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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的办学标准包括基本办学条件和监测办学条件两种。基本办学条件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监测高校办学条件包括生均宿舍面积、多媒体语音教室的座位数等[1]。这些指标的达标与否是衡量普通高校办学条件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为了满足上述各项指标的要求,高校必须要有充足的经费来源。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经费来源状况如何呢?对此问题的探讨有助于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反思其经费来源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找到拓展经费来源的渠道。
二、基本概念与研究方法
(一)基本概念本研究所指的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十二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以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投资建设为主的高校,共约478所[2-3]。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9》“中国教育经费总收入统计”的指标划分[4],中国高校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五个渠道:(1)政府财政性经费收入,主要包括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2)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即民办高校举办者对该校的资金投入。(3)社会捐赠经费收入,指热心于教育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对高校的资金投入。(4)事业收入,主要包括学杂费、餐饮费、住宿费等。(5)其他收入,即除上述所有收入以外的经费收入。
(二)研究方法为了深入细致地分析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经费来源状况,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方法,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的数据,比较1995年、2000年、2005年和2008年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经费收入,2008年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与部属普通高校的校均经费收入,2008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方普通高校之间的经费收入。
三、统计分析
依据研究方法,将样本数据逐一录入后,运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以下统计结果。
(一)1995年、2000年、2005年、2008年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经费收入比较1995年、2000年、2005年分别是“八五”、“九五”、“十五”的最后一年,通过这几年的数据的比较,可以看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截止发稿,《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11》和《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10》均未出版,本研究采用《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9》中2008年的教育经费数据代替“十一五”末的相关数据)。表1和图1显示,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各项经费逐年递增。2000年以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要经费来源。2005年后,则以事业收入为主要经费来源。目前,事业收入占高校经费总收入的比重最高。
(二)2008年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与部属普通高校校均收入比较比较2008年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与部属普通高校经费来源,可以看出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经费收入的现状。表2和图2显示:在政府财政性经费方面,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校均收入仅为同地区部属普通高校校均收入的7.90%。这说明,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的投入远远少于中央政府的投入。在社会捐赠收入方面,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校均仅为同地区部属普通高校校均的10.94%。这说明,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社会捐赠收入远少于西部地区部属普通高校。在事业收入方面,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校均仅为同地区部属普通高校校均的12.48%。这说明,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事业收入远少于西部地区部属普通高校。在其他收入方面,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校均仅为同地区部属普通高校校均的8.35%。这说明,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其他收入也远少于西部地区部属普通高校。综上可见,2008年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校均经费要少于同地区部属普通高校,且差距非常大;其次,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经费主要依靠事业收入,而西部地区部属普通高校的经费则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性经费。
(三)2008年西部地区与东部、中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各项收入比较比较2008年西部地区与东部、中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经费收入,也可以看出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经费收入现状。表3和图3显示:2008年政府财政性经费,东部和中部地区分别比西部地区多出473.0064亿元和32.02532亿元。这说明,西部地区政府在对本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财政支持力度上要远远小于东部和中部地区。在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项中,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多5.51061亿元,中部地区比西部少0.98169亿元,虽然西部地区在该项收入中略高于中部地区,但与东部地区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这说明,西部地区政府对民办普通高校支持力度还有待提高。在社会捐赠收入项中,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多6.29757亿元,中部地区比西部地区少1.66424亿元。虽然西部地区该项收入要略高于中部地区,但与东部地区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这说明,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在社会支持方面仍显不足。在事业收入项中,东部和中部地区分别比西部地区多出401.65044亿元和141.90761亿元。这说明,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事业收入最少。在其他收入项中,东部和中部地区比西部地区多88.35312亿元和18.20995亿元。这说明,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在筹资能力上远不如东部和中部地区。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形成如下的结论:第一,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各项经费收入逐年增长。第二,当前,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最主要的经费收入是事业收入,同时,政府财政性经费也是其主要经费来源。第三,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与西部地区部属普通高校相比,前者主要依靠事业收入经费,而后者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性经费。第四,东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性经费,而中部和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的经费主要依靠事业收入。在事业收入项上,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远低于东部和中部地区。第五,其他收入是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经费的第三项主要来源,但是相比较东部和中部地区,这项收入低很多。总之,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经费收入的现状是:政府财政性经费收入低于事业收入,事业收入在经费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过高,其他收入过低以及社会捐赠收入相对偏少。
(二)建议
根据上述结论,可以通过如下渠道增加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经费收入:
第一,中央政府要加大对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办学经费的投入。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滞后,自身积累能力差,地方普通高校投入长期严重不足,这是制约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中央政府必须加大对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的投入。首先,中央政府要重点支持、大力推进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振兴计划,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投入,缩小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与中部、东部地区高校的差距,促进其较快发展;其次,中央政府要统筹解决这些高校的基本建设和办学条件改善所需资金,并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予以支持和保障;再次,中央政府应考虑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历史欠账多、基础条件差、负债压力大的实际困难,提高化解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债务的奖补金标准[5]。
第二,西部地区政府应当不断改善地方普通高校的办学条件,促使地方普通高校增加事业收入。应加大对本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办学经费的投入,为本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在校舍扩建方面给予土地优惠政策,为本地区地方普通高校教师提供较为优厚条件待遇。
第三,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应设法增加其他渠道的经费收入。其他收入是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经费第三个最主要的来源,因此,增加该项收入对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而言意义重大。具体可以通过专业的科研团队、独立于教学之外的研究中心以及灵活的科研政策,来争取政府的科研资金;通过建立跨学科研究中心,将优秀科研人员集中到一起研究尖端技术,申请专利项目;通过设立校外办事处从事知识转让、知识产权开发、继续教育等事务,提高自筹经费在经费收入中的比重。
第四,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应鼓励热心于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士加大捐助力度。社会捐助是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经费的又一个主要来源,它在经费总收入中起着重要作用。具体有如下措施:通过设立校友会来吸引成功校友参与到学校的发展建设中;以合作方式鼓励其他投资者投资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方式鼓励社会慈善机构及个人向学校捐助等。
第五,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应提高办学经费使用效率。对办学经费使用效率的有效控制,可以减少西部地区地方普通高校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将有限经费用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