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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教师教育人才评价思维的拓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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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教师教育人才评价思维的拓展

一、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评价思维中的主要争论

(一)理论性与实践性之争

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评价思维中的第二种争论是理论性与实践性之争。这种争论事实上是源于上述师范性与学术性争论的进一步深化,如有人认为我国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师范性与学术性之争,常常演化为学科课程与教育课程在科目和课时、理论讲授与实践锻炼之间的争论。”譬如,从1998年我国开始在高等教育中设置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以来,高师小学教育本科专业由于没有形成自己的专业评价模式,所以,几乎沿用了传统的高等教育人才评价的方式,即把相关课程的理论学习程度以校内静态考试的方式进行学期成绩检测,并以此作为人才评价的主要标准。尽管这种主张理论评价方式的大多数院校的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也有一定的教育见习和实习时间(总共6周左右),并且每位学生有自己的见习与实习成绩评定,这好象是具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实践能力评价环节,并且能和理论评价方式“相得益彰”,共同承担起小学教育本科人才评价的重任。但客观地说,这种所谓的教育实践成绩或由于实践时间过于短暂或由于教育实践缺乏严格的组织、监督及客观的成绩评定程序而致使其严重形式化。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大多数高师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并没有做好教育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从而在每年一度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来临之际,才随机联系教育实践单位,这种敷衍和应付的心态直接导致了教育实践评价方式的形式化。再者,还有许多所谓的实践基地形式上接纳了实习学生的到来,但却又以种种理由把实习学生拒之以课堂之外,所以代替教师批改作业和日记、管理课间操秩序等就成为教育实践的主要或唯一内容。于是,真正的专业实践能力及其检测就几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现实土壤。

鉴于实践运用能力评价环节的形式化问题的严重性而影响了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许多学者试图构建起一种实践评价代替理论评价的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评价方式。如有人就提出了一整套的教育实践方案及其评价机制,如把传统意义上的定期实践拓展成一种全程性、全方位的实践,即包括教育教学实践、教师职业技术实践、教育科研方法实践及社会实践四大模块。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校内外实践、课内外实践、集中安排的实践这三条渠道来进行,并且进行全面的全程性的过关检查与评价。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之争

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评价思维中还片面强调学生对于科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及运用,而几乎忽视了人文知识的教育及评价。因此导致人才评价中的科学与人文之争。长期以来,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是以一种“物化”的逻辑来评价学生的,即学生对于自己的合格与否、成才与否、成长与否等是没有发言权的,只有被动地处于服从他人评价的弱势地位。同时,这种评价方式还忽视了对于大学生进行人文教育及其实际效果的评价。目前,多数高校在进行大学文化与大学精神的探讨时,把人文素养的评价引进人才评价的范围之中,这是非常值得肯定与认可的评价方式的改革。从总体上来说,大多数高校尽管也在着力进行人文教育,但并没有把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做为评价项目之一。因此,许多学者都认为在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的人才评价中有引入人文评价的必要性和急迫性。但问题恰恰在于,长期以来过分注重科学性评价思维的势力与惯性还很突出。而同时对于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进行人文评价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结果还相对处于一种较少与不足的现状,因此,致使进行人文评价的难度还远远高于人们的想象。

二、拓展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评价思维的建议

(一)转变评价观念:人才评价思维拓展的逻辑起点

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评价思维拓展的逻辑起点在于评价观念的转变,即把传统的封闭式内部评价转变为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这就需要积极地引入社会评价理念。社会评价是指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质量的部分评价权利应当下放至用人单位,甚至于毕业生及其家长。如有学者认为,鉴于我国现行院校人才培养状况“自我评价,自我认可”制度的种种弊端,就需要科学认识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评价,社会认可”机制的优越性,并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从认识上明确现行评价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建构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评价机制的重要意义。而且,一所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主要应该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家长、毕业生三方认定。由这三方面来评价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要比本学校、本系统评价客观、公正和权威得多。为此,我们需要利用各种方式如大型学术报告、专家讲座、校本培训和跟踪指导等方式来具体引导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进行社会评价机制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当然,国家与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及必要的资金资助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时,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此外,用人单位乃至于毕业生家长也要通力配合。

(二)组建社会评价机构:人才评价思维拓展的制度保障

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评价思维拓展的制度保障就在于社会评价机构的组建。笔者认为,社会评价机构应当建立在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其主要人员应当包括用人单位的代表、实习校的指导教师与主管教学的校长或副校长、毕业生家长代表、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评价组成员、实习指导教师、相关专家、中小学教师代表及毕业生本人等。这里需要强调的就是,除了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其家长代表每年有变动外,其他人员则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为此,为确保社会评价机构的正常运转,就需要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在建设自己的相对稳定的教育实习基地上多下点工夫。在此,笔者认为,社会评价机构要想有效地运行,这不仅需要社会评价机构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程序,而且还应当使得各组成人员明确自己具体的权利和责任,当然,还需要一个定期的外在监督和年终评估来规范与促进社会评价机构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比如,对社会评价机构的组成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培训与定期审查制度,并且基于一定的经济待遇和奖励与惩罚机制,实行机构成员的动态管理。这里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可以由本科院校、实习校、毕业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等共同进行。

(三)综合评价方式:人才评价思维拓展的实施策略

鉴于现行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人才评价理论上的种种弊病及其日益凸显的现状,笔者认为,这种拓展就表现为多种评价方式的综合运用。首先应当把师范性和学术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考虑人才的职业适应能力的有无,又要考虑人才的学术研究能力的强弱。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对于缺失学科背景的教育系,应当适当地降低与减少教育类课程的设置和课时,加强具体学科的课程设置与增加其课时,这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教育系学生缺失任教学科背景而导致的学业空泛及就业缺乏专业竞争力的尴尬与无奈,而且还能提升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意识及能力。当然,还需要适当增加《教育研究方法》课时,把传统的教学方法由理论讲授改为理论讲解﹢实践研究。同时,规范学士学位论文的选题、研究方法、资料收集、研究综述、论文撰写、指导、答辩等,鉴于我国文化传统的“人情”、“面子”等负面影响,必须积极地试行学位论文全部匿名外审制度,适当加大学位的淘汰比例,以体现学士学位的学术性、评价性及激励性等本质特征。

此外,对于其他有学科背景的教师教育类院系和专业来说,应当适当减少学科的理论课程和适当增加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课程。其次应当把科学性和人文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关注人才工具性的分析教育问题与解决教育问题的能力,又要重点考察人才的创新性的发现教育问题的能力。为此,就需要加强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的人文教育力度,具体可以采用加强大学文化与大学精神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构建人文教育的校园氛围;把人文教育纳入必修课程和人才评价指标之中;邀请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在教育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士定期进行学术报告;进行成功校友事迹报告与研讨;经常深入中小学进行实地调研、感受、交流及反思。笔者认为把这些人文教育的内容转换成相应的学分是人文评价的有效形式。

第三是把理论性和实践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对学生的理论学习程度进行考试,又要对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进行有效检测。这就表现为“校内评价﹢社会评价”的综合方式。社会评价的内容就是应当对学生的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现场检测,即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专业的实习学生在经历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之后,应当有一个严格、客观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显然,这种现场评价必须在中小学的真实课堂中进行,而非纸上谈兵式的模拟检测。因此,这种测试最好能够在学生的教育实习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随即测试。

第四是把评价目的与评价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关注人才评价的最终目的,又要把评价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之中。为此,就需要打破现行的静态式的学期一次评价的做法,把评价看成一个贯穿人才培养始终的动态过程。这里最需要做的就是要把课程结业考试及其学分获得由学期末一次认定改变为课程学习的整个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努力程度、课堂交流情况、理论掌握情况、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反思及创新能力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与综合评价。显然,这是彻底打破目前本科院校教师教育人才评价中的“一考定终身”弊病的有效策略。

作者:党亭军单位: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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