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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城市“三权”抵押贷款的试点经验
1.注重制度设计。宁国市制定了《宁国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宁国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办法》,宣州区制定了《农村房屋发证与抵押流转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郎溪县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和《郎溪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当地农林、国土、房管、财政、金融、法院等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为推进“三权”抵押贷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2.做好颁证确权。宣州区1994年即启动农房确权颁证工作,目前农房宅基地确权颁证已完成83.9%;宁国市2007年6月启动林改,目前全市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完成97.5%;郎溪县2013年5月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上述颁证确权工作都将有今年完成。
3.组建服务平台,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宁国市设立了林权交易平台,为抵押贷款提供多种服务;郎溪县也将于近期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为降低贷款风险,宣州区设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对按新增农房抵押贷款金额的5%拨付风险补偿金。此外,当地还积极拓展涉农保险品种,新增林业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以规避运营风险。
4.严控贷款风险。一是金融机构细化“三权”抵押贷款条件、额度、期限、利率、风险管理、抵押登记、抵押处置制度。二是限定抵押条件,以提高处置流转率。如农房抵押贷款规定不得为他人作抵押担保,且抵押权人仅限于金融机构,以控制过度放开风险。三是扩大处置范围。如《宣州区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抵押处置的房屋经房管、国土等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在全区范围内转让,农房处置受让人由集体组织(村)内部成员之间扩大至城市居民。
二、“三权”抵押贷款的外部制约因素分析
1.我国现行法律未能为“三权”抵押贷款提供充分依据,抑制了其进一步发展和推广。以宅基地使用权为例,《物权法》184条和《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62条规定,一户村民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由于宅基地证是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且其只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申请标准上的限制,实际上是变相限制了宅基地的出让。[2]同时,由于现实中的“房地一体主义”,宅基地使用权的受限也使农房抵押、流转难以在法律上成为有效。再以土地经营权为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列为可以抵押,却将耕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排除在外。而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法无规定即禁止”,因此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
2.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处置抵押物,降低了“三权”抵押贷款发放的积极性。以林权抵押贷款来看,宣城市目前共产生15笔逾期贷款,但还没有信用合作机构成功处置抵押山林的案例。从农房抵押贷款来看,虽然宣州区在试点进程中将农房处置受让人由集体组织(村)内部成员之间扩大至宣州区范围,但户籍等配套制度尚未跟进,导致实际无法执行;本地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碍于情面不愿去购买抵押房屋,城镇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村民因法律、政策限制又不能购买抵押房屋。此外,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未全面建立的情况下,农房处置后可能将导致农民无安居之所,进而影响社会稳定。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不能改变集体性质,不能流转到集体之外,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这造成了此类权益难以流转处置。
一、日本推行反向抵押贷款模式及其影响
1、反向抵押贷款基本模式。1981年,日本首次在东京郊外的Mushashino城(即武藏野市)推出以“长期生活志愿资金贷款制度”为名的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由地方自治体、信托银行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组成。老年人作为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将其所有的用于居住的房产作为借款担保,并以此向信托银行等贷款人取得资金。合同约定,当借款人离世或永久搬离被抵押住房时,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终止。此时,被抵押房屋产权归贷款人所有,贷款人可以通过出售、拍卖等方式对被抵押房屋进行处理以偿还贷款、实现价值。此外,根据实施主体不同,日本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可分为三种模式:政府主导下的自治体(政府机构和社会福利相结合)、政府主导下由国土交通省及厚生劳动省具体实施以及私营机构自主实施三种模式。其中,政府主导下的自治体偏向于福利性,每个月的融资上限为30万日元,但因这种模式的反向抵押贷款对借款人资格有严格限制,所以可利用的范围并不大,而政府主导下由国土交通省及厚生劳动省实施的反向抵押贷款多以资产价值高的房产为融资担保,所以也被认为是仅限于富裕阶层的反向抵押贷款。但另一方面,又成为政府主导下的自治体的有效补充,而由私营机构自主实施的反向抵押贷款多以本机构内部的房产为融资担保,其目的更倾向于本机构房产的经营和推销,其客观效果除了实现“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目的以外,还必然会提升房产机构的服务水平。这三种模式虽然都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但目的和效果却大不相同,同时也体现出日本实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多层次”的特点。日本1981年首次推出反向住房抵押贷款体现出以信托业务为依托的鲜明特点。在试点运行成功后,以信托方式进行反向抵押贷款的各种业务也逐渐发展,以信托业务为基础的反向抵押贷款又被称作“资产活用型银行贷款”或“信托反向抵押”。为促进其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日本信托经济研究会已尝试提出新信托反向抵押的运行框架,即借款人以其所有并用于居住的房产作为融资担保,贷款人根据被抵押的居住用不动产为借款人提供养老及相关医疗看护资金,同时贷款人将居住用不动产生成金融资产年金并将其证券化,向资本流通市场上的投资人提供证券化产品。
2、日本推行反向抵押贷款的积极影响。随着日本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逐年增加,由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额养老金支付问题也为公共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通过推行反向抵押贷款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可以减轻老年人对公共养老金的依赖,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政府的公共财政压力。老年人利用房产进行反向抵押贷款,既可以保证自己仍居在熟悉的环境中,同时还为自己带来丰厚的退休收入,满足自身养老需求。因此,通过反向抵押贷款可以极大促进老年消费,并以此发展相关老年产业,将拉动老年消费、发展老年产业作为促进日本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3、反向抵押贷款不完善之处。首先,保险公司在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角色缺失。日本推行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的贷款人全部都是信托银行,而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在英、法等反向抵押贷款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中,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反向抵押贷款将不仅是一种金融产品更是一种保险产品,就如同购买的人寿保险一样。到目前为止,日本仍没有保险公司参与反向抵押贷款的业务,究其原因,主要是反向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与保险公司刚好相反。如果保险公司参与到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其资金回笼周期较长,需要其长期担负资金,只有在合同期满将被抵押房产出售或拍卖才能实现利润,反向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属于“本利最后回收模式”,而保险公司的运营正好相反,属于“本利逐渐回收方式”。因此,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扶持及优惠政策,促进保险公司在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的角色发挥;其次,对于信托型反向抵押贷款存在的先天不足所带来的风险考虑不充分。日本最初推行新信托型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时获得了关注,但由于日本泡沫经济的崩溃导致房地产产业下跌严重,使反向抵押贷款中很多债务都无法履行。贷款人无法将被抵押房产出售或拍卖以清偿贷款,使业务的发展受挫。
二、日本反向抵押贷款模式的启示
反向抵押贷款确实可以带来很多益处,要建立完善的反向抵押贷款模式却绝非易事,有很多因素阻碍其健康发展,需要法律的支撑、观念的更新和政策扶持才能顺利实施。
1、政府需要建立反向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必须具备为了防止不道德的借款人对贷款人造成的利益损失而制定的保护措施,同时也必须要有为借款人而设置的保险,因为他们极有可能不把自己包含在具有风险的合同在内。同时,为了反向抵押贷款的健康运行,政府还需要建立一个反向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使借款人在较广阔的范围内选择交易对象,以免由于贷款而带来的高风险。
2、给子女留下遗产的愿望阻碍反向抵押贷款的推行。对老年人来说,让子女享受优越的生活条件甚至在去世后为子女留下丰厚的遗产是父母奋斗一生追求的目标,并且为子女留下遗产也成为一种传统和习俗。因此,大多数老年人不愿选择反向抵押贷款来丰富自己的退休生活,而是选择把遗产留给子女。所以仅仅让老年人了解反向抵押贷款对于促进反向抵押贷款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还应从心理上使老年人意识到反向抵押贷款可以为他们带来的收益。
一、文献综述
20世纪70年代,各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针对利率市场化的研究逐步增多。Peter.S.Rose(1993)对利率市场化下贷款的成本加成定价、价格领导定价、客户盈利分析定价进行了研究,强调了各自的优缺点以及实现条件。AronA.Gottesman和GordonS.Roberts(2004)检验了利率市场化中银行的长期贷款是否取得了相应的利差补偿,和控制自身风险是否迫使借款人借入短期贷款。BerlinM和MesterLJ.按照贷款方式将商业银行贷款划分为市场交易型贷款和关系型贷款,并将关系借贷定义为“建立全面、细致的银企关系,利用银行和小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最大程度地减少小企业借贷风险的一种借贷协议。楠斯.波特(2005)等运用模型模拟利率市场化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表明利率市场化会导致利率上升,改进金融中介结构和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促使银行对服务不够的部门(中小企业和家庭)增加金融支持。Murray(2011)认为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到交易双方的搜寻成本,无风险利率视银行议价能力而不同,以此得出银行贷款利率的确定在相同的政策背景下可能会有不同的结论。
从国内研究来看,上世纪九十年代掀起了研究利率市场化的热潮。在对贷款影响的研究方面,毛仲玖(2003)着重介绍了国外银行的客户盈利分析模型,该模型考虑了企业与银行各种业务往来的成本与收益,并将其称为“以银行整体关系为基础的贷款定价模型”。曹青山等(2005)从贷款定价理论入手,分析了我国商业贷款定价现状,提出在利率市场化下要综合考虑客户的信用风险、综合收益、综合成本、信贷市场变化等因素,建立价格领导定价测算模型和以客户盈利能力为参数的贷款定价机制。陆岷峰等(2009)着眼于从小企业贷款的价值基础来寻找其贷款产品定价的方案,结合小企业贷款产品的价值与特征,运用基准利率加风险溢价的模型对小企业贷款产品定价和分析,表明适度提高现行小企业贷款产品价格是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关键所在。邓超等(2012)分析了大银行与小银行的共生关系,认为关系型贷款是大银行和小企业的最佳结合路径,用实证测算了银企合作给银行带来的潜在收益——关系租金。巴曙松等(2013)研究了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提出了中小银行应提高自身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利用中小银行在信息收集、贷款谈判、监督成本等方面优势,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较为笼统,银行贷款策略较为“同质化”,缺乏对特殊领域贷款的指导思想和指导方针,不能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本文旨在研究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如何改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策略,对中小企业贷款合理定价,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拓宽贷款业务。
二、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与管理的冲击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导致银行存贷利差缩小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对贷款定价的实际操作中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主观随意性较大。由于目前存款利率上限尚未放开,盈利空间较大,所以银行往往会简单地以客户的信用等级来划分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商业银行对贷款定价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了更大的挑战。如何在减少风险、较低损失的同时,保持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需要重新审视贷款定价方式,提高定价能力。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促使商业银行转变授信对象在授信对象方面,存贷利差的收窄使得商业银行仅依靠现有贷款对象(多为大型优质企业)不能再获得理想的收益。为了在存贷款方面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这就需要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范围,涉足新的贷款领域。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中小型企业一直持“惜贷”的态度,主要原因是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的管理不合理、运作效率低下、财务账目不规范等原因,决定了商业银行给这些企业的贷款管理成本高、风险大。当利率逐步放开后,银行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资金分配和资金定价,对风险覆盖能力提高,因此银行有必要重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三)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加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将主要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这一进程中,利率变化的特征是显著升高或者变动不定,若利率敏感资产与利率敏感负债不匹配,利率的变动会对银行的存贷业务净收入差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银行不具备利率市场化随机波动带来到风险,银行就可能遭遇巨大的损失。
三、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定价模式转型策略
(一)资产量化贷款在新型城镇化改革金融服务中的支持作用
2014年1月19日,《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正式,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城镇化是两个新亮点和重点。中央一号文件整体内容中强调农村金融在农业之中的地位,既要在总体上增加信贷的投放,同时也要求改进金融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农民离土进城,改变了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以北京地区为例,近年来“有农村,无农业;有农民,无农活”的情况日益增多。而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不规范,产权不明晰的居多,妨碍了集体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较弱,在实施资产量化的过程中,拿不出兑付资金,使得资产量化过程不能顺利进行。农村金融机构正好可以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服务“三农”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同时,由于理顺了产权结构,使新型农村经济主体获得了活力,释放了发展潜力,为将来贷款顺利归还,反哺农村金融机构奠定基础。
(二)协同当地政府一起规范和监督资产量化过程,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集体资产量化工作有一个比较复杂的流程,需要涉及清产核资、资产处置、量化资产、份额流转等一系列问题。流程长,时间久,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方方面面关注度较高。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发挥自己信息和人才的优势,创新金融服务,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操作,引进合格的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有效防范和减少集体资产量化工作中的风险因素。
(三)量化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作,使农民能够真正得到实惠,对现金收入进行财富管理,减少不稳定因素
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发挥网点多、贴近农民的优势,及时为农民办理受托支付,使集体资产量化兑付资金真正及时地发放到农民手中,辅导农民进行财富管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扶植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经济效益
新型农村经济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形式之一,适合国内范围日益扩大的城乡接合部地区,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和示范作用。这些地区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区域。城乡接合部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集体资产量化工作,这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关系到新型农村经济主体是否可以顺利产生,以及产生后能否健康发展。农村金融机构通过资产量化贷款业务的开展可以服务新型城镇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
第一篇
一、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构建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兴的金融机构,本身的数据积累不够,搜集资料也受到一定的条件所限,不能够使用现代信用风险评估模型,而对于信用评分模型,大多数模型要求样本假定服从正态分布,放眼现实中,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一样很难满足这个基本要求,因此,Logit模型的优势体现出来,该模型并不要求样本服从正态分布假定,历史研究也表明,Logit模型适用于个人的信用风险评估,且准确率维持在54%—90%间。因此,事实证明,该模型可以适用于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评估。所以,本文选取了Logit模型来进行风险测度。
(一)研究思路第一步,明确所要研究的问题,旨在对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测算违约概率,进行评定。第二步,通过信用评估模型的比较分析,确定选取Logit模型展开实证分析。第三步,选取样本档案,收集信用数据。第四步,确定指标的选用。根据样本收集对于初选的指标进行异方差检验、多重共线性检验从而去粗取精,筛选出能够有效反映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特点的主成分,确立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估指标体系。第五步,参数的估计和模型检验。将指标数据代入Logit模型,运用SPSS软件进行参数估计,在检验后构造出适合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评分模型。
(二)模型指标的选取根据安徽省肥西县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资信等级评定表等档案,选取了劳动力、年龄、文化水平等13个指标。在确定最优变量指标之前,先进行正态性假设检验、异方差检验及多重共线性检验,通过检验确定模型可用的指标[17]。农户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主要包含劳动力、年龄、文化水平三个因素。根据实际劳动力人数、农户劳动力所占家庭人口比例,分别将女性18—55岁计入模型,男性18—60岁计入模型。农户的劳动力占比与其经营、还款能力有高度关联性,男性中青年为主要财富收入来源,还款能力较高,信用度高。根据客户的受教育程度,将文化水平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文盲、小学程度、初中(技校)、高中或高职中专、大学以及以上水平,依次赋值为0、1、2、3、4。文化水平直接影响农户的经营能力,文化水平越高,掌握新技术选择职业的前景越好,经营能力越大,信用等级越高。农户收入情况。农户收入主要依靠农业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其次还应该考虑拥有耕地及固定资产价值,如房产、农业工具机械等,本文以农户近五年的年收入均值来衡量其收入水平。收入水平主要考虑的是农户的财产量,集中体现了户家庭的经营能力,一般情况下呈正相关性。收入水平体现了经营能力,更代表了其还款能力。贷款指标情况。农户的贷款指标主要包含贷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因素。农户贷款的流向主要根据其自身经营性质各有不同,根据贷款风险的大小依次为:经营小规模生产,发展种植业的农户对资金的需求主要是扩大其种植业的发展,经营较稳定,风险较低;在外打工的农民贷款流向主要是解决生活消费和子女教育学费等问题,有收入风险较低;专门经营种养殖业的农户因其经营状况对自然条件的依赖较大,风险较大;从事餐饮、运输、商业等经营的农户,市场的波动对其影响较大,资金的需求较大,因此风险也最大。据此,对上述贷款用途规定权数1、2、3、4,权数越大,风险越大。贷款利率直接决定了农户的还款利息,贷款利率越高,农户的偿还压力增大,导致信用等级降低。贷款期限决定了农户的还款期限,期限较长的贷款农户还款的压力较小,获得经营收入的机会增大,因此违约的可能性降低,对应的信用级别较高。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期限一般分为短期贷款6个月以内、6个月至1年,中长期贷款1年至3年、3年至5年、5年以上。还款方式可根据农户的经营情况、生产周期和偿还能力等因素自行选择,一般分为按月定额偿还,即每月按照规定金额予以本息偿还;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和定期偿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情况。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差异会直接影响农户的家庭财产、文化水平和经营收入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户家庭财产和经营收入优于落后地区,总体上呈现正相关性。不同区域经济水平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不同。下面进行变量的定义及赋值,农户的信用评级等级记为y,赋值标准记为较差、合格、良好、优秀,其中较差=0,合格=1,良好=2,优秀=3。信用等级越高,风险越低。详情见表2。。
(三)Logit模型的构造Logit模型也称作“评定模型”,是多变量分析的延伸,在经济学中应用广泛。在本文中,假设农户的违约率是P,1-P就表示不违约概率,则设Logit函数为。根据最大似然估计法,得出估计参数β0、β1、β2、βk,根据Logit模型可以得到农户借款在一段时间里的违约率,通常设定模型的临界点为0.50,判定准则为:若违约率P≥0.5,则认为农户存在高风险,反之则为低风险农户。对以上列举的各项影响因素,筛选对信用评级有显著性影响的各因素,主要为文化水平、拥有耕地、农业收入水平、经营收入水平、贷款用途、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8大因素。检验结果为通过卡方检验,sig值小于0.03,拟合结果良好。平行性检验的sig值为0.02,显著性水平为2%情况下检验通过。本文采用安徽省肥西县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2008—2012年的相关数据资料,总共360个样本。将2008—2011年样本设置为训练组,共220个,2012年样本为预测组,共140个。按照五级分类标准,超过3个月未偿还贷款的农户为高风险客户,高风险客户共有105户,低风险客户255户。训练组内高风险客户有50个,低风险客户有170个,预测组内高风险客户30个,低风险客户110个。
(四)Logit模型的检验在测算出Logit函数构建模型之后,对模型参数进行可行性检验,检验该模型是否可以有效表4贷款逾期情况列表年份总贷款逾期率(%)三个月以上贷款逾期率(%)20082.422.2920092.392.3220102.352.3020112.382.3120122.292.23表5贷款逾期情况分组列表分组高风险客户数(人)低风险客户数(人)训练组(2008—2011年)50170预测组(2012年)30110资料来源:根据肥西县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数据整理所得。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测度。回归系数检验。模型中各变量的P值都小于显著性水平0.05,证明各变量通过显著性检验,认为各指标因素对违约行为的影响是显著的。准确度检验。经过检验证明,Logit模型识别违约率的准确率达到88.1%,不违约率的准确率达到77.2%,总的来说,拟合程度较高,识别能力较强。
二、结论与建议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全国分布规律分析
从图2-1全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分布可以看出,2009年—2013年五年中,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安徽省、北京市、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并列第六位的有浙江省、山东省、四川省、辽宁省,比例为4%;其他22个省市仅占23%的比例,从0.1%到2%不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排在第一位的安徽省占32%,领先排名第二的北京市(9%)23个百分点,呈独领风骚之势。分开看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全国分布情况,安徽、北京、广东、福建、江苏一直稳居前五位,占全国比例超过60%;其中安徽省始终是一枝独秀,2012年所占比例高达38%,三年平均为34%。单独看安徽省近三年的发展情况,2010年和2011年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17%和103%;2012年和2013年增长趋于平稳,同比增幅为28%和22%。究其原因,安徽省为规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支持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于2009年3月1日出台《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7月,安徽省工商局联合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监局制定了《安徽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并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出台;8月,安徽省工商局又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实施意见》。安徽省工商局确定了“一个推动,三个突破”的工作思路,即“积极寻求地方党委、政府的推动,在地方银行中突破,在驰(著)名商标企业中突破,在地方重点规划和发展的行业和产业中突破”,针对企业不了解、银行顾虑多等难题推行“核验服务、资信服务、基础服务、上门服务、全程服务”五项服务举措,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同时推行“贷前、贷中、贷后”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贷款质量,降低金融风险。此外,为搭建起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这座“金桥”,实现银企合作双赢,安徽省工商部门一是当好“宣传员”,召开专题培训会,在各工商服务窗口设立质权登记咨询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二是当好“指导员”,针对驰、著名商标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讲解和行政指导;三是当好“联络员”,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协调,鼓励企业提高商标品牌价值,建立银企对接平台。作为首批试点,安徽省桐城市于2009年9月率先启动,安徽省工商局、安庆市工商局和桐城市人民政府联合在桐城主办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银企对接会;随后滁州、亳州、蚌埠、马鞍山、池州、安庆、蚌埠市、巢湖市等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商标专用权贷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专门文件,提出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并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安徽省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中取得显著成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其中好的做法值得其他省市借鉴、学习和发扬。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质权人单位性质统计分析
从图3-1所示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质权人单位性质比例图可以明显看到,接近一半的贷款来自于地方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一般担保、贷款公司所占比例为24%;而被寄予厚望的国有商业银行反而落后,仅占21%;其他9%出质人包括自然人、一般法人等。国有商业银行对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标的始终心存疑虑,对此类新型业务不够积极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市级国有银行一般没有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审批权,需要报送省级银行,而省行没有统一的操作细则和指导意见,且省行缺乏有评估资质的部门和专业人员,商标价值评估缺乏统一准则和技术规范标准,价值确定难度较大;二是商标价值与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价值波动较大,银行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对质押标的的价值变化很难把握和控制。地方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成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主力军有其必然性。从安徽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取得显著成绩的案例可以看出,我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处于政府政策导向型的新型业务阶段,市场还不成熟,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地方政府牵线搭桥的“媒婆”作用显得尤为突出,甚至是决定性的;而这些地方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正是扎根于地方、发展在地方,与地方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更贴近当地企业,对企业有较深入的了解。此外,由于质押贷款成功的企业一般都是当地龙头企业、著名商标或是属于政府重点扶持行业,商标品牌知名度高、美誉度高,再加上政府的“担保”作用,更是双重保险,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还会出台贴息、补偿等优惠措施。所以在政府的推动下,此类金融机构一般会积极的响应,质押贷款成功案例多也就成为必然。
三、各类质押商标所占比例统计分析
从质押商标分类情况来看,出质人质押的商标为驰名商标的仅占贷款件数的3%,省著名商标占贷款件数的54%,市知名商标占贷款件数的30%,普通注册商标占贷款件数的13%。省著名和市知名商标占贷款总件数的比例竟高达84%,这可以从资金供、需方两方面进行解读:一是从质权人(供方)角度,地方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主流军,而地方政府牵线搭桥地方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地方企业(政府会优先选择成长型优质的省著名、市知名商标企业,而这类企业一般还没有发展到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的标准),加上政策性扶持,造就了拥有该类商标企业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高成功率。二是考虑到省著名、市知名商标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公司,一般都处于公司发展初期,在不断消耗完前期的创业成本后,公司进入高速发展期必然会产生融资的刚性需求,加之拥有的优质商标资源优势,在没有大额固定资产可以抵押贷款的困境下,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自然成为首选。
四、商标专用权质押企业所属产业统计分析
图5-1表明,三个产业中,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比例最高的为第二产业,占91%;第三产业占6%;第一产业仅占3%,这主要是由我国现阶段的产业结构以及地方经济发展需求所决定的。综合以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当前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并非仅是一种私营主体的企业与银行等融资机构之间的市场担保融资交易活动,而是以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宏观与微观目标相结合的政策手段和金融工具。各地方政府应借鉴安徽省的做法,因地制宜地采用政策性融资为主的思路,建立长期稳健的企业商标专用权融资政策支持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应积极地响应和参与,尽快建立一套严密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有操作性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管理办法,适时放权各分行、支行的审批权力;中小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公司,在追逐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注重企业商标的培育、宣传和利用,让商标权知识产权真正资本化,借助商标品牌的影响力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
一、土地储备制度财务风险
风险一次来源于法语,最初应用于保险行业。那么何谓风险,风险是指在特定环境和特12定时期内由于不确定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简言之风险就是一种变动性,我们评价风险也主要是看其变动性的程度。由风险定义我们可以得出土地储备风险是指在土地储备进行过程当中,由于某些因素的存在,土地储备的真实收益会与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程度的偏离,从而导致土地储备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面对土地储备的特殊性及其发展年限,目前对土地储备的风险还没有比较完善统一的说法。刘兆云的观点比较简单且易于理解,他把土地储备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两大类,内部风险为土地储备本身营运过程中的一系列风险,而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属于外部风险。母小曼崔永亮等学者也有属于自己的风险划分方法。崔永亮将风险分为财务融资带来的风险,土地储备内在风险,以及由于土地储备的特殊垄断性所带来的政府干预风险。母小曼从土地储备过程中涉及的方方面面把风险分为七种类型,其中外部风险占主要部分。
政府进行土地储备,应当是建立在前期对土地储备做好充分的战略规划,成本预算,决策分析和风险管理上的,那么站在一个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我把土地储备风险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与市场整体回报波动的风险,它威胁所有企业并影响大部分市场的不可避免的风险,比如政府的干预,市场机制本身作用以及国内外经济事件导致的经济体系风险。该风险不可避免不可分散。非系统性风险是指不受政治,经济等因素波动或者一般市场波动的影响,只与土地储备有关的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又可以分为营运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它们分别从土地储备的全过程影响着土地储备。营运风险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在其经营上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比如土地储备机构战略失误,土地收购卖价波动等。营运风险可以分为土地收购风险,土地储备风险,土地出让风险。筹资风险是指由于土地储备采用负债融资权重较大,经营不善或者后期土地无法变现而不能偿还负债甚至申请破产保护的不确定性。筹资风险可以分为单一渠道融资风险,贷款利率风险,以及金融风险,信用风险等。见图2:土地储备风险分类。土地储备虽然面临内部和外部风险,但是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处于主要领导地位。土地储备是属于长期投资的大规模房产开发的前期阶段,需要大量资金,地方政府以及财务部门有限的财政拨款以及非常低的土地收益金返还比例难以满足土地储备的需要,单纯依靠有限的财政资金是不现实的,目前我国的金融产品也较为单一,土地银行,土地债券,土地信托等新型的金融产品还没有完全进入市场,所以在很多地方政府及其财政背书的情况下,采用授信贷款,抵押贷款渠道的银行信贷资金利用债务融资成为前期土地储备资2015年第4期下旬刊(总第586期)时代TimesF金最主要的来源,由此也产生了土地储备最大的风险隐患———土地储备贷款风险。即土地储备机构在向银行信贷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和本金给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目前我国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系统还不是很完善,银行对土地储备制度的贷款风险意识薄弱,没有将土地储备贷款风险作为一个整体,管理水平十分局限,加之目前我国的金融产品也较为单一,对土地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还主要是事后控制,银行本身不能做到事前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土地储备机构并不是真正完全的市场行为,在土地市场活跃度向好的情况下,土地储备财务风险不易显见,但是在市场土地疲软的情况下,及易使所收储的土地无法变现而导致金融风险的集中爆发,土地储备主要以债务融资为主,由于土地储备资产负债率较高,资金流动性较低,财务杠杆的放大效应等原因,很容易造成大范围经济瘫痪。
二、土地储备贷款财务风险的评估方法
对土地储备进行风险评估是具有前瞻性的创造性过程,通过风险识别和风险反应,发现影响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过程中的阻碍因素和潜在威胁,再进行有目的性的规避风险,利用风险,转移风险等手段,可以大大降低土地储备贷款风险,减少金融风险爆发的机会。在实施一项土地储备项目时应当首先进行土地储备风险管理战略,全面分析土地储备所面临的银行贷款风险。所谓土地储备风险管理是指基于土地储备机构储备项目的总体战略,了解土地储备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识别实体可能会对土地储备营运过程造成的潜在影响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措施对土地储备进行风险战略管理并时刻监控风险敞口,将风险维持在可接受的风险敞口内从而达到土地储备的目标。对土地储备贷款风险评估的方法主要是利用数学上一种阶梯式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AHP)是根据总体问题的性质和要求,确定该问题的总体目标,然后按目标的不同,实现功能的差异,建立一个多层次的递阶结构,对同一层次内的因素两两对比确定相对于上一层次的权重系数组成判别矩阵,然后根据最大特征向量求出相应系数,然后对系数排序综合求出最底层对最高层的权重。模糊综合评价法是一种基于模糊数学的综合评价方法,用来求项目的综合风险度并最终确定项目风险大小。该种方法利用评价因素的复杂性,评价对象的层次性,评价标准中存在的模糊性以及评价影响因素的不确定性等指标量化问题。其求解过程为首先确定评价因素集和评语集,然后确定各因素对评语集的隶属程度,求一级模糊综合评价结果集,求二级综合模糊评价,最后以土地储备项目为例,分析财务状况计算风险评价结果。见图4:模糊综合评价法求解步。通过建立基于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法数学模型,可以对土地储备项目产生的贷款财务风险进行风险分析,从而可以定量计算出土地储备风险。
三、土地储备风险应对措施
面对土地储备风险,我们要根据风险特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但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进行规避和分散。那么对于土地储备系统性风险,是处在市场中的所有实体都可能面对的风险,并不能采取有力措施完全规避,我们只能通过不断完善土地储备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学会转移风险利用风险更要学会以不变应万变。面对土地储备系统性风险,我们应该根据土地储备机构的战略目标合理进行风险管理,风险监督,完善土地储备市场机制,加强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促进政府与银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最小化风险甚至规避风险。五、结语近年来土地储备作为一种新型创新方式随着土地出让市场的发展完善逐渐兴起,土地储备机构以及银行在土地储备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风险也随之显现,一旦土地储备大额贷款土地无法变现非常容易造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这就要求储备机构在进行土地储备时具有前瞻性,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流程,结合相关方法定量风险大小进行风险应对,也要求银行完善自身内部风险控制系统,这样才能达到土地储备的双赢!
一、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分析
(一)中小企业贷款中期
银行要签订并履行合同,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落实担保人和抵押。同时银行还要督察资金的用途,确保其始终符合合同要求,并无挪作他用,通过风险预警机制监管生产经营状况,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止损并抽离资金。在此过程中潜在风险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签订,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贷款主体不真实,合同签订的当事人非实际借款人和担保人(。2)担保人和担保物的落实上,部分企业之间通过互保、连环保等方式形成了“贷款担保圈”,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贷款担保悬空,造成了“担而不保”的现象;(3)贷款合同约束力问题,相关法律体系和担保机制的不健全使得合同约束力不足,存在双方违约的危险;(4)风险预警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专业化的贷中监察管理,一线信贷人员压力大,对资金的用途及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
(二)中小企业贷款后期
银行对到期贷款进行管理,在到期前及时发出提示归还通知书和督促保证责任通知书,督促借款人和担保人,筹资归还贷款,对逾期、呆滞的贷款在由银行催收不果时交给专业的催账代收机构。最终在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处置抵押物。潜在风险点:(1)缺乏一套通用的信用管理系统,对一些最基本的度量指标如违约时间、违约事件、违约率、挽回率等都没有统一的界定,因此缺乏可靠的量化数据,这不仅加大了信用风险的管理成本,而且也大大降低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2)社会道德风险,中小企业的贷款人最终变卦,在其无法偿还银行所贷金额时选择逃避债务,导致银行受到损失;(3)关联方风险,催账机构尚处在成长期不够完善专业,最后会带来银行利益的受损;(4)抵押物处置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对抵押物的选择一般限于土地、机器、设备、房地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折现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存在落差亏损。
二、完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通过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贷前、贷中、贷后分析,我们发现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管理存在风险点可以分为三大部分,一贷款流程的改善与简化,三专业的队伍建设和人员培养。针对第一部分信息的获得与审批,银行在进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时,要细化专化小企业贷款运营部门职能第一专营部门要负责小企业业务发展的规划和独立的年度信贷计划。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因而为了尽可能规避内部制度的影响,中小企业贷款运营部门要拟定自身独立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运营部门、完成任务。第二专营部门要构建独立的适合中小企业户型的信贷评审系统,设计适合中小企业信息收集的分析方法。传统的专家制度法、Z评分模型、ZETA评分模型以及现代的CreditMetrics、Creditrisk+、KWV模型普遍适用于上市公司和大企业,不能直接应用于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因此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应当定量定性相结合,综合各方面因素,客观评价。第三满足中小企业区别于大型企业的贷款要求,开发更多的适合中小企2014年第6期下旬刊(总第556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6,2014(CumulativetyNO.556)业融资的金融产品。目前商业银行的专营机构基本已经全面铺开,现在专营部门的发展更加倾向于突出需求导向,各种金融衍生物顺势而生。银行的专营部门一方面要开发新型的更适用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要发挥这些金融产品的优势。第四进行担保抵押物的全程监督管理和最终处理。
联合抵押物管理公司拨专项资金、专项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实时监控及时防范,争取最大的资金回收率。针对第二部分的流程简化与贷款监督,银行要进行审批机制的改革,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流程,把监督落实到全程全方位。第一步,优化审批,有效缩短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高经营机构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增强自身在发展中小企业信贷客户的竞争力,促使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获得长足发展。在此过程中,银行要缩短业务审批管理链条,分散过度集中的授权做到减权放权,结束多级委托———的关系,减少琐碎的工作量,以此来增加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步,做到及时放款,优化放款,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率,在解决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的同时确保贷款的回收,避免了因为时间拖延而导致的坏款回收不足问题。贷款监督方面,是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中最容易忽视也是最薄弱的环节,因而要强化贷后管理,实施风险监控。银行的贷后检查管理力度一直不足,中小企业授信后,检察人员应对信贷资金使用、受信人和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变动情况、抵押物状况和市场价值变动以及本行对客户的服务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和反馈,及时发现客户风险变化情况,制定退出和控制方案。同时,要注意检查的内容根据不同企业的特性适当调整以期达到最佳的反映效果。与独立的专营部门相对,中小企业信贷部还要实行独立的风险管理机制,重点关注以下风险特征:中小企业主出现道德风险预兆或个人征信出现不良纪录;外部对受信人评价与授信前尽职调查明显不符;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如产品和销售对象发生重大变化;对外担保出现重大风险,承担担保代偿责任;涉及经济案件、法律诉讼、劳资纠纷;司法、税务、工商、海关等执法部门介入调查或进行处罚等;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的价值下降。针对第三大部分队伍的建设和人员的培养,银行为了适应目前中小企业贷款成为银行利润新的增长点的要求,要提拔一批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组建专业队伍,加强贷前的专业调查的力量,同时实现有效的贷后双线检查,加强贷前贷后风险控制。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商业银行处于一种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中,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银行在选拔专门的金融人员进行中小企业业务专门管理的同时要推进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配备更符合中小企业业务需求的队伍。同时在专门业务队伍建立的基础上,银行要完善经营管理,加强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