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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既有研究成果
笔者以“警校高职生创业”为“篇名”在中国知网上搜索,找到0篇文献。笔者以“文科生创业”为“篇名”在中国知网上检索,找到0篇文献。笔者以“高职生创业”为“篇名”在中国知网上检索,找到119篇文献。可见,相关研究尚少,成果不多。徐旭梅等认为,传统的课堂教学中,警察院校大学生自主性低,教官很少鼓励学生进行个人创意,看重结果和分数,轻视过程和能力。而大学生创业教育的价值取向、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应不同于传统课程,学生将由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转化成主动的知识探究者和实践者。创业教育的宗旨是培育毕业生未来就业的创新、自律、坚毅、诚信、自信和开拓能力,果敢分析与解决问题的应变能力。刘黎明认为,警察院校的学员毕业时多数(23以上)无法进入警察(公安)系统,这造成了他们心理上的严重失衡。长期的失业一定会让他们感到社会缺乏“公平”,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会怀揣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证走上“非常专业”的犯罪道路,这些人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朱晓红等认为,不同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需求是不同的。文科专业的技术性弱使了大学生比较缺乏依托专业创业的自信心。孟庆伟认为,创业首先不能被当作一种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而应是渗透于人们生活中的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以上这些研究成果,很有参考价值。
二、广义创业与狭义创业
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创业”就是创业者对自己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力能够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在法治社会,对政府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而对市场主体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创业,博大精深,有着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比如,在发现“杜蕾斯”等行业巨头由于过分傲慢,把主要精力放在渠道和营销上之后,刘克楠开始创新、创业,开办了大象公司,倾注巨资于产品和服务,并且一举成功。又比如“数字游牧民”。NatalieSisson是著名的“旅行箱创业人”,她全部家当就一个旅行箱,没有固定住址,但在四个国家有银行账号,17个手机SIM卡,挣钱全部在网上。她做了接近4年的生意,有着6位数的收入。2013年5月30日,根据闽教高[2013]55号文件,福建警察学院被确定为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互联网信息资源辅助研究”等2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为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视频侦查技术实践应用”等3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为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狭义的创业是指创办企业,特别是小型、新型企业,在创业过程中既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又实现个人抱负,反哺社会。广义的创业,是指在创新精神的指引下,不安于现状,不囿于陈规,不满足于既有工作模式,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想常人不敢想,干常人不敢干,在新的领域、新的岗位上建功立业。普通人往往将公务员岗位看作是铁饭碗,其实公务员也存在着创业的需要。在不远的将来,我国大陆的公务员将要分类管理,职位归入综合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工作将由国家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司负责。公务员分类管理的试点工作已进行多年。离全国推行已经不远了。高校及毕业生都要有思想准备。一个大学毕业生(含高等职业学院毕业生)如果二十五岁考入公务员单位,他将在这个系统工作三十五年。这一历程不算太短,其职位可能会有这样的调换,综合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也可能是专业技术类→综合类→行政执法类,还可能是……理论上讲会有六种调换方式。求稳怕变是不正确的态度。2005年3月7日,任玉岭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指出:我们的官民比已达到1∶26,比西汉时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
2005年4月27日下午,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在新闻会上说,我们国家目前所谓的“官民比”应该是1∶197.69。不管具体比例是多少,总之,体制内外的基本共识表明———我国大陆的公务员是冗员较多的,未来定会精简。相当一部分公务员可能要面临转型、转岗、创业。同样的道理,警察也存在着创业的需要。比如,近几年由于《禁毒法》的推行等原因,劳动教养制度出现了很大调整,在部分警察身上出现了以下转型:劳动教养人民警察→强制隔离戒毒警察→社区矫正干部。即使是在相对稳定的监狱系统,考上公务员、进入狱警行列的年轻人也会有岗位的变动,也会有工作性质的转变,比如“,接线生”(办公室文职岗位)→“看守(带班干部)”→“书记员”(内勤)。又比如有的年轻人刚进入监狱时,在防暴队值班,后来到监区当带班干部(分队长),之后又到监区做管教,后来任副监区长,极少数人之后还担任了监狱的领导。有的年轻人刚进入监狱时,在一线带班,之后通过心理咨询师考试,加上自己的钻研、实践,成长为罪犯心理矫治的能手,一直工作到退休。也有极少数年轻人是这样转型的: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科警察→社区矫正公务员。也还有极少数年轻人,在监狱、强戒所的一线工作一段时间后,经过遴选,进入局机关、厅机关工作,不再从事具体的业务工作、执法工作,而是做宏观管理工作。2013年5月3日,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公布了《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等;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的高职毕业生,其职业定位为大机关,他们早早就参加自考、函授学习,为参加遴选而主动提升学历层次。这既需要创新意识,又需要创业能力。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年轻人的职业生涯是漫长的,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憧憬。我们需要在学生毕业前有意识地对其进行规划辅导,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也要早做打算,这几十年的职业生涯如何渡过———综合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一线工作?二线工作?文字工作?管理工作?与人沟通?与设备打交道?业务工作?还是协调工作?有人认为,在国进民退、市场机制远未发挥应有作用的今天,高职学生的创业成了小打小闹。其实,人的潜能有时是逐渐显露的,年轻人的长处、优点也是会变动的“,穷则思变”“、陆路不通走水路”,每个年轻人都会碰到天时地利人和不完全具备的事情,及时调整,改弦更张确有必要。总之,创业的意识人人都应当有,对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司法警院高职生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
三、司法警察就业目标下高职生创业的特点
1“.行业保护”导致学生创业积极性缺失。
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7条规定: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在十几年的实践过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局主动搜集空缺职数(警察退休人数,辞职人数,开除人数),确定拟增补人员的数量,报送人事部门,进而配合人事部门进行省级统一招警考试工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近十几年的招生情况也表明———之所以80%的司法警院学生是农村学生,是因为处于二本线至一专线之间的农村考生对学费一万元以上的民办三本院校不感兴趣,而对学费仅五千元且六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毕业生当年入警的警院“情有独钟”。可见,高中毕业生是因为每年15%~35%的入警比例而报考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司法警察的择业志愿使农村高中毕业生对警院趋之若鹜。在少数省份,仍然存在“行业保护”———监狱管理局与人事部门协调,给予系统内下辖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政策倾斜,在省统招指标中划出约三分之一,通过限制专业的方式面向下辖警院毕业生。这有利于提高本省警院高职生的就业质量,但同时也导致本省警院学生的创业积极性不高,眼睛只盯着那几个公务员指标,一年考不上,第二年再考;第二年考不上,第三年再考;第三年考不上,第四年再考……。我省竟有连续考十一年的个案存在,令人感叹。
2.涉警专业高职生创业自信心匮乏。
职业院校的学生专业思想牢固,择业志愿明确,本来是好事。但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比如,一旦中央和地方政府不将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则工程设计、建筑、钢铁、水泥、装饰材料等相关专业的高职生必然面临“无用武之地”的困境。同样道理,警察院校学员学习的是非常专业的警务知识、技能,除了从事相应的工作外,他们没有多少能力与其他院校的毕业生一起参与就业竞争。广度与深度的矛盾,博与精的矛盾始终存在。说得通俗一些,就是这样一种状况———一旦对口,如鱼得水;一旦改行,可有可无(沦为冗员)。任何一个专业,任何一个职业院校的学生都有其局限性,有就业优势,也同时存在就业劣势,即使是西医专业的高职大学生也面临诸多就业困惑。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初衷是提高劳动者素质,解决就业问题。职业教育的理想化模式是“订单式”培养,类似于“以产定销”的工厂,但是,目前我国大陆的高职院校大多达不到这一标准,一些文科及警察类高职院校的学生甚至成了两不像———既不像普通本科高校那样知识面广,也不像工科类高职院校那样动手能力强、一毕业就可上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所开设的课程,除了基础课外,专业课大多为人文科学类。在“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中,学生缺乏立足本专业创业的信心,因为国家法律不允许个人开办监狱。在“涉毒人员矫治”和“行政执行”专业中,学生缺乏立足本专业创业的信心,因为国家法律不允许个人开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法律事务”专业中,学生缺乏立足本专业创业的信心,因为高职生也不可能申办律师事务所。在“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专业中,学生缺乏立足本专业创业的信心,因为国家法律不允许个人开办私人侦探所,也不允许私人开办保安公司。在“应用缅甸语(法律服务)”及“应用泰国语(法律服务)”专业中,学生缺乏立足本专业创业的信心,因为资金、渠道的缺乏,个人开办边贸公司的可能性很小。即使是“司法信息安全”专业,高职生也缺乏自主创业的底气。因为其专业技术方面的本领尚欠火候,刚刚入门,学到的仅仅是一鳞半爪,多为半瓶子醋,无法独当一面。在新型媒体大举挤占传统纸媒空间的今天(2013年底中国手机网民有五亿)“,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专业的高职生若不考公务员(入警),而是到报社找工作,成功者将“寥若晨星”,进入党报系统的几乎没有。在“社区矫正”专业中,学生缺乏立足本专业创业的信心,因为国家法律不允许个人开办矫正轻刑犯的机构。去心理咨询中心当助理,又因门槛太高而无法进入,况且心理咨询中心的经济处境也不乐观。
3.创业意识尚属模糊,创业事例鲜见。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在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模式下逐渐养成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习惯,不但行为举止整齐划一,言论整齐划一,甚至思维也几乎一致了。这有利于管理、控制,却不利于创造、创新和创业。“等”“、靠”、“要”的惯性使学生缺乏自主创业的意识,到目前为止,创业成功的典型事例较少。曾有极个别在校学生尝试进行文印店经营,但由于场地设在学生宿舍产生了安全隐患及倒卖历年毕业论文电子稿而被院方取缔。
四、对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业教育的设想
(一)内容
1.创新意识。
一百年前,南美洲的阿根廷欣欣向荣,在世界上被普遍看好,然而,由于缺乏创新,受限于民粹主义等原因,现在已大大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种族、民族、国家、地区、行业剧烈竞争的今天,固步自封,因循守旧是自甘堕落,甚至是自取灭亡。同样道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对年轻学生来说,创新意识非常重要。绝大多数省份已放开招警条件,面向全国大学生招警。如果哪一天少数几个省份也取消了“行业保护”(学界俗称“断奶”),我们的警院高职学生将面临更残酷的公考(入警)竞争。没有危机意识,没有创新精神,肯定要败下阵来。
2.创新思维。
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关系密切。年轻学生除了学习几千年来人类积累的知识、经验、技能外,必须逐渐培养形成存疑、批判、探索、革新的思维习惯。摈弃盲从、懒惰、懈怠的陋习。陈寅恪在1929年提出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现在看来,并未过时。在强调共性、强调集体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形成创新思维尤为困难。需要师生双方共同努力。
3.创新能力。
创业,就是要创造财富,可以是物质财富,也可以是精神财富。乔布斯的创业史,虽然难以复制,但可以为我们提供启示,激励年轻的高职生向书本学习、向新媒体学习、向社会学习,逐渐培养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余额宝”的出现,彰显了马云的创新能力。但是,这种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勤于思考、勤于动手、勤于修正、勤于改进和勤于调整而逐渐形成的。新加坡致力于增强教育市场与就业市场的关联性。学生在大二结束时才确定具体的专业学习方向,且每个在校大学生必须同时在两个系选修两个专业,以提高就业竞争力。这一经验,对我国的高职学院特别是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很有借鉴价值。
(二)形式
1.创业课。
各高职院校,包括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已普遍开设了创业类讲座。在此基础上,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开设创业类理论与实作课程。教育部在2012年曾发文要求各个高校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经过几年的探索,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专业、分性别、分来源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教育、辅导。
2.实地参观考察创业园区或创业企业。
安全防范专业学生可以参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场所、安保公司技术中心。小语种专业可以参观自由贸易区、边贸企业。法律事务专业可以参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警务专业可以参观法院的法警队、检察院的法警队。
3.观摩他人计划书。
虽然,知识不等于技能,经历不等于能力,但是,没有知识的储备是不可能凭空具备技能的,没有干事、解决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的经历,能力也绝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年轻的高职生必须认真对待学习,认真对待社会实践,认真对待创业设计,认真观摩他人制作的创业设计计划书。
4.参赛。
积极参加“挑战杯”等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创业艰难,但是学生可以尝试,先迈出一小步,先开始做,再慢慢改进,修改方案。虽然获奖很难,但是经过几年的参与,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可以积累经验,促进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途径
1.个人。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应当通过个人立志,进行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选定目标,努力学习,刻苦历练,考级考证,实习见习,顶岗实践,不断提高个人的创业能力。
2.社团。
可以以高职院校内部的学生社团为依托,相互介绍,相互提携,以团体形式加入创业行列。也可以让学生社团像市场中的小微型企业一样,每天有许多新成立的,每天也有许多关门歇业的。在这样的过程中,可以锻炼学生的能力,在优胜劣汰的大背景下不断推陈出新,螺旋式上升。经营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
3.高校。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在现代教育中心勤工俭学、实习,可以培养解决硬件故障、软件病毒的能力。在后勤服务中心勤工俭学、实习,可以培养餐饮管理、销售、烹调等方面的技能。在警官培训处勤工俭学、实习,可以培养操作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的能力,避免大三撰写毕业论文时,才发觉自己不了解Word的尴尬。在保卫处勤工俭学、实习,可以培养安全意识,了解技防设备的使用要领。在图书馆勤工俭学、实习,可以培养书刊经营管理能力,了解我国新闻出版的规律,了解数字信息的利用手段。允许高职生在校园内开店,也是高校进行创业教育的一条途径。餐厅、咖啡屋、文具店、书店等可以作为选择项。学生规模小的职院,校内“创业街”的建立,会存在不少困难。此外,由于一些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不在大学城内,此路困难重重。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创业教育,不能与司法警察的择业志愿相抵触。不能通过贬低警察就业目标的价值来开展创业教育。否则,将会伤害农村学生的感情,还会挫伤学生对创业课教师的信任感,得不偿失。
4.社会。
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2013年11月12日做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二部分43条指出: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可见,创业已成执政党高层的议题。创业教育应当成为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一项活动。当然,不是要其他行业的人员“越俎代庖”,主要的责任属于高职院校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及政府下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学院所在地的市、区的就业服务机构,省教育厅下属的就业创业服务机构都应该负起责来,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帮助就业困难的高职生增强创业能力。例如,为方便高校成功开展创业教育,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训课程体系,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合华普亿方共同开发了《大学生创业实训系统》。系统将创业知识体系与创业仿真实训紧密结合,形成最全面的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大学生创业实训系统,分为在线模拟版和就业指导中心版。线上版可供网站用户线上进行创业模拟练习。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高职院校学生会与非政府组织(NGO)的接触、联系、合作,应该说已经有一些尝试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这方面尚无进展。职业定位为公益创业的文科(含警察)高职生要注意一个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一些非政府组织,被司法机关及地方政府视为“维稳”的障碍,视为“惹麻烦者”。所以,在加入NGO时,要十分谨慎。在大学扩招后,一些警察院校在招收警察专业学生时,还同时招收一些非警察专业的学生。从择业志向来看,这两类学生的就业期望值是不一样的,创业愿望的强烈程度也不一样。笔者认为,在开展创业教育的探索方面,非警专业可以先行一步,让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专业特长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经验后,警察专业再逐步跟进。
作者:刘刚刘俊辉缪祥礼单位: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