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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私法之债相类似,从实践论角度讲,税收之债也具有可移转性。税收之债的移转包括税收债权的让与和税收债务的继承以及税收债务的承担三个方面。从各国税法实践来看,税收债权的让与主要有税收债权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让与,税收债权在税务机关之间以及税务机关与其他征税机关之间的让与三种表现形式;税收债务的继承主要有纳税人的合并与分立过程中税收债务的继承,第二次纳税义务人税收债务的继承,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税收债务的继承等三种情形;税收债务的承担则表现为第三人代为履行税收债务的情况。以上三个方面税收债务的继承是税收债务移转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方面。税收之债的移转原因主要在于税法的直接规定,除此之外,税收债务也可以通过意定移转,这也是世界各国税法发展的一个新的趋势。
[关键词]税收债权,税收债务,移转,继承
一、问题的提出
税法学界对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认识历来有权力关系说和债权债务关系说之争。日本税法学家北野弘久教授从区分法实践论与认识论的角度认为“只有从法实践论出发,将租税法律关系统一地理解为债务关系,从法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则在整体上将租税法律关系把握成权力关系才是正确的……就税法学领域而言,法认识论能够起到客观地把握税法现象构造特征和法则理论的作用,法实践论则尽可能在以宪法为统帅的实定法框架下,极力地维护纳税者的人权……可以说,立足于债务关系说的理论来构造具体的实践性理论(租税立法、适用和解释税法的方式),对维护纳税者的人权具有重大的意义。”[1]但是,债务关系说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出现才具有实践意义,则是需待从各个角度加以深入研究的问题。基于债务关系说,北野教授在《税法学原论》一书中就诸如理解租税债务的成立时间、时效进行的开始日、和其他全权抵消以及租税诉讼中的若干问题等税法解释学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论述。但当现代租税被看成是一种特殊的债的时候,是否能够象一般的私债那样具有可移转性,北野教授仅提到了申报义务的承继,对这一问题则并没有论及。
我国税法理论和税收立法实践对税收的债权、债务属性已基本得到认可。[2]但目前的研究大都还集中在从总体上对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认识、构成层次及要素的研究方面。[3]从税收债务关系的角度专门研究的理论成果则主要集中在税收代位权、撤销权以及税收一般优先权等方面。而对税收之债的移转性问题的探讨,国内仅有少数学者有所涉及,但也仅限于从税收之债的继承或从纳税义务角度研究其变更。[4]关于税收债权的移转,刘剑文教授认为“就税收债权而言,我国税法学界有国家是税收债权的唯一主体之说,依此理论,税收债权似乎也不可能出现移转的情况。因此,一般来讲,税收债权人不会发生变化。”而对税收债务而言,少数学者仅承认税收债务可以继承,并且将这种继承限定在纳税人合并、分立以及财产继承或赠予关系这样狭窄的领域,认为这种继承不是由当事人通过合意产生的,而是由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5]绝大多数学者基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考虑,一般认为税收之债特别是税收债务主体应该是特定的纳税人,禁止纳税人将税收债务以约定的方式移转至非特定的第三人。但从各国税收立法实践来看,许多国家的税法都承认税收之债可以移转。如德国、日本税法规定税收债务可由第三人清偿,我国新《税收征管法》也规定了纳税人在有合并、分立情形时未缴清税款的,可以由合并、分立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6]可以说,与国外税法以及我国税收立法的实践相比,我国税法的理论研究已明显滞后。
笔者认为,对税收之债移转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首先,对于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而言,研究税收之债的移转性不仅可以促使我国税法向更人性化方向发展,促进税收征管机关职能的转变,有利于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更为重要的是确立税收之债的可移转性,还能促进交易,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其次,对于税法学研究而言,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则有助于丰富我国现有税法解释学的内容。
二、税收之债可移转之实践论基础
(一)私债移转之实践论基础
一、引言
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不断丰富社会实践的内容,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经类院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经济发展和国家的建设输送了大批人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既懂社会经济理论,又能联系实际的人,所以财经类院校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财经类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发展状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经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成为社会科学中重要的学科领域,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大学为代表的财经类院校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输送了大批的人才。但由于财经领域极为复杂的经济、管理和社会等学科背景,财经院校学生不可能像理工科学生那样用严谨的实验来发现新的现象、提出新的见解,也不容易像理工学生那样做出科学成果和科技发明,因此知行合一的社会实践活动对财经院校学生来说尤为重要。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对培养广大财经学子深入社会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作用,广大财经类院校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财经特色、卓有成效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指导老师人数逐年增长,规模不断扩大。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既满足了各类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又调动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并为探索财经类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我们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当前财经类院校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发展趋势:
(一)实践主题与财经类专业结合程度趋向紧密近些年财经类院校社会实践主题选择与专业结合愈加紧密。财经类院校以经贸类、金融类、商科类等专业见长,学生实践主题选择越来越受专业导向,主要集中于对相关行业、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深入调研和相关企业的走访活动和专业实习等活动项目。例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主题设置中专门分列了探索经贸发展这一主题。这使得学生能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培养理论掌握、具体观察、科学分析、归纳总结等方面的能力,也有助于学生感悟企业文化、提高实战能力,学以致用。
(二)实践类型与形式越来越丰富多样财经类院校在着眼于财经类专业主题实践的同时,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与有效引导下,学生的视角更加独特,观察更加细致,选取的主题更趋多元,也更贴近现实,实践类型与形式也越来越丰富多样。近些年,财经类院校的社会实践主题范围涵盖了经济区域发展、志愿活动、社区服务、实习创业、文化研究等多种主题,实践途径也日趋多样,包括实地调研、实习、支农支教、社区关怀、远征宣传等多种途径。在各色实践主题及类型中,学生的眼界更加开阔,也加强了对社会的责任感。
(三)大学生职业规划主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受到财经类院校学科实用性导向的影响,大学生创业、就业方面的主题日益得到关注,职业规划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成为越来越多学生的选择,反映了学生贴近现实的诉求与规划未来的壮志。例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2011年与爱因斯特共建国际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实习的实践项目。
三、财经类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第一篇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区教育工作者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宗旨,突出科学发展主题,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中心目标任务,区域教育事业取得了新的、长足的进步。
一、优化教育资源闪耀新亮点
1.教育布局调整有序推进。总投资1.6亿元的智堡实验学校建成并于秋学期投入使用,成为我区建设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东小学东校区和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工程主体建设已经完成,实验小学东校区已进入施工图纸审核阶段。
2.校安工程三年规划完美收官。2013年是我区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三年来,累计实施抗震加固校舍9栋20499平方米;重建或新建校舍33栋117891平方米,工程开工率达219.93%,竣工率达202.13%,共投入建设资金4亿元,校安工程建设的各项指标均名列全市前茅。
3.教育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教育装备升级换代。对照省中小学教育装备I类标准,全年共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为学校添置、更新教育装备。制定《区课堂教学录播专用教室建设方案与装备技术标准》,筹建首批录播专用教室6个。装备管理科学规范。建立资产与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学校教育装备管理、使用情况的实时监管。教育技术培训与时俱进。开展电子白板、电子备课平台、录播专用教室的应用培训,在组织学校骨干教师参加区级培训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推进校本培训,让全区所有教师都能掌握应用技能。组织城乡结对学校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参与集体备课、互相听课评课,有效促进了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区教育局被评为“省2013年度教育装备工作先进集体”。教育网再获省“十佳”教育门户网殊荣,学校、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等5家校园网站获“省中小学优秀校园网站”评比一等奖。
二、各类教育发展焕发新活力
1.学前教育内涵显著提升。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加快幼儿园优质化进程,新创市优质园3所,召开省优质园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模拟评估,查找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明年申报省优质园评估验收夯实基础。鼓励教师通过函授、自考等途径提升学历层次,通过举办园长培训班、骨干教师培训班,组织教学基本功大赛、教研组长说管理、名师送教和读书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我区1名教师在省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一等奖。省教育督导团高度评价我区学前教育工作,在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上,我区作了题为《强化管理、提升内涵、努力实现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新跨越》的经验介绍。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强势推进。全面启动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创建工作。认真学习、深入了解评估标准,分解落实创建任务,组织相关人员赴苏南学习创建经验,进一步寻找差距,查漏补缺,为明年迎接评估验收打好基础。开展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二附中、智堡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顺利通过首批市级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验收。科学制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合理划分施教区范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