高。他们既可以觉察到压力的存在,又可以为应对压力进行有效的努力;既可以接纳、表达自己的感受,又可以给予他人及他人的情绪以关注,从而真正达到真实的情感交流额沟通。”萨提亚认为个体最初的基本三角关系对人们是否能形成表里一致的健康平衡的生存姿态起着关键性的影响,最终也影响着家庭教育的终极目标能否实现的问题。
二、文献回顾
随着人类家庭文明形态产生和确立,家庭教育活动也随之产生,我国学者在中外许多思想家、教育家的思想基础上,积极地探索与思考了如何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
(一)中国思想对家庭教育启示的简述
马会兰在《道家思想对现代家庭教育的启示》中提出道家思想中的“顺应天性”、“不言之教”、“自由精神”等观念对父母应该根据孩子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从孩子的兴趣出发,引导孩子自然成长具有启示作用。墨子的“染丝说”说明了环境对一个人的重要影响。肖庆庆,冯文全按照“染丝说”的提法,认为家长应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谐的家庭氛围,以身作则,培养孩子的好习惯和品德。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中的许多教育思想对现代家庭教育具有启示作用,赵丽臻在一文中提出胎教早育,爱教结合,正确对待孩子的优点和缺点,注重孩子天分,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位学者曹麦玲在此基础上还提出了培养孩子以勤为本的习惯。赵霞通过研究梁启超的家庭教育思想在其文中提出了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爱教结合,教育子女做人、注重道德培养及平等对待子女,不强迫他所不愿意干的事。学者蒋梅芳从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中提出在具体的家庭情况中,父母抓住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将教育融入生活,家长和孩子之间互教互学,民主平等,鼓励孩子去实践,体验生活。从以上国内关于如何进行家庭教育的文献研究中可以总结出,我国在家庭教育上主要是通过一些实践积累下来的经验性思想,主要侧重于家庭环境、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品德教育等一些比较具体的行为,缺乏理论上的支持。
(二)国外思想对家庭教育启示的简述
聂娟通过对阿德勒的一些理论如安全感、自卑感—优越感、爱的能力和社会兴趣的介绍,强调给予孩子适度的爱和关注,尤其是具有器官缺陷忽视或遭遇遗弃的儿童。《客体关系理论对家庭教育启示》一文中刘华,提出了在亲子互动中培养孩子的健康人格,在儿童前语言期给予关爱。高丽和高美在《洛克的教育思想对家庭教育的启示》中提出了家庭教育的原则,把健康放在教育的首位原则、快乐原则、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和以理说服与榜样示范原则。蒙台梭利的自然教育、自由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幼儿教育思想对中国的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周姝琼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和其他学者不一样的观点,认为家长要树立正确儿童观念,相信儿童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生命个体,有无限的内在生命力。引导孩子自我教育,使得孩子可以自己发现自己的能力、作用与地位,逐渐形成自己独立、自信、努力等健康人格。古淑青根据Kohut的自体发展理论为基础提出了家庭教育中父母的人格健全的重要性,父母应以没有敌意的坚决和不含诱惑的深情去回应孩子的需求,使孩子产生轻松,安全而易于接受或者必须接受的感觉。总结以上的文献,现在的早期家庭教育大部分都是注重父母作为家庭主体自觉地、有意识地、有形地对子女的规范性行为和塑造子女健康人格产生影响。如通过一些生活中的教育,培养孩子的习惯或者利用奖励惩罚措施改正孩子的不良行为等等之类的教育行为。本研究在现有研究现状和萨提亚基本三角关系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父母作为教育主体如何在早期非自觉地、意识地,无形地对子女培养一致性健康人格。
三、萨提亚基本三角关系理念
(一)萨提亚的基本信念
萨提亚相信每个人都是由相同的生命力量所组成的,每个人生来就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这种内在价值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永远根植在我们的心底,我们培养的是如何去发现它、承认它并体现它,达到表里一致。这也正是家庭教育所要达到的最终的目标,而这一艰难旅途的就从最初的基本三角关系出发。
(二)萨提亚基本三角关系理念
从我们来到世界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了某个基本三角关系的一部分:父亲、母亲和孩子。“我们日后感知世界的方式最初来源于这个基本三角关系,它对我们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孩子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在一个怎样的家庭中长大。因此,萨提亚对个体的原生家庭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萨提亚提出在我们刚出生的时候,我们可以感受到所有信息,没有任何保护,我们会通过照顾者的呼吸、触摸和各种动作中进行学习,相反,照顾者也会通过我们的哭喊来揣测我们的需要,正是这样的互动,孩子的脑中所接收到的信息,就不加区别的积累起来了,形成了有关自我的意象。当我们在学习走路时所获得的经验,会持续巩固和强化自身的躯体感受。在这些早期阶段,我们需要外界来肯定自己,在我们做一件事时,父母会根据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经验肯定或者否定我们并传授给我们知识。正是这样的反复实践,我们了解到什么事可以做,什么是不可以做,可以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如何与他人交往,以及对自己的期待等等。在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就这样通过非自觉地、意识地,无形地把他们对世界的理解传授给孩子,教给孩子行为的准则,在这个由三个人组成的学习情境中,孩子有了或高或低的自我体验,孩子形成了自己的身份。个体在最初的基本三角关系中的经历可能会对他产生持续的影响,长大之后的我们,也许不需要旧的应对方式也可以很好地处理问题,但有的模式在我们生命中已根深蒂固,这就可能导致我们出现情绪困扰、内心困惑,最终引发心理问题。
四、个案分析
案主,女,23岁,大专生毕业,现于家所在城市的一家公司从事会计行业。父母经商,家中有三个孩子,姐姐、弟弟和她。案主从小就不喜欢父母,对家庭没有归属感,现在总想离开这个家,经常闷闷不乐的。案主在儿童时期中得知自己曾有被父亲送走的经历,案主并没有区别信息的能力,父亲也没有给予正确的解释,使得案主得不到父亲的肯定,觉得自己是个没有用的人,产生低自尊的体验。父亲年轻时的经历使其觉得应该对孩子严格管教,以实现他早年没有达到的愿望,所以父亲采取了强制性教养方式,规定案主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案主的一切事情都必须在父亲的掌控之中,案主一旦有自己的声音就会被打压下去,案主从小到大没有得到父亲的一句赞扬和认同。母亲也是站在父亲一边,经常说案主的不是。经过反复的实践,案主很快地发展出了应对父母的一种比较安全舒适的反应,即不向父母说关于自己的感受,因为案主始终觉得那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案主对于改变现状的方式采取了逃避式的应对方式,即离开这个家,案主不愿意改变,她觉得自己没有勇气和能力去改变。这正是萨提亚所说的那些应对方式存在问题的人,常常会是因为缺乏自我价值感到遇到困难。这个家庭的基本三角关系处于不健康的状态,案主的父母处于权威地位,没有看见案主自身的价值,忽视案主的个人感受,不让案主有表达自我的机会,使得案主感受不到家庭的爱,不能把自己内心的想法表达出来,在压力面前不能很好应对,而是采取逃避的消极应对方式,没有达到表里一致的健康状态。
五、萨提亚基本三角关系对家庭教育的启示
通过萨提亚基本三角关系的介绍和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萨提亚所提倡的合理的基本三角关系对于实现家庭教育终极目标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首先,父母应分析自己的原生家庭的互动模式。萨提亚认为家庭中三角关系的互动常常是可以重复父母双方在成长过程中熟悉的家庭模式,即便这种模式是功能不良的。在互动过程中,遇到不良的互动时,如果父母不愿意改变,继续维持着原有的家庭模式,那么这样的问题解决方式不改变,问题也就解决不了。所以在孩子出生之前,父母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的家庭模式是如何的,分析自己与父母是否有矛盾,矛盾的根源在哪里,采取行动积极地去处理和改变,以防同样的问题不自觉地出现在未来的家庭教育中。其次,父母在进行家庭教育的时候,首先最重要的一点是认识到自己与孩子是一种平等的关系。父母与孩子的平等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相信孩子的内在潜能。每个孩子都是有其自身的价值,是有能力去面对一些事情的,父母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引导孩子如何去做,而不是一味地用父母的权威性去要求或者强制孩子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如果父母总是这样按照自己意愿严格要求孩子,那么孩子会渐渐地丧失自我认同,对自己的认识完全来自于他人的准则,内在的自我价值无法被挖掘,产生低自尊的体验。第二,给孩子表达的机会。在平时的生活中,父母会认为孩子生活阅历少,对很多事情都不懂,所以自然地很少让孩子发表对某些事物的看法和意见。这样做往往抑制了孩子表达内心想法的愿望,阻断了了解孩子内心世界的途径。家庭是一个给人以安全感的地方,可以自由地感受自我和体现自我,家庭也是我们从小开始体验自我价值的源泉。父母可以通过询问你觉得某某事或物怎么样,让孩子体会到自己的意见受到重视或者提供给孩子选择的机会,让其学会发现自己的内在需要并体会到父母对自己的尊重,那么他在对待其他人的时候也会认识到个体的差异性,容易接纳他人。
作者:黄芬芬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