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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先进集体事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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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先进集体事迹

在浩瀚的*大草原上,有一支默默无闻的队伍:他们时刻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为神圣天职,把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当做第一要务,为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是广大劳动者心目中劳动权益的“保护神”,他们就是被誉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排头兵”、“推进器”的——*劳动保障监察支队。sO100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自2002年3月机构分设以来,在盟委、行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为促进当地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短短的三年间:

在全区率先实行了ABCD劳动用工年检分类管理;

率先实施了首席监察员制度;

率先推行建立了劳动用工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

率先实行了主动上门到用工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被局机关授予“先进科室”称号;

……

支队的墙上挂满了群众送来各式各样的锦旗,由于地方小,十几面鲜红的锦旗撂在一起,成了一面厚厚的“锦旗墙”;支队队长***同志在2005年全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牛玉儒、做好干部、贴心人”活动中被中共*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每一项成绩都凝聚着全体队员辛勤的汗水和无私奉献,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始终走在自治区先进行列。

一、从严治队依法行政营建和谐稳定劳动用工环境

*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人口近百万,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围封转移战略的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再就业人员、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人员逐年增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越来越趋于复杂化、多元化,对执法素质和监察方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先治队,治队务从严”,*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严”为本,突出抓队员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严格执法,坚决维护劳动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执法。坚决执行《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证落实到位;对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抵制、纠正,并全面清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切实维护劳动法的严肃公正性。三年来共向()家违规单位下达行政改正指令书()份,对()家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违法侵权行为起到了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作用。

㈡深入学习贯彻《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坚持“内外并举”。对内,建立健全与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队员认真学习一法、一例,之外还系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帮助队员熟练掌握并应用,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做到政治合格、业务精湛,树立廉洁高效、执政为民的公仆形象,成为名符其实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杀;对外,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在宣传上有所突破,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张旗鼓向广大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日报》“聚焦劳动保障”栏目、对一些影响面大的典型的案件,在执法过程中邀请电视台记者跟踪采访曝光,以及散发宣传单、深入用工单位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树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认识程度,使广大劳动者学会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2005年以来,以往在年底才集中出现的民工讨薪潮,由于宣传深入人心,农民工主动要求与用工方签订合同、按时兑现工资的投诉案件较往年提早近半年,依法维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实现从“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彻底转变。支队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分片包干负责制,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分片管理示意图上墙,监察员按照要求分工,对各自管片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五清楚”,即对劳动用工情况要清楚、单位性质要清楚、单位具体位置要清楚、法人代表要清楚、联系方式要清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台帐记录,将各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录入微机,实行动态分类管理。二是建立健全首席办案监察员制度。为了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员责任意识,促进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水平的提高,避免处理案件中过程中出现互相推诿现象,使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快捷处理,要求从立案、调查取证、结案等方面由首席办案监察员全程负责,并直接对办案质量负责。一旦出现了行政复议,可以更直接、更方便地找到引发行政复议的原因。三是制定和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执法性质决定了廉政建设必须长抓不懈,支队以社会监督为重点,严格考核制度,全力推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构筑拒腐防变的防线,面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办案规程、工作规范、监察员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上墙透明化,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员仪容风纪管理制度和政务公开承诺制,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盟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成立至今,在执法过程中从未出现过“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也从未发生过因劳动保障问题集体越级上访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加强建设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型”单位

加强队伍的建设,是推进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根本。*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抓队伍建设时,突出强化队员服务观念的转变、服务意识的增强,全力构建“服务型”劳动保障窗口服务单位。具体措施为:

(一)、夯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基础建设。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丰富劳动保障监察手段,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主管局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努力,克服财力紧张困难,统一配置相应办案工具和车辆。2002年通过积极与编制管理部门协调,增加了专项编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选拔录用了一批高素质的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名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形成了一支年轻有为,朝气蓬勃,富有战斗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2005年经请示有关部门,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名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一步规范了机构和名称,理顺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业务关系,极大地方便了工作的开展。实现了机构、编制、人员、场地、设备五到位。

(二)转变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方式,构建“服务型”劳动保障窗口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从抓办劳动保障监察窗口形象建设入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做到三个转变和突破:

1.从单纯执法向管理与服务并举转变。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强调“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积极为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劳动用工年检是定期检查和了解用工单位用工行为的关键措施。2005年*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结合历年工作实际,经过反复论证,对多年一贯实行的已不符合新形势需要的年检内容进行认真调整,使之内容更详实,更符合时代要求,同时改变以往坐等用工单位上门的被动工作方式,推行主动上门到用工单位进行年检工作方式,按照用工单位性质分系统开展年检工作,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此举在自治区尚属先例,打破了十几年常规不变的作法,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从源头上杜绝了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受到用工单位的一致好评。

2.从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拓展。我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大都集中在建筑施工类企业,有着劳动季节性强、临时性和流动性大,劳动关系难以稳定的特点,其劳动合同签订和推行存在很大困难,*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针对以上特点,积极协助盟劳动仲裁委员会专门制作了适用于农民工的建筑施工劳动合同文本,并开展专项监察行动予以大力推行,受到了建筑企业和农民工的普遍欢迎,2005年全盟签订劳动合同()份,同比增长()%,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提供了依据。

3.从单一服务向全方位服务延伸。力求全方位、深层次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服务;为方便广大劳动者咨询投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并在支队设立了办事指南栏,业务程序一目了然。在接待来访者时要求做到“百问不厌,来有候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配置了休息椅、笔墨等,为服务对象提供极大方便。

通过“严格执法,高效服务”,努力造就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全力构建“服务型”劳动保障监察窗口单位。新晨

三、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盟委、行署历来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农牧民合法劳动权益保障,*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开展了多次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查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2005年8月8日,28名秦皇岛藉农民工向包工头讨要工钱,包工头不但不给钱,还把们赶出了工地,身无分文的农民工不得已露宿街头,监察支队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赶赴工地,对包工头提出严厉批评,责令其立即支付所欠工资,包工头为支付拖欠工资,将自己的两辆建筑工程用车以变卖、抵押的方式筹措到资金,在盟监察支队的监督下于当日将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三年来,*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欠薪案件()起,累计为来自云南的彝族同胞,河南、河北、湖北等地的农民朋友,草原深处的牧民兄弟等3000余人讨回工资款达300多万元,结案率达到100%。二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牧民工资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与建设、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保证执法过程中形成合力、提高威慑力,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的打击力度,推行“欠薪保障金制度”和“用人单位信誉审查制度”。2005年6月某房地产公司由于建设方与施工方法律责任纠纷,致使30余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11万余元,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群情激愤,有集体越级上访的势头,一名农民工甚至爬上了塔吊顶端,称如不给结帐便跳塔自杀,形势十分危急,盟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避免事态扩大,通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解,该民工走下了塔吊,随后支队又及时与盟市两级建设、公安、法院、信访部门取得联系,在锡林浩特市政府牵头下,五部门专门就此案召开联席会议,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限期核定工程量,结算后支付工人工资、偿清债务,并暂存100万元于盟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帐户,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历时1个月30名农民工工资终于得以足额兑现支付。

此外,*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还打破劳动案件属地管理的死框框,在处理跨区域欠薪案件时,及时与兄弟旗、县、市直至其他省市的交流,为打击“异地拖欠”行为构建起立体全方位维权网络。

(二)积极建立用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引导盟内企业依法建设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规范和净化盟内劳动用工环境,支队积极探索建立我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的模式,经过制定符合我盟实际的诚信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全面开展了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对用工单位实行ABC评价等级分类动态管理,对于劳动用工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C类用工单位,交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直至通过新闻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