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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开“需要”教道德,是虚的、空的教育
陶行知先生在《怎样做大众的教师》中指出:“有些教师不惜用强迫的手段要学生朝着教师指定的路线走,结果是造成师生对垒,变成势不两立。在势不两立的局面下还能叫学生接受你的指导吗?”[1]253因此,“做教师的人必须和学生、大众站在同一条线上。”但现实中,由于教师没有从学生的角度考虑,没有和学生站在“同一条线上”,在道德教育的道路上注重的是道德知识的灌输,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忽视了学生的道德需要和情感,学生处于被动的、无条件服从的地位,虽然学生获得了一定的道德知识,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这些深层次的东西却没有得到解决。道德教育没有建立在学生的道德需要的基础上,忘记了学生内在道德需要,即使学生获得了一定的道德常识,也会出现陶行知先生所说的“少数职员在的时候,就规规矩矩,不在的时候,就肆行无忌”[1]56的情况。没有以学生的需要为出发点进行思想道德培养,学生习得的道德规范,就仅仅是停留在知识层面上,未能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并付诸实践,学生的道德情操未获得应有的进步。只有着眼于学生的道德需要,才能使受教育者他律转变为自律,并把它们看成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手段。
二、着眼“需要”讲道德,符合陶行之先生的道德需要理论
陶行知先生说:“德育注重自治。所以学生自治这个问题,是自动主义贯彻德育的结果。”[1]54自动主义说到底,是个体自主的需要。陶行知先生在《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中指出:“自治就是学生自己管理自己。从学习的原则看起来,事怎么做,就怎样学。”想让学生管理好自己,必须让学生自己在心理上自认有需要。因而,陶行知在《中国的道德和宗教教育》中指出:“教育方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激起被教育者的兴趣,任何外部的对孩子内心的强制都会引起孩子对抗性的反应。”[1]20也就是说,道德教育不能以强制的手段进行,不能以单纯的灌输形式进行,而必须以学生的“兴趣”,即以需要作为切入点。
道德需要是个体道德认识的出发点和归宿,是道德活动的直接动机、持续动力,是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的中介、源泉。陶行知先生说过:“真正的教育是心心相应的教育,唯独从心理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如何才能打到学生的深处呢?就不能漠视、忽视学生的内在需要。德育规范要为学生所接受并在实现中践行,就必须让学生自己理解道德规范、道德行为对其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意义,就像知道吃饭是人生存的基本手段一样。需要是行为、动机、目标的内在根源,只有让学生理解了思想道德规范对其成长、对其成人的意义时,学生才会有自觉的道德行动。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愿意向他人提供无偿的帮助,这就是他们心理都有一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精彩”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在向社会、向他人奉献的同时,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
三、着眼“需要”讲道德,符合陶行知先生的认识论
陶行知先生说:“我们教育儿童,第一步要承认儿童是活的,要按照儿童的心理进行。”[1]72认识过程是产生情感的前提和基础,情感过程又对认识过程具有反作用。人只有在对事物进行认识和评价的过程中才能判断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产生情感。积极的情感是认识活动的动力,反之则是认识活动的阻力[2]。所以,陶行知先生指出:“我们如果承认教育是活的,我们教育儿童,就要根据儿童的需要的力量为转移。”人们常说的“知之深,则爱之切;爱之切,则知之深”就体现了需要和情感关系。没有从学生的需要角度出发,而强加学生认识某些道德知识,实际上是割断学生的道德认识与道德情感的关系,并使学生产生厌倦情绪。故而“教育儿童和承认儿童是活的,首先就要能揣摩儿童的心理”。
四、着眼“需要“讲道德,符合陶行知以生为本思想
陶行知先生说过:“教育者,乃为教养学生而设,全以学生为心。”[1]37无论是“生活即教育”还是“教学做合一”的思想,都把学生放在教育的首要位置,其注重“德育自治”,注重“集体生活”的德育思想与现在提出的以学生为主体是一致的。德育必须靠学生自己去建构,自己去感受,教师只是起到搭台的作用。所以陶行知先生提出了“道德本来是习惯的制度,自然发生,不是有人可以勉强的。……道德是见解上的”论断。
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确立,教师越了学生的位,把学生的需要变为教师自己的需要,学生完全变为道德知识的容器,道德需要就不可能被激活。以需要作为道德教育的立足点,通过教师创设道德思想场景,由学生自主进行道德感受,自主进行道德评价,让问题在讨论中解决,思想在碰撞中升华,并把社会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最终落实于自己的道德实践之中。故陶行知说:“学生自治能促进学生经验之发展。我们道德上的发展,全靠着遇到了困难问题的时候,有自己解决的机会。所以遇到了一个问题,自己能够想法解决他,就长进了一层判断的经验。”[1]199
五、着眼“需要“讲道德,符合陶行知体验教育思想
陶行知先生说:“修身伦理一类的学问,最应注意的,在乎实行;但是现今学校中所通行的修身伦理,很少实行的机会;即或有之,亦不过练习仪式而已。所以嘴里讲道德,耳朵听道德,而所行所为却不能合乎道德的标准,无形无影当中,把道德与行为分而为二,若想除去这种弊端,非给学生种种机会,练习道德的行为不可。”[1]55也就是说,只有让学生自己去“实行”、去“做”才能让他们理解道德的真谛。
陶行知先生说:“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的,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须的教育。”又说:“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德育要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让学生自主参与,使学生在学习道德知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离开实践、体验必出现“嘴里讲道德,耳朵听道德,而所作所为却不符合道德标准”的现象。体验能强化道德认知。陶行知先生说:“问题自己解决得愈多,则经验愈丰富。若是别人代我解决问题,纵然暂时结束,经验却也被旁人拿去了。若想经验丰富,必须自负解决问题的责任。”[1]56
陶行知先生主张要“引起儿童对于学习自觉的需要,自学的追求”,“要养成儿童自我教育的精神”……使“他可以热烈地参加集团生活,但同时又可以冷静地思考问题”。以需要作为道德教育的立足点,对提升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