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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合理维护经验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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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合理维护经验材料

近年来,县消费者协会以县委、县政府推进新农村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消协村级投诉站建设。目前,已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点)370个,聘请消费维权联络员442名,实现了消协维权网络覆盖乡村的工作目标。今年全县已帮助农民解决消费纠纷1533起,接受相关咨询10余万人次,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3月份,中组部领导调研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对消费维权投诉站(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创新做法给予了较高评价。

一、把握机遇,创新模式,把乡村投诉站建立在便民服务中心

县以农业为主,现有18个镇,442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00.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67万人。前些年,个别村级行政组织囿于经济贫困,一度呈现“公章随身带、会议流动开”的尴尬局面,很难把政府的服务职能落实到农村。年,县委、县政府启动“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拓展为农服务平台”,累计投入资金3500多万元,在全县分期分批建设新农村便民服务中心,新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166个,改扩建254个。便民服务中心设在村庄主要街道或村庄中心附近,建筑面积都在300平方米以上,有比较充足而固定的办公场地。县消费者协会以其敏锐的开拓意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融入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之中,及时与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县委组织部取得联系,并迅速拟订了《县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建设方案》,呈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转发了该《方案》,将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工作纳入新农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目标,得到各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取得飞跃性进展。目前,县消协已在18个镇服务中心成立了18个消协分会,在370个行政村的便民服务大厅成立了村级投诉站(点),聘请维权联络员442名。

二、规范建站,畅通渠道,把乡村投诉站建成惠民利民的服务中心

县消协借助村级便民服务大厅,积极加强投诉站与部门之间的横向和纵向“链接”,推行投诉案件流转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案件流转渠道,化解消费投诉纠纷。采取多项措施杜绝“有站无人干、有站事难办、有站供人看”的局面发生。县消协规定,各村投诉站受理农民投诉后,经审查属于消协职能范围的,及时办理;超越消协职能范围的,及时报便民服务中心,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批转相关部门窗口,限期予以处理并反馈结果。对各村级投诉站受理的带有普遍性或苗头性的消费投诉及时上报县消协,由县消协协调处理或者在全县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通过县、镇、村三级一体的新农村建设服务体系,构建“消费投诉信息上行、大件商品服务下行”两条特别维权通道,即消费投诉信息通过消费者——联络员——投诉站——便民服务大厅——县消协上行;大件商品服务通过县消协——便民服务大厅——联络员——乡镇服务商——消费者下行,群众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投诉问题,充分体现投诉站“便、快、减”的工作特点。

通过规范化建设,目前各投诉站已基本具备“六个一”的条件:即有一个消费投诉受理工作台,有一名消费维权联络员,有一部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电话,有一本受理投诉登记簿,有一本部门联动维权通讯录,有一处固定宣传栏。相对规范的消费投投诉站(点),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保障,造出了声势。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好村级投诉站的有效职能

县消协在村级投诉站建设中,除抓好日常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还注重抓好消费教育和法规宣传工作,转变维权工作模式,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转变,拓展了投诉站职能。

一是把村级投诉站建成消费知识的宣传站。利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分期举办消费教育培训班,把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提供给群众,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是把村级投诉站建成诚信经营的监督站。主动配合参与有关执法部门的市场检查活动,教育引导企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三是把村级投诉站建成政府和群众的联络站。投诉站可以通过乡镇政府服务中心和县消协“链接”县长信箱,接办或转办有关消费投诉,反映农民心声。年下半年,县消协针对婴幼儿奶粉事件问题,通过各村级投诉站宣传栏向全县乡村消费警示,及时采集问题奶粉有关信息,由县消协上报县长信箱,引起领导重视。今年元月份,又通过便民服务大厅奶粉赔偿金24.4万元,使全县122名受害消费者及时得到赔偿。

四是把村级投诉站建成保护农民消费权益的维权站。去年12月份以来,各村级投诉站都陆续接到群众反映,在办理年度拖拉机交通强制保险时,多交了保险费,保险公司不予减保,投诉涉及5家保险公司。县消协经认真调查后,及时与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通过交涉各保险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纠错。1000多个参保户都及时到便民服务大厅消协咨询台办理了减保手续,全县退减保险费110余万元。

全县村级投诉站组建两年来,共举办农村消费教育培训班232期,培训农民6.8万余人次;各类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20余条,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