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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它和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共同构成了我国独具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同时,自学考试作为一种学历教育方式,由于其低门槛、低费用、高质量、教考分离且相对灵活的特点正越来越受到高校学生特别是高职院校学生的欢迎。所以如何深化对自学考试的认识,进一步发挥自学考试在高职院校教学中的积极作用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课题。
1对自学考试的正确认识
1.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时条例》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相一致。”且根据规定自考毕业生享有国家规定的与统招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毕业待遇(包括编制和工资待遇在内)。
1.2自学考试的模式是先进教育制度的代表,是我国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当前,诸如英国牛津、剑桥大学,美国哈佛、麻省理工大学等世界顶尖的高校,全球发达国家的绝大多数高校都是采用“大学课程会考”形式的教育制度,即宽进严出,学生只要修完相应专业的规定课程,且考试合格后,就可以发给毕业证书。而我国除了自学考试也采用这种“大学课程会考”形式的教育制度外,其他高等教育均采用“高考”的形式。九十年代初,很多西方高校承认自学考试学历甚至课程合格证但不承认中国普通高校学历,这就是主要原因。可见,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信用值和认可度是优于其他学历的。中国的普通高校想真正地被世界主流高校所接受,可以说改现行“高考”形式的教育制度为“大学课程会考”形式的教育制度是一条根本出路。
1.3自学考试是一种注重能力培养的大众教育制度。自考由于其门槛低往往被很多全日制大学生质疑,认为凭什么自考毕业生与统招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的毕业待遇。其实,自学考试考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通过对照大纲看书复习能通过考试应该说是很不简单的。因为自学考试的内容不仅是知识点分布广,而且分识记、理解和应用等层次,考生必须对课程的内容非常了解并能融会贯通才能顺利通过考试。所以自学考试需要学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只是死记硬背很难通过自考。试想如果规定这些全日制大学生都要参加自学考试(除了少数的名牌大学外),他们读自考的毕业率会和他们读普高的毕业率一样高吗?我想结果大家都心知肚明。当然自考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如自考的知识老化,自考的课程存在重理论、轻实践,个别地方存在管理较为混乱等现象,但这并不影响自学考试对考生能力的要求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1.4专业课程的成绩全部合格并不是自考生取得毕业证书的充分条件。自考生取得毕业证书的基本条件包括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等三个方面。所以考出所有课程只是取得毕业证书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同样是一票否决。
2自学考试对高职高专学校在校教学的意义
2.1对高职高专学校而言,鼓励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是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既能充分利用自学考试资源,以及灵活、方便、规范等特点和优势,又能让学有余力的同学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他们选择适合今后工作需要和社会需要的专业、提高他们学历层次和就业能力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学校发展、提升办学层次、提高校园学习求知氛围、盘活现有师资、设备、实习环节,提高管理水平等提供了舞台。
2.2对自学考试管理组织而言,鼓励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是贯彻全国考委关于大力发展自学考试与本科教育,促进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鼓励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是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充分利用了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发挥其在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方面的优势,实现了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起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也是对全国考委三届一次和二次会议关于“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精神的具体实践。
2.3对学生而言,参加自学考试不但使自己学习潜力得到充分发挥,为进一步深化知识、提高综合素质提供了机会,也为再次选择自己喜欢的适合工作需要和社会需要的专业,尽早提高学历层次创造了条件。在校教学与自学考试相衔接投人少,学习方式灵活,零存整取,收效明显,大多数同学比读其他普通高校的学生早一年拿到本科文凭,少一年开支。因此,这一举措深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普遍欢迎,是一件利国、利民、利校的大好事。
3实现在校教学与自学考试的有效衔接,深化自学考试在高职院校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既然自学考试的发展必然蓬勃盛大,高职学生又对自学考试积极投入,那么如何将在校教学与自学考试有效衔接起来,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在高职院校教学中的积极作用,从而推进高职院校的教学水平和质量,笔者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3.1转变观念,统一认识。要充分认识到自学考试是一种注重能力培养的先进教育制度,可以作为现阶段高职院校发展进步的重要载体和动力源泉;要正视自学考试对学生的正面引导作用,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能力培养;要摒弃集团利益、短期利益观念,能从社会利益、远期利益出发考虑自学考试的积极作用。
3.2以自学考试的课程设置为导向,做好院校课程的设置和安排。由于自学考试一般由普通高校负责开考,其专业设置、课程安排往往与普通高校自身教育有着很大的关联度,而且高职考生报考的自考专业与其所学专业又基本相同或相近,所以高职院校完全可以根据自学考试中类似专业的课程设置来安排相应的课程。
3.3成立专门的教育研究管理机构,对自学考试进行专业管理、专项调研和专题辅导。高职院校应有专门的机构或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做好与自考办(部门)、主考院校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自考信息;再在此基础上对自学考试有关专业的设置、相应课程的安排和相关工作的动态以及发展方向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教务部门提出课程安排建议;同时对全院自学考试的报考、备考、参考、考试成绩全方位实施专业管理,全面掌握学生的考试情况;为参考学生提供多角度、多内容的专题辅导和咨询,为参考学生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性化服务,从而形成多方良性互动机制。
3.4以人为本,导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机制,充分发挥院校在自学考试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要把综合素质作为鉴定评价的唯一标准,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在思想上逐渐培育“学习成绩好≠综合素质强”的意识,在环境上逐步营造重素质教育,轻学历文凭的校园学习氛围。
首先是要积极探索包括思想品质、学习成绩、专业技能等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机制,以此作为学校毕业成绩的直接依据,自考毕业的鉴定依据。分别制定思想品质测评、专业技能评判等办法,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或标准。对思想品德不合格的,哪怕自考成绩合格,也做出不符合条件的鉴定,使其不得毕业。
其次是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把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道德素养的培养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使学生树立良好的综合素质观。
再次是积极开展能力培养,建立以适应性和实用性为目标,操作技能、应用水平为内容的考核激励机制。根据目前人才供求市场调研结果表示,用人单位正在逐步摒弃“学历文凭=实际能力”这一评价标准,对应聘者实际能力的越来越关注。所以高职院校对学生能力培养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对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考虑运用诸如技能操作比赛、模拟业务处理等方法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