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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0后”大学生经济价值观调查结果分析
为了更好地掌握“90后”大学生经济价值观现状,探讨大学生经济价值观实现的方法与途径,我们对河北省部分高校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当代大学生经济价值观”的抽样调查。此次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笔谈和访谈为辅。运用典型抽样方法,在河北省内抽取了河北联合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六所本科院校进行问卷调查,所做问卷调查的对象覆盖文科、理科和工科专业的各个年级,同时在调查过程中注意性别比例、政治面貌比例等情况。问卷调查采用不记名填写方式,共发放调查问卷数量3000份。回收问卷2850份,回收率95%,问卷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问卷总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反应被调查者的性别、专业类别、政治面貌、年级等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问卷的主体,涉及经济价值观取向、诚信观、竞争观、金钱观、消费观五个方面内容,每方面三个问题,每个问题分为赞同、基本赞同、不赞同三个答案,如表2所示。
(一)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现状
受社会转型的影响,当代“90后”大学生的经济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对“90后”大学生今后的生活、学习既有积极又有消极的影响,根据整理的调查结果,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1.经济价值观取向功利化,理想模糊化在对待金钱和理想、实现自我价值、社会地位的问题上,分别有51.56%、69.41%、58.81%的大学生反对“一切向钱看,理想是次要的”“改善经济状况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经济条件的优劣是社会地位的体现”这些观点,这说明大部分“90后”大学生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追求,他们希望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不断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分别有48.44%、30.59%、41.19%的大学生赞同或基本赞同这些观点。说明当代“90后”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必须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才能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2.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对“诚信是一切价值的根基”“言必信,行必果”“宁可失钱,不可失信”问题的回答中,有89.36%、93.78%、88.29%的大学生给予了赞同或者基本赞同的回答,有10.64%、6.22%、11.71%的大学生给予了否定回答。说明大部分大学生都能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绝大多数“90后”大学生认识到诚信在学习、生活中的重要性。3.竞争观念不断增强在对“在竞争中求生存”“实现经济目标的最好方式就是竞争”问题的回答中,有98.33%、77.75%的大学生给出了赞同或基本赞同的答案,充分说明大多数学生有较强的竞争意识。但仍有1.67%、22.25%的学生对这些问题持否定态度。在回答“公平是竞争的必要条件”这一问题时,99.03%学生持赞同或基本赞同的态度,0.97%的学生持否定态度。说明“90后”大学生认识到公平是竞争得以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只有公平的竞争环境,才能挖掘自身的潜力,才能充分实现自我价值。4.金钱观趋于理性对“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的回答上,有96.07%的学生给出了赞同或基本赞同的答案,只有3.93%的学生持不赞同的观点。说明“90后”大学生已经认识到物质基础的重要性,这对于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有着重要影响。对“努力寻找各种赚钱的方法”这一问题的回答,77.87%的学生持有赞同或基本赞同的看法,22.13%的学生持不赞同观点,说明在如何采用合理和合法的途径和方法获取经济利益,很多学生认识不清。在“收入水平体现个人能力”这一问题的回答中,84.23%的学生给出了赞同和基本赞同的观点,15.77%持不赞同的观点。说明绝大多数“90后”大学生把收入看成了衡量自身能力的重要标准,这可能导致大学生能力培养的不平衡。5.消费观念多元化在“只要有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追求时尚和名牌消费”问题的回答中,72.34%和84.76%的学生持有赞同或基本赞同的观点,27.66%和15.24%的学生持不赞同的观点。说明绝大多数“90后”大学生勤俭节约意识淡薄,攀比、享乐思想严重。在对“毕业后考虑贷款买车、买房”这一问题的回答中,84.76%的学生给出了赞同或基本赞同的答案,15.24%的学生给出了不赞同的答案。说明绝大多数“90后”大学生已经充分的认识了社会现实,并做好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准备。
(二)“90后”大学生经济价值观出现这些特点的原因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90后”大学生经济价值观产生了双重影响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效率经济、竞争经济、法制经济,但是市场经济也有盲目性、自发性和逐利性的特点。所以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对“90后”大学生经济价值观产生了双重影响。(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积极影响从微观角度看,市场经济强调每一个经济主体的价值和独立性,这就为大学生追求自我价值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场经济的这种要求能够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重视自我、追求自我的过程中完成社会所赋予的责任。从宏观角度讲,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这种竞争已经存在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调查结果来看,“90后”已经明白“适者生存”的道理,他们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积极参与竞争,在竞争中求得更深、更广的发展。“90后”大学生的公平意识在不断增强。市场经济是公平经济,它为每一个经济主体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每一个经济主体根据自身经济利益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就能够使经济主体的效率尽可能发挥到最大。正是市场经济的这种本质要求为“90后”大学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使得每个人平等的享有抓住机遇的权利。(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在新旧体制转型过程中,传统的经济体制模式存在很多限制自由竞争的因素,比如原有的国有企业垄断带来的行业间的资源占有、员工收入差距等问题,在社会中产生了不良影响。这些现象使“90后”大学生的竞争观念发生了扭曲。导致很多学生在入党、评奖过程中寻找各种捷径。2.高校教育方式、方法的影响学校教育是大学生经济价值观教育的主阵地。高校教学中,教学内容要根据实际变化不断调整,如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企业失信问题、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反腐败问题、就业问题等等。学生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理解公平、竞争等相关内容,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经济价值观。教学方法上,仍然以传统的灌输方式为主,缺乏增加师生的互动,实践教学模式陈旧,学生仅限于课堂学习,不能真正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学生不能够独立的运用相关知识去分析各种社会现象,不能将书本知识转化为自觉的意识。考核方法上,大多数学生都可以通过突击的方式过关,影响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达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使得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达不到应有的效果。3.“90后”大学生自身的特点从人的成长角度来看,“90后”大学生价值观体系正处于形成的关键时期,思维较为活跃,敢于创新,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所以成长环境的不同和个性化差异都会导致其产生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如不同的消费观念、不同的金钱观等等。从青少年思想形成过程来看,“90后”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比较强烈,他们注重学习生活的独立性、追求自我、要求公平竞争,这是他们思想逐渐成熟的表现,但是崇尚独立、追求自我容易形成以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这与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背道而驰,只有不断加以正确引导,才能真正形成适应社会需要的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在现行的高考体制下,中学阶段的学习模式,让他们在经济价值观的形成上存在很多弱点。进入大学校园,各种环境都发生了变化,他们在价值观念方面的弱点暴露无遗,显示出与社会现实的不协调。这也是很多大学生已有的价值观体系和社会现实格格不入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90后”大学生树立正确经济价值观的对策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90后”大学生经济价值观是比较健康成熟的,但也存在着官本位至上、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因此,应加强对大学生的经济价值教育,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金钱观,正确处理好金钱、权力与理想的关系。帮助大学生分析社会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经济现象,树立正确的经济价值评价标准。帮助他们培养经济自控能力,强调获得财富的合理化和合法化,形成正确的经济价值手段。
一、回顾:教育大众化时代经济资助政策体系的形成
2002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了《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200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遵循“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通知》要求进一步理顺国家、高校、银行、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还贷年限、贷款利息、信贷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系、完善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还款约束机制,以及强化高校和银行在助学贷款发放中的管理责任的目标要求。200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措施和办法。2006年5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落实党和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2007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这些文件的贯彻执行,扩大了我国大学生教育资助的范围,提高了大学生教育资助的额度,拓展了学生教育资助的途径和方式。从“免费+助学金”到“收费+贷学金”的政策架构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学生经济资助政策体系的形成。尽管在学生经济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但随着资助工作的内容、措施、方法的丰富和完善,我国学生经济资助政策整体上已经适应了社会主义建设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取得了良好的政策合法性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分层:少数民族大学生经济资助政策的特点
实施党和国家的教育资助政策,必须坚持“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的资助理念,贯彻“为了国家利益,资助贫寒学生,培养精英人才”的指导思想,遵循“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要求。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探索,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已经建立了由补偿到引导、由普遍优惠到分层实施的资助机制,实现了由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价值目标转型。[3]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贷学金和奖学金的形式区分。与全国大学生一样,奖学金、贷学金是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资助的主要形式,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是教育资助的辅助形式。奖学金是政府、高等院校以及其他个人、社会机构为表彰和鼓励学业优秀的大学生而提供的一种助学资金。贷学金作为一种推迟的付费性资助方式,是由政府的财政渠道给于贷款或提供贷款担保,由政府或学校共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由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给贫困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主要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或接受高等教育。助学金则是无偿地“赠予”在校的大学生,目的主要在于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使他们不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奖优”与“助困”的标准划分。成绩是否优秀、经济状况如何是执行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依据。2002年,我国的国家奖学金对资助对象明确为“在校期间学习品学兼优或参加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考虑到各类人群的起点不同,我国在原有奖学金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分别为“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或参加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朴素”。“奖优”与“助困”的标准更加明确,国家奖学金只奖励优秀,不考虑家庭经济方面的情况;国家助学金助困,但受助者必须“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励志奖学金坚持奖优与助困相结合,要求资助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经济资助与心理援助的方法结合。总体上,贫困生在获得各种资助时心理体验往往是积极的,尤其是对于努力学习与辛勤劳动付出的奖学金和勤工助学方式。但也有一部分贫困生在获得资助时产生消极的心理体验,因资助的不均和失衡等原因产生压力或自卑感。针对大学生经济资助政策执行给贫困生带来的消极影响,教育管理者需要注意教育资助的方式方法,合理地疏导部分贫困生的消极心理。尤其要不断探索经济资助和心理援助相结合的路径,关注贫困生的心理体验,建立动态的贫困测定和资助评价模型,掌握贫困生的心理状况,促进贫困生的人格完善,提高心理援助的实效。绿色通道与勤工助学的路径组合。“绿色通道”指在资助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大学生采取专事专办、特事特办、专人专办的方针政策。“绿色通道”是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经济资助和生活关怀的权利的优先确认,是加快形成少数民族大学生对经济资助政策认同的重要途径,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大学生享有平等、公正的教育机会的一把绿钥匙。“勤工助学”是指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过程中,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体现了“教育成本分担”的办学理念,扩大了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选择的机会,有利于搭建自我教育的平台和机制,是为少数民族大学生普遍乐于接受的教育资助方式。
三、和合: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的走向
强化责任,直面现实,树立多元并存理念,通过建立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经费审批等工作制度,整合资助方式,优化资助模式,不断完善资助政策的实施载体和保障体系,实现“解决经济困难与解决实际问题、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生活问题”的统一,形成少数民族大学生经济资助政策的和合走向。硬性帮扶与软性支持的统一。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各种针对贫困生的奖学金、助学金、银行贷款、代偿制度,并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民族地区的高校、民族地区的学生实施适当倾斜的经济资助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中的贫困生的技能培训,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问题,在打破贫困循环的同时提高资助对象的就业竞争力。尤其是,为了克服少数民族大学生可能产生的自卑、敏感、多疑、孤僻、敌视等消极心理,需要建立经济资助和生活关怀相辅相成的心理支持系统,加强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心理教育、情感教育。精神扶贫与人格塑造的交融。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贫困求学中存在的特殊心理特点,需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困境、交往困境、人生困境和学业困境,引导他们调整不良的社会心态,教育和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正视学业中面临的困难,自尊、自立、自信、自强,走出贫困的阴影,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精神扶贫与人格塑造的交融,突出体现在尊重少数民族大学生物质和精神脱贫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帮助他们参加勤工助学等活动,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合法报酬,克服经济资助中可能产生的心理压力,实现由被助到自助,由自助到助人的超越发展。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的渗透。大学生经济资助的目的不在“济困”而在“育人”,奖助学金政策既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也是激发学习动力,促进大学生成人成才的社会条件。经济资助政策的效果不仅影响着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还影响到他们的思维方式、心理活动、思想方法。高校教育管理者要善于结合民族文化和中华文化,挖掘经济资助活动蕴含的“兼济天下”、“福恩后人”的文化因子,在管理服务中渗透思想教育,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了解、共同进步。
作者:祁琼邓纯余单位: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财政税收学术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财政论文写作的相关攻略,内容如下:
一、财经论文的“论”
“财经”限定了财经论文的内容,“论”则表明了财经论文最基本、最主要的表达方法,“论”实际包括论证确立、解释阐说、议论评定三种近似而又有功能和形式上的差别的表达方法。这是现在所说的论说文(又称议论文)常用的三种表达方法。
表达方法的不同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文章内容、目的、样态的不同。古人把我们今天所统称的论说文曾细分为“论”“ 说”“辩”等类。今天我们所说的论说文其实也分两大类:理论文章和评论文章。
理论文章,对社会生活等研究讨论对象采取高层次整体分析,力求揭示深藏的本质规律,以论证某种理论、确定某种观点、表明某种主张;也有的对某种理论观点进行阐释说明、扩展补充,或者批驳对立面的理论观点。理论文章主要运用抽象的概念、判断,进行富于逻辑性的严密推理,推理论证过程较为完全、细致。论据多理论论据、概括性事实或统计数字。表现出较鲜明的抽象理性色彩。
评论文章,对讨论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当前社会生活较为突出、人们普遍关注的现象和问题)采取迫近逼视姿态,与日常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不但关系密切,而且直接参与、干预。事例具体、就事论理、夹叙夹议、判明利弊、提出建议主张,论析具有较强跳跃性而不求完全。论据有理论,更有人们普遍认同的公理、经验和熟知的古今典型事例。写法灵活,形式多样,有较强的时间性、针对性、现实性。如果说理论文章侧重的是基础理论研究,那么评论文章更注意的是应用理论以及直接对生活和实践发生影响的具体政策、制度、措施等。
财经论文,形形色色。对于学习写作者来说,主要把握上述两大类型的特点与区别。
二、论文主体的结构问题
《史学月刊杂志》2015年第八期
民国时期,上海金融业同业组织有三个,即上海市银行商业同业公会(以下简称银行公会)、上海市钱商业同业公会(以下简称钱业公会)和上海市信托业同业公会(以下简称信托业公会),分别为银行业、钱庄业和信托业行业组织,其对内协调本行业事务,对外维护行业利益,自成立始便在本行业与政府、工商、社会之间充当沟通中介,为本行业的正常运作与发展做出了世人瞩目的贡献。近年来,学术界已经问世了一批具有相当分量的有关研究成果①。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新政府对上海全市工商业同业组织进行整顿与改组,责令以上三业公会合并组成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以下简称金融业公会),仍担负着对整个金融业的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的任务。合并后同业组织规模空前扩大,事务理应更加繁重,在同业中发挥的作用也应更加强大;但事实却出乎意料,其职能反而逐渐弱化,不到三年的时间,竟变得无所事事,不得不清理结束。目前学术界关于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关研究成果比较少①。三业公会在历史上都曾经历过多次改组,虽然名称几番更改,但仍沿袭着独立性;上海解放后,三业公会主动配合新政府的整顿与改组,其结果是走向历史的终结,这一现象颇值得研究。本文主要以上海市档案馆所藏金融业同业公会档案及其他相关文献资料为基础,考察20世纪50年代金融业同业组织的新的角色定位与职能演变,探讨其迅速衰亡的原因。
上海解放之际,金融业的三个同业组织并存,其中银行公会有会员147家(包括外商银行),是当时会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力也最大的金融业同业组织;钱业公会有会员80家,信托业公会会员则为5家②。虽然不能与全盛时期相比,但就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金融业同业组织还是具有相当规模的,三业公会在指导本业应对新中国成立前后时局剧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银行公会的多位领导人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于各种原因而离沪,使公会的运作面临瘫痪,在这种情况下,留沪的负责人挺身而出,指出“在此大局空前转变时期,金融尤为重要”,“本会负百数十家会员之重寄,动止所关,息息相通”③,考虑到原组织不能适应面临的新环境,因而在理事会下特设会务委员会,由理事和会员中选任11位委员,主持会务工作,以保障会员的利益。与此同时,钱业公会和信托业公会也在时局变动之下,维持公会的运作,指导同业应对。三业公会不仅遵从各自宗旨,维护本会会员利益,而且能够求同存异,在纷繁复杂的时局变化下共同维持金融市场的安定。如1949年4月26日成立三业公会小组委员会,意在加强金融业的内部协调,共同处理日常事务和紧急事项,一个月的时间里开会达21次。而对于金融业日常运作至关重要的机构票据交换所,由于其原有执行委员会委员离沪而陷于瘫痪状态,银、钱两公会便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以应付危局。5月上海解放后,三业公会审时度势,以大局为重,配合新政府的金融政策,致力于恢复正常的金融秩序,成为新政府与私营金融业的联系中介,在新政府对金融业实施最初的管理整顿中,三业公会也积极行动,与新政府进行频繁沟通。应当讲,这一时期的公会组织在同业中享有极高的威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和上海分行成立,分别负责对整个上海私营金融业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意味着对私营金融业进行直接的领导。
8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区司令部颁布《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指定“各地中国人民银行为各地银钱业之管理检察机关,协助各级政府管理银钱业事宜”,并规定了私营银钱业的业务方向和范围。新政府通过颁布法令法规,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对私营金融业的管理与监督,这也意味着作为非政府组织的三业公会,其管理银、钱、信托三业的实际地位开始下降。1949年下半年私营金融业在重新登记、增资验资过程中,因无力增资、违法经营等原因停闭36家,1951年上半年因上海金融风潮而停业倒闭95家④。在此困境下,私营行庄认识到由以往的个体经营走向联合经营,是政府对私营金融业指明的发展方向。从1950年下半年开始,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与帮助下,40余家私营中小行庄公司彼此联络,相继组成四个联营集团,进行多种业务的联合经营。1951年,继10余家大银行逐步实现公私合营,成立三个公私合营联合总管理处后,中小行庄公司将原来的四个联营集团进一步合并为上海市金融业第一联营总管理处和第二联营总管理处。五个联营联管组织分别实行组织、人事、业务和财务四方面的统一,都有国家银行派出的公股董事或干部参与领导,这使得私营行庄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更为直接和便利,原由同业组织所承担的中介作用丧失,金融业同业组织的作用明显被边缘化了。“三反”“五反”运动后,私营行庄的信用大大动摇,生存环境更加恶劣,1952年5月中央财经委员会发出指示,要求金融业进行全面改造;中国人民银行也制订了“彻底改造合营银行,坚决淘汰私营行庄”的方针。由此,尚存的62家私营银行、钱庄和信托公司积极筹备大合并,于12月1日成立了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至此,可以认为私营金融业作为一个行业已不复存在。需要说明的是,在此之前,三业公会已经实行合并,成立了金融业同业公会,作为当时金融业唯一合法存在的同业组织。而私营行庄的大合并也意味着,金融业同业公会的会员除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3家外,其他成员全部消失。在此情况下,金融业同业公会不得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请示:“本公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单位起了很大的变化,此后本公会是否有存在必要……如无必要,并请接收,以资统一。”①1953年2月,工商业联合会复函:“所请定期接收一节,兹经报奉本市人民政府工商局,本月13日沪商市一字第8337号通知同意你会即日结束撤销,由本会接收。”②上海金融业同业公会在成立运作了两年后结束,这也宣告了在中国存在30余年、具有近代意义的民间金融业同业组织走向终结。
如上所述,私营金融业全行业的消失使金融业同业公会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然而回顾上海解放后金融业同业组织的演变历史,可以发现:金融业公会职能的衰落早在私营金融业改造之初就已经显现。事实上,新中国政府对私营金融业和民间金融业同业组织的改造是同时并行的,而且是由两个不同的政府机构分别监督与执行。1949年5月27日即上海解放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其下属的财经接管委员会金融处代表新生的人民政权负责对金融业的接管和整顿工作。8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区司令部颁布《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私营金融业进入依法经营时期。与此同时,对工商业同业公会的整顿与改组则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商局负责,具体由其新成立的下属机构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执行,并于8月26日颁布《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简章》。根据简章规定,工商联筹备会接管原上海市工业会和商会,对全市工商业同业组织进行整顿,使整顿后的新的同业组织能够成为政府了解工商各业经营状况的媒介,并能够协助政府推行各项政策法令。由此,旧的同业组织或裁或并或改组。银行、钱庄、信托三业公会因业务性质相同,根据精简原则予以归并。三业公会经过充分的协商与酝酿,于12月28日合并成立了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业公会筹备会)③。一年以后,即1951年1月成立了正式的金融业同业公会(以下简称金融业公会)。
那么,三业公会经过改造相继成立的两个新的金融业同业组织,在其存续的三年多的时间中,具体都执行了哪些职能?以下分别进行考察。金融业公会筹备会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会员资格的重新审定与登记以及其他各项筹备工作。在此期间,也仍沿袭以往三业公会的宗旨,把服务同业作为重要任务,如定期收集资料,编制行庄公司各种存款表和存款来源分析表、放款种类表和放款对象分析表、流动资金种类表、收支总额及盈亏数统计表等,备同业参考。此外,有时还根据同业的需要,临时征集资料或按已有资料编制某些统计,内容非常丰富,对同业的业务参考和指导起了重要作用。当同业遇到困难时,竭尽全力地帮助,如1950年上半年上海市金融业停闭风潮时期,私营行庄公司大批停闭,私营金融业处在极度危机之中,金融业公会筹备会即召集行庄公司代表大会,议决设立临时拆放委员会,建立基金以备资金周转困难的行庄使用,并酌减利率;当所设基金数量不敷使用时,金融业公会筹备会便转向中国人民银行拆款800亿元④,帮助困难的行庄渡过难关。金融业公会筹备会也仍在政府与行业之间充当联络者,如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的指示,敦促各行庄公司按日、周、月编制各种业务表报,收齐后定期向华东区行汇报,使其了解各行庄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当各行庄公司有要求或建议时,金融业公会筹备会便代表同业向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转达情况,并为同业争取相关利益。1950年上半年行庄公司的困难时期,金融业公会筹备会依据公私兼顾的原则,多次开会讨论并把意见向主管当局恳切陈述,先后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方面的多种照顾,如办理同业临时转抵押;增加联合放款及同业存款拆借次数;同业定期存款利息,按一般定期利息加15%计算;各种存款准备金利息,一律按30天定存息平均计算①等等,这些照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同业的困难。金融业公会筹备会总计存在一年零一个月的时间,在其结束大会上,主任委员项叔翔这样总结:“同业公会的主要任务是担负着政府与同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他一方面是深入传达和推行政府政策法令以及工商联的指示,使同业彻底了解政策法令的意义,并促进切实的具体执行;另一方面他要随时反映同业的情况和同业的建议,贡献给政府作为决定政策的参考。同时他又是同业之间互相团结、互相勖勉改造的共同组织,也是产业与产业之间互相协助、共同推进的组织。”
②可谓高度地概括出三业公会合并之后金融业同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即:一是在政府与同业之间担负上传下达的任务,二是行业互助团结、共同改造。可以看出,金融业公会筹备会的实质职能已经与三业公会时期存在明显的差别,除了为同业的经济利益服务之外,还要担负一定的政治任务。随着各项筹备工作的完成,金融业公会筹备会的使命结束,1951年1月28日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正式成立,但是会员数量遽减了一半以上,只剩下70家左右。根据《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组织章程》规定,金融业公会的宗旨为“团结并指导同业在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共同纲领之规定,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总方针,而达成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新公会被赋予的任务有八项,即(1)推行政府金融政策及政令;(2)执行工商联指示及决议;(3)进行同业间之团结与教育;(4)调查研究同业情况及反映同业建议;(5)协助调整公私关系及对工商业关系;(6)协助调整劳资关系及调解同业争议;(7)协助同业对于业务管理、技术及机构之改进;(8)办理有关同业共同利益事项③。由此看出,尽管新公会仍然是一个为同业服务的机构,但在与政府关系上,与金融业公会筹备会时期相比,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上传下达的中介,更多地成为一个政府政策的执行机构。金融业公会正式成立时,正是抗美援朝运动高潮之际,国家财政经济工作把稳定物价、沟通城乡关系作为重要任务,政府当局明确希望上海金融业起到带头作用④。因而,公会成立之初,便积极筹募资金,其中8亿元慰劳朝鲜人民军、中国人民志愿军及救济朝鲜难民,另有2亿元慰劳中国人民志愿军家属⑥。金融业公会还于9月26日成立了抗美援朝工作委员会,专职负责有关推进抗美援朝运动的工作。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一周年的日子,金融业公会捐献了战斗机12架作为献礼⑦。随后,又把做好优待烈军属工作作为重要任务。
为了适应工商业发展的需要,金融业公会主动改善贷款方式,抑低放款利率,并订定统一的《行庄与工商业订立业务合同暂行办法》,帮助行庄与工商业订立业务合同和存放汇合约。当然,编制金融业的业务资料仍是金融业公会的重要工作,如要求各行庄公司按周造送调整准备金报告表、存放款对象表,按月造送月计表等,然后汇编成册。金融业公会还编制了厂商行号呆账户名录,提供给各会员行庄公司,便于进行放款等业务时参考⑦。金融业公会还经常组织行庄公司进行学习,以提高对政府金融政策的理解,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在反对美国武装日本、抗美援朝运动以及镇反运动中,号召全市同业签订爱国公约,在拥护世界和平宣言上签名等,在爱国主义宣传和教育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综上所述,金融业公会的工作内容已经与三业公会时期相差甚远,其定位发生改变。至五个联合总管理处成立,无论是业务的推进,还是代表私营金融业与政府往来,都由各个总管理处自行解决,金融业公会处境开始变得尴尬。根据金融业公会制订的工作计划,1951年最后两个月的工作内容为:(1)继续清理银行俱乐部的欠租;(2)前钱业公会四楼拟出租与财金工会,但因有职工物件堆积,当与本公会基层工会协商,商妥后即行出租;(3)按照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继续进行修理;(4)办理本公会各项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器具的重估,争取在12月份内完成;(5)审核本公会逐月财务计划及财务总结①。基本上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善后事宜。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52年12月1日五个联合总管理处实行合并,成立统一的公私合营联营总管理处,也就是说,在金融业公会向工商联提出希望被“接收”的请求时,至少在一年以上的时间里,金融业公会已经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通过对金融业公会筹备会与金融业公会实际职能的考察,可以看出金融业同业组织本身也是新政府对私改造的直接对象,在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的监督与指导下,金融业同业组织与所属会员行庄公司之间逐渐建立起一种不同以往的新型关系。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领导下,随着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逐步深入,金融业同业组织对原会员的职能逐步丧失,直至处于一种不作为或者不能为的状态,其存在失去意义。因而,如果认为仅仅是因为私营金融业的消亡致使金融业同业组织走向终结,似乎过于简单。那么金融业同业组织是怎样丧失了当初在同业中的影响力而走向衰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