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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部从2013年开始要求高等院校撰写年度就业质量报告,从就业基本情况、就业工作特点、发展趋势、教育教学反馈等方面对高校就业工作进行总结,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这是新形式下,我国高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一次重要突破,也是各高校实行教务公开的一次集中成果展示。但吉林省目前各高校就业质量撰写的重点及内容不尽相同,质量层次不齐,需尽快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质量报告评价体系及编撰要求,以提高撰写报告的质量和规范程度。
[关键词]就业质量报告;就业率;教育教学
为了全面系统反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根据2013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3】3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从2013年起,由各高校编制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在2014年2月底、其他省属高校及地方院校在2014年底前、高职院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本校首次就业质量报告的编写及工作,并在此后每年年底前,当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一、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评价的必要性
教育部在2013年开始,要求全国所有高校分批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这是在新形势下对教育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希望通过高等院校公布就业统计的形式,督促和倒逼学校提升高等教育质量。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教育和人口拐点的来临,未来的高等教育必将从“量”的培养向“质”的提高转变。这就要求高校在注重生源质量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毕业生的质量。从社会学角度考虑,学校提供人才,企业需求人才,双方一样应达到平衡才能保证社会稳定,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1]。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毕业生是学校培养出来的“产品”;“产品”质量是否过硬,是否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优秀接班人,是否得到企业认可,是今后一个阶段,高等学校硬实力比拼的主要发展趋势。高校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关乎社会安定稳定。《通知》的下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对全国各高校,尤其是高校就业部门,提出的一项新要求。通过就业质量报告,可以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建立科学精准的就业质量评价体系,有效监督和监管就业工作,科学合理引导高校优化招生和专业结构,引进人才培养模式,反馈就业改革发展。根据《通知》要求,报告要客观反映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通过就业质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都可以通过各高校自身的就业评价来了解学校就业创业改革成效,为评价高校就业培养质量及学生报考院校、专业,提供权威参考。可以说,就业质量报告是学校就业质量评价的载体,是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和举措。通过就业质量报告,吉林省高校可以促进专业建设、强化师资培养方向、加快校企融合进度、提升毕业生综合实力。吉林省高校应把该项工作纳入到专项工作体系中来,将报告结果应用于教学部门,发挥报告的最大效用,促进教育教学的良性发展。同时,也将报告作为高考生及家长报告院校的重要参考资料,为社会提供可信度高、实用性强的优质资源。
二、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评价的现状
(一)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评价的总体情况
吉林省高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就业质量报告的撰写及工作。纵观吉林省60所高校的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总体来看,各高校根据办学层次、规模和分析水平的不同,对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大体围绕就业率、单位性质、就业区域、月薪水平、专业对口度、就业状况满意度、市场需求分析、城市级别分析、考研分析、求职分析、进行了总结,基本符合教育部《通知》的要求,从数量和工作完结程度上达到了教育部的要求。但因为学校自身分析角度和水平的差异,对报告中所涉猎问题的分析专业程度、问题的分析视角等方面,学校间具有较大差异。比如报告的数据来源,有来自第三方数据的,有来自自身调查的;还有关于就业数据统计节点,有学校采用初次就业率,还有学校采用一次性就业率等。这些细节的不统一,极易导致大众及新闻媒体在阅读报告时,对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产生质疑,同时也客观上对阅读报告者阅读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就业质量报告是对高校就业工作的梳理和总结,是全面客观反映高校工作成绩的一扇重要窗口,是衡量高校为社会培养人才成效的最直接、最主要的指标。这些形式及统计上的不统一,不明晰,使高校辛辛苦苦营造的就业氛围和取得的优异成绩大打折扣,同时也对学校的声誉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
(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评价存在的问题
1.基本内容缺乏统一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就业质量报告要客观反映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
2.报告统计标准不一致
笔者以《通知》中要求的“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为例展开说明。吉林省各高校在反映毕业生规模时,主要从以下9个方面展开,分别为:学历、性别、生源地、民族、学科、专业、院系、政治面貌以及城乡。调查显示,被吉林省各高校采用最多的关键词是:学历、性别和专业。其中,35份报告采用的“学历”,56份报告选取“性别”,45份问卷选取“专业”进行统计。其余还有14份采用民族、41份采用生源地、43份采用院系。被采用较少的关键词为:学科、政治面貌和城乡,分别为:6份、8份和2份。各报告采用关键词的个数也有不同,采用2个及以下关键词的8份,占全部总数的13.3%,3至5个关键词的44份,占全部总数的73.3%,6个及以上的8份,占总数的13.4%。
3.报告统计节点及数据来源不统一
吉林省60所高校对于就业数据来源及时间节点也缺乏统一规范。在对《报告》数据时间截点的统计上,教育部分为初次就业数据(截止时间每年的7月1日)及毕业半年后就业数据(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0日)。与其相对应,高校在撰写就业质量报告时,应采用初次就业数据或毕业半年后的就业数据。在吉林省60所高校已经的《报告》中,有39所高校明确提出了报告中数据的截止时间,其中包含初次就业数据或毕业半年后数据。其余《报告》均未标准数据采集时间,导致大众在阅读报告时,容易对报告数据产生理解上的偏差。对于高校数据来源,基本分为吉林省大学生就业管理平台数据及高校自行调查问卷和第三方调查几种形式。19所高校采用了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吉林省大学生就业管理平台数据,26所高校采用了学校自己的调查问卷及第三方调查(含交叉调查)。
4.就业率计算方法及就业形式表述不清晰
在“就业率”部分的统计中,教育部在2004年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和报告工作的通知》中,对就业的形式及就业率的计算方法等都做了明确规定。《通知》中规定了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分别为: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方式(包括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升学、出国出境、参加基层项目等方式可以算作毕业生求职工作。《通知》中同时约定了计算就业率的方法以及待就业的几种表现形式。在调查的全省60所高校的《报告》中,只有15所院校明确标注了就业率的算法,剩余院校均未标注。60%以上的高校,并未在显著位置向大众标示教育部规定的就业形式,容易对大众阅读报告造成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
5.就业状况呈现较多,就业质量分析较少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尤其是我国高等学校建设“双一流”发展战略的提出,传统意义上的以就业率作为对高校就业工作的主要评价指标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众对高校就业工作及就业质量的关心。纵观吉林省60所高校的就业质量报告,绝大部分高校对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包括毕业生规模、就业率、升学情况、就业行业、就业区域、学生满意度及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情况作了说明,也涉及到一些就业质量的呈现,但是对就业质量的分析说明较少,只是简单的一种数据罗列而已。这里有一定的客观因素存在,比如目前国内对于就业质量还未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同时不同层次高校对于就业质量的评价标准也不尽相同,不能要求大专类院校与重点“985”、“211”院校统一比较。但是目前关于就业质量的评价因素探讨则比较全面,采用较多的因素有:薪资水平、工作相关度、单位性质、就业满意度等。
三、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评价对策
针对吉林省高校在就业质量报告中存在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明确的就业质量报告评价体系
明确清晰的就业质量报告评价指标是高质量完成就业质量报告的基础和前提。就业质量报告评价指标不完整、不清晰,就无法科学合理的评价一份就业质量报告的水平[2]。在教育部的就业质量报告通知中,对就业质量报告的主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提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客观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其中“基本情况应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另外“各高校可根据实际增添、补充相关内容,使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更加完善、更有说服力。”可以看出,教育部在要求中,未对就业质量报告的评价体系做出非常详细的说明,只是指出了《报告》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和方向,造成了各高校在对《报告》理解的不统一、无法按照统一规范进行撰写。如前所述,就业质量报告因学校的层次不同,办学特色不同以及撰写报告的方向不同,会有所差异,也应在报告中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优势等。例如工科为主的院校可以主要体现理工类的就业方向、就业形势等,而有一定专业性特点高校,如石油类、电力类高校则可着重体现自己在相关行业方面的就业特色[3]。
(二)规范使用数据来源
一份高质量的就业质量报告,离不开数据的准确采集。如何使大众媒体接受报告,认同学校的就业工作,都离不开准确科学的数据作为支撑。但是纵观目前吉林省的就业质量报告,大部分学校采用的数据,很多来源于自己学校进行调查和分析,另外还有一些院校,并未公布数据的来源。这就容易造成自己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误区,使就业质量报告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有些数据学校可能考虑到对学校的声誉或是对招生、教学有一定影响,会采取“策略性”地避重就轻原则[3],无法及时准确公布。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来源,是一份就业质量报告质量高低的重要一环。在教育部并未明确要求规范数据来源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吉林省就业质量报告数据应从以下几个渠道获取数据并在报告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数据来源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该系统是教育部开发和管理的一套关于全国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各高校的就业派遣数据,最终都要由高校或是省级就业管理部门定期向该系统进行上传。该系统具有很强的就业分析统计能力,可以对各专业就业率、民族就业率、生源地(省)就业率、就业地区类型、就业地区省份分布、就业单位性质、职位类型等众多因素进行统计分析和整理。由于该系统是教育部开发和管理的就业平台,采用该平台就业数据,可以大大提供就业质量报告的可信度,提高报告的公信力。数据来源二:《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管理平台》该管理平台为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全省毕业生搭建的派遣数据平台。且从2015年开始,平台上所有的派遣就业数据,都要求学生本人自行录入。该平台具有平台数据与吉林省就业中心零散派遣数据实时同步功能,且可以对就业率、毕业去向、单位性质、工作职位类别等进行数据统计。该系统是由吉林省教育厅所属就业指导中心为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派遣量身打造的管理平台,且平台可根据吉林省就业情况和工作实际,随时进行系统升级维护工作。该平台数据公信力高,可有效提升就业质量报告数据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数据来源三: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数据一份权威的就业质量报告,理论上应由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数据调研和撰写,在教育部《要求》里也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第三方评价”。现在市场上对就业数据进行跟踪和调研的公司很多,其水平也参差不齐。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具有一定社会公信力,水平高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到就业质量报告的撰写和数据整理中来,提高公众对于本校就业质量报告的认可程度。另外作为全省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也可以从管理层面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或择优录用,为吉林省各高校提供就业质量报告的相关数据,整体提升吉林省就业质量报告的公信力。
(三)规范就业质量报告数据的统计方式
一份高质量的就业质量报告,包含了大量的就业统计数据,对于这些数据的统计方式、截止时间,目前吉林省高校缺乏统一的规范和要求。以《报告》中非常重要的就业率一项来看,吉林省有39所高校在就业质量报告中明确公布了数据截止时间。根据教育部关于就业率的采集时间分为初次就业数据及毕业半年后就业数据。但是吉林省公布数据截止时间的39所高校中,所采取的数据统计时间也不相同,有截止到7月1日的,也有截止到8月30日,还有截止到12月1日的,总之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比较随意,未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和要求。这就造成了公众在阅读就业质量报告的时候,对就业率或是《报告》中其他数据产生怀疑。另外,在对比两所高校的就业质量报告时,由于数据统计截点的不同,也无法对相关专业进行有效的分析,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结合教育部要求及吉林省高校的实际情况,笔者建议数据采集时间统计规范为初次就业数据(每年的7月1日)及毕业半年后就业数据(每年12月30日)。各高校可以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在报告中展示相应的就业数据,但必须要在显著位置予以标注,以免引起读者歧义。
(四)统一就业形式及就业率方法
结合吉林省高校就业工作情况及特点,将就业形势统一规范为:签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他录用形式、应征义务兵、国家及地方项目、升学、出国出境、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共八种形式。在就业质量报告中,所有就业形势都归纳到以上八种类型当中,并对毕业生就业形式做出明确说明。例如,国家及地方项目包括: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参军入伍等。对就业率算法做出明确规范及说明。1.就业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2.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人数。3.已就业毕业生人数=签就业协议人数+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人数+其他录用形式+应征义务兵+升学人数+出国出境人数+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国家(地方)项目人数。曾对高等教育提出过殷切嘱托: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我国高等教育要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源源不断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教育是民族的未来,人才是国家发展的强劲引擎,高等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按照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标准去培养国家发展建设的各类人才,不辱使命,勇于担当。通过就业质量报告的高质量撰写,全面客观地反映高校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就和遇到的困难,让每年的就业质量报告成为促进大学加快改革、提高毕业生质量和学校提升品牌的催化剂。
参考文献:
[1]曹智.加强笔业所跟踪调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4,16(1):24-27.
[2]陈欢,刘春风.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体系构建[J].现代教育管理,2012(12):57-60.
[3]齐鹏,程晓丹.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体系探析[J].文教资料,2015(32):104-105.
[4]张瑶祥.基于三方满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3(5):82-86.
作者:逯越琛;律明;高伟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