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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研究了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并注意在构建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时的关键点,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科学性的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人才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强调指出:“要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1]这就要求高等学校应按照文件要求,秉承“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教学理念,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构建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时注重多维度考评教学工作实绩,而建立多维度综合评价的关键是如何制定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因为衡量一个学校对于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是否科学合理,重点在于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的是否科学合理。本文主要阐述了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对建构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注意的关键点进行研究,从而为构建多维度的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教学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卓越发展和提高教师教学能力进行有益探索。
一、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
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不能随意设定,应在尊重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规律的基础上,按照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进行设计,只有遵循原则进行设计,才能使得评价指标体系在建立之初就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形成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而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一)核心价值原则
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涉及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许多环节,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的价值会按照评价内容的不同而呈现差异化,在确定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时要遵循核心价值原则。核心价值原则是指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那些具有核心价值的评价指标放在重要位置,设置科学的权重,即运用核心价值显性的原则来构建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只有这样,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才能够起到提升教学质量的作用,而且要与其他评价指标保持紧密关联样态,形成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机整体。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目前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是特别强调形成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2]。所以,高等学校在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的设计过程中,要一以贯之地把推动和激励高等学校教师的未来发展作为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的核心价值,并且体现在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里。
(二)可测性原则
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的可测性主要体现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制定的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要有清晰的定义,可以用描述性、行为化的文字对之进行界定,要保证这些评价指标能够被观测到,从而根据这些可以被观测到的评价指标得出评价结论。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是由系统化的一系列评价指标所组成,指标之间有着密切关联。对于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来说,评价指标必须是具体的指标,不可以是抽象的,因为抽象的指标没有办法进行观测,也没有办法进行检查,不能达到评价的要求。所以,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一定要有可测性,也就是构建指标体系时要执行可测性原则。评价指标的直接可测性,具体而言就是评价指标是确定的,不是模糊的,是具体的,不是宽泛的,是运用可操作化的文字表述进行定义的,其所拟定的内容能够在教育教学评价过程中观察到且直接测量到具体数据,并且能够得出准确结论。在构建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时,要在评价指标的内涵准确、简单明了、重点清晰这几方面下好功夫,使其具有良好的可测性与可操作性,从各方面体现出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的现实情况,同时,评价指标也要能为评价标准的构建提供具体确定的参考。
(三)一致性原则
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的一致性是指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和评价的目标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内部各层级要保持一致性。一般来说,评价指标都是有具体导向作用的,因此,构建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时,要做好与评价目标保持一致性的工作,毕竟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的各环节是具有系统性、相互关联的。与此同时,还要本着整体性原则,把那些既有明显区别又联系紧密的各种评价因素进行整体性考虑,在此基础上设计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才能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评价目的。如果这两方面不能实现紧密相连,甚至相互脱节,就会导致被评价的教师陷于混乱之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评价也就丧失了其应有的重要意义。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要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原因是定量指标会比较真实地展示出评价情况,从这个角度说,定量指标能够克服定性指标存在的缺点,但不是全部的评价指标都能实现量化;定性指标虽然存在可信度与区分度有些弱的缺点,评价主体的主观因素会有很明显的弊端,但是如果在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能够实现语言明晰,避免出现歧义,同时还要对评价指标进行具体细致划分,被评价者要为每个评价指标的内涵准备实事求是的材料作为评价依据,而且注重其可客观衡量的特质,这样就能尽最大可能避免或者减少由于主观所引起的误差,从而能够运用实际评价过程中的观察与测量,取得各个具体评价指标评价的确定、可靠的结论,因此,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设计的关键点
(一)评价指标的科学性
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有科学性,即应该按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规律与特点,从实事求是、严谨求实的角度,精准地展现被评价教师的教学基本特点、现实教学过程中的具体水平与教学效果。一般而言,比较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构建得详细些、内容涵盖得全面些会更好,因为评价指标的数量增多了,被评价教师的差异性就会凸显出来,评价的信度也会更大;评价指标的层次增多了,评价指标的构成和评价指标之间的关系也就更加明晰。但是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添加评价指标数量,就会增加评价的难度和工作量,这样会导致许多没有必要的浪费,减少了评价效度。所以,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设计指标数量过程中要注意指标的科学性,适度地设计指标数量。比如,由于体育教师教育教学的特殊性,在制定高等学校体育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时,就要兼顾体育教学的特点,注意评价指标的适应性和科学性,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统一化,要因地制宜、具体分析,选取符合体育教学特点的评价指标,才能体现“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促使教师钻研教学、研究学生、肯于投入,促进学生提升民族身体素质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指标的课程思政融入性
根据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紧紧抓住教师队伍“主力军”[3]。因此,要建设涵盖面广、课程多样、梯度层级、互为辅助的课程思政格局,改进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机制,培育高校教师把课程思政融入课堂讲授、教学大纲及教案评价的意识,明晰教学设计、育人情况、融汇载体、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等各环节的评价指标,周期性地对课程思政建设展开评价。要把课程思政建设作为独立的评价指标体系,聚焦课程思政建设的重点、难点、前瞻性问题,构建课程思政建设的多层次研究体系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三、结语
我们要遵循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并要考虑构建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时应注意的关键点,在此基础上,构建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教师树立“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提高新时代人才培养质量。
作者:谷真研 单位:黑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