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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儒道两种矛盾道德价值观和道德心理的兼容共生的讨论,说明民族道德心里结构是能动的文化主体,它完全可以包容多元甚至矛盾的道德。道德的多元互补有利于社会和道德心理健康开放。这一道德生态规律高于伦理理论无矛盾原则。据此,21世纪中国社会文化可以选择伦理战略,走道德多元化的超越发展之路。
关键词:儒;道;孟子;庄子;良心;赤子之心;道德心理结构
弗兰克·梯利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对伦理学的形而上学的思辨必须在心理学之后进行([美]弗兰克·梯利著:《伦理学概论》,何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51页)。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和老子等就开始从道德心理学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他们开导了中国道德心理思想的先河。孔门儒家指出“良心”是道德心理的集合和道德功能主体。老庄一派则认为道德的心理本质是本真的赤子之心。儒道的道德理论与价值意识对抗意识十激烈,然而最终却被兼容并包于中国民族的道德心理结构之中━━王阳明自觉地道出了这个实质。
一
什么是儒家讲的良心?良心的发明源头可溯及孔子。根据《中庸》所引,孔子说过:“仁者,人也。”可见孔子给定的人的定义中,“仁”是人的内在结构之基本要素之一,换言之,仁性乃是人性的起码标准。“仁”是什么呢?从早期儒家有关论述看,“仁”的基本意义是指道德心理态度和情感。这种内在心性路向的思维正是孔门后学打开良心大门的发端。不过儒者中最早直接提出并系统论证“良心”的是孟子。
良心的存在与否,历来是道德哲学领域内争论不休的一个怪问题,甚至在当代新儒学家内部也有着截然对立的主张。据说有一次冯有兰先生访问熊十力先生,熊对冯说:“你说良知是个假定?这怎么可以说是假定。良知是真真实实的,而且是个呈现,这须要直下直觉,直下肯定”(转引自[美]傅伟勋著:《儒家心性论的现代化课题》(上),《从西方哲学到禅佛教》,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第240━241页)。结果冯氏木然,不置可否。显然冯先生不同意熊的观点。熊氏说良知是个实在,在不断地呈现,这要靠直觉体证。熊的观点基本是来源于孟子、陆九渊、王阳明等心学家和新实在论的讲法,然而早在孟子,其良心存在理论并不只是“呈现”及其描述而已。
孟子坚信人有良心。他说:“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孟子·告子》上)在孟子看来,人心有不仁不义,人有丑恶不善的行径,非但证明不了人没有良心,反倒说明是良心被损伤谋害了。
孟子从以下几方面论证其良心存在说:首先良心是自然发生、任何人都有的。孟子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孟子·尽心》上)。这样讲自然不等于说良心就是童情童心,但他确实认为后天功夫只是对某种心性的扩充、加工,使之成熟而已。有趣的是孟子把良心的守护寄托于“存夜气”──他的“浩然正气”的生命哲学观本质上是一种唯意志论色彩浓厚的道德心理体验。从这个角度看,孟子至少是一个道德意志论者。其次,良心是直觉体证,孟子的良心与“良知”联系紧紧如一,他讲的良心既是天赋所与的道德生命之根,又是道德直觉能力。他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上)。正是如此,所以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心性天道是统一的,人的道德自我的扶植发展过程,不外乎就是尽心尽性知天事天。这里的“尽”、“知”实际所指的不是思辩和经验认知过程,而是直觉反思过程。对于孟子来说,“认识自己”,即“反求诸己”的确切意义就是体会良知、悟证良心。再次,良心出于善的动机或者出于纯粹价值理性信念。孟子可谓是儒家义务论道德心理学思想史上最彻底的良心论者,因为他的良心是他至高无上的信念乃至可以说是其信仰所在。这从他的人性论上可以看出来。孟子坚定的主张人性善。道德是关于善恶的抉择,孟子把社会道德内容放进了人性理论,这说明他所谓的人性论,实质就是道德论基础。善本来是个伦理学的价值观念,当把它表达到人性本质中去,使之上升为绝对价值、终极价值,把它与人性结合成为“人性善”命题时,实际上已经是关于全部人生价值的一种信仰陈述形式了。这一点上孟子显得十分极端,然而站在儒家的立场上,恰恰是这一点标志着孟子为最彻底的儒家,儒家的历史作用最积极的一面、对社会最诱人的一面正是人性善论。孟子之后的儒家极少有不割裂性理与人欲,在人性论上不拖泥带水的思想家。在孟子的思想中,人性善的担负者就是良心这个道德主体,良心贯通个体道德心理性理共相本体。鉴于孟子的良心站有内在信仰的高度,我们凭着智性的哲学分析、逻辑的论证方法来讨论它似乎是矢不中的了,这里需要道德心理学认识和分析方法。宋明理学家大多依“十六字心传”(“十六字心传”,指的是伪《古文商书·大禹谟》所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此十六字对宋以后儒家影响极大),摒弃“人心”,讲“道心”方是良心,反映了他们对孟子良心理论的疏离疑惑,陆王学派主张人无二心,良心是一,良心是生机勃勃的宇宙精灵,捍卫了良心理论。
孟子的良心有哪些特点呢?一则良心是内在的,是人所固有的。孟子拨四端之绪来做为支证,他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人丧失了四肢只是个肢体残废,然而丧失了“四端”,就是非人了。因为“仁义礼智”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性与社会性、个相与共相统一的本质标准,所以他说:“人皆有不忍之心”;“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齿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仁义礼智这心性的四个要素,“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告子》上)。
二则人人都有良心,良心之于人类是普遍的、平等的。良心乃是“心之所同然耳”(《孟子·告子》上),所以有子说:“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孟子·公孙丑》上),照这样的说法,人皆可以为尧舜,而且如果反向:十恶不赦的歹徒是否有良心?孟子必定肯定地答复你:有。孟子以为富贵显严并不标明其人良心的过人,因为良心天赋平等,所谓:“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告子》上)。孟子和孔子一样讲小人君子之辩,他的讲法是依据良心的稳固与否:“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而小人不能自觉地保守其道德理性的“大体”(《孟子·告子》上),放失本然良心。孟子申辩说没有外在的仁义,仁义都是兼有社会客观性而内在于人心的法则,连舜也只不过是“由仁义行,非行仪仁也”(《孟子·离娄》下)。即舜只不过自觉顺着仁义心性行动,而并非是他造作了仁义。
三则良心虽根底深厚,但尚待操存培植。既然良心具现如照,为何总见歹徒姿肆,小人猖狂,比比皆是?“恶”从何而来?孟子面对这种情况,还是为良心抗辩:“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孟子·告子》上)。打个比方,“五谷者,种之类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孟子·告子》上),因此,良心既可能顺利成长,也可能耗损或复蒙,所以一定得有个存养的方法和依法存养的功夫。方法和功夫实是统一的。他说:“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如何求?就是要识其大体,复明良心。这是要人“理直”即尽心识性知天。掌握道德理性原则与能力。再即是“气壮”,即“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这种气至大至刚,充塞宇宙,直至能使人动心忍性或沛然振奋,即达到道德意志自决与信仰坚定的精神定格。“大夫夫”(《孟子·滕文公》下)的人格就是一个诉诸正义感的范例。一句话,良心的挺立,靠的是理直气壮、智仁勇兼修的功夫。
孟子把善行归结为良心的生命活力推动,而认为恶的产生是由于物物交夺而使良心走失的结果,这是把恶归结为环境与社会。这个说法使得其良心理论长期以来大受儒门内部质疑,也正与道家道德心理学截然相反。在儒家内部与孟子最针锋相对的是荀子。荀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主张性恶论,说是人天生不存在所谓良心,人的道德行为是圣人化性起伪的教化结果。这代表着先秦儒学道德心理认识的变异。另一种反对者以王夫之为理论代表者。王夫之反对的是孟子良心论的先验天赋色彩,他倡导性日生日成说,认为人心本不等于良心,所谓属于内在心性的良心其实成于后天。他说:“必须说个仁义之心,方是良心。盖但言心,则不过此灵明物事,必其仁义而后为良也”(王夫之著,《读四书大全说》,《船山全书》第六册,长沙:岳麓书社,1991年,第1077页)。他从“能思”与“所思”结合来谈良心的结构。这代表着从认识上对中国传统儒学的一次总的总结,当然,应该指出的是这种学说的基本观点早在《礼记》中已有所反映。
儒学内部对孟子良心的否定和重构,是否可能驳倒孟子良知论呢?十分不见得。所以儒学内部也早已出现了融合会通的修正派,“学庸”就是代表。《中庸》重内外先天后天兼修,既讲“自明诚”,又讲“自诚明”。《大学》从正心诚意讲到止于至善,把“自明诚”阐释得很清楚。自诚明重先天善性之培养,自明诚重后天克己修行,二者平置虽不无矛盾,但是效果上是可以统一的。《大学》通于荀学,《中庸》则向来被认为属于思孟学派,可见孟荀很早就开始相互济补了。
二
与孟子式儒家良心说正好形成反动的便是老庄道家。老庄提出了对良心理论最有对抗性的赤子之心的理论。赤子之心为老庄道德心理学的实质性概念。
赤子之心究竟指什么?这首先得分析老庄所讲的赤子概念。老子说过这么几段典型的话:“念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和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王弼:《老子注》,《诸子集成》(三),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5章,以下凡引《老子》的皆用王弼本,只注篇名)。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山之未孩。(《老子》第20章)
抟气致柔,能如婴儿乎?(《老子》第10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老子》第28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第52章)
可爱的赤子,依本性存在,天真纯朴而至智,虚无接物故无犯,无为而为所以能无不为。正因为“未孩”而有天真智慧,他们又能不失母而与母最自然亲和。赤子含德最全最厚,同时又与道之母体紧密一致,赤子正是道与德未离的最佳象征。所谓要求得道有德,就是要“复归于婴儿”。这里实质所指无非是复归于赤子婴儿健康自然之心!这个复归的过程,在本质上是要人们从丧失赤子之心而异化的心态中,再回归赤子之心的本源生机。这是生命哲学的取向,它关注的核心是生命的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复归是自觉地消除物化之心,删除社会异化带来的人的异质性,因而是超越的创造过程,而不等于简单的生理、心理还原过程,还有,这里的复归,既是赤子之心向道德觉悟高层的飞跃,同时又是道德主体通过对生活经验的批判反思所达到的自我认同。飞跃与统一是辩证的过程,这即是老子所说的,无知到有知的自然否定,再到更高的无知的肯定,也即从无为到有为的否定,再到无为无不为的肯定。这个过程《庄子·齐物论》称之为“吾丧我”。追求赤子之心的道德飞跃,老庄是一脉相承的。《庄子·人世间》中说的“童子”、“天子”,《天地》中说的“婴儿”,《大宗师》说的“真人”等等。与老子讲的赤子,虽然名称不同但是旨趣如一。和“良心”不一样,赤子心态有实体意义,有道德认知心理学的价值。
老庄的赤子之心与儒家讲的良心的特点大相径庭。其一,良心是仁义之心。孟子讲他的良心还是仁义性觉,是真实的持存。老庄则坚决否定良心的内容──“仁义”,在老庄看来,仁义不仅不是道德公理,相反从效果论来看是反道德的,所以他们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意思是说离开自然之道和素朴德性,则仁义无益有害。《庄子》认为,仁义也并非人固有之性,孔子曾对老子说:“仁义,真人之性也,又将奚为矣?”老子却反问他,既然如此,你“又何偈偈乎揭仁义,若击鼓而求亡子焉!意,夫子乱人之性也”(郭庆藩撰,《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天道》篇,以下凡引《庄子》的皆用此本,只注篇名)。仁义不仅不是人性固有,而且老庄指出它们是道德的异化,违背自然人性的节外生枝,即所谓“骈拇枝指”(《庄子·骈拇》)。从这个角度看,孔孟都成了易人之性的不良的道德手术家:“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欤?(《庄子·骈拇》)所以孟子讲良心在于扶植存养,而庄子针锋相对地提出要“忘”即忘仁义。《庄子》里有一个颜回“坐忘”的道德修养故事。这个故事第一阶段是“回忘仁义矣”,第二阶段是“回忘礼乐矣!”第三阶段即“坐忘”,意思是“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庄子·大宗师》)。因此赤子之心的第一特点就是从常识心灵刳空仁义。
其二,赤子之心是反知为的。我们知儒家以“智仁勇”为三种要德,这是肯定智性学习的用处。孟子说“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孟子·万章》下)。“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孟子·离娄》上)。他肯定智,但给智以作为仁义之工具的约束。其四端论中有智端,平心而论,智也不是独立的,因为四端说重在强调仁义礼智四者相互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超稳定关系。老庄则否认知性之智对道德有任何积极作用。仅就这一点上说,他们是反智论者。他们否定学的过程:“绝学无忧”(《老子》第20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48章);“绝圣弃智”,“绝巧弃利”(《老子》第19章);“智慧出,有大伪”(《老子》第18章)。庄子讲了一个为圃老人的故事,子贡劝他用机械,可老人说:“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庄子·天地》)。的确,就知性之智与道德的关系而言,它常常是导致对道德怀疑、动摇乃至破坏的来源。古往今来,道德与宗教家们都对知性与反知性的道德直觉能力之关系感到困惑。知性与道德觉悟本质是泾渭分明的,比如基督教中就有反映。上帝是仁性直觉的化身,它征服的敌人撒旦。实际是智的化身。为达成道德善,老庄倒向反智,孔子是想调和“仁智”。庄子的“心斋”(《庄子·人世间》)、“坐忘”术中就有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老庄否定知性决定主义之智,他们要人怎样呢?就是要愚,愚是赤子之心的纯朴象征,“愚”的意思是素朴,实质非但不愚,而是大觉悟,即“明道”境界。庄子说:“故圣人有所游,而知为孽”(《庄子·德充符》);又借泰清之水感叹说:“弗知乃知乎,知乃不知乎!孰知不知之知?”(《庄子·知北游》),“不知之知”乃是与永恒化生的大道同一之知。“众人役役,圣人愚沌,参万岁而一成纯”(《庄子·齐物论》)。这种智慧是自觉地“为天下浑其心”(《老子》第49章),是“以明”(《庄子·齐物论》),所谓以明,乃指顺从天道的选择和判断,因而也是知常、自知,是“去小知而大知明”(《庄子·外物》)。
其三,否定了良心的仁义内容,超越了日常见闻小知的偏执,自然就展现了赤子之心的第三个特点,这个特点就是齐同万物,齐是非,达到玄同与大通的境界,这是“玄德”(《庄子·天地》)的状态,是赤子之心隐喻的虚无恬淡、真朴无为的道德纯粹的显示,在这个意义上说,赤子之心的理论设计通于自然法的思维。从“德”而上达于“道”,从“道”而导出“德”,需要有“赤子之心”作为中介条件。良心本是个是非之心。在庄子看来,“古之人,其知之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既彰也,道之所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庄子·齐物论》)。也就是说,太古的人无以为知,未始有人与物事,异质二分;接着就出现了事物之识了,但无以知为,尚未判然界别之;再其次,界限分明了,但还没有主观是非判断;等到有关是非的主观价值观念成熟了,道就亏损了,偏爱私见就风行开来了,于是我们的生活和人际社会被弄得每况愈下。庄子认为普通人的生活实际就是斤斤于是非价值。固执己见,这些固执表现在包括师其成心,以主观的我为标准;囤于名号、言说、论辨这些抽象形式,把名实分离绝对化;受时空制约,看不到是非价值变动的条件性;好己恶人,党同伐异,是己非人,看不到价值对象之复杂性与价值之多元多重性。(《庄子·齐物论》)较详细地分析了上述内容。这些问题在赤子是不存在的。庄子提出要淡化人际勾心斗角,超越是非善恶的价值执着,放弃斤斤之心。这有两个基本途径,即“以道观物”(《庄子·秋水》)和“吾丧我”(《庄子·齐物论》)。以道观物是求“道通为一”,兼怀万物,虚以接物,并包众相。庄子说,“同乃虚,虚乃大。合喙鸣。喙鸣合,与天地为合。其合緡緡,若愚若昏,是谓玄德,同乎大顺”(《庄子·天地》)。“吾丧我”即超越流动性自我,扬弃主观偏见,使生命的真我获得解放和澄明,这即是“与道相辅而行”(《庄子·山木》)。这样一来。一个赤子的理想国才有可能复现,这个理想国即是所谓“至德之世”、“建德之国”(《庄子·山木》)。那种文明是“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这一理想社会,其实是对道德最低公认出发点的回归,同时也是“赤子”生活中人与世界紧密关联融和的再现。这里已明显可以睹见走向一种自然法思维的曙光。这是超越儒家仁先义后程序、仁义礼智相生相克的良心框架的重大进展。因为道家的赤子之心实际蕴着从道的普遍性出发,这意谓着公共正义优先。事实上,赤子之心不是从无规定性的人本身出发,而是将必然性、普遍性、理性、智慧、人的本质抽象纳入相关的道德主体体系中。
三
有趣的是,孟子虽然大讲良心,然而他说过“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离娄》下)。关于这句话自来认识不一。一种意见以为,孟子讲的赤子之心乃是视民如赤子,保养民命之意,这种赤子之心经过正心诚意等功夫,乃是无微不至之诚,不同于道家的一无所知之赤子之诚。今文《尚书·康诰》:“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似可作为旁注。另一种观点说,保赤子之心即保婴儿少幼之心,此心专一未变。我们认为第一意见说的包含以赤子之心待民是可取的,但孟子在这里讲的重点却是第二意见,即保少幼而未变异之心。至于说道家讲的是一无所知的赤子之诚,显然是传统儒派经师的门户偏见。道家赤子之心如何是一无所知之诚?赤子之心理本是潜在的纯朴道德主体本身,它无所不可包容。孟子从中寻找良心良知的端绪,老庄从中揭示与升华道德的底质,都未尝不可。儒家与道家都重视赤子之诚,且思想有所交叉,本无可厚非:从历史的发展看,最后他们的统一是客观事实而且必然如此。良心与赤子之心最终统一并共同积淀产生出儒道互补、良心赤子之心紧张的中国道德心理结构,这从王阳明的思想中可找到见证。
一般人会有疑问:两种相反的道德心理如何能统一呢?事实上民族道德心理结构是一种能动的文化主体,因此它完全可以包容多元的甚至矛盾互补的道德,只要不是反道德和庸俗地调和。这种结构使得民族心理更具开放性和适应性。认为道德主体不能兼有异质或反补的道德哲学观只是伦理学体系的逻辑一致性的准则,不是道德心理的事实情况,考虑到道德境遇的差异性和复杂性,不同的道德并存就是当然合理的。从儒道道德心理比较的角度,正可以纠正理论与事实的差距,也有助于我们健全道德文化结构,认识道德结构和过程内部复杂的平衡机制。
中国道德心理思想发展史上,有一个著名故事,即“天泉证道”。据载(王阳明著,《王文成公全书》(四),卷三十四年谱三,《四部丛刊初编集部》,上海书店印行,1989年,以下凡引此书只注书名卷名),王阳明去世前一年,即1527年9月初8夜间,王的高足钱德洪、王畿二人带着疑问侯立阳明先生庭下,请阳明裁断争论。王畿认为,若心体本无善无恶,则意、知、物均是无善无恶;若说意有善有恶,毕竟心亦未是无善无恶。他说王门“四句教”纯粹是个“权法”(王畿著,《龙溪王先生全集卷一·天泉证道记》)。他绎造“四无说”:“若悟得心是无善无恶之心,意即是无善无恶之意,知即是无善无恶之知,物即是无善无恶之物”(同上)。钱德洪认为,“四句教”为“定本”,心体原来就是无善无恶,由于久浸习染,见有善恶,为善除恶就是要力修复明本体的功夫。不料阳明子并不介入争论,反倒取超越兼容的态度。他嘱咐说:“二君之见正好相取,不可相病,汝中须用德洪功夫,德洪须透汝中本体。二君相取为益,吾学更无遗念矣”(《王文成公全书》(四),卷三十四年谱三)。并订咛二个大弟子以后与学者言论,务要依皈四句宗旨,即“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同上,又参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天泉证道记》)。一般误以为钱王之争,乃禅门顿渐二法在王门之表现与延伸。实际不然,这里“无善无恶”的心之体,正是道家的赤子之心。“有善有恶是意之动”也可以从发展心理学加以解释。王畿说的意、知、物均无善无恶,亦即印契真性自然而无善无恶。“知善知恶”、“有善有恶”、“为善去恶”,则正是赤子之心转化为良知的过程,而且从“为善去恶是格物”来看,又正是良知对物化之心的破除,从辩证的眼光看,这又是对赤子之心本然无善无恶的洗濯回归。阳明先生的四句宗旨深刻地反映了儒道道德心理归缩上的共生关系,同时又辩证地看到了它们是分中之合、异中之合,我们可以说,没有良知功能的赤子之心是不结社会伦理果实的花蕾;而没有赤子之心的良知则是无本之末、无源之水。对于人的道德心理平衡和文化结构功能而言,都即需要讲赤子之心基地上的良知,又需要讲良知守望护理下的赤子之心。
说阳明子这样的一代儒学大师,在道德心理学上是儒道通用,这是否荒谬?一点不然。阳明子确实是一个求兼容并包、贯通适用的大师。在对整个儒道释关系的问题上,他采取的根本思维是超越豁达的。据说张元冲曾就船上问阳明子:“二氏(指释老──笔者注)与圣人之学所差毫厘,谓其皆有得于生命也……不知亦须兼取否?”先生曰:“说兼取便不是圣人尽性至命。何物不具?何待兼取?二氏之用皆我之用,即吾尽性至命中完养此身谓之仙,即吾尽性命中不染世累谓之佛,但后世儒者不见圣学之全,故与二氏成二见耳。譬之厅堂三间共为一厅,儒者不知皆吾所用,见佛氏则割左边一间与之,见老氏则割右边一问与之,而已则自处中间,皆举一而废百也。圣人与天地民物同体,儒佛老庄皆吾之用,是之谓大道。二氏私其身是之谓小道”(《王文成公全书》)(四),卷三十四年谱三)。参考上述文字,我们说阳明子将赤子之心与良心统一起来,就毫不奇怪了。与那些抱残守缺,固执门户私见的排斥佛老者不同,与那些明骂暗窃佛老者也不同,王阳明公然亮出了自已的主张,那就是:三教通用。这个主张实际上印契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本来面目和其生态规律,中国文化毕竟是儒道释等多家共同创新发展的。一定要厚此薄彼,扬已抑人,党同伐异,排出一个优劣程序,只是陋者自固而已,实不足称道。难怪不少人称中国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特质,是亦儒亦道亦释,又是非儒非道非释。从儒道道德心理本质的关系上就可见一斑──它们是对抗又紧张但却创造了多元的统一和动态的平衡。比如赤子之心表面上看缺乏伦理规范性,然而它在道德心理结构中的存在,既可以抑制儒家流于极端人道主义僭妄或人伦异化,也可以抵御某些宗教超自然的弊端。
这一构造性特点,使得中国道德文化具有开放性,也使得中国民族道德心理结构和功能具有宽容性。这是促进中国社会稳定和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一条内在文化规律。
时代已经进入了21世纪,当前世界各种文化有交融有冲突,有些学者如美国享廷顿等片面强调冲突性,这就使得我们自然而然地想到下列问题:道德文化结构应该是多元的还是一律的?道德心理构造应该是综合的还是单一的?对于特定社会民族,多元化的道德文化和道德心理结构是否有其合理性?从中国道德文化的发达史和道德心理结构的生成史来看,多元的甚至矛盾的道德价值观可以平等共存。跟以单一性为追求的道德文化与心理相比,多元性道德文化环境和道德心理结构更有利于社会文明健康、开放、发展和稳定。放眼世界文明,这一讨论的意义在于,道德具有超越意识形态的本性,东西方不同制度下的道德观可以共存于特定的异质文化和道德心理结构之中。这可以称为中国未来社会文化持续发展的最佳伦理战略,这是一条超越发展之路,惟如此,才能最终摆脱东西价值对抗紧张及我们自已面临的社会和伦理冲突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