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财政监督论文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一、基层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当前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一是财政管理职责不明。“越位”、“缺位”现象严重。对外,不是财政职责范围内的事,如帮单位集中会计核算、帮政府负责实施具体的采购、甚至有的项目建设也要财政参与签字盖章等等,财政揽的事过多,“越位”严重,最终导致责任不清,财政监督工作难以到位;对内,各股室分块管理的事,都是一竿子到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监工作没有渗透到财政工作的事前、事中,往往是出了问题再叫财监组织检查,财政监督局变成了财政检查局,财政监督工作有名无实。自然,也造成了财政许多份内该管的事,人员精力不足而“缺位”。二是财政监督队伍弱化。从机构设置上看,财政监督管理局级别偏低。县级财监局为副科或股级单位,而市级多为正科单位。审计部门则不同,与被审计单位相比基本是平级,说话更有分量。从人员数量看,财监局多数是2至3人,检查只能一起上,难以应对政府庞大机构业务检查需要。从干部素质论,由于人员流动快、年龄偏大,在上级缺少业务培训的前提下,业务素质整体不高。三是财监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财政监督管理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许多新问题处理查不到法规依据。四是财监执法力度软弱。过去“财政、税务、物价”三大检查办公室是政府设置的机构。实行县(市)长负责制,县“三检办”是副科级别,市为副县级别,一切工作安排、处理代表县(市)政府行使。而现在,财监局(办)均属财政部门内设处室,对外开展工作不对应,故有的单位视其不当一回事。同时,即使被查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除数额较少的经济处罚外,对责任人没有行政处罚权。如果需进行处理,也要移交有关部门,财监工作软弱无力。
二、加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建议
针对当前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凸显的问题,笔者认为,应重新归位财政管理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第一,深化财政内部管理改革。财政工作必须把重心放在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三个环节上来,形成“预算、管理、监督”三权分立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化解财政风险。在财政局人员编制数量有限的背景下,建议对资金拨付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宏观把握。在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搞好财政预算前提下,业务部门依法执行预算管理,准确务实进行资金拨付。单位或部门财会人员负责票据审核、账目处理和账户管理。对预算资金拨付到单位或部门后的使用,财政业务部门勿需跟踪管理,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到单位或部门。财政局(厅)内设处(股)室,明确划分各自责任,一切接受财监部门的业务检查与指导。预算、非税、国库支付、社保、国资等各股室制定可操作性的工作细则与工作流程,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财政监督工作必须贯穿于整个财政工作各个环节。要进一步强化财监对各块资金的跟踪管理,做到事前有了解、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对非税收入一块,重点由业务部门收缴,财政监督部门负责督查到位。财政部门要彻底摆脱非业务性事务纠缠,资金实行粗线条(预算安排的)管理,资金使用由其他部门负责,财政严把资金使用监督关,实行部门和单位“责任追究”终生制。第二,完善财监法律法规。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财政监督法》或国务院出台《财政监督条例》。同时,鉴于目前财政依照的几部法规已实行多年,社会、经济发展中已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对涉及财政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对管理的范围重新界定,对违规处罚的标准予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在制定、修改有关法律和法规过程中,要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建议实行财政监督和纪检监察联动的工作机制,不管财政监督发现或查出什么问题,纪检监察同时一事一定性,事事均备案。只有把行政的和经济的处分处罚结合起来,才能增强财监工作的力度,以确保财政工作秩序稳定、高效运行。第三,强化财监队伍建设。财监工作的高效运转,关键在于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改变现状,需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队伍的级格不能低。当前,县级财监检查的单位多为科级单位,故县级财监可定格为副科级;市级被检查单位多为处级,故市级应定格为副处级;省级的财监单位应定格为副厅级。这样,被检查单位才会把财政监督当回事,以提高其平时遵守财经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队伍的人员不能少。由于各层次经济活跃,经常性检查成为财监工作的重点。要检查,就应当符合法律秩序,有问话、有查账、有现场勘察、有记录,每组至少2至3人。即使分两个检查组下去,财监局也应配备5至6名专业水平过硬的工作人员。三是财监经费不能缺。保持正常工作开展,交通工具必须保证。同时,定期举办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让队伍常“充电”,提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没有经费来保障,各项活动难以正常开展。四是创新的思路不能丢。鉴于财政队伍编制紧,建议引进市场机制增强队伍战斗力。在财政保障财监业务经费的前提下,由财监局聘请一批具有中、高级会计职称人员参与财监工作。建立人才库,开展有关活动需“外援”配合时,就临时在人才库中抽取人员参加,以确保财监工作高效、快捷运转。只要勇于深化改革、健全法制、创新机制,就能克服许多人“不想干”、“不想当”的矛盾心理,破解难题,充分发挥财政的监督作用。
作者:帅求昌范细根单位:江西省抚州市财政局
一、国库发展概述
(一)现代国库基本类型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现代国库制度可划分为独立国库制、委托国库制和银行存款制三种基本类型。1.独立国库制是政府财政机关自行设立国库机构,专司政府预算收支的出纳、保管和划拨等事项。即将国家财政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和支出的划拨以及财政资金的保管事务,一律由财政机关专职机构总揽起来,个别国家把这一机构划归国会直接领导。独立国库制的优点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上的分权制衡原则,国家财力高度集中,不但融通方便,且可以严格控制和监督各项预算收支,使得各有关部门无法营私舞弊。但由于自设国库费用大,且使财政资金在国库闲置,故采用该制度的国家很少,如法国自办国库,芬兰设国库董事会。2.委托国库制(也称银行经理制或制)是国家政府不独立设置国库机构,委托银行国库业务,负责财政收支的出纳、保管和划拨等工作。即将财政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和财政支出的拨付等业务一律委托银行经理,财政不设国库机构,只是通过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同银行的国库发生存款和信息的业务联系,以掌握财政资金的收、支和库存动态。委托国库制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利用银行的设备及人力,节省费用开支。其最大的缺点是国库管理难度较大,国库业务常常得不到重视,效率较低下。这些在我国表现得较为明显。现今世界各国,凡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联邦财政委托联邦储备银行国库,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此种类型。3.银行存款制是政府不自行设立国库机构,也不委托银行国库业务,而是政府财政部门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收支业务,将预算收入存入银行,银行按存款办法办理,实行存款有息,结算付费。即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资金的融通调拨,支出的拨付都由财政机关设置的会计体系负责,其资金一律按存款方式存入中央银行。美国的州和地方财政实行银行存款制,我国香港地区和蒙古国也是如此。
(二)国库基本职责国库的职责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是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1.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库职责。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库职责通常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对政府预算包括预算外资金进行广泛、严格的控制。二是处理货物和服务供应商的政府支付。三是管理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包括制定现金计划和发行政府债券。四是对政府资金和其他资产的运作进行账务核算,并负责相应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五是管理并核算政府债务。六是对政府(包括政府所有部门)的银行账户进行广泛而严格的控制。2.我国国库的职责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规定的国库基本职责有:一是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留解。二是办理国家预算支出的拨付。三是向上级国库和同级财政机关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四是协助财政、税务机关督促企业和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及时向国家缴纳应缴款项,对于屡催不缴的,应依照税法协助扣收入库。五是组织管理和检查指导下级国库的工作。六是办理国家交办的同国库有关的其他工作。主要权限有:一是督促2014年第7期中旬刊(总第558期)时代Times检查各经收处和收入机关所收之款是否按规定全部缴入国库,发现违法不缴的,应及时查究处理。二是对擅自变更各级财政之间收入划分范围、分成留解比例,以及随意调整库款账户之间存款余额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三是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办理退库的,国库有权拒绝办理。四是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五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强令国库办理违反国家规定的事项,国库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六是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国库有权拒绝受理。综上所述,无论是哪个国家或者哪种类型的国库,国库的基本职责都是办理国库预算收入的收纳和预算支出的拨付。在此基础上,为了保证国库资金的安全,均不同程度的赋予国库一定的监督权限,以确保国家收入及时、准确入库,支出真实有效。
二、我国国库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国库在国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职责权限,但由于《预算法》中关于财政监督的约束性不强,使人大事前审查、审批监督流于形式,也影响到国库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同时,随着目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有意避开国库监督,在《预算法》修改意见稿中提出取消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责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使国库监督职责逐渐削弱。
(一)国家预算执行计划落实不到位,削弱了国库的监督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级财政、征收机关和国库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财政、征收机关应及时向国库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如:年度财政预算计划等资料。然而,基层财政部门存在不及时向国库提供财政预算计划的现象,一般在当年的七、八月份才向国库提供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即使提供了计划也不能按照计划执行,存在随意调整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支出主要依靠上级补助收入,在上级补助未下达前,地方财政部门也不能确定全年的财政预算计划。在这种情况下,使大部分的财政拨款依靠财政部门文件来办理,有时基本到了一笔拨款,一个文件的状况。许多拨款文件是为了专门应付国库部门监督而出的文件,而且有时文件的真实性也存在质疑,给国库有效履行监督权限造成一定的困难。
(二)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绕开了人民银行国库监督2001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原则上同意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然而,在改革初期,针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具体国情,制定了有别于国际通行做法的试点过渡方案。主要区别是国际上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统一核算,而我国是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分5个类别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核算。这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使众多财政专户被合法化,不仅在国库之外形成了“第二国库”的事实,而且通过商业银行零余额账户“先支付、后清算”的运行模式,基本完全绕开了人民银行国库对财政支出的监督。
(三)国库工作在社会上的认知度不高,给国库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国库工作在社会的认知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专家学者关于国库理论发展的相关研究较少;二是虽然政府部门的所有运行经费全部出自国库,但大家只知道财政,很少有人知道财政资金出自国库,或者不清楚国库是什么。一提到国库大家的第一感觉就是国库里有很多“真金白银”。殊不知,国库是办理国家预算收支的专门机构,在确保国家机构正常运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库工作在社会上认知度不高的主要原因:其一,是由于国库工作的特殊性,使国库服务对象相对单一,主要服务于地方政府财政、税务等机关,导致外界国库工作不甚了解,给国库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inanceNO.7,2014(CumulativetyNO.558)如:目前,虽然各级国库已经实现国库资金直接划转至最终收款人账户,但是自国库直接支付业务开展以来,进展较慢,只有少数政府补助资金实现了从国库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账户的业务。其次,虽然经理国库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但由于人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因此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责在社会上的认知度不高,给人民银行国库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造成一定的障碍。
一、公共财政体系与财政监督
财政监督职能的发挥需要立足公共财政框架。而公共财政所具有的公共性要求财政监督必须是公开的,必须是公正的,这就要求公众能够参与。简言之,政府需要及时全面地披露财政监督的形式、方法和内容,而非被动地要求公众接受政府披露的各类报告,并且公众了解信息的渠道必须是畅通和便捷的。但目前我国仍未健全公众监督的参与机制,也没有法律或条文规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及反馈程序,更没有相关职能部门受理公众的意见,如此一来,公众的监督渐行渐远,沦为空谈。那么,实践中是否存在引进公众监督的可能呢?显然,现行的体制奠定了公众的议政基础,为财政监督的公众参与提供了可能,而必要时如果能够安排听证会,相信公众参与的程度将会更加密切。另一方面,实施公共财政的重点是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提升人民生活水平。这就决定了财政资金的使用要以此为准则,尽管并不一定是直接的投入,但是从终极意义上来说,公民享有社会发展进步的“红利”是毋庸置疑的。这也就决定了财政监督的重点内容是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三公经费安排是否超标,如果背离了社会公共需求进行财政列支,不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渎职更是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犯。因此,任何项目的公共支出都必须按照既定的制度安排合理使用同时接受财政监督。由此可见,公共财政的本质属性与财政监督的内容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即公共性要求,尽管前者是目的,后者是确保目的实现的一种手段、一种工具、一种反馈。但离开了财政监督,财政所具有的基本职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效果难以得到有效的验证,而没有检验的财政收支活动即便形成所谓的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预算报表也难以取信于民。另一方面,不同的财政体制决定了不同的财政收支活动,而我国也是在曲折探索中才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而该体制进一步完善需要构建系统的财政监督体系,以便不断优化、改良现有的公共财政体制,形成积极的正向反馈,促使体制机制最终健全。
二、我国财政监督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监督主体17:31:04
我国财政监督包括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两个方面,其中内部控制主要由行政职能部门包括审计署、财政监督机构和税务稽查机构等组成,外部监管则由人大实施监督。相比之下,财政监督更为主要主体还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实施的内部控制。并且,在各个内部控制环节,财政部所辖的监管机构承担了较为重要的内容,由此可见,名义的多元监督主体实质上较为单一,这也使得财政监督存在主体缺位的现象。以下将分别介绍各个主体实施横向或纵向监管的具体情况。
1、审计署对财政活动的监管主要依靠各省市、地市的审计局
通过派出审计干部对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的财政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主要的职责包括对地方政府本级、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当前,审计署逐渐扩大审计范围,不定期开展大规模审计,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监督成绩。但是,由于审计人员配备有限,加上审计周期较长,审计署试图进行覆盖全国的全方位审计较为困难。并且,即便审计署发现了较多的违规线索,大多数问题由于积弊较深短期内难以整改,并且如果没有强大的行政施压,一些部门对整改也是敷衍了事,不甚关注。由此可见,审计署的财政监督作用较为有限。
2、财政部门相关的监督机构是实施财政监督的主要力量。
一、财政监督服务财政改革
随着我国财政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现今已经提出的改革措施主要有:财政体制调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会计委派制等一些。在各项改革中,要把握财政监督服务财政改革的办法,加快改革,保证财政改革的顺利进行。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现在的财政改革首先致力于“做大蛋糕”即以经济发展为重,提高政府财政收入,增加政府经济调动能力,从经济上取得控制权,逐步加强监管。具体注意事项如下:(1)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性。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要使政府收入名副其实,来路清楚,而且保证政府收入记录准确不做假,保证廉洁政府的建立。(2)监督预算收入级次,确保“分税制”的顺利实施。现在我国政府财政实施自管自的行为办法,加强自我管理,如果不对此加强强制监管,容易出现地方财政混乱,因此,必须加强对此类政府的财政监管,保证财政收入的准确。确保“分税制”的顺利有效实施。
2.对于国库,要加强集中收付制改革与财政监督双向进行所谓国库集中收付制,简言之就是国库对国家财政的一对一集中管理。保障它顺利进行必须加强财政监督,具体来说,即:(l)减少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由于国库的集中收付制核心是单一账户,如果行政事业单位私下开设银行过多,势必会导致改革的进行不顺利,因此,要对行政事业银行账号进行统一管理,以保证其他工作的展开。(2)实时掌握国库集中收付过程中的资金流动。在管理国库资金的时候,要了解资金流动的方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杜绝贪污腐败的产生,保证资金安全。
3.部门预算制度改革与财政监份所谓部门预算,不是单纯的指部门这一大块的预算,在具体的财政管理中,是会细化到各个不同的部门中去的,比如行政单位预算和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等等,它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因此,子管理中要更加细化具体实施办法由以下几点:(l)首先,是要做好部门预算中定额标准的制定。做好这一点,重要的是确定经费定额。在这一环节中,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调查,发挥其监管作用,防止财政的滥用,制定出合理的预算。(2)其次,是要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在制度改革中,要加强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各项检查,抓出不法挪动资金的相关人员,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3)最后,要注意财政资金支出的效益性。具体做法是加强财政支出的监管,保证财政产业投入的科学性,确保支出不亏损,提高财政资金的收益。
4.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财政监督在政府采购中,要杜绝滥用,加强监管。(1)加强政府内部采购监督。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购时,要严格遵行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不能擅自采购或借采购之便挪用资金。要保证采购过程在监督之下。(2)监督政府采购程序,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这一点主要依赖于财政监督部门对过程的严密监督记录以及向公众的工作。
二、结语
财政监督服务财政管理,可以更好的促进政府财政管理的科学合理性,减少政府内部贪污腐败事件的发生,加强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力和权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一、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几项基本原则
1、全面控制原则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项目组织中的每一个部门、单位以及员工,因此应鼓动所有与项目组织相关的部门、人员共同努力,实现全员控制的成本管理模式。同时在工程项目的整个施工周期都会形成项目成本,因此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应从投标环节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成本控制。确保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环节产生的成本费用都始终控制在有效管理范围内。
2、动态控制原则工程项目施工的环境是不断变化的,随着施工周期的变化,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而不断调整,因此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必须坚持动态控制原则。也就是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力、材料等,跟踪收集施工成本产生的实际值,并与目标值进行对比分析,检查两者之间是否出现偏差,一旦出现偏差,应及时找出导致偏差产生的原因,及时调整成本控制策略,尤其是一些偏差较大,或者是一些关键性问题应引导高度重视,尽可能保证实际施工成本不要超出有效控制范围。
3、目标控制原则在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过程中最为基本的技术与方法就是目标控制管理,这种管理方式的实质就是逐一分解、落实计划的方针、措施、目标以及任务。实现目标管理的关键在于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现目标,目标应越具体越好,细分到每一个部门、岗位以及个人,不仅应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应明确工程施工的成本责任,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财政监督机构加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策略
1、应独立核算工程项目财政监督机构人员应根据实际公路工程项目的规模、地理位置与环境以及施工组织特点等诸多因素采取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每一个工程项目都会产生工程成本,具有相对独立的资金流以及工程价款的结算,通过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对每项工程项目进行可靠的确认以及归集,独立考察工程项目的成本与效益。因此财政监督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公路工程项目财务机构,并配置专门的财会人员全面负责各项施工项目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
2、应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财务预算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关键,财政监督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资金回收与使用的资金预算管理体制,通过预算、分析、监督、控制、考核等手段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目的性与计划性,将资金损失与浪费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实现资金的最优化配置,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周转率。具体而言,也即是在实际工程项目施工前,确定好施工材料、人力以及设备,根据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数额、支出时间、支出类别编制项目资金需求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工程规模确定编制项目施工人员,并按照施工实际进展情况对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进场、退场安排。(2)应根据实际施工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原材料、施工机械等所需物的采购、租赁、使用、维修以及保养等工作,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材料、设备,尽量减少中转环节,避免浪费,降低施工成本,并为资金的充分筹措以及适时投入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3)应加强各施工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由于公路施工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情况变化较多,为避免客观情况的变化,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内部控制力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调整资金需求预算。同时资金需求预算应向财政监督机构汇报,经财政监督管理负责人审核同意、盖章后才可拨付。
3、应加强工程项目资产的成本核算与管理(1)加强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公路施工中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较高,但由于公路施工的特点,导致这些高价值的固定资产极易破损,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机械设备,使用频率较高,破损的风险以及程度更大,因此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过程中,应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财政监督机构应统一调配、购置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种固定资产,若未经批准均不得擅自购买。同时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人员对于固定资产并没有所有权,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人、调出、盘点以及对账等相关记录。(2)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材料采购计划财政监督机构应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施工预算的材料耗量、施工组织计划以及材料耗用预计量,每月编制施工材料、物资的采购计划,并交由财政监督机构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正式进行材料采购程序。同时应要求各施工单位应建立“材料实物帐”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计量、验收、入库、盘点、出库、对账等,必须保证数据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保证“帐”“、物”、“卡”的一致性。应以存货费用分配表以及出库单作为存货计入成本的原始凭证,应尽可能按照市场供应情况、材料预算用量、工程施工进度等方面因素做好工程用料的库存限量管理,确定适度的库存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一、当前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一是预测国有企业下年度经营收益困难。通常情况下,本级预算大约在上年度的七、八月份开始编制,在编制时难以准确预测下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因此,要准确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在一定困难。二是被纳入预算范围的企业还不够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是财政部门、国资部门、国有企业三个编制主体上下多次互相协调编制而成。由于多年来国家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留给国有企业继续使用,解决前些年度国有企业困难时期及国企改制时遇到的资金需求矛盾,因此,国有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税后利润就应该全部留给企业,由于存在抵触心理,在实际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中,企业会出现隐瞒收入、虚增成本,虚提费用等影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行为,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带来一定困难。三是部分地方编制预算不规范。在走访部分市、县时发现,他们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由于对收入不能准确估计,支出预算也没有细化,每年确定一个控制数,收支通常是在一般预算中体现,将国有资本收益直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支出,随意性较大。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不合理国有资本具有国家所有的公共性质,决定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当优先用于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及弥补公共财政资金的不足。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功能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保持社会基本公平,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很大,由于公共财政资金紧张,对农业、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关系民生行业投入明显不足。按照主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的要求,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公共财政资金相对较紧而国有资本收益每年产生巨额收益的情况下,为充分体现国有资本公共所有的属性,将国有资本经营的部分收益转入公共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是可行的选择。但就这几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来看,国有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基本上按原上交渠道返回,作为政府持有的资本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上交积极性,但没有起到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配制度,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情况较差我国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留归企业使用已经多年,己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导致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应上缴财政部门的国有资本收益没有上缴。而国有企业不按规定上缴各种收益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国有企业对国家投入的资本形成的税后利润不分配和不及时分配,影响上缴;有的是因为国有企业对占有和使用的资产经营不当,没有实现利润,甚至亏损,没有收益不能上缴;有的国有企业出租资产或对外投资,资产未能及时收回,投资收益未及时入账,或故意隐瞒收益,造成收不抵支或坐收坐支,造成国有资本收益未能上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存在困难由于有些企业认识不到位、预算编制本身不够科学合理、监管未跟上等原因,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不高,没有全面、完整地反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使用及分配情况,直接造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距较大,预算无法执行或执行困难。
二、有效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检查的对策措施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检查要注重宏观目标和有针对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检查要注重宏观目标,关注全局性、整体性和效益性,力求在把握总体、揭示微观的基础上,针对预算的准确性不高,编制不规范,支出不合理等问题,从中检查分析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从根源剖析查找原因,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尽可能多地提出检查建议,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二)对纳入国有资本预算范围的企业营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企业经营效益是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核心问题。财政监管部门应按照会计年度严格对纳入预算范围企业的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和监督,检查是否存在隐瞒和延迟登记收入、虚增成本、虚提费用等影响企业损益真实性的问题。严格检查企业经营中是否存在转移收入、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确保企业的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要审查企业实收资本是否按照占用比例实现了同股同利,是否同期实现了股利分配,是否存在应提未提、应付未付、延期支付和挪用国有资本收益等问题,跟踪确定国家按出资比例享有的税后利润,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收缴、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尽管财政工作在强有力的监督之下取得了可喜成就,但由于真正的财政自主监督体系尚未正式建立,给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财政管理造成了诸多约束。首先,财政事务处理方式规范化不够;其次,财政监督有关的法律或制度建设滞后;再次,工作方式创新不够,工作效率亟待提升;最后,监督手段传统单一,甚至脱离市场经济规律。本论文不仅在阐述我国财政监督现状的基础上,揭示和分析了财政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在我国当前政策环境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财政监督;法律制度;预算监督;会计秩序
一、财政监督的现状
(一)监督方式规范程度不足
财政监督理念和方式不能因循守旧,而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与当前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保持一致。但是,实际监督方式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监督内容偏向于公共收入,而公共支出这方面的监督力量相对薄弱。其次,监督尚未形成日常性工作,突击、专项检查任务偏多。再次,事情反映后检查较集中,事情发生前和发生过程中的监督很少。最后,微观监督较频繁,而宏观监督力量较薄弱。
(二)内部监督不足
这些年来,财政监督对外部的监督总体较好,但对自身内部的监督力量与之形成了鲜明对比。由于疏忽财政内部监督,给国家财政资金安排带来了诸多麻烦,如资金分配存在隐患、资金预算有漏洞等。特别是最近十年时间里,在社会风气恶化和财政内部管理疲怠的双重影响下,财政内部违法乱纪行为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了更严重、影响面更广的腐败。
(三)监督职责不明
一、坚持财政监督的职能不动摇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如何认识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作用,如何调整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如何转变财政职能的实现机制,是摆在理论界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监督主要以行政监督为主,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的运行和财务活动的进行以及财政政策、会计制度的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财政监督具有了新的内容,它既要体现以国家为主体财政分配关系的监督要求,也要反映以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为特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监督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性质,要求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监督,通过国家分配政策、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反映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同时,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要求通过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监督,维护按要素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运行秩序。论文百事通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财政监督要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转变财政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运用经济、法律方法监督地方、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其收支行为、分配方式、资金营运、上交利税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市场准则,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分配的正常运行,维护国民经济运行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财政在收支过程中统收统支、大包大揽,不讲经济效益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国家财政分配出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分配方式上变统收统支分配体制为明确事权、划分税种、确定收支的分税制机制。二是在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上,变单一按劳分配方式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为补充的分配体制。三是在国家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分配关系上,变预算内、预算外分配双轨制为逐渐向预算内单轨分配转变。财政监督也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事无巨细、一统到底的直接监督,变为依法监督和间接监督,通过《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条例》等财政法规,监督财政部门内预算编制情况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汇集、解缴情况、纳税对象的完税情况,以及各财政部门非税性财政收入收缴上解和使用情况。并通过社会监督机构,监督企事业单位资产运行过程和财务会计活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企业出资人利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财政监督更加必要。
二、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
财政监督是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寓监督于整个管理之中。它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专门的监督机构要和其他业务机构合理分工,专司监督的部门应该牵头抓总,对整个财政监督工作、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各业务部门要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督。这要研究专司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到什么程度,怎样分合适。第三,正确运用检查的权力,对各种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后要有核准报告制度,要由监督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认可,使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通过各项业务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第四,体现财政监督的功能。结合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改造传统的支出体系和信息系统。在支出改革过程中,必然要触动传统的模式,旧的方法不行了,新方法要建立。在这个过程中,财政监督部门要发挥作用,要使每个制度建立的时候,就考虑到监督的职能,在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中资源共享,数据透明,预算确定下来后,必须进入信息系统,执行到什么程度,授权限于哪些人,在关键处行使监督职能。
三、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
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的过程中,及时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