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 主管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ISSN:1672-9544 CN:21-1520/F
《地方财政研究》由连家明担任主编,由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的一本经济类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该刊创刊于2004年。主要刊登经济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月刊,B5开本,全年定价¥316.00元。邮发代号:8-166,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地方财政研究》是一本由东北财经大学主管,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经济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影响因子为1.28 《地方财政研究》主要内容栏目有特别关注、专题策划:预算现代化、财政管理、税收天地、财政与生态、三农聚焦、工作研究、海外传真、资讯速递。
《地方财政研究》主要发文机构有:东北财经大学(发文量22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财政;政府;税收;财政政策;公共”;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发文量19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财政;政府;公共;税收;农村”;学研究院(发文量18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财政;政府;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政策”。
《地方财政研究》主要发文主题有财政、政府、税收、公共、地方政府、农村、绩效、税制、财政政策、财税。其中又以”财政(1565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政府”(504篇),发文量第三的是“税收”(341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财税”,仅发文180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经济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经济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经济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东北财经大学 | 220 | 财政;政府;税收;财政政策;公共 |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 192 | 财政;政府;公共;税收;农村 |
学研究院 | 180 | 财政;政府;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政策 |
中央财经大学 | 138 | 财政;政府;地方政府;公共;税收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119 | 财政;政府;税收;税改;税制 |
辽宁大学 | 112 | 财政;政府;保险;金融;养老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01 | 财政;政府;税收;地方政府;税制 |
辽宁省财政厅 | 92 | 财政;政府;农村;企业;公共 |
国家税务总局 | 48 | 税收;税制;税制改革;所得税;减税 |
中国人民大学 | 44 | 财政;税收;政府;税制;地产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377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00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99 |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 | 52 |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 | 47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36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24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22 |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 | 14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