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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生就业是关系到我国长治久安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在经济稳定的基础上,大学生就业形势基本平稳,但是就业压力仍然存在,大学生就业创业难仍然是突出问题。简政放权政策的实施,是通过取消和下发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等有利举措,为中小微企业“松绑”,促进中小微企业更快发展,有效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多的渠道和机会,为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难问题提供了新途径。
关键词:简政放权;大学生;就业;中小微企业
简政放权,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的是政府机构,“放”的是本应当属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是将政府的“有形之手”从中小微企业身上松开,提高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解除束缚市场的“无形枷锁”。自2013年起,我国坚定了简政放权的决心,加快了简政放权的步伐,2013年5月,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上,提出要以简政放权释放就业创业创新活力;2014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要进一步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简政放权政策为大学生就业创业难开出了“一剂良方”,为大学生营造了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让释放活力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实现企业发展和大学生个人发展的良性互动。从长远来看,则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简政放权政策促进就业创业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微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我国大学生的就业主渠道。但是,目前我国所面临的情况是,一方面高等教育普及,高校扩张,就业人口激增;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发展受阻,缺乏活力。除此之外,毕业大学生受传统体制观念影响,在就业选择上多倾向于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使中小微企业在生存环境上更加处于弱势,社会的创业创新活力也将受到极大限制。2016年,我国大学毕业生达843万,超过2015年毕业生24万,毕业生人数的年年递增已经成为常态,就业难问题也成为我国多年面对的“老大难”问题。就业严峻形势仍未改变,劳工市场的供大于求的格局依旧存在。我国共有13亿人口,而中小企业约1100万个,日本1.25亿人口,中小企业就有660万个。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太少,难以充分发挥其在解决就业上的优势。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政府“有形的手”对中小微企业的过度行政控制和国有企业挤压其生存空间,使这些企业在政策、法规、资源、机会、竞争力等诸多方面处于弱势,员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很多企业走上破产之路,并将代价转移到劳动者身上。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困境,使大学生毕业生心有余悸,既不愿选择中小微企业就业,更在创业面前望而却步,高素质人才更愿意选择有保障、待遇好的国有企业,或者稳定轻松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稳增长、促发展从根本上是为了扩大就业。由此可见,实施简政放权政策,对于壮大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中小微企业是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而简政放权就是要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解除中小微企业的枷锁,冲破现有的经济利益格局,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空间和廉洁高效的政府服务。同时,简政放权又能有效激发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潜力,提高中小微企业对大学生毕业生的吸引力,使中小微企业发挥应有的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的作用,从而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使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投身到中小微企业的就业创业中,使其既实现自我价值,又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
二、简政放权政策促进就业创业的主要举措
1、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是简政放权的重要措施,自2013年起,国务院有步骤、分批次地稳步取消和下放60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在取消和下放的各批次的行政审批事项中,直接对就业创业有影响的要占到三分之二。如取消“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企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审批”等政策直接服务与创业。取消这些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程序中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也就减少了多余的中间环节,让这些优惠政策更好落定扫清障碍,推动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无疑,国家出台的对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要想发挥作用,必须要有征管落实的配套制度,而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就让征管制度与税收改革实现了对接,同时推动税改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让优惠政策真正发挥效能。中小微企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解决就业功不可没,取消和下放的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无疑对大学生就业创业都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条件。
2、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对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减少在政府简政放权政策的重要部分,2014年,我国共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149项,2015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此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等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61项,取消的资格认证中包括通信工程师、IC设计师、国际贸易业务员、医药代表等没有实际意义的资格认证。同时,将不再许可和认证缺乏法律依据和各地区、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另外,相配套的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督管理,加快制定《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对有必要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设置职业资格认证,对于没有必要的职业,要坚决取消职业资格认证。
3、“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也是简政放权政策的重要工作,近三年以来,有多项工商登记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这一举措,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厘清障碍,提供便利。以往创办企业的程序是首先到相关部门拿到行政许可证,然后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之后才能够进行营业行为,这就限制了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进行招工、贷款、签约,不利于企业筹备工作的开展。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使创业投资的更加便利,国务院有计划地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等审批事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同时,为了避免某些企业只拿证不拿照,提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不放任。工商管理部门则需完成“严进宽出”到“宽进严出”的转变,发挥自身的监管效能。
三、简政放权政策为就业创业开门铺路
1、释放改革红利,活跃市场经济
中小微企业是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主要渠道,而近几年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不尽如人意。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开始将“有形的手”缩回来,注重“一增一减”,增加市场监督,减少行政审批。企业行政审批手续的简化,为中小微企业“松绑”,简化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更好落地,使中小微企业更好地享受到改革红利,使市场经济更加活跃。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只有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多、产业结构更合理、中小微企业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才会更加活跃,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才会迎刃而解,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就业门槛降低,就业机会增多
就业资格许可证曾是很多大学生就业的“拦路虎”,将很多大学生挡在了就业的门外。此次国家加大决心取消了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能够有效地发挥了市场主体的作用,增加市场创业创新的活力,更好的适应我国经济的新常态的,使大学生的就业之路更加平坦。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于降低大学生的就业门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此项举措还给大学生就业指明了方向,指导大学生将考取证书的时间用来增强本领,根据市场需求更好的提高自身的就业竞争力。同时,这里就涉及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的问题,通过取消资格许可和认定,让政府“松手”,不再用发证的形式来证明人力资源的质量,而是用市场调节和社会需求来判断和选择人才,这对于优化人力资源质量和供给具有重要意义,是政府层面的有益尝试。
3、营商环境优化,投资创业便利
工商登记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为企业的创办和壮大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这项改革全面削减和约束了政府的行政审批权,进一步重构了公权力,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蕴含了政府改革创新的巨大能量。“先照后证”的审批程序将有效降低企业的设立成本,提升公司的成活率。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创业非易事,很多大学生面对繁冗的审批手续望而却步,简政放权不仅将之前的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便利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条件。鼓励大学生创业符合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营商环境的优化,为大学生进行投资创业带来了信心,也提供了便利,创业增加,又会进一步增加就业,逐渐形成一个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性循环。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我国的长治久安,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是我国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大学生是简政放权政策的受益者,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取消,为大学生降低了就业门槛,工商登记审批程序的改革,提高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总之,简政放权政策对促进我国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发挥着积极作用,缓解和解决着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胡宗仁.政府职能转变视角下的简政放权探析[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5,(05).
[2]朱欣.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研究状况综述[J].高校教育管理,2013,(07).
[3]张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如何激活市场[J].中国石油和化工,2015,(04).
作者:闭石宝 单位:百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